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汉王镇农安村段防洪工程招标公告

时间:2021-11-01 19:2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紫阳县汉王镇农安村段防洪工程已由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发改农经2021402号文件和安康市水利局以安水函20217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紫阳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中省补助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紫阳县汉王镇农安村;

2.2工程规模:新建堤防500.16m,新建排洪渠两条共608.8m,新建排洪涵管1处24.3m。工程防护范围为汉王镇农安村右岸,上起农安村码头下至武家寨山体,保护耕地面积72.45亩。

2.3项目估算价:1560.00万元;

2.4计划工期:7个月;

2.5招标范围:紫阳县汉王镇农安村段防洪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答疑纪要等所涉及的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申请人近三年至少承担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以上防洪工程施工业绩;

3.2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和业绩(注:近三年至少承担过 1 个防洪类工程的施工业绩),且无在岗项目(提供无在岗承诺书,承诺书需本人签名并加盖注册建造师执业印章),项目经理在本企业注册时间不少于12个月(2020年11月01日之前在本企业注册登记执业,以本企业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为准);

3.3省内申请人资格、企业业绩、项目经理业绩、信用等信息必须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上可查询,外省企业基本信息必须在其注册地省级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或者《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可查询(企业业绩及项目经理业绩作为准入条件),并需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申请人,不得参加投标;

3.5申请人被列入紫阳县建设工程项目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投标;

3.6申请人必须提供县级及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材料;

3.7其他要求:本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实行实名制管理,施工期间该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持证上岗且在施工期间常驻工地;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本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02日至2021年11月08日,每日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复印件一套,及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个人身份证、申请人为委托代理人交纳养老保险证明资料(须经现场查验属实)及建造师无在岗工程项目承诺书等原件,以上资料需加盖投标企业公章和法人章,在安康市汉滨区巴山东路阳光丽都C座1302室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22日09时00分,地点为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5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紫阳县人民政府网》等媒介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紫阳县水利局;

    址:紫阳县城紫府中段黄金商贸城6楼;

联系人:余先生;                   

 话:0915-4429782;                                  

8.2招标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址:安康市汉滨区巴山东路阳光丽都C座1302室;                            

人:韦柳艳;                 

   话:0915-3220051;

 

紫阳县水利局

 2021年11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