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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县出台办法推进新社区工厂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1-08-12 08:21来源:紫阳县政府信息中心

近日,县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新社区工厂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通过鼓励、扶持,引导全县新社区工厂企业不断发展壮大,促进搬迁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增收,确保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计划到“十四五”末,紫阳县培育发展新社区工厂150家以上,吸纳就业5000人以上,年产值达15亿元以上,实现100户以上移民安置社区新社区工厂全覆盖。

《办法》规定,整合苏陕扶贫协作、乡村振兴、创业就业等项目资金5300万元,全力保障新社区工厂标准化厂房建设、各类奖补和水电、房租等补贴兑付。对综合效益好、带动能力强的毛绒玩具、鞋服织袜、电子线束等为重点的新社区工厂总部型企业、链长型企业,给予重点奖励扶持。凡是在紫阳注册企业法人证照、落户当地稳定营业一年以上、用工人数在100人以上200人以下、年度工人工资发放总额在300万以上新社区工厂,一次性奖励50万元;鼓励国际国内贸易企业来紫阳设立分公司或办事处投放订单,凡是在紫阳注册公司的一律提供3年免费办公用房,生产加工年贸易额达到1千万元、3千万元、5千万元、1亿元以上的,分别给以5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资金奖励;凡是在紫阳注册公司且销售紫阳新社区工厂产品,通过电商平台开展电商销售或跨境销售的企业或个人,给予一次性2万元的平台费用补贴,对电子商务年贸易额达到500万元、2500万元、5000万元及以上的,分别给予10万元、25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支持新社区工厂开拓国际市场,对落户紫阳的新社区工厂享受上市绿色通道、上市优惠和奖励政策。

《办法》明确,对新社区工厂生产经营场地租赁费、水电费实行全额补贴,补贴期限为4年;对新社区工厂机械设备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项目建成投产一年后,按实际投资总额5%的给予机械设备补贴;对新社区工厂企业销售订单开票总额的3%给予物流补贴;对在新社区工厂务工月工资2000元以上的工人,按当月实际工资额度10%给予动态补助,对稳定就业一年以上的员工,实行一次性工资奖励;对新社区工厂新招录的员工,每人给予3个月岗前培训补贴;对新社区工厂吸纳脱贫劳动力、监测对象和返乡人员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每吸纳一人给予2000元岗位补贴;对新社区工厂总部企业带动发展1家新社区工厂分厂或加工车间的给予2万元补贴;新社区工厂企业投产后三年内,每年上缴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市、县两级留存部分100%的奖励给企业,支持企业发展。

《办法》还对完善金融服务、加强厂房建设与管理、新社区工厂认定与退出作了明确要求,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强化督查考核,营造良好氛围,为新社区工厂发展提供良好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