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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紫阳县委办公室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紫阳县加快发展“归雁经济” 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08-10 19:42来源:紫阳县委办公室
各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央和省市驻紫各单位:

《紫阳县加快发展“归雁经济”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中共紫阳县委办公室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8日

紫阳县加快发展“归雁经济”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归雁经济”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紫阳在外人员返乡创业工作,让“鸿雁归来”助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带动项目回迁、资金回流、技术回乡、智力回哺,形成“头雁”领航、“劲雁”助阵、“群雁”齐飞的大好局面,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乐业才能安居”的科学论断,大力实施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战略,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推动返乡入乡创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以乡情乡愁为纽带,整合创业资源,增强要素保障,优化公共服务,吸引和支持紫阳在外商界翘楚、行业精英、科研人才以及能工巧匠等各类人才回归家乡、回报桑梓,共同建设优美、富裕、幸福紫阳,奋力谱写紫阳新时代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二)发展目标。围绕“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大力发展“输出劳务、引回创业、带动就业、振兴产业、共谋事业”的“归雁经济”,推进富硒食品、旅游康养两个百亿级产业率先突破,建立完善现代产业体系,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招引在外紫商回乡创办“五上”企业30家,加入安康各商协会组织企业达到400家,发展壮大为“头雁”;吸引在外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科研人才、技能人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200人返乡入乡创业,培育成长为“劲雁”;回引在外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成熟产业工人为主的“群雁”返乡入乡创业就业达到1000人,辐射带动就业1万人。从返乡入乡人员中培育乡贤100名、村(社区)级干部100名,为村(社区)“两委”班子储备可用人选。

二、重点任务

(一)密切联系促进“引雁”

1.科学建立“雁库”。坚持党政群联动、县镇协同、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依托“321”基层治理模式,全面摸底调查,多方搜集在外人员发展情况、联系方式、回归意愿以及投资信息等,县人社部门负责建立各类在外人员综合信息库和分类台账,实行动态更新,确保“引雁”工作有的放矢、不留空白。县招商部门负责建立在外紫商信息库,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建立退役军人信息库,人社部门负责建立在外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高校毕业生和成熟产业工人信息库,组织、人社部门负责建立在外科研人才、技能人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退休人员信息库,信息入库率、准确率分别达到85%、90%以上。(县人社局牵头,县委组织部、县退役军人局、县招商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和各镇配合)

2.健全联络机制。建立健全领导联络机制,成立由县委统战部领导任会长的乡友联谊会,负责整合乡友资源、总揽乡友工作,凝聚促进“归雁经济”发展的工作合力。建立健全感情联络机制,每逢春节,各级党委、政府邀请在外成功人士回乡过年或考察,召开座谈会、茶话会、联系会,让在外人士感受家乡变化、体验乡情、增进友情。传统节日期间,各级党委、政府负责人分别带队到部分外出人士家庭开展慰问、了解情况,帮助解决其父母、子女生活或学习方面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加强与外出人士和家庭成员的情感联系。各级党委、政府不定期组织招商小分队到在外成功人士集中的地区看望在外各界人士,召开恳谈会、招商项目推介会,为人才、项目、资金的回引建立情感纽带。(县委统战部牵头,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招商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和各镇配合)

(二)热情服务吸引“归雁”

3.充分发挥商(协)会作用。大力支持各商协会发挥返乡入乡创业“头雁”效应。建立各商协会与党委政府联席会议制度,常态化推进政商合作;健全各商协会联系会员机制,带领会员企业立业兴业、诚信经营、提质升级;支持各商协会整合会员企业资源,以成立投资管理公司为载体,共商共建、抱团发展、互利共赢。大力组织各类优质企业参加各类综合性经贸洽谈会、博览会及行业性产品推介会、展览会等活动,不断扩大紫阳本土企业参与度、知名度、美誉度。(县经贸局牵头,县级相关单位配合)

4.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建立“归雁”项目服务机制,实行返乡入乡投资企业申办前期手续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实行项目审批“一站式”,做到投运服务“一对一”。强化创业培训服务,开展农村创业创新“百村千名带头人”培育工作

和万名人才培训行动,依托返乡创业培训、农村青年创业致富“领头雁”计划、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等项目,以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农业院校大学毕业生、科技人员、企业家等为重点,培育农村创业创新导师队伍。积极推进社会保险参保扩面工作,引导企业为返乡入乡人员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保障返乡入乡人员合法权益。(县审批服务局、县人社局、县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中心等单位牵头,各镇、县级相关单位配合)

5.全面落实扶持政策。落实返乡入乡企业和人员“五免六补”普惠性政策,确保应享尽享。“五免”指组建由企业家、创业导师、创业成功人士、专业技术人员等组成的专家团队,提供免费创业指导;通过线上与线下、集中与分散、长班与短班、理论与实践、务工技能与通用素质相结合的方式,按规定提供免费技能培训;对入驻政府投资认定创业孵化载体的,提供低租金或免租金经营场地;对有资金需求且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提供免(贴)息贷款;对符合条件的,全面落实各类税费减免政策。“六补”指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入乡人员和创办领办的企业,按规定落实创业、房租、水电、社保、岗位、就业六项补贴政策。(县人社局、县税务局、人行紫阳支行等单位牵头,县级相关单位配合)

(三)优化创业环境“留雁”

6.加强项目引导。围绕全县4条重点产业链,把富硒食品、文旅康养、修脚足浴及秦巴医药等重点产业作为发展“归雁经济”的主战场,建立重点产业链一图五单(即:“归雁经济”产业图谱、政策清单、问题清单、企业清单、项目清单、招商清单),以产业链式发展引导“头雁”回归、“劲雁”效力、“群雁”发展。每年策划包装、对外发布一批针对返乡入乡投资创业的项目清单,强化供需精准对接,让“归雁”更好找到家乡发展所需和自身返乡所能的最佳结合点。对招引的“归雁经济”项目,由发改部门牵头,经贸、自然资源、行政审批、招商服务等部门协调联动,根据发展规划、自然禀赋、工业基础、人才要素等条件匹配项目最佳落户、建设地点。对“归雁经济”企业实行注册、登记全程帮办,免收注册、登记费用;通过“五上”企业申报入库的,按照《紫阳县支持鼓励“五上”企业培育发展办法(试行)》兑现奖励;通过高科技企业、创新创业平台认定的,按有关规定兑现奖励或补助。(县发改局牵头,县经贸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审批服务局、县人社局、县招商服务中心等县级相关单位配合)

7.搭建发展平台。把硒谷园区、恒紫园区和农业园区作为发展“归雁经济”的主阵地,聚焦首位产业、主导产业,鼓励以“一区多园”方式建设“归雁经济”产业园,搭建基础设施较为完备的返乡入乡创业发展平台,助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对发展成效突出的“归雁经济”产业园,可优先认定为县级返乡创业示范园区,择优申报国家级、省级、市级返乡创业示范园区,并按相关政策给予一次性奖补。大力推进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示范园区和各类创新园区建设,加快发展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众创空间,为返乡入乡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开放式的综合服务平台,为其报效家乡提供用武之地。“十四五”期间,争取创建省级以上众创空间、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基地、返乡创业示范基地4个以上,孵化企业20家以上,提供就业岗位2000个以上。(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县产业园区管委会牵头,县级相关单位配合)

8.强化要素供给。统筹土地、资金、科技服务资源,破解“缺钱、缺地”难题,推进返乡创业。每年拿出不低于10%的用地指标,支持“归雁经济”发展。支持发展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用足用活返乡入乡土地、房屋、宅基地等量化折价入股政策,探索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房盘活利用,激活农村“沉睡”资源。引导返乡入乡人员将资金以股权、债权或股债结合方式参与实体经济发展、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建设。加强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完善基础配套设施,为落户园区的“归雁”企业“拎包”入驻创造有利条件。园区之外的落地企业,参照创造生产生活条件。建立完善银企合作机制,开辟“绿色通道”,对返乡入乡创业项目优先调查、优先评级、优先授信、优先放贷,加大对返乡入乡创业的支持力度。大力推行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十四五”期间,建设标准化厂房20万平方米和辅助、配套服务设施。(县发改局、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产业园区管委会、人行紫阳支行等单位牵头,县级相关单位配合)

(四)党建引领培育“强雁”

9.推动“归雁”人才成长。以组织振兴、人才振兴赋能乡村振兴,把年轻优秀“归雁”代表培养成致富带头人,把致富带头人培养成共产党员,把共产党员培养成村(社区)干部,让政治素质好、发展思路清、群众威望高、综合能力强的返乡入乡人员,经过适岗锻炼,按照法定程序,在村(社区)“两委”、群团及集体经济组织担任相关职务。政府开展重大活动、制定重大政策时,邀请返乡入乡人员代表参加,认真听取并采纳合理化意见建议。符合中省市“评优树模”资格条件的,在各级“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五四青年奖章”“优秀民营企业”“优秀民营企业家”等评选中优先推荐。符合乡贤标准的,认定为乡贤。符合智库人选条件的,聘为智库专家或招商顾问。积极推荐综合素质优、群众威信高、有参政议政能力的返乡入乡人员担任各级“两代表一委员”,激发其成就感、荣誉感、责任感。(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乡村振兴局等单位牵头,各镇、县级相关单位配合)

10.壮大乡土人才队伍。树立全县“一盘棋”人才观,打破地域、行业限制,鼓励自由流动,实现返乡入乡人才价值最大化。实施“百千万”人才工程,积极吸引在外科研人才、经营管理人才、适用技能人才返乡入乡创业,在办公场地、住房、子女就学、项目申报、品牌建设等方面提供支持。鼓励在外科研人才创办高科技企业,并给予政策支持。引导在外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返乡发挥余热,创造便利条件,提供服务保障,合理取得报酬。支持和鼓励在外“名人”在紫阳建立工作室、工作站和联络点,采取“1+N”师带徒方式,组建科研和创作团队,开展科学研究和创作,除给予建站补助外,对符合条件、表现优秀、贡献突出的返乡入乡人才,颁发“紫阳优才卡”或者授予“紫阳工匠”“技术能手”等称号。把返乡入乡人员做为培育乡土人才的重要来源,摒弃简单唯学历、唯职称的思维定式,更好地体现实践能力和工作业绩,发掘一批“田秀才”“土专家”“乡创客”,并按照能工巧匠类、种养能手类、非遗传承类、生产经营类、社会服务类等不同类型对乡土人才进行分类建库,按照“思想有境界、投资有实力、经营有能力,致富能帮带、新风能引领、治理能出力”的“三有三能”标准,为“能人兴业”提供更多政治上的荣誉,让乡土人才强起来、“香”起来,成为建设优美富裕幸福紫阳的重要力量。(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人社局等单位牵头,各镇、县级相关单位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归雁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发展“归雁经济”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县人社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出台配套政策措施,整合资源资金,全力推动“归雁经济”发展工作取得实效。

(二)创新推进机制。坚持“归雁”经济与中心工作同安排部署、同推进落实、同检查考核。建立“归雁”经济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市级主管部门沟通衔接,建立更加灵活有效的会商协同机制,强化部门、各镇、园区协同联动,共同推动“归雁”经济发展。

(三)优化发展环境。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崇尚创业、尊重创业、支持创业、创业光荣的社会环境,不断做靓“归雁兴紫”品牌,激发全县上下干事创业内生动力。对加快发展“归雁经济”政策落实不力、破坏发展环境的行为予以严肃惩处,以党纪法规“硬约束”提升发展环境“软实力”。

(四)强化督查考评。将加快发展“归雁经济”纳入县对镇、部门考核内容,完善评价机制,强化督查考核,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让“归雁经济”为紫阳高质量发展注入“源头活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