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县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1号提案的复函

时间:2020-12-07 18:00来源:紫阳县农业农村局
标题 紫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县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1号提案的复函
编号 21 办理部门 紫阳县农业农村局 处理状态 已办结
签发人 鲍务林 签发日期 2020年12月7日 类别 A
正文         近年来资产收益扶贫资金在我县产业脱贫、推进农村“三变”改革,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方面发挥了较大作用,为今后贫困村、贫困户稳定脱贫、持续增收打下了基础,但是近几年有3.3个亿的资产收益扶贫资金资金投放到176个村,资金量大、项目多,涉及的村和经营主体多,在实际运行过程中部分问题、矛盾日益凸显出来,威胁到产业产业持续发展和资金安全。现阶段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经营主体经营状况不稳定,资金风险大。部分村资产收益扶困资金投入多达四百多万,为了能及时投放资金,对部分经营主体的把关不严,有的基本无经济业务的经营主体还在投放资金;很大部分的经营主体管理不善或者盲目扩大规模,经营理念落后,陆续有很大一部分的企业无法继续经营,投放的资金的资金也无法回收;投入的经营主体绝大部分是规模较小的农业企业,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较弱,新冠肺炎疫情会加大销售和资金方面的困难,加速一部分企业的消亡。
        二、部分经营状况好的本地企业反而积极性不高。一是资产收益扶贫资金的借款利息率为6.6%,企业使用资产收益资金的成本高于使用银行贷款;二是扶贫资金是各级扶贫考核重点关注的资金,企业不仅需要制作各类繁琐的资料还要接受频繁的各类检查,综合成本较高。
        三、各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具备相应的管理能力。现在各村干部不仅要承担村级管理任务还必须是金融专家、会计师、电脑高手、资产管理专家、投资专家,CEO,不仅要懂投资实务还要懂资金管理,但是待遇和干部后续培养跟不上,当下和以后的村级干部达不到相应要求;各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对资产收益项目管理过程中的话语权并不高,有实话说不出,实话说出来没人听,提出问题的多,解决问题的少。
            议:
        一、严格经营主体的审核。不设项目数量硬性指标,避免为了完成投放任务,放宽对经营主体审核标准的现象。实事求是的审定经营主体资格,严格准入门槛,重点审核评价经营主体的带贫能力以及持续发展能力,并定时复查。
        二、减少行政机关力量对经营主体的过度影响。这种影响分为两方面一是给经营者“画大饼”吸引经营者盲目扩大投资,二是给经营者承诺后续帮扶政策但不兑现或者不符合政策不能兑现。行政力量在企业发展中只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改善基础设施等服务工作,对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平等对待,合规的享受扶持政策。
        三、不断探索转变扶持方式。农业产业周期长、风险大,但在紫阳这种贫困山区能最直接提高贫困户收入,要结合经营者经济实力、当地硬件条件、项目前景造血式的扶持,先长期稳定后发展壮大,才能用示范效应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稳定的为贫困户提供工作岗位,而不是雷声大实际带贫效益小。
        四、加强村级队伍建设。从村干部待遇和村干部的后续培养入手,逐步建设一支素质高、稳定的村干部队伍,按村人口配备合理数量的村干部,采取委托培养、专业培训学习等方式加强村干部培养,切实通过“基本工资+经济组织绩效工资”的方式,提高村干部待遇,能吸引人留住人。 
回复 邓豆豆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资产收益扶贫资金管理的提案”收悉,现函复如下:
        一、关于“严格经营主体的审核”的建议。紫阳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制定印发了《紫阳县2020年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使用管理办法(暂行)》、《关于迅速规范完善建立脱贫攻坚长效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紫阳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紫阳县财政局印发了《扶贫项目资金资产业务规范管理工作方案》。从加强资产收益扶贫资金管理、严格经营主体审核要求等方面,做了进一步的规范要求。同时由财政、发改、扶贫、审计和农业农村局,抽调专人,成立了四个工作组,对全县使用资产收益扶贫资金的村,进行了全面的规范性指导和审计工作。下一步,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起草了《紫阳县支持村集体经济发的实施意见》,将进一步完善资产收益资金的使用规范。更有效地吸引经营主体使用资产收益资金发展农业产业,带动农户,特别是贫困户发展产业,持续增收。
        二、关于“减少行政机关力量对经营主体的过度影响”的建议。我们在起草了《紫阳县支持村集体经济发的实施意见》中,着力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性资金(包括资产收益扶持资金)的使用,引导经营主体发展产业等方面,提出了更规范和更完善的要求,可有效减少行政机关力量对经营主体的过度影响。
        三、关于“不断探索转变扶持方式”的建议。紫阳县人民政府印发的《紫阳县产业脱贫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有效期为两年,到今年9月30日截止。我们起草了《紫阳县支持村集体经济发的实施意见》,重点就是从巩固脱贫攻坚成效、衔接乡村振兴,将输血式扶持,改变为造血式扶持。将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稳定增收。
        感谢您对加强资产收益扶持资金管理提出的宝贵建议,热切期望您今后能继续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