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紫阳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对政协十二届第六次会议8号提案的复函 | ||||
编号 | 8 | 办理部门 | 紫阳县卫生健康局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签发人 | 罗彬 | 签发日期 | 2021年9月17日 | 类别 | A |
正文 |
关于加强餐具消毒企业监管的提案 一、县政府应责令职能部门尽快牵头制定并出台高标准的本地餐具消毒清洗行业标准。比如生产环境和管理体制是餐具消毒应该做到的基本条件。作为消毒企业,餐具的物理(或化学)消毒时间必须在30分钟以上,操作间内墙体和天花板不能产生粉尘下落,必须配备并使用紫外线灯;同时,员工要具有健康证,在生产时必须身者工作服,使用口聚、手套、发套等保护装备。 二、建立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有关职能部门必须定期排查,将不合格企业、非法生产机构及时取缔并处罚,并向社会公示处罚结果。将按期检查达标的合法企业进行广而告之,让消费者明白自己的权益,只有合法合规的消毒释饮具行业才能真正使消费者的安全得以保障。依据《餐饮具某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规范》,有以下情况的卫生监督检查结论应为不合格:对于建于居民楼内的:与可能污染率饮具的有害场所距离小于30米的:生产场所(包括清洗、消毒、包装)总面积小于200平方米的;消毒工艺流程未按回收、去残渣、浸泡、机洗,消毒、包装、储存设置的;生产用水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消毒后的餐饮具不符合《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6B14934)的;使用的消毒产品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的;未提供出厂检验报告的;不符合其他卫生要求,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 三、厘清部门职能职责,明确职责,严格监管。卫生监督部门应做好卫生检查。监管部门在检查餐饮服务单位和相关企业时,应要求使用消毒餐具的餐饮单位出示进货企业的合法证明文件,对不能出示的经营单位依法予以惩处。 |
||||
回复 |
蒿坪镇政协联络组: 您组提出的“关于加强餐具消毒企业监管的提案”收悉,现复函如下: 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用水,使用洗涤剂、消毒剂,或者出厂的餐具、饮具未按规定检验合格并随附消毒合格证明,或者未按规定在独立包装上标注相关内容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卫生部、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关于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管理的通知》(卫监督发〔2010〕25 号)文件规定: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实施日常卫生监督管理,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餐饮具进行卫生监督抽检,依法查处不符合卫生规范的行为。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关于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管理的通知》相关规定,餐饮服务单位餐饮具监管职责,由市场监管部门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卫生部、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关于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管理的通知》(卫监督发〔2010〕25 号)文件规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餐饮服务单位使用集中消毒餐饮具的索证管理,并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餐饮具的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核发营业执照,将已掌握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登记情况,定期通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 二、消毒餐具监管工作部门履职情况 (一)卫生健康部门履职情况 1、紫阳县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基本情况紫阳县现有 2 家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均取得《营业执照》,分别是位于紫阳县城关镇闵家庄的紫阳县洁加净餐具消毒中心,位于紫阳县蒿坪镇的紫阳县乐家餐具配送中心。2、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紫阳县卫生健康局持续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工作,严格按照《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工作规范》规定开展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对每家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每年至少开展 1 次覆盖全项目(集中消毒单位选址、工作环境、设备设施、工艺流程、清洗消毒方式、卫生制度、消毒效果监测、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包装材料、索证验证、包装标识及生产过程记录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被检查单位定期整改,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跟踪监督检查,同时,每季度开展餐饮具随机抽检工作。2020 年以来,共抽检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出厂餐饮具 64 份,抽检结果均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并在紫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抽检结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部门沟通协作。县卫生健康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登记、生产、出厂、使用的全流程监管力度,形成监管闭环,加大监管信息互联互通。充分发挥市场监管 12315 热线作用,及时受理集中消毒餐饮具投诉举报,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做好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监督检查,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做好集中消毒餐饮具采购使用管理。 (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每年组织开展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机构随机监督检查,重点对用水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情况、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情况、消毒后的餐饮具进行逐批检验情况、建立并遵守餐饮具出厂检验记录制度情况、抽查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依法生产情况等内容开展监督检查,抽样检测消毒餐具饮具卫生质量。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公告行政处罚结果并推送至信用平台,督促企业切实落实依法经营主体责任。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索证索票监管,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查验、留存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消毒合格证明。 (三)加强宣传培训教育。针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负责人及从业人员文化程度普遍较低的问题,继续加强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引导企业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帮助其提高卫生意识和自身管理水平,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弘扬尚德守法的行业风气。在此,非常感谢各位委员对我县消毒餐具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继续给予我们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特此函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