根据安康市人社局转发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安人社函〔2023〕485号)文件精神,参保企业符合陕人社函〔2023〕365号文件规定的稳岗返还基本条件,参保企业裁员率应控制在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目标5.5%以内,30人及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的20%,申请时参保人数比上年度月均参保人数减少不超过5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经县经办机构初审,拟确定紫阳县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58家企业享受稳岗返还政策。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16日至8月22日。
公示期内,如对稳岗返还企业有异议,可通过电话等方式反映。
监督电话:0915-2201524 0915-4421157
邮箱:512429094@qq.com
紫阳县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中心
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