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县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53号提案的复函

时间:2019-08-31 13:45

曾*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的提案收悉,现函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宣传,引导土地流转建议。我县自 2014年农村土地确权登记试点工作开始至今已有6个年头,在此期间我们始终坚持认真做好政策宣传,让广大农民了解新时期农业农村系列改革政策和法律法规是保障农村改革的首要条件,是新时期农村改革顺利实施的关键环节。我们积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正确引导全县土地流转。一是通过县镇村组各类涉农会议宣传党的惠农政策;二是通过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及各部门包联干部一对一,户对户的进行宣讲;三是采取简报、宣传栏、政府网站、农业网站、手机微信平台等宣传手段进行政策宣传。我们建有宣传影像资料专档,目前全县农民知晓率已基本达到 98%以上。

二、关于加强服务管理,规范土地流转建议。县委办和县政府办于201764日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意见》,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办公室于201858日印发了《关于精准理解和落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政策的指导意见》,这两个文件已经涵盖了加强服务管理,规范土地流转工作内容,已经下发各镇村贯彻落实和组织实施。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文件精神,进一步抓好服务管理,全面规范我县土地流转工作。

感谢您对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热切期望您今后能继续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特此复函。

联系单位:紫阳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915--4429642

2019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