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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紫阳县2021年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

时间:2021-12-22 14:47来源:县考核办 县招商服务中心
各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央和省市驻紫各单位:

现将《紫阳县2021年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紫阳县2021年度招商项目认定标准

2.紫阳县2021年招商引资项目自查表

紫阳县考核委员会办公室   紫阳县招商服务中心

2021年12月9日

紫阳县2021年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调动全县各级各部门招商引资的积极性,形成“大招商、招大商”的良好态势,助力紫阳高质量发展。根据《安康市招商引资工作考核问效办法(暂行)》(安办字〔2021〕84号)和《紫阳县2021年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办法》(紫办字〔2021〕92号)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考核实施细则。

一、考核对象

各镇人民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相关部门(以紫政办发〔2021〕43号文件为准)。

二、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招商引资工作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其中:

(一)年度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60分)

以各单位报送的资料为基础,结合考核认定、实际勘察情况进行确认(项目认定标准见附件1),坚持到位资金与项目形象进度相匹配及注重事实的原则。基础分计60分,未完成县定目标任务的,每欠1个百分点扣减基础分1.5分,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比例低于60%的不得分;超额完成目标任务的,每超10个百分点加1分。

被考核单位须提供以下项目印证资料:(1)招商合同;(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3)项目备案;(4)资金到位证明(银行票据、设备订购单、付款凭证等能够证明项目投资情况的票据复印件);(5)证明形象进度的图片资料。已签约但未落地开工建设的新招商项目不纳入。提供资料不全的将给予适当扣分。

多方联合引进的项目,由牵头单位根据各单位在项目引进中的工作情况予以认定。

(二)招商引资工作开展情况(10分)

重点评估招商引资党政“一把手”工程落实情况,定期召开招商工作专题会议(2分);主要领导亲自参加重大招商活动(3分),积极组织小分队赴外招商(3分);积极配合县招商主管部门开展项目对接、洽谈等工作(2分)。

结合日常掌握情况及所提供资料综合赋分。

(三)日常信息报送情况(10分)

根据日常招商引资项目统计、项目承载统计信息等报送情况以及提供招商线索并积极跟进对接情况进行考核。

根据招商服务中心日常掌握情况赋分。

(四)投资项目服务保障情况(20分)

被考核单位有招商引资年度工作计划;有分管领导负责协调项目推进;有专人跟踪落实;按合同约定,提供优质服务;定期会商解决问题,加快项目推进。

结合提供资料及项目业主评议情况综合赋分。

三、考核方式

全县招商引资工作年度考核在县考核委员会的领导下,由县考核办、县招商服务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一)自查申报。各镇各部门对照《紫阳县 2021 年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对标开展自查申报工作,同步完善相关印证资料,于 2021 年 12 月 25 日前将招商引资工作考核申报材料(含电子版)分别报送县考核办、县招商服务中心。

(二)考核评选。县考核办、县招商服务中心成立专项考核组,采取实地查看、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相结合的方式,实行“三对照”,即:复印件与原件对照、资料与实物对照、申报数与实际投资对照相结合。据实核算考核得分,提出初步考核评选结果,送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审核把关,按程序送县委、县政府审定。

四、考核结果运用

(一)招商引资工作年度考核前三名且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镇和县直部门,在年度目标责任综合考核中分别加 0.3 分、0.2分、0.1 分;招商引资工作年度考核后三名的镇和县直部门,在年度目责任综合考核中分别扣 0.3 分、0.2 分、0.1 分。

(二)依据考核结果,以县委、县政府名义,通报表彰一批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三)年度考核结果排名靠后,项目援建服务不力、营商环境企业满意率低的镇和县直部门,视情况提请县委县政府予以约谈、通报批评或取消评优树模资格。

附件1:

紫阳县2021年度招商项目认定标准

一、招商项目认定条件

1.凡是引进投入到当地发展农业(包括特色种植、养殖等)工业、商贸流通业、教育卫生业、文化旅游业、健康养老业、现代服务业等,且固定资产投资在 100万元以上或者解决贫困群众就业20 人以上的民间投资项目并在发改部门取得核准和备案的项目,均纳入招商引资项目予以考核。

2.各单位引进的招商项目,其项目业主须在紫阳注册项目运营主体并在紫阳办理纳税登记。

二、不予认定的招商项目

1.凡县内已投产企业变更营业执照的项目;

2.财政资金投资项目;

3.矿产开采类项目;

4.PPP项目;

5.招商引资领导小组不予认定的项目等均不认定为招商引资考核项目。

附件2:紫阳县2021年招商引资项目自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