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乡村振兴局

时间:2022-05-24 10:25

负责人姓名 局长:哈红黎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7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 0915-4421311
办公地址 紫阳县城关镇紫府路 


第一条 根据《中共安康市委办公室、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紫阳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安办字〔201913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紫阳县扶贫开发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中、省、市扶贫开发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全县配套政策措施和管理细则。

(二)编制全县扶贫开发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指导各镇扶贫开发工作。

(三)负责拟订全县扶贫开发资金分配方案,指导、监督和检查扶贫开发资金的使用管理工作。

(四)组织识别扶贫对象,对扶贫对象实施动态管理,组织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

(五)负责专项扶贫项目的组织实施、指导、监督检查和验收。

(六)负责行业扶贫政策及中长期规划、年度目标计划;协调指导县级行业部门(单位)开展行业扶贫工作

(七)负责组织社会扶贫工作。负责中、省、市单位在紫阳定点扶贫的联络协调工作;组织协调全县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开展帮扶工作,组织动员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扶贫开发工作。

(八)负责全县扶贫小额信贷、扶贫互助资金项目工作,指导镇级扶贫小额信贷、扶贫互助资金项目的监管和实施。

(九)负责全县扶贫开发考核工作。

(十)负责连片特困地区脱贫攻坚规划的实施和监测工作。

(十一)负责革命老区扶贫开发工作。

(十二)负责扶贫开发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实施外资扶贫项目。

(十三)负责扶贫开发调查研究、统计监测、信息宣传工作。

(十四)承担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脱贫攻坚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0915-4421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