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紫阳县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指挥部第1号令 | ||
索引号 | 0000001160000202001003 | 公开目录: | 应急管理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0年04月28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0年01月26日 |
内容概述 | 紫阳县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指挥部第1号令 |
各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县委及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省驻紫各单位:
为有效切断新型肺炎病毒的传播途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发布紫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一号令。
一、自即日起,全县各级各部门全面实行应急备勤,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各镇落实1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在岗带班,全员备勤。县防控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负责人要各司其职,在岗值守。全县卫健系统取消春节休假,全员上岗。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
二、各镇、村(社区)须组织对2020 年1 月10 日以来从武汉来、去过武汉、途经武汉来我县的所有人员,以及与以上人员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全面摸排登记,对未发热的人员落实专人负责居家医学观察,当地镇卫生院落实医务人员进行体温监测,不少于14 天;对有发热、呼吸道感染症状的人员,及时联系120救护车转运到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进行筛查诊疗。
三、自即日起,县内各文化馆、图书馆、旅游景点等公众聚集场所一律暂停对外开放,所有文化活动一律暂停;县内网吧、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影剧院等公众聚集场所一律暂停营业。由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旅广电局负责落实。
四、自即日起,县内各酒店、宾馆、旅社一律暂停对外餐饮营业服务。由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负责落实。
五、自即日起,关闭县内所有活禽交易市场,严厉打击非法贩运售卖各类野生动物。由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公安局负责落实。
六、自即日起,全县群众尽量减少走亲访友活动,尽量不举办、不参加公众聚餐活动,婚丧嫁娶等事宜须提前向当地政府报备,一切从简。由各镇政府负责落实。
七、对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命令从2020 年1月25日起执行,恢复时间另行通告。
指挥部办公室联系电话: 4421829 (传真同号)
紫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