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农业农村局 紫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种粮耕地面积核查的通知

时间:2021-07-08 16:34来源:紫阳县财政局 紫阳县农业农村局
各镇人民政府:

为做好全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确保惠农政策公平公正惠及到农户,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种粮积极性,最大限度发挥补贴资金效益。现就开展2021年种粮耕地面积核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对象:全县种粮农户。    

二、补贴标准:60元/亩。

三、核查范围农户种粮(含菜园)耕地面积以下6种情形的,不得核查为种粮耕地面积

1、已征占用为建设用地的;

2、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茶园、林果园、桑园、设施蔬菜)用地畜禽(水产)养殖用地的;

3、已转为林地或种植绿化苗木的;

4、占补平衡中的“补充耕地”暂时未达耕种条件的;

5、常年抛荒的

6、其他改变耕地性质及严重损害耕地地力的

四、核查流程

(一)核实面积,建立清册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由包村干部会同村组干部逐户逐田块进行核查核实存在代耕(租种)的,面积登记在实际种植农户名下并注明代耕(租种)的面积,核实面积保留一位小数核查完成后建立种粮耕地面积到户清册(见附件),到户清册上的农户姓名和存折账号以及姓名排序必须与农户在镇财政所办理的“一”的信息一致;要完善到户清册签字手续,特别是农户签字栏,必须由种植户亲自签字或盖章,不准由他人代签。

(二)公开公示,阳光透明。村级核查登记结束后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在醒目位置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内容至少应当包括村组名、户主姓名、核实面积、补贴金额以及镇村监督举报电话等。公示有异议的要及时查实更正并再次张榜公布。同时公示情况要照取照片上报镇政府

(三)严格审核,层层把关。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到户清册以村委会为单位汇总,并加盖村委会公章,一式4份,村委会留存1份,其余3份上报镇政府。镇政府收到各村核查的到户清册后,要认真审核,特别对5亩以上面积的农户逐一再查实,查实结束后,及时安排工作人员“一”兑付要求进行电子信息录入,录入时要认真对照到户清册,保证电子信息中的面积与到户清册完全一致。录入完成后送镇财政所审核把关,看是否符合“一”兑付要求,最后镇政府审核,审核合格后汇总上报县农业农村2份,下余1份镇政府留存(标准样本见附件),并附种植户签名(签章)的到村核查登记册和村上各组公示照片,同时上传登记册和汇总表电子(表格为EXCEL格式)。县农业农村收到各镇上报文件和资料进行现场审核,审核发现问题的,退回镇上再核实,直至审核过关

五、工作要求  

(一)、种粮耕地面积核查是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的依据,关乎农户政策性收入,关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各镇要统筹安排,迅速行动,强化责任,镇村组成立专门工作组,按照时间要求完成面积核查任务。810前将公示无异议后的户清册报送县农业农村逾期不报,影响全县补贴发放整体工作的,将予以通报

(二)、各镇要严明核查工作纪律,严禁将不符合享受补贴条件的对象、面积纳入补贴范围确保真实、准确、有效。

(三)、镇、村两级要通过群众会、村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进行广泛宣传,为农民群众答疑解惑,使这项惠农政策农户充分知晓。

联系人:

县农业农村局计划发展股   磊  15877632155

县财政局农业股           邱红丽  15929580050  

附件:

1.紫阳县2021年种粮耕地面积登记清册(封面)

2.紫阳县2021年种粮耕地面积到户清册(表1)

3.紫阳县2021年种粮耕地面积镇汇总表(表2)

紫阳县财政局

紫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