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紫阳县人民政府> 新闻中心> 今日紫阳>正文详情

我县正式启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工作

时间:2011-09-01 10:22作者:陈 勇来源:县政府网站

8月31日,县委县政府召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工作动员大会,标志着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工作正式启动。
县委副书记、代县长梁涛作重要讲话,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徐郧顺,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振宙,县政协副主席张立尧出席动员会。


据了解,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对象为所有具有紫阳县城乡居民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纳入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不含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共设最低100元、最高1500元11个缴费等次,参保人员自主选择,按年一次性缴纳。省县两级财政对个人缴费部分给予适当补贴,个人缴费加政府补贴,全部存入个人账户。同时,对残疾人参保按最低缴费标准对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助,其中重度残疾人(1—2级)补助100元,中度残疾人(3级)补助50元。凡紫阳县户籍、年满60周岁、未纳入事业单位编制、未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个人不用缴费,每月均可领取55元的基础养老金,以后还将随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

梁涛指出:加快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综合性很强的工作,也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今年我县被列为全省试点县范围,试点县来之不易、机遇难得,全县上下要深刻认识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工作的重要意义,站在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促和谐的政治高度,把启动实施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头等大事做深、做细、做实,让上级放心、让社会满意、让群众受益。
梁涛强调:各级各部门要认真领会政策精神,全力以赴抓好落实,确保预期目标的实现,要抓好宣传动员、调查摸底、养老金发放、参保缴费四个关键环节,做好资金筹集、政策衔接、特殊人群参保、基金监管四项重点工作。要注重工作方式方法,坚持群众自愿、先易后难、抓点示范,全力推动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顺利实施。
梁涛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领导,要夯实责任,精心组织,强化督查,确保2012年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
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各镇镇长、分管副镇长等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