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经政协第十一届紫阳县委员会第十六次常委会议协商决定,政协第十一届紫阳县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定于2015年5月6日至5月9日在县城召开。会议建议议程如下:
一、听取并审议政协第十一届紫阳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听取并审议政协第十一届紫阳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列席紫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
四、审议并通过政协第十一届紫阳县委员会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政协第十一届紫阳县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五、审议并通过政协第十一届紫阳县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各项决议;
六、表彰2014年度先进政协联络组、优秀提案承办单位和优秀提案人;
七、其他。
现予公告
政协紫阳县委员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