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紫阳县委紫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富硒生态产业园区发展的意见

时间:2017-12-13 00:00
文件名称 中共紫阳县委紫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富硒生态产业园区发展的意见
索引号 0000001540000201812019 公开目录: 县委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紫发〔2017〕11号 成文日期: 2017年12月13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7年12月13日
内容概述 中共紫阳县委紫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富硒生态产业园区发展的意见

为认真落实全省县域经济发展和城镇化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我县工业集中区和产业园区升级发展,推动县域经济扩规模、优结构、上水平,为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决胜全面小康奠定坚实基础,现就加快富硒生态产业园区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总体要求,紧紧围绕我县五大发展战略和五个赶超奋斗目标,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飞地经济”发展新机遇,依托区域富硒资源优势和生态功能区位优势,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落实政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把富硒生态产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建设成为基础设施完备、配套功能齐全、资源利用高效、生态环境友好、体制机制创新、特色产业集聚的新型工业园区。

二、基本原则

——创新驱动。坚持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深化园区体制机制创新,集聚各类创新资源,完善创业培育服务,加快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创新驱动发展路径。

——市场导向。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围绕“绿色崛起”布局产业,按照两个园区的功能划分整合资源,着力推进要素配置,充分发挥一二三产各类市场主体创新创业活力。

——差异发展。坚持分类指导、精准施策。硒谷生态工业园区重点围绕富硒食饮品、健康保健医药产业聚集发展。恒紫循环产业园区重点围绕环保建材循环产业聚集发展,通过分类布局,形成产业链条和产业聚集发展新格局。

三、主要目标

力争到2020年,入驻园区企业达40家以上,实现工业总产值50亿元以上,园区工业企业总产值占全县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30%以上,年均增长速度保持在30%以上。形成龙头企业牵引带动、一二三产无缝对接、政产学研有机结合、园镇一体融合发展的新格局。

四、主要措施

1.整合园区管理机构。将硒谷生态工业园区、恒紫循环产业园区两个园区机构、人员及资产进行整合,设立中共紫阳县园区工作委员会和紫阳县园区管理委员会,分别作为县委、县政府的派出机构,正科级规格。对外保留紫阳县飞地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飞地办),飞地办与园区管委会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按照两个机构整合后的编制数配备领导班子。设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兼任飞地办主任),党工委副书记(兼任纪工委书记)、两名副主任。园区管委会统筹组织硒谷生态工业园区和恒紫循环产业园区规划建设、运营管理、招商服务等工作。

2.组建投融资平台。将原有的硒谷生态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和恒紫循环产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整合重组,成立紫阳县富硒生态产业发展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富硒生态产业公司),公司与园区管委会合署办公,按照园区发展要求,建立投资、融资、建设、运营于一体的投融资运行机制,具体承担园区的开发建设等任务。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和引导外资、民资和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基础设施等项目的开发建设,鼓励富硒生态产业公司探索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完善园区企业投融资服务体系。

3.支持人事制度创新。园区管委会要本着“精简、统一、高效”原则科学设置工作机构,人员编制数按机构整合后的编制总数确定。创新用人机制,逐步形成“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的选人用人机制,实现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富硒生态产业公司所需员工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方式解决,公司要制定符合实际的薪酬制度和福利政策,实行企业化管理。园区管委会要建立科学透明的考核评价体系,构建奖优罚劣、优绩优酬、优胜劣汰的激励机制。

4.加大财税支持力度。五年内,园区所属企业实现的各类税收、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除中省市分成部分外,留县本级部分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分配给园区,根据重大项目预期的税收贡献和社会效益实行项目财政补助,园区土地出让金净收益全部用于园区建设,由财政设立专户按年度拨付,用于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兑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补贴中小项目初创孵化等园区建设发展。

5.设立园区专项基金。在园区设立产业发展专项基金,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采取“政府资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的方式,通过阶段参股、跟进投资、风险补助等形式,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园区建设。鼓励园区运用PPP方式,吸引各类资本参与园区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的开发建设。支持在园区设立担保公司、小贷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机构。

6.保障土地利用开发。完善园区总体规划,及时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全县范围内平衡调剂园区新增工业用地指标和耕地占补指标,积极争取核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增加建设用地总规模,保障园区发展用地的规划需求。支持园区建立土地储备机制,执行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保护价。县国土局和县土地统征中心负责对富硒生态产业园区规划范围内建设用地编制规划、统一征用、进行土地统征储备,根据园区建设需要负责拆迁安置工作,建立规划区内的土地使用权出让一级市场。

7.加快重大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园区的路网、给排水、污水和垃圾处理、天然气、绿化、亮化、客货物流等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涉及供电、燃气、环保、自来水、污水、通信等部门要按照园区规划建设的要求,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加大投入力度,国土、环保、住建、水利、农林科等部门在五年内每年在园区至少实施一个基础设施重点项目。陕南循环发展、苏陕对口支援、南水北调、秦巴连片扶贫开发等项目优先向园区倾斜。

8.优化招商引资环境。凡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符合本县产业发展规划的项目,在土地使用、标准化厂房租赁、项目支持等方面由园区自主确定招商引资(项目入园)优惠办法,相关部门全力予以支持配合。对科技含量高、产业辐射带动作用强,实际投资超5000万元的项目、科研机构合作研发项目,按照“一事一议”“一企一策”原则确定项目入园优惠政策。

9.提供优质政务环境。各级各部门要本着优化投资环境的原则,积极支持园区的开发建设,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对各类投资项目要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和限时办结等措施,切实提高办事效率。要减少与园区建设发展关系不大的考评和检查活动。富硒生态产业公司的招商、考察、洽谈等商务活动按公司章程和制度实行企业化运营管理,以有利于建设发展为原则,提高要素保障能力,努力营造园区宽松灵活高效的创业投资环境。

10.注重人才培养使用。鼓励优秀人才到园区创业发展,组织、人事部门要制定专门的从事经济工作人才的培训发展计划,经组织选拔到园区管委会的工作人员,保留原身份不变,连续三年考核为优秀的优先提拔任用,经引进到园区管委会的智力人才优先选拔到关键岗位或重点职位任职。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园区建设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委组织部、县督查考评办,县发改局、经贸局、财政局、人社局、国土局、环保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农林科技局、招商局、园区管委会、国税局、地税局、电力局、人民银行紫阳支行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副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园区管委会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每年定期召开会议,专题听取园区建设发展情况的汇报,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困难。

2.严格考核督查。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收入清单、投入清单、问题清单“五大清单”,对相关单位实行清单管理,确保工作责任落实。建立年度目标任务考核体系,县政府与园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县督查考评办、县监察局、县政府督查室定期全面了解园区建设外部环境情况,实行月督查、季点评、年终考核,促使形成强大合力,加快园区发展进程。

3.强化舆论宣传。积极宣传园区开发建设的重大意义和发展蓝图,凝聚广大人民群众发展共识,及时报道园区建设发展进程中的重大进展、重点项目和先进典型,引导形成社会各界人士关心、支持、参与园区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大力宣传园区优惠政策、服务环境、产业发展等情况,增强园区知名度和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