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春节前后集中开展城乡清洁行动的通知

时间:2019-02-13 00:00来源: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件名称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春节前后集中开展城乡清洁行动的通知
索引号 0000001060002201902001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紫政办发〔2019〕4号 成文日期: 2019年02月12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9年02月13日
内容概述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春节前后集中开展城乡清洁行动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县直总公司(社):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推进新一轮城市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紫发〔2018〕8号)和《紫阳县“五边五治、四化四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紫办字〔2018〕31号)文件精神,扎实开展七城联创、建设幸福紫阳,扎实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切实提升人居环境品质,助力全县脱贫摘帽,在春节前后组织全县上下集中开展城乡清洁行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行动目标

全县各镇、各村、各单位对照“七城联创、三级同创”和“五边五治、四化四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标准,坚持属地管理,因地制宜的原则,全面做好县城、集镇、乡村、景区、交通、河道、机关清洁行动,彻底改变城乡环境面貌,确保人居环境品质显著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显著提高。

二、行动时间

城乡清洁行动时间安排50天(2019年1月10日至3月1日)。

三、行动任务

(一)清洁县城

1.环境卫生管理。

①公共场所保洁。广场、体育场、主次干道(街道)、滨江长廊等公共场所(含公厕)实行18小时(早6点至晚12点)保洁,紫府路、河堤路、广场实行机械化清扫,城区各类绿地卫生实行常态化管理。公共场所达到无垃圾,无卫生死角,无乱堆乱放,无乱贴乱画,公厕无污渍,无异味,窗户、墙角无蛛网;绿地内无垃圾杂物,无枯枝死苗。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②街面保洁。进一步深化“门前四包”责任,严格执行垃圾定时定点收集,密闭清运,日产日清管理制度,规范物业管理,提高服务质量,集中清除物管区域内积存垃圾、乱堆杂物、乱贴乱画等。做到街面无生活垃圾乱堆乱放;无出店占道经营,无乱泼污水、乱倒垃圾、乱贴小广告、占道停车、毁坏树木;物业管理区域楼院及墙体保持干净整洁。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③背街小巷及城乡结合部保洁。清理各类垃圾和“三堆六乱”(粪堆、柴堆、草堆,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贴乱挂),清理公厕卫生死角。做到住户门前及可视范围内无乱堆乱扔垃圾,无乱泼乱倒污水,消灭“三堆六乱”;辖区公厕干净卫生,无污渍,无乱贴乱画,设施表面无积灰,窗户、墙角无蛛网。

责任单位:城关镇人民政府

④规范处理餐厨垃圾。切实整治餐厨废弃物乱泼乱倒、露天堆放、直接排入公共排水设施及河道,完善餐厨垃圾清运设备,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及处理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⑤车站码头保洁。完善环卫设施,加大清扫频次,实行全天候保洁,规范整齐摆放各类设施。区域内达到无乱扔乱堆垃圾,各类设施表面无灰尘,建筑物立面无乱贴乱画,屋顶、墙角无积灰,无蛛网,排水沟无垃圾,雨篦完好;绿地内无垃圾,无枯死苗木;公厕设施完善,无污渍,无乱贴乱画,窗户、墙角无蛛网。

责任单位:县交通局(高客站、紫阳港码头)、紫阳火车站(火车站)

2.市容市貌管理。加大巡查力度严格监管,全面清理拆除过期、废旧、破旧广告牌匾、宣传标语、破损门牌,规范管理建筑工地,春节前后严禁紫府路及广场设置临时摊位。规范临街商店及其它临街经营者无出店占道经营和店外设摊行为,无违规散发广告、传单活动;无流动商贩、饮食摊点;沿街门店、住户门前无店外摆放灯箱、乱堆杂物;无破损或有污染的门头牌匾,无未经批准和过期、油漆脱落、字体残缺、亮化设施不全、用语不规范及有污染的广告,公共设施、建筑物立面、电线杆无乱贴乱画;主次道路边无露天堆放废旧轮胎;无乱停乱放摩托车;建筑工地管理实现六个“百分之百”。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3.市政设施维护。维修、更换破损路面、雨水井盖、路灯、灯带、灯箱、公厕、休闲座椅、果皮箱、护栏、文化墙、宣传栏等公共设施,督促相关部门维护好光缆线分线箱。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4.食品行业规范。按照国家卫生县城标准对县城区、城乡结合部食品加工企业(含小作坊)和餐饮业、机关食堂、学校食堂、面包房、卤菜店、农贸市场、超市食品经营区等食品经营行业进行全面综合整治,不留死角。达到所有食品经营单位实行量化分级管理,证照齐全,各类餐饮门店、食堂、食品加工摊点防尘、防蚊蝇、防鼠及上下水设施和冷藏设备齐全并规范正常使用,定期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消杀,食品原料采购索证齐全,餐具消毒记录完整,保洁设施齐全并运转良好,操作规范;加工经营场所整洁干净,垃圾桶带袋带盖。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5.“五小”行业监管。对照国家卫生县城标准对县城区、城乡结合部“五小”行业进行全面整治,不留死角。实现旅馆、美容美发厅、歌舞厅、公共浴室(足浴、汗蒸、桑拿)、网吧亮证经营,卫生制度健全,场所内外环境整洁干净,公共用品的清洗、消毒设施齐备,消毒记录完整,索票索证齐全,防护设施完善并正确使用,从业人员操作符合卫生规范。

责任单位:县卫计局(旅馆、美容美发厅、公共浴室)、县文广旅游局(歌舞厅、网吧)

6.专业市场整治。按照行业标准规范管理农贸市场、茶叶市场、汽车修配市场及城区超市商场。达到区域划分明确,各类设施完好,“门前四包”责任落实,保持市场卫生整洁,设施表面无积灰,墙角、屋顶无积尘、蛛网,无乱堆垃圾,无乱倒污水,无露天堆放污物,无乱贴乱画,公厕设施齐全,无污渍,无异味。

责任单位:县经贸局(西关农贸市场)、县发改局(东关农贸市场)、县交通局(汽车修配市场)、县市场监管局(茶叶市场及各超市商场)。

7.客运车辆运营管理。清洗公交车、出租车、客运船只,教育司乘人员文明运营,更换损坏或污染了的公交站牌。做到公交车、出租车、船舶干净整洁,司乘人员不乱扔垃圾,乱丢纸屑,候车区域干净整洁,公交站牌清晰完整。

责任单位:县交通局

(二)清洁集镇

1.集镇街道。加强环卫保洁和基础设施维修。做到保洁机制健全,街面保洁14小时以上,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收集,街道无乱扔垃圾、无卫生死角,街道住户店铺门前整洁有序,无乱搭乱建、无乱堆乱放、无乱泼乱倒、无占道经营、无乱贴乱画;车辆停放整齐有序,无乱停乱放;集贸市场经营摊点摆放整齐有序,规范经营,无马路市场;建筑工地管理规范,施工工地有实体围墙,物料堆放整齐,不挤占道路,出入车辆不带泥上路,施工工地清洁卫生;小旅馆、小餐饮、小洗浴、美发(理发)、歌厅、网吧“六小”行业按照行业管理标准规范经营,经营场所内外干净整洁,“三防”、消毒等设施齐全,加工经营设施表面无积灰,屋顶墙角无蛛网,垃圾桶带袋带盖;集镇周边无污水流溢,无散放禽畜。

2.集镇出入口。保洁机制运行正常。住户房屋周边干净整洁,可视范围内无垃圾乱堆,无杂物乱堆,无乱搭乱建;道路、河边整洁干净,无乱堆乱放,无乱搭乱建,无污水直排,无散养畜禽;绿地无垃圾杂物,无枯枝死苗。

3.垃圾处置。集镇垃圾实行日产日清,密闭清运,规范处理,垃圾堆放场病媒消杀及时,无病媒孳生,堆放垃圾定期掩埋,不裸露;及时清理堆放场周边垃圾,可视范围内无零星垃圾。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各社区居委会

(三)清洁乡村

1.加强卫生管理。彻底清除乡村道路两旁、河道两岸、出入口、农户房前屋后、集中安置点、群众院落等地“三堆、六乱”(即:粪堆、柴堆、草堆,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贴乱挂),集中清理村内裸露垃圾和卫生死角,全力解决辖区脏、乱、差问题;严格实行“户收集、村转运、镇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模式,道路沿线、集中院落、安置点每三天集中收集一次生活垃圾,春节期间人口密集的地方每天收集一次。达到村内道路、河道(沟渠)、坡岸、农户房前屋后无白色垃圾,无“三堆六乱”现象,无污水直排,垃圾池(桶)无垃圾积存;村内各类绿地干净卫生,无垃圾杂物,无枯枝死苗;无畜禽散养。

2.建立长效机制。根据需要在村庄内合理设置垃圾桶和垃圾收集点,充分发挥环保配套垃圾设施作用,整合公共场所、道路、河道保洁等公益性岗位人员,建立责任明确的保洁队伍,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强化环境卫生监管机制,培育文明卫生家庭、卫生院落,逐步养成全民讲卫生、讲文明、讲秩序的良好习惯。村内干净整洁。

责任单位:各村民委员会

(四)清洁景区

着力整治景区乱堆、乱放、乱丢、乱刻、乱画现象,进一步加强景区环境卫生、绿化、亮化、公厕、休闲等设施管理,彻底清理景区内卫生死角,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污水有效处理排放;配齐景区环卫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标识标牌体系,实现景区环卫保洁机制健全,运行正常,景区设施配套到位,功能齐全;无乱扔垃圾,无乱堆乱放,无乱贴乱画;绿化苗木长势旺盛,树型带型整齐,绿地无垃圾杂物,无枯枝死苗;亮化设施亮灯率100%;休闲设施正常使用;公厕设施齐全,整洁干净,无污渍,无异味。

责任单位:县文广旅游局

(五)清洁交通

加强310省道及县乡村四级道路环境管理,进一步夯实保洁责任,全面清理路边、排水沟杂物及垃圾,管护好道路绿化、亮化设施,完善沿线停车、加油、公厕等服务设施,及时清除因雨雪垮塌的泥石,清理路面积雪。做到路面干净无垃圾无积雪,排水沟渠畅通无杂物,路边无乱建、乱堆、乱排现象,沿路可视范围内无白色垃圾;行道树保护完好,路边绿地无垃圾,无枯死苗木,树型带型整齐;路灯亮灯率100%;路标杆、灯杆、电线杆上无乱贴广告。

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县道)、县公路段(310省道)、各镇人民政府(乡镇道)、各村民委员会(村道)。

(六)清洁河道

河长责任落实到位,保洁机制健全,有针对性的整治河道、排洪沟及沟边乱倒、乱排、乱采现象,彻底清理河道、沟边积存垃圾。实现河道、河岸无垃圾,无直排,无乱倒,无乱采现象,河面、江面无漂浮垃圾和杂物。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环保局、各镇人民政府

(七)清洁机关

完善机关保洁管理机制,每周开展一次卫生大清扫活动。做到办公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地面、桌面整洁,门顶、柜子顶、办公桌等办公用具表面无灰尘,墙面、墙角、屋顶无灰尘,无蛛网,窗户玻璃明亮无灰尘,无污渍,窗纱洁净无灰尘;室外楼梯间、楼道干净整洁,扶手清洁,过道窗户干净明亮,无灰尘,无蛛网,墙面无乱贴乱画,墙顶墙角无积灰,无蛛网;机关食堂内外干净卫生,“三防”、消毒设施齐全,从业人员操作规范,垃圾桶带袋带盖,餐厨垃圾规范处理;办公及家属区院落干净整洁,供排水设施完好,垃圾密闭存放,一天一清理;公厕设施齐全,干净卫生,无污渍,无异味,设施表面无积灰,墙体及附属设施立面无乱刻乱画,屋顶墙角无蛛网。

责任单位:各级机关单位

四、行动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城乡清洁行动各镇、村、单位要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主要领导要亲临现场,靠前指挥,研究解决清洁行动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好落实,结合镇、村实际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清洁行动方案,组织开展清洁行动。各镇、各单位要把清洁行动与脱贫攻坚紧密结合起来,清洁行动与脱贫摘帽实行一套人马同步推进,同步考核,脱贫包联部门要与镇村相互协调密切配合,落实各自清洁责任,给予包联村人力、财力及项目上的扶持。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镇村单位要迅速召开清洁行动动员会议,层层深入宣传发动,采取出动宣传车、张贴宣传标语、印制宣传单等多种方式,把清洁行动宣传到千家万户,做到妇孺皆知,引导群众自觉参与清洁行动,养成爱整洁、讲卫生的良好习惯。2019年将坚持季度集中行动(清洁行动、提升行动、品质行动、示范行动)每月督察通报,每周集中整治,清洁行动结束后全县将阳历每月1日、15日定为县城、集镇和机关单位大扫除日,把农历每月初一、十五定为农村大扫除日,各镇、各单位、各村集中组织大扫除进行卫生环境全面整治。县电视台、县政府网站每天至少播报1条清洁行动新闻,镇、村设置固定的城乡清洁行动宣传标语不少于3条,在人口集中区域设置宣传栏不少于1块。县创建办开办城乡清洁行动工作简报,每周刊发一期。

(三)落实经费保障。各镇要将县上安排的2019年“七城联创”和“五边五治、四化四评”农村环境整治资金专款专用,各镇村及包联单位要多方式筹集清洁行动资金,保障活动正常有序开展,2018年达标村兑现的奖补资金要全部用于清洁行动上来,不得改变用途,创建办要在督查检查中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四)严格督查考核。清洁行动从相关单位抽调工作人员充实到县创建办,集中办公,全力做好清洁行动的督促督办、检查考核。清洁行动实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检查情况一周一通报。2018年创建工作和集镇管理年度考核将结合巡查检查一并进行,清洁行动开展情况将做为各镇各单位2018年创建工作及集镇管理工作的考核内容,纳入考核计分。县电视台设置清洁行动反面曝光台,每周曝光1个清洁行动迟缓、环境卫生差的集镇、单位和行业,每天曝光1个环境卫生差、行动不力的村。县创建办设立清洁行动群众投诉电话和举报网络信箱,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各镇也要设立群众环境投诉电话和网络信箱,及时解决群众投诉问题,打一场全民参与的环境卫生整治歼灭战。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