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12-27 09:47来源:紫阳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省驻紫各单位:

    为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贯彻落实“四个不摘”,宣传讲解脱贫攻坚“故事”,克服新冠疫情影响,不断提升脱贫攻坚成色。现就当前脱贫攻坚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重要论述

    各镇各部门要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12月3日在听取脱贫攻坚总结评估汇报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理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牢记总书记的谆谆嘱托,持续砥砺作风,坚决完成好脱贫攻坚各项任务,着力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牢记嘱托、感恩奋进,扎实开展回村回访活动

    按照省市“牢记嘱托、感恩奋进、脱贫攻坚回村回访”活动要求,各镇各帮扶单位、“四支队伍”和帮扶责任人要抓住“双节”前后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学生放假等有利时机,组织帮扶干部进村入户,集中开展脱贫攻坚回访活动,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宣讲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与群众一道算好脱贫账,畅谈脱贫攻坚取得的发展变化和攻坚成果,共商脱贫后巩固发展措施,要深入了解群众特别是建档立卡户的实际困难,倾听群众诉求,及时化解矛盾,及时发现致贫返贫风险,落实帮扶措施,不断提升脱贫攻坚质量和成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知恩、感恩、报恩,回顾脱贫攻坚历程和成效,讲好脱贫故事,接续奋斗、共创美好生活,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三、完善机制,持续做好防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帮扶工作

    各镇及相关部门要按照《紫阳县2020年防返贫和新增贫困人口预警监测实施方案》(紫脱贫办发〔2020〕9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防止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各镇政府负责,驻村工作队以家庭为单位,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已脱贫但不稳定户和收入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边缘户,落实动态监测预警和帮扶措施,特别是要把一般农户中因病、因残、因灾、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引发的刚性支出明显超过上年度收入和收入大幅缩减需要帮扶的临时困难农户及时纳入监测体系,按照农户申报、驻村干部走访排查、相关行业部门筛查预警等程序认定后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监测模块,实行动态管理,并落实帮扶措施。对脱贫不稳定户:在享受建档立卡贫困户帮扶政策的基础上,根据每户的实际情况,分析找准可能存在的返贫风险,在社会兜底保障提标扩面和社会救助、临时救助方面给予倾斜;对家庭中有劳动力的人口加强劳动技能培训,帮助转移就业;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多渠道筹措社会帮扶资金,及时化解生活生产风险。对边缘易致贫户:一是产业支持,按规定享受贫困户产业扶贫项目奖补政策;二是就业扶贫支持,组织参加贫困劳动力专场招聘会及实施免费就业技能培训等;三是小额信贷支持,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边缘人口,可纳入扶贫小额贷款贴息政策;四是社保兜底保障支持,对符合低保条件的边缘户,按程序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四是社会帮扶支持,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助困。

    四、多措并举,强化政策促进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

    要结合当前群众返乡放假有利时机,扎实推进稳岗就业工作。一是依托陕西省就业扶贫台帐信息系统和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受疫情影响模块,以“四支队伍”为主体,通过入户走访、电话了解等方式,及时排查边缘户、监测户、应急户及家庭成员失业户,建立完善贫困劳动力输出、输入信息台账、务工意愿登记台账等,精准掌握每个贫困劳动力就业状态。二是强化政策宣传,做好就业服务。要通过入户走访和微信、信息推送等多种方式,精准落实岗位推送、企业吸纳、兜底安置、政策支持、职业培训等信息推送和政策宣传,为有就业需求对象找到就业增收路子,确保有贫困劳动力家庭实现“一户一人以上稳定就业”的目标。三是落实就业扶贫政策。临近“双节”,正是大量务工人员返乡之后的就业帮扶政策宣传和落实的有利时机,帮扶干部要主动协助返乡务工人员就业扶贫政策的申报和落实。

    五、创新模式,确保消费扶贫工作取得实效

    消费扶贫是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增收、巩固脱贫成果防返贫重要举措,是接续乡村振兴的有效方式。一是要规范和加快扶贫产品认定申报。扶贫产品认定是确保消费扶贫带贫益贫、保障供给、提升成效的首要基础性工作,各镇各部门、各驻村工作队加强政策宣传,对照扶贫产品认定标准,指导帮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对标申报要求,完善相应资质,动员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主动申报。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管,确保扶贫产品质量合格,不断提升产品供给质量和水平,打造我县区域性特色农产品品牌。二是各级各部门要在2021年元旦、春节到来之际,通过财政预算采购、工会购买等方式,在“扶贫832平台”或者帮扶村内直购扶贫产品,持续发力消费扶贫,推动群众产业发展。三是创新消费扶贫渠道,持续做好“线上线下”推广工作,鼓励支持电商企业在淘宝、京东、天猫等电商平台及抖音、快手等直播平台销售扶贫产品,不断提高访问流量和成交率,要运用好定向采购、以购代捐、以买代帮方式推进消费扶贫工作,要做好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援助地区搭建的销售平台扶贫产品销售工作。四是加强对社会各界参与消费扶贫的宣传引导,培育消费扶贫献爱心理念,为本地农产品打通销路,营造全社会参与消费扶贫的良好氛围。

    六、志智双扶,持续提升自我发展动力

    持续深入推进“扶志六法”,组织开展“脱贫示范户”“最美扶贫人”“扶贫典型事”等选树活动,通过“道德讲堂”“脱贫故事会”、村民小组会、庭院说事会等形式,请脱贫致富能手、脱贫示范户等现身示范。广泛开展文明村镇、“十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创建和“好婆婆”“好媳妇”等评选活动,挖掘和推广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影响有教化的传世家训家规,推动形成诚信、勤劳和实干为荣的社会风尚。坚持志智双扶,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围绕群众发展产业和就业需要,利用“双节”时机组织上门培训和集中培训,确保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户都能掌握1-2门生产实用技能,引导群众依靠自己的双手脱贫致富。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下乡活动,创作一批群众喜闻乐见、反映脱贫攻坚的微视频、春联等作品,推进移风易俗,引导健康文明新风尚。

    七、对标补短,全面完成问题整改任务

    全面完成各级各类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坚持把脱贫问题整改工作作为提高脱贫成色的重要抓手,对各级各类反馈的所有问题真改实改彻底改,以整改促脱贫成果巩固、促脱贫质量提升。一是全面完成国家脱贫攻坚普查发现问题、2020年9月省级交叉检查发现到点问题、10月国家信息数据质量评估发现问题、11月省级成效考核发现问题、12月国家财政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整改工作,要全面完成点对点的具体问题的整改,完成举一反三排查问题整改,全面提升工作质量。二是持续巩固提升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2019年国家成效考核和省级成效考核、脱贫攻坚专项评估反馈问题、省委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国家脱贫攻坚督查反馈问题、2019年贫困县退出国家抽查反馈问题九三学社民主监督调研、民盟陕西省委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市委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成效,及时更新整改台账,收集完善相关整改档案。

    八、全面核查,巩固提升扶贫数据信息质量

    根据省市工作要求,为确保脱贫攻坚数据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逻辑严密完整性,一是要及时采集2020年动态调整10月后新增减少人员信息,待2021年模块生成后进行操作;二是在年终农民工返乡期间做好入户对接工作,采集更新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外出务工人员就业信息,如务工地、电话号码、收入等;三是利用建档立卡APP开展信息核实补正,重新采集贫困户位置发生变化的经纬度信息;四是认真做好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2021年度“八个一批”帮扶计划与帮扶措施的录入准备工作;五是做好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预警监测模块各类预警户的信息核实工作。

    九、做好风险防控,全面巩固脱贫成效

    要持续做好扶贫领域的风险防控工作,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排查扶贫领域风险隐患。一是重点排查搬迁腾退引发的矛盾和政策落实不到位引发的上访、信访舆情风险。二是排查扶贫项目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风险。排查县镇村扶贫资产管护机制落实不到位、扶贫资产流失、带益贫益成效不明显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风险。三是排查扶贫小额信贷和互助资金逾期风险。四是排查监测户边缘户帮扶措施不到位导致的返贫致贫风险。五是排查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工程质量风险及管护制度落实不力造成的毁损风险。六是排查长效机制不健全不落实导致的巩固脱贫成果质量风险。七是排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等纪律的廉政风险。八是网络产生的其它舆论舆情的风险。各镇各部门要逐一排查,精准研判,积极应对,采取有效措施将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严防“黑天鹅”和“灰犀牛”事件发生。

    十、强化兜底保障,兜实兜牢民生底线

    强化群众的兜底保障,兜实兜牢民生底线,坚持凡困必帮、有难必救,紧紧围绕“兜底、衔接、应急”,全面提升脱贫攻坚兜底保障质量、适度扩大社会救助保障范围、强化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提升基层服务水平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和工作要求,加大对贫困人口、低保对象和失业人员帮扶保障力度。继续落实好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各项政策,各镇各驻村工作队要加强对单独老人户、重病重残户等特殊困难群体冬季生活生产情况的动态监测,对其在生产生活中存在困难,要及时落实政策、采取措施化解,确保特殊困难人群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

    十一、提前谋划2021年工作,统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各级各部门要因地制宜,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12月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在听取脱贫攻坚总结评估汇报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确定的目标任务,认真谋划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要严格落实“四个不摘”,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要严格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持续跟踪收入变化和“两不愁三保障”巩固情况,定期核查,及时发现,及时帮扶,动态清零。要持续发展壮大扶贫产业,继续加强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拓展销售渠道,创新流通方式,促进稳定销售。要做好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加大对脱贫人口职业技能培训力度。要强化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完善集中安置区公共服务和配套基础设施,因地制宜在搬迁地发展产业,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要加强资金资产项目管理,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持续发挥效益。要兜住民生底线,规范管理公益岗位,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依托,促进弱劳力、半劳力等家庭就近就地解决就业,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十二、做好“双节”慰问工作,落实关心关爱机制

    “双节”来临之际,要统筹落实好困难群众和脱贫战线一线干部的关心关爱机制,做好扶贫慰问工作。充分利用“双节”慰问之机,做好扶贫政策的宣讲,总结宣传先进典型。听取基层干部群众对扶贫领域改进工作作风的意见建议,对发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要落实解决措施。将慰问与宣传结合起来,将关心关爱行动与解决问题结合起来。对在扶贫一线因公受伤、患病的同志和牺牲同志的家属,要重点慰问,对监测易致贫户、脱贫不稳定易返贫户和因灾、因病影响困难户要采取多种形式关心关爱,要重点关注。

    十三、完善脱贫攻坚档案资料,做好档案移交准备

    依据《省档案局省扶贫办关于认真做好精准扶贫档案整理归档工作的通知》(陕档联发〔2020〕1号)、《省档案局省扶贫办关于印发<陕西省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陕档联发〔2017〕3号)精神,按照《紫阳县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工作资料汇编》和档案局关于档案管理具体要求,整理完善2016年以来的脱贫攻坚档案,做好涉及脱贫攻坚档案资料移交准备工作。

 

紫阳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