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翰林招标有限公司受紫阳县职业教育中心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就紫阳县职业教育中心实训楼维修改造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紫阳县职业教育中心实训楼维修改造工程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HLZB2021-104
三、采购人名称:紫阳县职业教育中心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紫阳县城关镇新桃村
联 系电 话:0915—4420856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翰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未央路27号宫园壹号3号楼2单元1803室
联系人:于丹
联系电话:029-89640570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维修改造综合楼、教学楼及公寓楼,包括铲除原有墙面、防盗门,铺贴地砖楼面、木地板楼面及釉面砖墙裙,粉刷乳胶漆墙面,安装吊顶、防盗门及水电设施等;改造面积9000平米㎡。(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项目用途:自用
资金性质:财政资金
项目预算:1121803.96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2、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保证金缴纳回执单)或磋商担保函;
3、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网站查询的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4、供应商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省外企业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一体化平台(陕西建设网)企业库可查询(附完整的查询结果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本项目非联合体磋商声明。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
八、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21年03月08日至2021年03月15日9:00—12:00,14:00—17:00时止(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莲湖区未央路27号宫园壹号3号楼2单元1803室;
3、文件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注:(1)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供应商于文件发售时间内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系统(http://ak.sxggzyjy.cn/),选择本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参与投标活动;网上报名成功后,须至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报名确认,同时提供报名回执单、有效的单位介绍信、被介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否则无法完成后续流程;
(3)供应商须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限内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系统,直接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下载通道将关闭,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
(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与纸质投标并行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九、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1、磋商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03月19月09:00,逾期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1年03月19月09:00;
3、磋商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3第六开标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于丹
联系方式(电话):029-89640570
陕西翰林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