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统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内容

索引号 0000001070000201703030 公开目录: 部门财政预决算
来源 紫阳县财政局 公开日期: 2017年03月13日
内容概述 紫阳县统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内容

一、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方法制度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统计工作规划,指导、组织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汇编提供全县财政、金融、通讯、科技、文化等情况,依法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实施。

2、综合整理全县经济发展统计数据,收集整理并发布全县教育、卫生、社保、生态环境、民生等社会发展基本统计数据。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4、组织实施基本单位、城乡划分、非公有制经济、县域经济监测统计;农林牧渔业统计、果业统计、蔬菜统计、农业园区统计、工业统计、能源统计、企业科技活动统计、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建筑业统计、外省在陕建筑业统计、房地产开发统计、批发和零售业统计、住宿和餐饮业统计、限下商贸业统计、规下工业统计;新兴产业、文化产业、交通运输邮电业、服务业统计;城乡住户调查、人口、劳动工资、劳动力调查、县域经济社会基本情况统计、妇女儿童状况统计,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5、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综合协调统计数据发布管理,统一核定管理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信息。

6、依法审批或者备案本县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全县涉外调查活动。

7、指导全县统计信息化和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管理全县统计信息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

8、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加强统计监测预警,提供优质统计服务。围绕全县经济与社会发展目标和省市各项考核指标,围绕上一年度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积极主动按月、季监测,提出统计预警和建议。继续编发各类统计信息产品,积极主动搞好服务,为全县经济转型升级追赶超越发挥积极的作用。

2、深研业务、应统尽统,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深入钻研统计方法制度改革,加强工业、农业、商贸、新兴产业、服务业、投资等专业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协调县调查队开展好城乡居民收入调查和贫困监测工作,为确保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有效落实提供优质、高效的统计保障。

3、扎实开展好普查和专项调查工作。一是会同相关部门、镇全力做好2016年启动开展的全国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2017年重点抓好普查入户登记、后期数据审核汇总,圆满完成全县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任务。二是抓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确保反映全县人口变化情况。三是抓好双创满意度调查等临时性调查工作任务。

4、加强统计基础建设,确保统计后续有力。一是继续加强名录库管理和更新维护,做好“四上”企业申报入库纳统工作。二是加强镇统计联网系统建设管理。三是加强统计从业人员培训,抓好“四上”企业、乡镇、部门统计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工作。四是做好统计法制宣传,加强统计执法检查,为全县统计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5、进一步抓好各项中心工作。一是全面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二是继续抓好包联毛坝镇核桃坪村精准扶贫工作任务,确保实现年度脱贫工作任务。三是深入抓好宣传、综治、信访等中心工作任务。

(三)单位基本情况

县统计局为县政府直属机构,编制1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局机关内设2个股,分别为行政股、综合核算股。局下属两个财政全额拨款副科级事业单位,其中:县经济社会调查中心事业编制7人,设主任1人。县经济社会普查中心事业编制3人,设主任1人。目前,全局共有干部职工17人。资产合计 71.7万元。

(四)单位预算编制原则

一是收入预算编制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量力而行,保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财政政策相衔接。二是支出预算编制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勤俭节约,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三是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将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增强财政统筹能力。四是强化预算约束性,严格预算执行,提高财政预算的严肃性。

(五)单位预算编制依据及测算说明

1、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及遗属补助以2017年1月份工资为基数,按12个月足额列入2017年预算。

2、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按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之和的12%配套编列预算;在职人员医疗保险费按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之和的6%配套编列预算。

3、在职及退休人员夏季降温费每人每年按930元预算;冬季取暖费副处(高)以上人员每人每年按950元预算,其他每人每年800元预算。

4、公务费。公务费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劳务费等。公务费按6000元/人/年预算。

5、单位专项工作业务费根据2017年工作实际需要预算。

二、单位收支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260.51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260.5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5.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0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2.24万元;项目支出127万元。与上年相比,2017年部门预算中的公务费减少4.56万元,其中标准公务费较上年减少3.8万元,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0.76万。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部门“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2.04万元,较上年下降0.76万元。其中招待费2.04万元,比上年减少0.76万元,下降27%,主要是严格执行接待办法,对接待费预算从总量上进行了控制和压减。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拨款收支。

三、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7年统计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件:统计局预算公开附表.xls [42.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