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党组2020年第十一次集体学习篇目

时间:2020-12-08 10:19

目  录

1.在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2.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

3.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

4.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5.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6.《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工作条例》

7.10月22日中央政治局常务会议主要精神

8.中央深改委第十六次会议主要精神

9.近期国务院常务会议主要精神

10.中共中央  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

11.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意见》

1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1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

1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

1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国务院第七次大督查发现的典型经验做法给予表扬的通报》

16.中共陕西省委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并监督实施陕西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实施意见》


在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

7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2020年10月23日)

习近平

 

同志们,朋友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集会,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

70年前,由中华优秀儿女组成的中国人民志愿军,肩负着人民的重托、民族的期望,高举保卫和平、反抗侵略的正义旗帜,雄赳赳、气昂昂,跨过鸭绿江,发扬伟大的爱国主义精神和革命英雄主义精神,同朝鲜人民和军队一道,历经两年零9个月艰苦卓绝的浴血奋战,赢得了抗美援朝战争伟大胜利。

伟大的抗美援朝战争,抵御了帝国主义侵略扩张,捍卫了新中国安全,保卫了中国人民和平生活,稳定了朝鲜半岛局势,维护了亚洲和世界和平。

抗美援朝战争伟大胜利,将永远铭刻在中华民族的史册上!永远铭刻在人类和平、发展、进步的史册上!

——70年来,我们始终没有忘记老一辈革命家为维护国际正义、捍卫世界和平、保卫新生共和国所建立的不朽功勋,始终没有忘记党中央和毛泽东同志当年作出中国人民志愿军出国作战重大决策的深远意义。此时此刻,我们要向老一辈革命家,表示最深切的怀念!

——70年来,我们始终没有忘记谱写了气壮山河英雄赞歌的中国人民志愿军将士,以及所有为这场战争胜利作出贡献的人们。我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向所有健在的中国人民志愿军老战士、老同志、伤残荣誉军人,向当年支援抗美援朝战争的全国各族人民特别是参战支前人员,向中国人民志愿军烈属、军属,致以最诚挚的问候!

——70年来,我们始终没有忘记在抗美援朝战争中英勇牺牲的烈士们。19万7千多名英雄儿女为了祖国、为了人民、为了和平献出了宝贵生命。烈士们的功绩彪炳千秋,烈士们的英名万古流芳!

在抗美援朝战争中,朝鲜党、政府、人民关心、爱护、支援中国人民志愿军,中朝两国人民和军队休戚与共、生死相依,用鲜血凝结成了伟大战斗友谊。世界上一切爱好和平的国家和人民、友好组织和友好人士,对中国人民志愿军入朝作战给予了有力支援和支持。我代表中国党、政府、军队,向他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志们、朋友们!

中华民族是爱好和平的民族,中国人民是爱好和平的人民。近代以后,中国人民饱受列强侵略之害、饱经战火蹂躏之苦,更是深深懂得战争的残酷、和平的宝贵。新中国成立之初,百废待兴,百业待举,中国人民无比渴望和平安宁。但是,中国人民的这个愿望却受到了粗暴挑战,帝国主义侵略者将战争强加在了中国人民头上。

1950年6月25日,朝鲜内战爆发。美国政府从其全球战略和冷战思维出发,作出武装干涉朝鲜内战的决定,并派遣第七舰队侵入台湾海峡。1950年10月初,美军不顾中国政府一再警告,悍然越过三八线,把战火烧到中朝边境。侵朝美军飞机多次轰炸中国东北边境地区,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我国安全面临严重威胁。

值此危急关头,应朝鲜党和政府请求,中国党和政府以非凡气魄和胆略作出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历史性决策。1950年10月19日,中国人民志愿军在彭德怀司令员兼政治委员率领下进入朝鲜战场。这是以正义之师行正义之举。

抗美援朝战争,是在交战双方力量极其悬殊条件下进行的一场现代化战争。当时,中美两国国力相差巨大。在这样极不对称、极为艰难的情况下,中国人民志愿军同朝鲜军民密切配合,首战两水洞、激战云山城、会战清川江、鏖战长津湖等,连续进行5次战役,此后又构筑起铜墙铁壁般的纵深防御阵地,实施多次进攻战役,粉碎“绞杀战”、抵御“细菌战”、血战上甘岭,创造了威武雄壮的战争伟业。全国各族人民由衷称赞志愿军将士为“最可爱的人”!经过艰苦卓绝的战斗,中朝军队打败了武装到牙齿的对手,打破了美军不可战胜的神话,迫使不可一世的侵略者于1953年7月27日在停战协定上签字。

在抗美援朝战争期间,党中央统揽全局,实施有力的战争动员和正确的战争指导,采取边打、边稳、边建的方针,开展了波澜壮阔的抗美援朝运动,全国各族人民举国同心支撑起这场事关国家和民族前途命运的伟大抗争,最终用伟大胜利向世界宣告“西方侵略者几百年来只要在东方一个海岸上架起几尊大炮就可霸占一个国家的时代是一去不复返了”!

同志们、朋友们!

抗美援朝战争伟大胜利,是中国人民站起来后屹立于世界东方的宣言书,是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重要里程碑,对中国和世界都有着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经此一战,中国人民粉碎了侵略者陈兵国门、进而将新中国扼杀在摇篮之中的图谋,可谓“打得一拳开,免得百拳来”,帝国主义再也不敢作出武力进犯新中国的尝试,新中国真正站稳了脚跟。这一战,拼来了山河无恙、家国安宁,充分展示了中国人民不畏强暴的钢铁意志!

经此一战,中国人民彻底扫除了近代以来任人宰割、仰人鼻息的百年耻辱,彻底扔掉了“东亚病夫”的帽子,中国人民真正扬眉吐气了。这一战,打出了中国人民的精气神,充分展示了中国人民万众一心的顽强品格!

经此一战,中国人民打败了侵略者,震动了全世界,奠定了新中国在亚洲和国际事务中的重要地位,彰显了新中国的大国地位。这一战,让全世界对中国刮目相看,充分展示了中国人民维护世界和平的坚定决心!

经此一战,人民军队在战争中学习战争,愈战愈勇,越打越强,取得了重要军事经验,实现了由单一军种向诸军兵种合成军队转变,极大促进了国防和军队现代化。这一战,人民军队战斗力威震世界,充分展示了敢打必胜的血性铁骨!

经此一战,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亚洲乃至世界的战略格局得到深刻塑造,全世界被压迫民族和人民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的正义事业受到极大鼓舞,有力推动了世界和平与人类进步事业。它用铁一般的事实告诉世人,任何一个国家、任何一支军队,不论多么强大,如果站在世界发展潮流的对立面,恃强凌弱、倒行逆施、侵略扩张,必然会碰得头破血流。这一战,再次证明正义必定战胜强权,和平发展是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

同志们、朋友们!

在波澜壮阔的抗美援朝战争中,英雄的中国人民志愿军始终发扬祖国和人民利益高于一切、为了祖国和民族的尊严而奋不顾身的爱国主义精神,英勇顽强、舍生忘死的革命英雄主义精神,不畏艰难困苦、始终保持高昂士气的革命乐观主义精神,为完成祖国和人民赋予的使命、慷慨奉献自己一切的革命忠诚精神,为了人类和平与正义事业而奋斗的国际主义精神,锻造了伟大抗美援朝精神。

伟大抗美援朝精神跨越时空、历久弥新,必须永续传承、世代发扬。

——无论时代如何发展,我们都要砥砺不畏强暴、反抗强权的民族风骨。70年前,帝国主义侵略者将战火烧到了新中国的家门口。中国人民深知,对待侵略者,就得用他们听得懂的语言同他们对话,这就是以战止战、以武止戈,用胜利赢得和平、赢得尊重。中国人民不惹事也不怕事,在任何困难和风险面前,腿肚子不会抖,腰杆子不会弯,中华民族是吓不倒、压不垮的!

——无论时代如何发展,我们都要汇聚万众一心、勠力同心的民族力量。在抗美援朝战争中,中国人民在爱国主义旗帜感召下,同仇敌忾、同心协力,让世界见证了蕴含在中国人民之中的磅礴力量,让世界知道了“现在中国人民已经组织起来了,是惹不得的。如果惹翻了,是不好办的”!

——无论时代如何发展,我们都要锻造舍生忘死、向死而生的民族血性。在朝鲜战场上,志愿军将士面对强大而凶狠的作战对手,身处恶劣而残酷的战场环境,抛头颅、洒热血,以“钢少气多”力克“钢多气少”,谱写了惊天地、泣鬼神的雄壮史诗。志愿军将士冒着枪林弹雨勇敢冲锋,顶着狂轰滥炸坚守阵地,用胸膛堵枪眼,以身躯作人梯,抱起炸药包、手握爆破筒冲入敌群,忍饥受冻绝不退缩,烈火烧身岿然不动,敢于“空中拼刺刀”。在他们中涌现出杨根思、黄继光、邱少云等30多万名英雄功臣和近6000个功臣集体。英雄们说:我们的身后就是祖国,为了祖国人民的和平,我们不能后退一步!这种血性令敌人胆寒,让天地动容!

——无论时代如何发展,我们都要激发守正创新、奋勇向前的民族智慧。勇于创新者进,善于创造者胜。志愿军将士面对陌生的战场、陌生的敌人,坚持“你打你的,我打我的,你打原子弹,我打手榴弹”,把灵活机动战略战术发挥得淋漓尽致。面对来自各方面的风险挑战,面对各种阻力压力,中国人民总能逢山开路、遇水架桥,总能展现大智大勇、锐意开拓进取,“杀出一条血路”!

同志们、朋友们!

抗美援朝战争胜利60多年来,在中国共产党坚强领导下,中国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历史巨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

今天,我们正站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胜利在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前景光明。前进道路不会一帆风顺。我们要铭记抗美援朝战争的艰辛历程和伟大胜利,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知难而进、坚韧向前,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铭记伟大胜利,推进伟大事业,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把党锻造得更加坚强有力。抗美援朝战争伟大胜利再次证明,没有任何一支政治力量能像中国共产党这样,为了民族复兴、人民幸福,不惜流血牺牲,不懈努力奋斗,团结凝聚亿万群众不断走向胜利。只要我们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自我革命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不断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就一定能够使党始终成为中国人民最可靠、最坚强的主心骨!

——铭记伟大胜利,推进伟大事业,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历史是人民创造的。中国共产党的力量,人民军队的力量,根基在人民。我们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为民谋利,为民尽责,为民担当,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只要我们始终坚持人民立场、人民至上,就一定能够激发出无往而不胜的强大力量,就一定能够不断书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精彩华章!

——铭记伟大胜利,推进伟大事业,必须坚持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壮大我国综合国力。落后就要挨打,发展才能自强。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我国用几十年时间走完了发达国家几百年走过的发展历程,创造了举世瞩目的发展奇迹。当前,我国将进入新发展阶段,面对新机遇新挑战,只要我们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就一定能够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不断创造让世界惊叹的更大奇迹!

——铭记伟大胜利,推进伟大事业,必须加快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把人民军队全面建成世界一流军队。没有一支强大的军队,就不可能有强大的祖国。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统筹发展和安全、富国和强军。要贯彻新时代党的强军思想,贯彻新时代军事战略方针,毫不动摇坚持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坚持政治建军、改革强军、科技强军、人才强军、依法治军,全面提高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战略能力,更好履行新时代人民军队使命任务。只要我们与时俱进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向着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阔步前行,就一定能够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更为坚强的战略支撑!

——铭记伟大胜利,推进伟大事业,必须维护世界和平和正义,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华民族历来秉持“亲仁善邻”的理念。作为负责任大国,中国坚守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坚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坚定不移走和平发展、开放发展、合作发展、共同发展道路。只要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同各国人民一道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就一定能够迎来人类和平与发展的美好未来!

同志们、朋友们!

世界是各国人民的世界,世界面临的困难和挑战需要各国人民同舟共济、携手应对,和平发展、合作共赢才是人间正道。当今世界,任何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极端利己主义,都是根本行不通的!任何讹诈、封锁、极限施压的方式,都是根本行不通的!任何我行我素、唯我独尊的行径,任何搞霸权、霸道、霸凌的行径,都是根本行不通的!不仅根本行不通,最终必然是死路一条!

中国一贯奉行防御性国防政策,中国军队始终是维护世界和平的坚定力量。中国永远不称霸、不扩张,坚决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我们决不会坐视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受损,决不会允许任何人任何势力侵犯和分裂祖国的神圣领土。一旦发生这样的严重情况,中国人民必将予以迎头痛击!

同志们、朋友们!

回望70年前伟大的抗美援朝战争,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瞻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明前景,我们无比坚定、无比自信。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中央周围,弘扬伟大抗美援朝精神,雄赳赳、气昂昂,向着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继续奋勇前进!

 


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

庆祝大会上的讲话

习近平

(新华社  2020年10月14日)

 

女士们,先生们,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集会,庆祝深圳等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总结经济特区建设经验,在更高起点上推进改革开放,动员全党全国全社会为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而团结奋进。

兴办经济特区,是党和国家为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行的伟大创举。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把党和国家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动员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行新的长征。1979年4月,广东省委负责人向中央领导同志提出兴办出口加工区、推进改革开放的建议。邓小平同志明确指出,还是叫特区好,中央可以给些政策,你们自己去搞,杀出一条血路来。同年7月,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广东、福建两省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先行一步”,并试办出口特区。1980年8月党和国家批准在深圳、珠海、汕头、厦门设置经济特区,1988年4月又批准建立海南经济特区,明确要求发挥经济特区对全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窗口和示范带动作用。

长期以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和全国大力支持下,各经济特区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勇担使命、砥砺奋进,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进程中谱写了勇立潮头、开拓进取的壮丽篇章,为全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

女士们、先生们、同志们!

广东是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先行地、实验区,是建立经济特区时间最早、数量最多的省份。深圳是改革开放后党和人民一手缔造的崭新城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一张白纸上的精彩演绎。深圳广大干部群众披荆斩棘、埋头苦干,用40年时间走过了国外一些国际化大都市上百年走完的历程。这是中国人民创造的世界发展史上的一个奇迹。

——40年来,深圳奋力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地区生产总值从1980年的2.7亿元增至2019年的2.7万亿元,年均增长20.7%,经济总量位居亚洲城市第五位,财政收入从不足1亿元增加到9424亿元,实现了由一座落后的边陲小镇到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化大都市的历史性跨越。

——40年来,深圳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率先进行市场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首创1000多项改革举措,奏响了实干兴邦的时代强音,实现了由经济体制改革到全面深化改革的历史性跨越。

——40年来,深圳坚持实行“引进来”和“走出去”,积极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积极吸引全球投资,外贸进出口总额由1980年的0.18亿美元跃升至2019年的4315亿美元,年均增长26.1%,实现了由进出口贸易为主到全方位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历史性跨越。

——40年来,深圳坚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了由经济开发到统筹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发展的历史性跨越。

——40年来,深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人民生活水平大幅提高,教育、医疗、住房等实现翻天覆地的变化,2019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25万元,比1985年增长31.6倍;率先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实现了由解决温饱到高质量全面小康的历史性跨越。

40年春风化雨,40年春华秋实。当年的蛇口开山炮声犹然在耳,如今的深圳经济特区生机勃勃,向世界展示了我国改革开放的磅礴伟力,展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光明前景。

看似寻常最奇崛,成如容易却艰辛。深圳等经济特区一路走来,每一步都不是轻而易举的,每一步都付出了艰辛努力。深圳等经济特区改革发展事业取得的成就,是党中央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广大干部群众开拓进取的结果,是全国人民和四面八方广泛支持的结果。在这里,我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向经济特区广大建设者,向所有为经济特区建设作出贡献的同志们,致以诚挚的问候!向各位来宾,向关心和支持经济特区建设的国内外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女士们、先生们、同志们!

深圳等经济特区的成功实践充分证明,党中央关于兴办经济特区的战略决策是完全正确的。经济特区不仅要继续办下去,而且要办得更好、办得水平更高。

深圳等经济特区40年改革开放实践,创造了伟大奇迹,积累了宝贵经验,深化了我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特区建设规律的认识。一是必须坚持党对经济特区建设的领导,始终保持经济特区建设正确方向。二是必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通过改革实践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三是必须坚持发展是硬道理,坚持敢闯敢试、敢为人先,以思想破冰引领改革突围。四是必须坚持全方位对外开放,不断提高“引进来”的吸引力和“走出去”的竞争力。五是必须坚持创新是第一动力,在全球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赢得主动权。六是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七是必须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使法治成为经济特区发展的重要保障。八是必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九是必须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基本方针,促进内地与香港、澳门融合发展、相互促进。十是必须坚持在全国一盘棋中更好发挥经济特区辐射带动作用,为全国发展作出贡献。

以上十条,是经济特区40年改革开放、创新发展积累的宝贵经验,对新时代经济特区建设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必须倍加珍惜、长期坚持,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

女士们、先生们、同志们!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使这个大变局加速演进,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保护主义、单边主义上升,世界经济低迷,国际贸易和投资大幅萎缩,国际经济、科技、文化、安全、政治等格局都在发生深刻调整,世界进入动荡变革期。

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要求不断提高,经济长期向好,市场空间广阔,发展韧性强大,正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同时,我国经济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实现高质量发展还有许多短板弱项,经济特区发展也面临着一些困难和挑战。

新形势需要新担当、呼唤新作为。新时代经济特区建设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从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大局出发,落实新发展理念,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以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风雨无阻的精神状态,改革不停顿,开放不止步,在更高起点上推进改革开放,推动经济特区工作开创新局面,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党中央对深圳改革开放、创新发展寄予厚望。去年8月,党中央出台了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全面部署了有关工作。深圳要建设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提高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能力和水平,形成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扩大开放新格局,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丰富“一国两制”事业发展新实践,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这是新时代党中央赋予深圳的历史使命。

第一,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广东、深圳经济发展水平较高,面临的资源要素约束更紧,受到来自国际的技术、人才等领域竞争压力更大,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是根本出路。要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率先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要坚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使生产、分配、流通、消费更多依托国内市场,提升供给体系对国内需求的适配性,以高质量供给满足日益升级的国内市场需求。要坚定不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培育新动能,提升新势能,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和产业创新高地。要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前瞻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未来产业,发展数字经济。要加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投入力度,发挥深圳产学研深度融合优势,主动融入全球创新网络。要对标国际一流水平,大力发展金融、研发、设计、会计、法律、会展等现代服务业,提升服务业发展能级和竞争力。要实施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引进培养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聚天下英才而用之。

第二,与时俱进全面深化改革。改革永远在路上,改革之路无坦途。当前,改革又到了一个新的历史关头,很多都是前所未有的新问题,推进改革的复杂程度、敏感程度、艰巨程度不亚于40年前,必须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坚持摸着石头过河和加强顶层设计相结合,不失时机、蹄疾步稳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提高改革综合效能。

党中央经过深入研究,决定以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为契机,支持深圳实施综合改革试点,以清单批量授权方式赋予深圳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更多自主权,一揽子推出27条改革举措和40条首批授权事项。深圳经济特区要扛起责任,牢牢把握正确方向,解放思想、守正创新,努力在重要领域推出一批重大改革措施,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重大制度创新成果。要着眼于解决高质量发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着眼于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多策划战略战役性改革,多推动创造型、引领型改革,在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高水平开放型经济体制、民生服务供给体制、生态环境和城市空间治理体制等重点领域先行先试。要优化政府管理和服务,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加快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要进一步激发和弘扬企业家精神,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依法保护产权和知识产权,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

第三,锐意开拓全面扩大开放。当前,世界经济面临诸多复杂挑战,我们决不能被逆风和回头浪所阻,要站在历史正确的一边,坚定不移全面扩大开放,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新发展格局不是封闭的国内循环,而是开放的国内国际双循环。要优化升级生产、分配、流通、消费体系,深化对内经济联系、增加经济纵深,增强畅通国内大循环和联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功能,加快推进规则标准等制度型开放,率先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要在内外贸、投融资、财政税务、金融创新、出入境等方面,探索更加灵活的政策体系、更加科学的管理体制,加强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务实合作。越是开放越要重视安全,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增强自身竞争能力、开放监管能力、风险防控能力。

第四,创新思路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经过40年高速发展,深圳经济特区城市空间结构、生产方式、组织形态和运行机制发生深刻变革,面临城市治理承压明显、发展空间不足等诸多挑战。要树立全周期管理意识,加快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走出一条符合超大型城市特点和规律的治理新路子。要强化依法治理,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城市治理顽症难题,让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要注重在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上下功夫,发挥深圳信息产业发展优势,推动城市管理手段、管理模式、管理理念创新,让城市运转更聪明、更智慧。

第五,真抓实干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中国共产党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经济特区改革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要聚焦到这个目标上来。

生活过得好不好,人民群众最有发言权。要从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反复出现的问题出发,拿出更多改革创新举措,把就业、教育、医疗、社保、住房、养老、食品安全、生态环境、社会治安等问题一个一个解决好,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要尊重人民群众首创精神,不断从人民群众中汲取经济特区发展的创新创造活力。要把提高发展平衡性放在重要位置,不断推动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构建优质均衡的公共服务体系,建成全覆盖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要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举一反三补齐公共卫生短板。

第六,积极作为深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是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深圳是大湾区建设的重要引擎。要抓住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重大历史机遇,推动三地经济运行的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加快粤港澳大湾区城际铁路建设,促进人员、货物等各类要素高效便捷流动,提升市场一体化水平。要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规划建设好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加快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要以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先行启动区建设为抓手,加强与港澳创新资源协同配合。要继续鼓励引导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充分发挥投资兴业、双向开放的重要作用,在经济特区发展中作出新贡献。要充分运用粤港澳重大合作平台,吸引更多港澳青少年来内地学习、就业、生活,促进粤港澳青少年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增强对祖国的向心力。

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要准确把握党中央战略意图,全力支持深圳等经济特区改革发展工作,按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支持经济特区深化改革开放、开展前瞻性科技创新、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强民主法治建设、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民生保障和改善、改革创新社会治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等工作,为新时代经济特区改革发展提供科学指导和有力支持。

女士们、先生们、同志们!

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我们坚定不移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既从世界汲取发展动力,也让中国发展更好惠及世界。经济特区建设40年的实践离不开世界各国的共同参与,也为各国创造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分享了发展利益。欢迎世界各国更多地参与中国经济特区的改革开放发展,构建共商共建共享共赢新格局。

女士们、先生们、同志们!

经济特区处于改革开放最前沿,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的建设有着更高要求。要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改革创新精神在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的建设方面率先示范,扩大基层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更新知识观念、掌握过硬本领,自觉站在党和国家大局上想问题、办事情。要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正确导向,为改革者负责、为担当者担当,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和劲头。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经济特区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在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上都要交出优异答卷。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要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继续发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埋头苦干的特区精神,激励干部群众勇当新时代的“拓荒牛”。要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广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不断提升人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要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新期待。

女士们、先生们、同志们!

四十载波澜壮阔,新征程催人奋进。经济特区的沧桑巨变是一代又一代特区建设者拼搏奋斗干出来的。在新起点上,经济特区广大干部群众要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永葆“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努力续写更多“春天的故事”,努力创造让世界刮目相看的新的更大奇迹!

 


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

(2020年11月12日)

习近平

 

女士们,先生们,同志们:

30年前,国际形势风云变幻,国内改革风起云涌,党中央全面研判国际国内大势,统筹把握改革发展大局,作出了开发开放上海浦东的重大决策,掀开了我国改革开放向纵深推进的崭新篇章。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集会,庆祝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就是要回顾历史、展望未来,支持浦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锐意进取,推进更深层次改革、更高水平开放,为实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首先,我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向上海广大干部群众,致以热烈的祝贺和诚挚的问候!向所有关心、支持、参与浦东开发开放的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和各国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女士们、先生们、同志们!

党中央对浦东开发开放高度重视、寄予厚望。邓小平同志亲自倡导,指出“开发浦东,这个影响就大了,不只是浦东的问题,是关系上海发展的问题,是利用上海这个基地发展长江三角洲和长江流域的问题”,要求“抓紧浦东开发,不要动摇,一直到建成”。

党的十四大强调,以上海浦东开发开放为龙头,进一步开放长江沿岸城市,尽快把上海建成国际经济、金融、贸易中心之一,带动长江三角洲和整个长江流域地区经济的新飞跃。党的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都要求浦东在扩大开放、自主创新等方面走在前列。

进入新时代,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继续对浦东开发开放提出明确要求,党中央把首个自由贸易试验区、首批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等一系列国家战略任务放在浦东,推动浦东开发开放不断展现新气象。

30年来,浦东创造性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生产总值从1990年的60亿元跃升到2019年的1.27万亿元,财政总收入从开发开放初期的11亿元增加到2019年的逾4000亿元,浦东以全国1/8000的面积创造了全国1/80的国内生产总值、1/15的货物进出口总额。改革开放走在全国前列,诞生了第一个金融贸易区、第一个保税区、第一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第一家外商独资贸易公司等一系列“全国第一”。核心竞争力大幅度增强,基本形成以现代服务业为主体、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引领、先进制造业为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承载了上海国际经济中心、金融中心、贸易中心、航运中心、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重要功能。人民生活水平整体性跃升,2019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71647元,人均预期寿命从1993年的76.10岁提高到84.46岁,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从1993年的15平方米提高到42平方米。

30年披荆斩棘,30载雨雪风霜。经过30年发展,浦东已经从过去以农业为主的区域,变成了一座功能集聚、要素齐全、设施先进的现代化新城,可谓是沧桑巨变。浦东开发开放30年取得的显著成就,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提供了最鲜活的现实明证,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最生动的实践写照!

实践充分证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形成的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是完全正确的;改革开放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改革发展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我们的奋斗目标,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

女士们、先生们、同志们!

从现在起到本世纪中叶,是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30年。当前,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使这个大变局加速演变,单边主义、保护主义上升,国际格局深刻调整,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多,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将面对更为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越是面对挑战,我们越是要遵循历史前进逻辑、顺应时代发展潮流、呼应人民群众期待,在更加开放的条件下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

新征程上,我们要把浦东新的历史方位和使命,放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这两个大局中加以谋划,放在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中予以考量和谋划,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

党中央正在研究制定《关于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意见》,将赋予浦东新区改革开放新的重大任务。浦东要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勇于挑最重的担子、啃最硬的骨头,努力成为更高水平改革开放的开路先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排头兵、彰显“四个自信”的实践范例,更好向世界展示中国理念、中国精神、中国道路。

第一,全力做强创新引擎,打造自主创新新高地。科学技术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深刻影响着国家前途命运,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深刻影响着人民幸福安康。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科学技术解决方案,更加需要增强创新这个第一动力。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提升产业链水平,为确保全国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多作新贡献。

浦东要在基础科技领域作出大的创新,在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取得大的突破,更好发挥科技创新策源功能。要优化创新创业生态环境,疏通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产业化双向链接的快车道。要聚焦关键领域发展创新型产业,加快在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领域打造世界级产业集群。要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改革,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同长三角地区产业集群加强分工协作,突破一批核心部件、推出一批高端产品、形成一批中国标准。要积极参与、牵头组织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开展全球科技协同创新。

第二,加强改革系统集成,激活高质量发展新动力。改革开放是当代中国最显著的特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聚焦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推出一系列重大改革,打通理顺许多堵点难点,很多领域实现了历史性变革、系统性重塑、整体性重构。随着我国迈入新发展阶段,要聚焦基础性和具有重大牵引作用的改革举措,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在改革成效上相得益彰,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浦东要在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上率先试、出经验。要探索开展综合性改革试点,统筹推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从事物发展的全过程、产业发展的全链条、企业发展的全生命周期出发来谋划设计改革,加强重大制度创新充分联动和衔接配套,放大改革综合效应,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

第三,深入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增创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对外开放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当今时代,任何关起门来搞建设的想法,任何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做法,任何搞唯我独尊、赢者通吃的企图,都是逆历史潮流而动的!当前,经济全球化遇到一些回头浪,但世界决不会退回到相互封闭、彼此分割的状态,开放合作仍然是历史潮流,互利共赢依然是人心所向。要敞开大门欢迎各国分享中国发展机遇,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凡是愿意同我们合作的国家、地区和企业,我们都要积极开展合作。

浦东要着力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提供高水平制度供给、高质量产品供给、高效率资金供给,更好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要更好发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作用,对标最高标准、最高水平,实行更大程度的压力测试,在若干重点领域率先实现突破。要加快同长三角共建辐射全球的航运枢纽,提升整体竞争力和影响力。要率先实行更加开放更加便利的人才引进政策,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拔尖人才和团队特别是青年才俊。

第四,增强全球资源配置能力,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我说过,中国经济是一片大海,我还要说世界经济也是一片大海。世界大海大洋都是相通的,任何人企图人为阻碍世界大海大洋相通,都只能是一种不自量力的幻想!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增强资源配置能力,提高对资金、信息、技术、人才、货物等要素配置的全球性影响力。

浦东要努力成为国内大循环的中心节点和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链接,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中更好发挥龙头辐射作用。要完善金融市场体系、产品体系、机构体系、基础设施体系,支持浦东发展人民币离岸交易、跨境贸易结算和海外融资服务,建设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平台,提升重要大宗商品的价格影响力,更好服务和引领实体经济发展。要发展更高能级的总部经济,统筹发展在岸业务和离岸业务,成为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的重要枢纽。

第五,提高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开创人民城市建设新局面。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城市是人集中生活的地方,城市建设必须把让人民宜居安居放在首位,把最好的资源留给人民。要坚持广大人民群众在城市建设和发展中的主体地位,探索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征、彰显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超大城市发展之路。要提高城市治理水平,推动治理手段、治理模式、治理理念创新,加快建设智慧城市,率先构建经济治理、社会治理、城市治理统筹推进和有机衔接的治理体系。

推进城市治理,根本目的是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提高公共服务均衡化、优质化水平。要构建和谐优美生态环境,把城市建设成为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要把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各环节,把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作为提升治理能力的重要一环,着力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

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要站在全局高度、聚焦国家战略,会同上海市做好顶层设计,积极研究制定支持浦东高水平改革开放的具体举措,共同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见效。

女士们、先生们、同志们!

明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上海是中国共产党诞生地。要传承红色基因、践行初心使命,不断提升党的建设质量和水平,确保改革开放正确方向。广大党员、干部要勇于担当、敢为先锋,奋力创造新时代新奇迹。

女士们、先生们、同志们!

“装点此关山,今朝更好看。”上海是一座光荣的城市,是一个不断见证奇迹的地方。浦东开发开放30年的历程,走的是一条解放思想、深化改革之路,是一条面向世界、扩大开放之路,是一条打破常规、创新突破之路。展望未来,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在新时代中国发展的壮阔征程上,上海一定能创造出令世界刮目相看的新奇迹,一定能展现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气象!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

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新华社   2020年11月15日)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11月14日上午在江苏省南京市主持召开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谱写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篇章,打造区域协调发展新样板,构筑高水平对外开放新高地,塑造创新驱动发展新优势,绘就山水人城和谐相融新画卷,使长江经济带成为我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主战场、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主动脉、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主力军。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组长韩正出席座谈会并讲话。

习近平是在江苏考察结束后专门召开这次座谈会的。座谈会上,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何立峰、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水利部部长鄂竟平、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江苏省委书记娄勤俭、江西省委书记刘奇、四川省委书记彭清华等7位同志先后发言,介绍了工作情况,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参加座谈会的其他省市主要负责同志提交了书面发言。

在听取大家发言后,习近平发表了重要讲话。他强调,5年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沿江省市推进生态环境整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力度之大、规模之广、影响之深,前所未有,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发生了转折性变化,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长江经济带经济发展总体平稳、结构优化,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实现了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特别是今年以来,沿江省市有力应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有效克服重大洪涝灾害影响和外部环境变化冲击,为我国在全球主要经济体中率先恢复经济正增长作出了突出贡献。

习近平指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关系国家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这次五中全会建议又对此提出了明确要求。长江经济带覆盖沿江11省市,横跨我国东中西三大板块,人口规模和经济总量占据全国“半壁江山”,生态地位突出,发展潜力巨大,应该在践行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习近平指出,要加强生态环境系统保护修复。要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出发,追根溯源、系统治疗,防止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要找出问题根源,从源头上系统开展生态环境修复和保护。要加强协同联动,强化山水林田湖草等各种生态要素的协同治理,推动上中下游地区的互动协作,增强各项举措的关联性和耦合性。要注重整体推进,在重点突破的同时,加强综合治理系统性和整体性,防止畸重畸轻、单兵突进、顾此失彼。要在严格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发展示范带。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构建综合治理新体系,统筹考虑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水安全、水文化和岸线等多方面的有机联系,推进长江上中下游、江河湖库、左右岸、干支流协同治理,改善长江生态环境和水域生态功能,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要强化国土空间管控和负面清单管理,严守生态红线,持续开展生态修复和环境污染治理工程,保持长江生态原真性和完整性。要加快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让保护修复生态环境获得合理回报,让破坏生态环境付出相应代价。要健全长江水灾害监测预警、灾害防治、应急救援体系,推进河道综合治理和堤岸加固,建设安澜长江。

习近平强调,要推进畅通国内大循环。要坚持全国一盘棋思想,在全国发展大局中明确自我发展定位,探索有利于推进畅通国内大循环的有效途径。要把需求牵引和供给创造有机结合起来,推进上中下游协同联动发展,强化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引导下游地区资金、技术、劳动密集型产业向中上游地区有序转移,留住产业链关键环节。要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处理好中心城市和区域发展的关系,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促进城乡融合发展。要增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要提升人民生活品质,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加强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要提高人民收入水平,加大就业、教育、社保、医疗投入力度,促进便利共享,扎实推动共同富裕。要构建统一开放有序的运输市场,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创新运输组织模式。

习近平指出,要构筑高水平对外开放新高地。要统筹沿海沿江沿边和内陆开放,加快培育更多内陆开放高地,提升沿边开放水平,实现高质量引进来和高水平走出去,推动贸易创新发展,更高质量利用外资。要加快推进规则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完善自由贸易试验区布局,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要把握好开放和安全的关系,织密织牢开放安全网。沿江省市要在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中找准各自定位,主动向全球开放市场。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和共建“一带一路”的融合,加快长江经济带上的“一带一路”倡议支点建设,扩大投资和贸易,促进人文交流和民心相通。

习近平强调,要加快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要勇于创新,坚持把经济发展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围绕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发挥协同联动的整体优势,全面塑造创新驱动发展新优势。要建立促进产学研有效衔接、跨区域通力合作的体制机制,加紧布局一批重大创新平台,加快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强化关键环节、关键领域、关键产品的保障能力。要推动科技创新中心和综合性国家实验室建设,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和水平。要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打造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集群,打造自主可控、安全高效并为全国服务的产业链供应链。要激发各类主体活力,破除制约要素自由流动的制度藩篱,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要高度重视粮食安全问题。

习近平指出,要保护传承弘扬长江文化。长江造就了从巴山蜀水到江南水乡的千年文脉,是中华民族的代表性符号和中华文明的标志性象征,是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要把长江文化保护好、传承好、弘扬好,延续历史文脉,坚定文化自信。要保护好长江文物和文化遗产,深入研究长江文化内涵,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要将长江的历史文化、山水文化与城乡发展相融合,突出地方特色,更多采用“微改造”的“绣花”功夫,对历史文化街区进行修复。

习近平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同志特别是党政一把手要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长江经济带发展的决策部署,坚定信心,勇于担当,抓铁有痕,踏石留印,切实把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要围绕当前制约长江经济带发展的热点、难点、痛点问题开展深入研究,摸清真实情况,找准问题症结,提出应对之策。中央企业、社会组织要积极参与长江经济带发展,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的投入,形成全社会共同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良好氛围。要保持历史耐心和战略定力,一张蓝图绘到底,一茬接着一茬干,确保一江清水绵延后世、惠泽人民。

韩正在讲话中表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上当好表率,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作出更大贡献。要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特别是要抓好长江“十年禁渔”,推进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恢复。要加强区域协调联动发展,推动长江经济带科技创新能力整体提升,统筹优化产业布局,严禁污染型产业、企业向上中游地区转移。要加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系统提升干线航道通航能力,强化铁路、公路、航空运输网络。要加强全方位对外开放,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推进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

 



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新华社  2020年11月14日)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近日在江苏考察时强调,要全面把握新发展阶段的新任务新要求,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发展和安全,把保护生态环境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着力在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上争当表率,在服务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上争做示范,在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上走在前列。

11月12日至13日,习近平在江苏省委书记娄勤俭、省长吴政隆陪同下,先后来到南通、扬州等地,深入长江和运河岸线、水利枢纽、文物保护单位等,就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等进行调研。

南通位于长江入海口北翼,素有“江海门户”之称。市区南部的滨江地区江面宽阔、烟波浩渺,黄泥山、马鞍山、狼山、剑山、军山等五山临江而立、葱茏叠翠,沿江岸线14公里是长江南通段重要的生态腹地和城市发展的重要水源地。

12日下午,习近平来到五山地区滨江片区,听取五山及沿江地区生态修复保护、实施长江水域禁捕退捕等情况介绍,对南通构建生态绿色廊道的做法表示肯定。随后,习近平沿江边步行察看滨江生态环境,详细了解当地推进长江下游岸线环境综合治理情况。习近平强调,生态环境投入不是无谓投入、无效投入,而是关系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投入。要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优化发展思路,实现生态效益和经济社会效益相统一,走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子,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正在江边休闲散步的市民看到总书记来了,纷纷向总书记问好。习近平同大家亲切交流,对大家说,40多年前我来过五山地区,对这里壮阔江面的印象特别深刻。这次来,看到经过治理,曾经脏乱差的环境发生了沧桑巨变,成为人们流连忘返的滨江生态公园。大家生活在这样的城市里很幸福,幸福是你们共同奋斗、亲手创造出来的。习近平指出,城市是现代化的重要载体,也是人口最密集、污染排放最集中的地方。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必须把保护城市生态环境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科学合理规划城市的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处理好城市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既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又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当前,境外疫情仍在蔓延,我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力还很大。希望大家始终不放松疫情防控这根弦,继续落实各项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坚决防止疫情出现反复。

离开五山地区滨江片区,习近平来到南通博物苑考察调研。张謇是我国近代著名企业家、教育家,为中国近代民族工业兴起、教育和社会公益事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他创办的南通博物苑是我国第一座公共博物馆,现有历史文物、民俗品物、自然标本等各类藏品5万余件。习近平仔细察看博物苑历史建筑,并走进张謇故居陈列室,了解张謇创办实业、发展教育、兴办社会公益事业的情况,听取当地培育企业家爱国情怀、社会责任、奋斗精神等情况介绍。习近平强调,我这次专门来南通博物苑,了解张謇兴办实业、教育和社会公益事业的情况。在当时内忧外患的形势下,作为中华文化熏陶出来的知识分子,张謇意识到落后必然挨打、实业才能救国,积极引进先进技术和经营理念,提倡实干兴邦,起而行之,兴办了一系列实业、教育、医疗、社会公益事业,帮助群众,造福乡梓,是我国民族企业家的楷模。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为民营企业发展和企业家成长创造了良好条件。民营企业家富起来以后,要见贤思齐,增强家国情怀、担当社会责任,发挥先富帮后富的作用,积极参与和兴办社会公益事业。要勇于创新、奋力拼搏、力争一流,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要把南通博物苑和张謇故居作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让广大民营企业家和青少年受到教育,增强社会责任感,坚定“四个自信”。

13日,习近平来到扬州考察调研。古运河扬州段是整个运河中最古老的一段,扬州是中国古运河原点城市,也是长江经济带和大运河文化带交汇点城市。在运河三湾生态文化公园,习近平听取大运河沿线环境整治、生态修复及现代航运示范区建设等情况介绍。近年来,经过清理违建、水系疏浚等整治,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习近平沿运河三湾段岸边步行,察看运河生态廊道建设情况,了解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取得的成效。习近平在码头同市民群众亲切交流。他指出,扬州是个好地方,依水而建、缘水而兴、因水而美,是国家重要历史文化名城。千百年来,运河滋养两岸城市和人民,是运河两岸人民的致富河、幸福河。希望大家共同保护好大运河,使运河永远造福人民。生态文明建设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关系人民生活幸福,关系青少年健康成长。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广大群众的共识和呼声。要把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同生态环境保护提升、沿线名城名镇保护修复、文化旅游融合发展、运河航运转型提升统一起来,为大运河沿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改善创造有利条件。

随后,习近平乘车前往江都水利枢纽。江都水利枢纽是南水北调东线工程的源头,也是目前我国规模最大的电力排灌工程、亚洲最大的泵站枢纽。习近平来到展厅观看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及江都水利枢纽专题片,结合沙盘听取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建设运行情况介绍。他走进第四抽水站,察看抽水泵运行。在观测平台,工作人员向习近平展示了刚刚提取的水样,介绍当地加强水源地生态保护等情况。

在江都水利枢纽展览馆,习近平边走边看,详细了解水利枢纽发展建设历程和发挥调水、排涝、泄洪、通航、改善生态环境等功能情况。习近平指出,“北缺南丰”是我国水资源分布的显著特点。党和国家实施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就是要对水资源进行科学调剂,促进南北方均衡发展、可持续发展。要继续推动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建设,完善规划和建设方案,确保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成为优化水资源配置、保障群众饮水安全、复苏河湖生态环境、畅通南北经济循环的生命线。要把实施南水北调工程同北方地区节约用水统筹起来,坚持调水、节水两手都要硬,一方面要提高向北调水能力,另一方面北方地区要从实际出发,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业,节约用水,不能随意扩大用水量。习近平强调,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取得的重大成就,离不开数十万建设者长期的辛勤劳动,离不开沿线40万移民的巨大奉献。要依托大型水利枢纽设施和江都水利枢纽展览馆,积极开展国情和水情教育,引导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增强节约水资源、保护水生态的思想意识和行动自觉,加快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

丁薛祥、刘鹤、陈希、何立峰和中央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陪同考察。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工作条例

(2020年9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

2020年9月30日中共中央发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党的中央委员会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委员会领导党的全部工作,对外代表中国共产党。

第三条 中央委员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以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团结带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

第四条 中央委员会开展工作,牢牢把握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确保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

(二)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

(四)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

(五)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实行正确有效集中,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六)坚持从严管党治党,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第二章  领导地位

第五条 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是党的组织体系的大脑和中枢,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涉及全党全国性的重大方针政策问题,只有党中央有权作出决定和解释。

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是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的依据。

第六条 党中央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领导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领域各方面工作,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重大工作实行集中统一领导。

第七条 各级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武装力量,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等,都必须自觉接受党中央领导。

第八条 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自觉服从党中央,向党中央看齐,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第三章  领导体制

第九条 中央委员会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由委员和候补委员组成,每届任期五年。全国代表大会如提前或者延期举行,中央委员会的任期相应地改变。

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的名额,由全国代表大会决定。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五年以上的党龄。人选应当集中各地区、各部门、各条战线、各个行业党的执政骨干和优秀代表,政治坚定、素质优良、分布均衡、结构合理,能够担负起治党治国治军、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历史重任。

中央委员会委员出缺,由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按照得票多少依次递补。

第十条 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和中央委员会总书记,由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必须从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产生。

中央书记处是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成员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提名,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

每届中央委员会产生的中央领导机构和中央领导人,在下届全国代表大会开会期间,继续主持党的经常工作,直到下届中央委员会产生新的中央领导机构和中央领导人为止。

第十一条 在党中央领导下,中央军事委员会履行党和国家的最高军事领导机关职责。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

第十二条 在党中央领导下,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履行党的最高纪律检查机关(国家最高监察机关)职责。

第十三条 党中央设立若干决策议事协调机构,在党中央领导下,负责相关重大工作的顶层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

党中央设立若干工作机关,在党中央领导下,主管或者办理中央相关工作。

党中央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设立党组,对党中央负责,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

第四章  领导职权

第十四条 在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委员会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行使以下职权:

(一)召集全国代表大会,决定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和选举办法;讨论中央委员会向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党章修正案,并决定提请全国代表大会审查和审议。必要时决定召开党的全国代表会议,决定全国代表会议代表的名额和产生办法。

(二)选举产生中央领导机构和中央委员会总书记,通过中央书记处成员,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组成人员,批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的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增选、增补中央领导机构成员,增补中央书记处成员、中央军事委员会组成人员。

(三)听取和讨论中央政治局工作报告。

(四)讨论和决定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

(五)讨论决定国家主席、副主席推荐人选,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中央军事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人员推荐人选。

(六)决定递补中央委员会委员;决定或者追认给以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的处分。

(七)讨论和决定党治国理政、管党治党中其他重大问题和事项。

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中央委员会的职权由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行使。

第十五条 中央政治局贯彻执行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向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监督,行使以下职权:

(一)召集并主持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决定提请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的问题和事项。

(二)讨论和决定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和事项。

(三)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决定给以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的处分,待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决定开除严重触犯刑律的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党籍。

(四)按照有关规定推荐、提名、任免干部;决定对有关党的领导干部的处理处分事项。

(五)研究决定其他应当由中央政治局决定的重大问题和事项。

第十六条 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贯彻执行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的决议、决定,组织实施中央政治局制定的方针政策,行使以下职权:

(一)处理党中央日常工作。

(二)研究讨论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和事项并提出意见,提交中央政治局审议。

(三)研究决定党和国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事项。

(四)对重大突发性事件作出处置决定和工作部署。

(五)听取中央书记处工作报告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国务院党组、全国政协党组、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等的工作汇报。

(六)按照有关规定推荐、提名、任免干部;决定对有关党的领导干部的处理处分事项。

(七)研究决定其他应当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决定的重大问题和事项。

第十七条 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负责召集中央政治局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并主持中央书记处的工作。

第十八条 中央书记处根据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和中央委员会总书记的指示安排开展工作。

第五章  领导方式

第十九条 党中央深刻把握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适应新时代新要求,改进和完善领导方式,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

第二十条 党中央举旗定向、掌舵领航,指引党和国家事业的前进方向。加强政治引领,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加强思想引领,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教育人民。加强风范引领,以强大真理力量和人格力量凝聚党心军心民心。

第二十一条 党中央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确保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向前进。统揽各项工作,整体推进党和国家各方面事业。统揽各方力量,领导各级各类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一体行动。统揽国家治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二十二条 党中央以高度的责任担当、强烈的忧患意识、无畏的革命精神,领导全党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第六章  决策部署

第二十三条 党中央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对党和国家工作的重大问题作出决策。根据需要,分别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中央政治局会议、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讨论决定。

党中央作出重大决策部署,必须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加强分析论证,凝聚智慧共识,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第二十四条 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会议议题由中央政治局在党内一定范围征询意见后确定。

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中央委员会委员到会方可召开。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当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以用书面形式表达。根据需要,可以安排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根据讨论和决定事项的不同,采用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半数的为通过。未到会委员的意见不计入票数。候补委员不参加表决。

对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给以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的处分,必须由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决定。在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可以先由中央政治局作出处理决定,待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第二十五条 中央政治局会议一般定期召开,遇有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会议议题由中央委员会总书记确定。

中央政治局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中央政治局委员到会方可召开。根据需要,可以安排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中央政治局会议在决定问题时应当经过充分讨论,涉及多个事项的应当逐项进行讨论和决定。

第二十六条 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一般定期召开,遇有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会议议题由中央委员会总书记确定。

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到会方可召开。根据需要,可以安排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在决定问题时应当经过充分讨论,涉及多个事项的应当逐项进行讨论和决定。

第二十七条 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中央委员会总书记指示要求,中央书记处召开办公会议研究讨论有关事项。会议议题由中央委员会总书记确定。

第二十八条 党中央根据需要召开工作会议、专题会议等,分析形势,部署工作。

第二十九条 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中央委员会总书记指示要求,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召开会议,研究决定、部署协调相关领域重大工作。会议议题由中央委员会总书记确定或者审定。

有关事项经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会议审议后,根据需要提请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第三十条 党中央就党和国家重要方针政策、重大问题、重要人事安排等进行协商,听取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代表的意见和建议,通报重要情况,沟通思想、增进共识。

第七章  自身建设

第三十一条 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必须将“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要求,带头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第三十二条 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必须牢记自己是党的最高领导机关的一员,坚持组织原则和党性原则,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按程序办事、按规则办事、按集体意志办事,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应当自觉执行党章等党内法规,自觉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自觉同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斗争,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中央政治局委员应当及时将工作中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情况向党中央请示报告。在执行过程中需要对党中央决策、决定和重大工作部署作出调整的,必须报党中央批准。

第三十三条 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应当带头发扬党内民主,认真执行党章等党内法规确定的民主原则和程序。中央政治局每年召开民主生活会。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参加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应当积极就党和国家工作发表意见、提出建议。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条例由中央办公厅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0月22日中央政治局常务会议主要精神

(新华社  2020年10月22日)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10月22日召开会议,听取“十三五”规划实施总结评估汇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习近平指出,“十三五”以来,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高质量发展,有力有序化解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问题,沉着冷静应对外部挑战明显上升的复杂局面,坚决果断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坚定朝着既定目标任务前进,“十三五”规划实施顺利,主要指标总体将如期实现,重大战略任务和165项重大工程项目全面落地见效,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即将胜利完成。

习近平强调,经过“十三五”时期的发展,我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国力跃上新的台阶,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经济结构持续优化,农业现代化稳步推进,脱贫攻坚成果举世瞩目,污染防治力度空前加大,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全面深化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对外开放持续扩大,共建“一带一路”成果丰硕,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尤为重要的是,在“十三五”的实践中,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进一步彰显,新发展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广大党员干部政治品质和斗争精神斗争本领得到锤炼,全国各族人民精神面貌更加奋发昂扬,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提供了有力政治保证和强大奋进力量。

会议指出,要全力做好“十三五”规划收官和“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脚踏实地、乘胜前进,紧盯脱贫攻坚任务不松劲,保持污染防治定力不动摇,绷紧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这根弦不放松,推动民生改善不懈怠,圆满完成“十三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确保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

会议强调,各方面要将精力更加集中到贯彻党中央部署、谋划推动“十四五”发展上来,要胸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深刻认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带来的新特征新要求,深刻认识错综复杂国际环境带来的新矛盾新挑战,深刻认识“十四五”时期我国将进入新发展阶段的重大判断,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着力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要乘势而上、奋力前行,推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有机衔接,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



中央深改委第十六次会议主要精神

(新华社  2020年11月2日)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习近平11月2日下午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十三五”以来,全面深化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十四五”时期我国将进入新发展阶段,改革又到了一个新的关头。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要继续把握好改革和发展的内在联系,深刻认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带来的新特征新要求,深刻认识错综复杂国际环境带来的新矛盾新挑战,深刻认识全面深化改革的阶段性新特点新任务,紧扣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紧盯解决突出问题,提高改革的战略性、前瞻性、针对性,使改革更好对接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推动改革和发展深度融合、高效联动。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时代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意见》《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关于文化企业坚持正确导向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健全上市公司退市机制实施方案》《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若干意见》。会议还听取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进展情况汇报。

会议指出,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对更好服务国家战略目标、更好适应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当前国有经济布局结构存在的问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聚焦战略安全、产业引领、国计民生、公共服务等功能,调整存量结构,优化增量投向,更好把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不断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

会议强调,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要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紧扣构建新发展格局,牢牢把握扩大内需这一战略支点,围绕夯实市场体系基础制度、推进要素资源高效配置、改善提升市场环境和质量、实施高水平市场开放、完善现代化市场监管机制等重点任务,畅通市场循环,疏通堵点,努力实现市场准入畅通、开放有序、竞争充分、秩序规范,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撑。

会议指出,国有资产是全体人民共同的宝贵财富,是保障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保障人民利益的重要物质基础,一定要管好用好。加强人大对国有资产监督,要围绕党中央关于国有资产管理决策部署,聚焦监督政府管理国有资产情况,坚持依法监督、正确监督,坚持全口径、全覆盖,健全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机制,完善监督机制,加强整改问责,依法履行国有资产监督职责。

会议强调,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解决好“一老一小”问题,对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弘扬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根据人口分布和结构变化,巩固家庭养老育幼基础地位,强化政府保基本兜底线职能,健全老有所养幼有所育的政策体系,扩大多元主体多种方式的服务供给,促进服务能力提升和城乡区域均衡发展不断取得新进展。

会议指出,森林和草原是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对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基础性、战略性作用。全面推行林长制,要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要求,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为主,坚持绿色发展、生态惠民,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建立健全党政领导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林长的森林草原保护发展责任。

会议强调,文化企业承担特有社会责任,要指导推动各类文化企业牢牢把握正确导向,自觉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坚守中华文化立场,反映中国人民审美追求,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社会公序良俗,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和道德责任,创作生产更多健康向上、品质优良的文化产品。

会议指出,健全上市公司退市机制、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是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重要制度安排。要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方向,完善退市标准,简化退市程序,拓宽多元退出渠道,严格退市监管,完善常态化退出机制。要加快健全证券执法司法体制机制,加大对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惩治力度,夯实资本市场法治和诚信基础,加强跨境监管执法协作,推动构建良好市场秩序。

会议强调,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部署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制度体系的主体框架基本确立,一些长期制约教育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得到破解,一大批基层改革创新的经验做法不断涌现,教育面貌正在发生格局性变化。“十四五”时期,要继续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扣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改革,努力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要优化同新发展格局相适应的教育结构、学科专业结构、人才培养结构,统筹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要围绕服务国家战略需要,聚焦人民群众所急所需所盼,着力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加快缩小区域、城乡差距。

会议指出,对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一系列改革任务和举措,要科学统筹、分类推进。对党中央已经部署、已经出台改革方案的举措,要结合实际深入抓好落实,不搞形式主义;对新提出的改革,要提前布局、主动作为。

会议强调,改革推进到今天,在改革顶层设计方面,我们已经有了比较清晰的大盘子。今后一个时期,要将主要精力集中到整体推进、督促落实上,以落实“十四五”时期重大发展战略任务为牵引,多策划战略战役性改革,抓纲带目。对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部署的构建新发展格局、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完善公平竞争制度、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稳定保障就业、完善收入分配制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等,都要抓在手上、抓出成效。各地区各部门要强化改革创新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落实好主体责任。

会议指出,基层是改革创新的源头活水,要注重激发基层的改革创新活力,支持开展差别化创新。地方抓落实要深刻领会党中央战略意图,既找准定位,又突出特色,有条件的地区要奋力走在前列。





近期国务院常务会议主要精神

 

11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主要精神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1月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加强财政民生支出保障的措施,增强惠民政策获得感和可持续性;部署结合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其他疾病预防,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疫情对低收入群众包括农民工、贫困户、灵活就业人员等的就业、收入、生活造成较大影响。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大幅压减政府支出,加大基本民生保障,前三季度养老金和离退休金人均同比增长8.7%,社会救济和补助人均增长12.9%,在疫情冲击的特殊困难情况下,保住了基本民生,稳定了民心。下一步,要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逐步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一是在预算安排上优先保障民生支出,对国家出台的统一民生政策做到应保尽保。落实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求,对教育、养老、医疗、低保和住房保障等民生事项,按支出责任予以足额保障。二是完善民生领域制度。建立民生资金直达的长效机制,确保资金精准直达受益对象。在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基础上,结合实际探索建立民生支出清单管理制度,先行在教育、医保领域试点并逐步扩大范围。三是增强惠民政策获得感和可持续性。既要主动作为,加快补民生短板,又要确保民生支出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与财力状况相匹配,防止脱离实际、寅吃卯粮。严禁实施超出规划和财力的项目。四是加大监督力度,对民生政策落实不到位或不可持续的,要督促及时纠正。对截留挪用、套取民生资金的要严肃查处问责。五是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坚决压减一般性支出,将节省下来的资金重点用于民生特别是解决民生难事、加大困难群众兜底保障。

会议指出,爱国卫生运动对促进和保护人民健康发挥了重要作用,必须常抓不懈。冬季是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时点,有关部门要推动做好相关工作,当前要把爱国卫生运动与冬季疫情防控、流感等其他流行病防治结合起来。一要做好冬季常态化疫情防控。保持勤洗手、室内通风、分餐公筷等好做法,根据防控需要落实好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等要求。总结防控经验,科学研判疫情形势,完善防控聚集性疫情的应急预案,加强防疫物资保障,合理调配流调、检测、救治等防控力量,实事求是、公开透明发布信息。同时,做好流感等多病共防。二要全面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聚焦农贸市场、小餐饮店、老旧小区、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场所和薄弱环节,持续抓好环境卫生管理,消除致病生物孳生环境。三要加强公共卫生设施和垃圾、污水等处理设施建设,严厉打击乱排污。完善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理。四要引导公众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提倡戒烟限酒、适量运动、合理膳食,开展健康知识科普,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提高公众健康素养和全民健康水平,推进健康中国建设。

 

 

11月1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主要精神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1月1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国务院第七次大督查情况汇报,确保政策落实,更好发挥促进经济稳定恢复的重要作用;决定在浦东新区开展市场准入“一业一证”试点,在全国大幅压减建设工程企业和测绘资质并加强监管,更大激发市场活力,为扩大消费和有效投资创造条件。

会议指出,为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要求,近期国务院对全国14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了督查,把督促政策落实和总结地方经验、倾听基层建议、推动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从督查情况看,今年以来各地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推动2万亿元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特别是企业和群众普遍反映国家实施的2.5万亿元减税降费等政策,为保住市场主体、提振市场信心送来了“及时雨”,对稳住经济基本盘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下一步,要继续加强督办落实,确保已定的各项政策全部落地兑现。对在政策落实中主动作为、成效明显的地方,要给予激励。对督查发现的政策落实打折扣、擅自对市场主体加负担、资金闲置等问题,要列出清单,予以通报,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要曝光追责。要既把今年政策落实到位,又衔接谋划好明年重点政策。

会议指出,今年经济较快实现恢复性增长,很重要的是,既围绕解决市场主体困难实施宏观纾困政策,又对接市场主体需求以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二者相辅相成。着眼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扩大消费和有效投资并举更大释放内需潜力,会议决定,一是为深化上海自贸试验区改革,在浦东新区开展市场准入“一业一证”改革试点。选取与人民群众生活和消费息息相关、涉及量大面广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电商、建设工程施工、便利店、小餐饮、健身房、书店、电影院等31个行业,建立综合许可制度,将企业需要办理的多张许可证整合为一张行业综合许可证,过去由国务院部门实施的25项许可等事项改为委托浦东新区受理和发证,实现市场主体“一证准营”、全国范围有效。同时,建立信息共享、协同高效的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减少执法扰民,提升监管效能。试点要总结经验,成熟后向全国推广。二是针对建设工程企业和测绘资质类别过细、等级过多、准入门槛高手续繁等问题,将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由593项减至245项,除最高等级综合资质和需跨部门审批的资质外,将其他等级资质一律下放至省级及以下部门审批;将测绘资质类别和等级总数由138项减至20项,除导航电子地图制作外,将其余甲级测绘资质审批全部下放至省级。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执行“黑名单”制度,对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突出的依法依规严肃惩戒,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促进测绘行业健康发展。

 

 

11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主要精神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1月1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按时间表抓紧做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落地实施国内相关工作;部署提振大宗消费重点消费和促进释放农村消费潜力;确定适应消费升级需求支持“互联网+旅游”发展的措施;听取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情况汇报,要求积极扩大有效投资,提高防灾和供水保障能力。

会议指出,要深入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日前签署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体现了亚太地区国家维护多边主义和自由贸易的共同意愿。建设这一世界最大的自贸区有利于稳定产业链供应链,造福相关国家人民。会议要求有关部门按协定确定的时间表加快落实,抓紧深化改革,做好推动协定落地的国内相关工作,尽早兑现承诺,在相互扩大开放中实现互利共赢。

会议指出,消费是经济增长的主引擎。今年消费遭受疫情严重冲击,恢复正常增长有不少困难。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进一步促进大宗消费、重点消费,更大释放农村消费潜力。一要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鼓励各地调整优化限购措施,增加号牌指标投放。开展新一轮汽车下乡和以旧换新,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农村居民购买3.5吨及以下货车、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对居民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并购买新车,给予补贴。加强停车场、充电桩等设施建设。二要促进家电家具家装消费。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淘汰旧家电家具并购买绿色智能家电、环保家具给予补贴。三要提振餐饮消费。鼓励餐饮企业丰富提升菜品,创新线上线下经营模式。完善餐饮服务标准,支持以市场化方式推介优质特色饮食。四要以扩大县域乡镇消费为抓手带动农村消费。加强县域乡镇商贸设施和到村物流站点建设。支持建设立足乡村、贴近农民的生活消费服务综合体。依法打击假冒伪劣,优化农村消费环境。

会议指出,旅游消费潜力巨大。为促进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旅游业健康发展,会议确定了支持“互联网+旅游”发展的措施。一是支持建设智慧旅游景区,普及电子地图、语音导览等服务,打造特色景区数字展览馆等,推动道路、旅游厕所等数字化建设。二是鼓励景区加大线上营销力度,引导云旅游等新业态发展,出台规范发展互联网+旅游民宿的措施。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保留线下服务。三是完善包容审慎监管,加强旅游安全监测和线上投诉处理,打击坑蒙拐骗。

水库对防汛减灾、供水保障和农业灌溉等至关重要。近年来我国已对近7.2万座病险水库进行除险加固。会议要求落实地方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督指导责任,用好中央补助资金,带动地方资金和民间投资,扩大有效投资,对现有病险水库2025年底前要全部完成除险加固,并对新出现的病险水库及时除险加固。同时,抓紧建设监测预警设施,健全常态化管护机制,确保水库安全运行、为民造福。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中共中央  国务院

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

(新华社  2020年10月13日)


教育评价事关教育发展方向,有什么样的评价指挥棒,就有什么样的办学导向。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完善立德树人体制机制,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提高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系统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发展素质教育,引导全党全社会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观、人才成长观、选人用人观,推动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主要原则。坚持立德树人,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充分发挥教育评价的指挥棒作用,引导确立科学的育人目标,确保教育正确发展方向。坚持问题导向,从党中央关心、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问题入手,破立并举,推进教育评价关键领域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坚持科学有效,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提高教育评价的科学性、专业性、客观性。坚持统筹兼顾,针对不同主体和不同学段、不同类型教育特点,分类设计、稳步推进,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坚持中国特色,扎根中国、融通中外,立足时代、面向未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

(三)改革目标。经过5至10年努力,各级党委和政府科学履行职责水平明显提高,各级各类学校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更加完善,引导教师潜心育人的评价制度更加健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办法更加多元,社会选人用人方式更加科学。到2035年,基本形成富有时代特征、彰显中国特色、体现世界水平的教育评价体系。

二、重点任务

(一)改革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评价,推进科学履行职责

1.完善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各级党委要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教育领导体制,履行好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的职责,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学校各项工作的生命线紧紧抓在手上,贯穿学校教育管理全过程,牢固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理念,坚决克服短视行为、功利化倾向。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完善定期研究教育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深入教育一线调研、为师生上思政课、联系学校和年终述职必述教育工作等制度。

2.完善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对省级政府主要考核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关于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教育突出问题等情况,既评估最终结果,也考核努力程度及进步发展。各地根据国家层面确立的评价内容和指标,结合实际进行细化,作为对下一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依据。

3.坚决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正确政绩观,不得下达升学指标或以中高考升学率考核下一级党委和政府、教育部门、学校和教师,不得将升学率与学校工程项目、经费分配、评优评先等挂钩,不得通过任何形式以中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对教育生态问题突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规依法问责追责。

(二)改革学校评价,推进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4.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根本标准。加快完善各级各类学校评价标准,将落实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加强和改进学校党的建设以及党建带团建队建、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依法治校办学、维护安全稳定作为评价学校及其领导人员、管理人员的重要内容,健全学校内部质量保障制度,坚决克服重智育轻德育、重分数轻素质等片面办学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5.完善幼儿园评价。重点评价幼儿园科学保教、规范办园、安全卫生、队伍建设、克服小学化倾向等情况。国家制定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指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完善幼儿园质量评估标准,将各类幼儿园纳入质量评估范畴,定期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

6.改进中小学校评价。义务教育学校重点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保障学生平等权益、引领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育教学水平、营造和谐育人环境、建设现代学校制度以及学业负担、社会满意度等情况。国家制定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标准,完善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加强监测结果运用,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普通高中主要评价学生全面发展的培养情况。国家制定普通高中办学质量评价标准,突出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开展学生发展指导、优化教学资源配置、有序推进选课走班、规范招生办学行为等内容。

7.健全职业学校评价。重点评价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德技并修、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育训结合、学生获取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毕业生就业质量、“双师型”教师(含技工院校“一体化”教师,下同)队伍建设等情况,扩大行业企业参与评价,引导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深化职普融通,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高层次学徒制,完善与职业教育发展相适应的学位授予标准和评价机制。加大职业培训、服务区域和行业的评价权重,将承担职业培训情况作为核定职业学校教师绩效工资总量的重要依据,推动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8.改进高等学校评价。推进高校分类评价,引导不同类型高校科学定位,办出特色和水平。改进本科教育教学评估,突出思想政治教育、教授为本科生上课、生师比、生均课程门数、优势特色专业、学位论文(毕业设计)指导、学生管理与服务、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毕业生发展、用人单位满意度等。改进学科评估,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淡化论文收录数、引用率、奖项数等数量指标,突出学科特色、质量和贡献,纠正片面以学术头衔评价学术水平的做法,教师成果严格按署名单位认定、不随人走。探索建立应用型本科评价标准,突出培养相应专业能力和实践应用能力。制定“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办法,突出培养一流人才、产出一流成果、主动服务国家需求,引导高校争创世界一流。改进师范院校评价,把办好师范教育作为第一职责,将培养合格教师作为主要考核指标。改进高校经费使用绩效评价,引导高校加大对教育教学、基础研究的支持力度。改进高校国际交流合作评价,促进提升校际交流、来华留学、合作办学、海外人才引进等工作质量。探索开展高校服务全民终身学习情况评价,促进学习型社会建设。

(三)改革教师评价,推进践行教书育人使命

9.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坚决克服重科研轻教学、重教书轻育人等现象,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聘、评优奖励首要要求,强化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考察,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健全教师荣誉制度,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全面落实新时代幼儿园、中小学、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建立师德失范行为通报警示制度。对出现严重师德师风问题的教师,探索实施教育全行业禁入制度。

10.突出教育教学实绩。把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作为评价教师的基本要求,引导教师上好每一节课、关爱每一个学生。幼儿园教师评价突出保教实践,把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促进儿童主动学习和全面发展的能力作为关键指标,纳入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标准、幼儿教师职后培训重要内容。探索建立中小学教师教学述评制度,任课教师每学期须对每个学生进行学业述评,述评情况纳入教师考核内容。完善中小学教师绩效考核办法,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倾斜,向教学一线和教育教学效果突出的教师倾斜。健全“双师型”教师认定、聘用、考核等评价标准,突出实践技能水平和专业教学能力。规范高校教师聘用和职称评聘条件设置,不得将国(境)外学习经历作为限制性条件。把参与教研活动,编写教材、案例,指导学生毕业设计、就业、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社团活动、竞赛展演等计入工作量。落实教授上课制度,高校应明确教授承担本(专)科生教学最低课时要求,确保教学质量,对未达到要求的给予年度或聘期考核不合格处理。支持建设高质量教学研究类学术期刊,鼓励高校学报向教学研究倾斜。完善教材质量监控和评价机制,实施教材建设国家奖励制度,每四年评选一次,对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按规定进行表彰奖励。完善国家教学成果奖评选制度,优化获奖种类和入选名额分配。

11.强化一线学生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明确领导干部和教师参与学生工作的具体要求。落实中小学教师家访制度,将家校联系情况纳入教师考核。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述职要把上思政课、联系学生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完善学校党政管理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原则上应有思政课教师、辅导员或班主任等学生工作经历。高校青年教师晋升高一级职称,至少须有一年担任辅导员、班主任等学生工作经历。

12.改进高校教师科研评价。突出质量导向,重点评价学术贡献、社会贡献以及支撑人才培养情况,不得将论文数、项目数、课题经费等科研量化指标与绩效工资分配、奖励挂钩。根据不同学科、不同岗位特点,坚持分类评价,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探索长周期评价,完善同行专家评议机制,注重个人评价与团队评价相结合。探索国防科技等特殊领域教师科研专门评价办法。对取得重大理论创新成果、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申报高级职称时论文可不作限制性要求。

13.推进人才称号回归学术性、荣誉性。切实精简人才“帽子”,优化整合涉教育领域各类人才计划。不得把人才称号作为承担科研项目、职称评聘、评优评奖、学位点申报的限制性条件,有关申报书不得设置填写人才称号栏目。依据实际贡献合理确定人才薪酬,不得将人才称号与物质利益简单挂钩。鼓励中西部、东北地区高校等入选者与学校签订长期服务合同,为实施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贡献力量。

(四)改革学生评价,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14.树立科学成才观念。坚持以德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坚持面向人人、因材施教、知行合一,坚决改变用分数给学生贴标签的做法,创新德智体美劳过程性评价办法,完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切实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奋斗精神、增强综合素质。

15.完善德育评价。根据学生不同阶段身心特点,科学设计各级各类教育德育目标要求,引导学生养成良好思想道德、心理素质和行为习惯,传承红色基因,增强“四个自信”,立志听党话、跟党走,立志扎根人民、奉献国家。通过信息化等手段,探索学生、家长、教师以及社区等参与评价的有效方式,客观记录学生品行日常表现和突出表现,特别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情况,将其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

16.强化体育评价。建立日常参与、体质监测和专项运动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查机制,将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作为教育教学考核的重要内容,引导学生养成良好锻炼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锤炼坚强意志,培养合作精神。中小学校要客观记录学生日常体育参与情况和体质健康监测结果,定期向家长反馈。改进中考体育测试内容、方式和计分办法,形成激励学生加强体育锻炼的有效机制。加强大学生体育评价,探索在高等教育所有阶段开设体育课程。

17.改进美育评价。把中小学生学习音乐、美术、书法等艺术类课程以及参与学校组织的艺术实践活动情况纳入学业要求,促进学生形成艺术爱好、增强艺术素养,全面提升学生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探索将艺术类科目纳入中考改革试点。推动高校将公共艺术课程与艺术实践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实行学分制管理,学生修满规定学分方能毕业。

18.加强劳动教育评价。实施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明确不同学段、不同年级劳动教育的目标要求,引导学生崇尚劳动、尊重劳动。探索建立劳动清单制度,明确学生参加劳动的具体内容和要求,让学生在实践中养成劳动习惯,学会劳动、学会勤俭。加强过程性评价,将参与劳动教育课程学习和实践情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

19.严格学业标准。完善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学业要求,严把出口关。对初、高中毕业班学生,学校须合理安排中高考结束后至暑假前的教育活动。完善过程性考核与结果性考核有机结合的学业考评制度,加强课堂参与和课堂纪律考查,引导学生树立良好学风。探索学士学位论文(毕业设计)抽检试点工作,完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严肃处理各类学术不端行为。完善实习(实训)考核办法,确保学生足额、真实参加实习(实训)。

20.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稳步推进中高考改革,构建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考试内容体系,改变相对固化的试题形式,增强试题开放性,减少死记硬背和“机械刷题”现象。加快完善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建设和使用办法,逐步转变简单以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的招生模式。完善高等职业教育“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办法。深化研究生考试招生改革,加强科研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考查。各级各类学校不得通过设置奖金等方式违规争抢生源。探索建立学分银行制度,推动多种形式学习成果的认定、积累和转换,实现不同类型教育、学历与非学历教育、校内与校外教育之间互通衔接,畅通终身学习和人才成长渠道。

(五)改革用人评价,共同营造教育发展良好环境

21.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带头扭转“唯名校”、“唯学历”的用人导向,建立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以岗位需求为目标的人才使用机制,改变人才“高消费”状况,形成不拘一格降人才的良好局面。

22.促进人岗相适。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聘要按照岗位需求合理制定招考条件、确定学历层次,在招聘公告和实际操作中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作为限制性条件。职业学校毕业生在落户、就业、参加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聘、职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学校毕业生同等对待。用人单位要科学合理确定岗位职责,坚持以岗定薪、按劳取酬、优劳优酬,建立重实绩、重贡献的激励机制。

三、组织实施

(一)落实改革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把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明确落实举措。各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宣传引导和督促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要结合职责,及时制定配套制度。各级各类学校要狠抓落实,切实破除“五唯”顽瘴痼疾。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选择有条件的地方、学校和单位进行试点,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教育督导要将推进教育评价改革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予以督促纠正,依规依法对相关责任人员严肃处理。

(二)加强专业化建设。构建政府、学校、社会等多元参与的评价体系,建立健全教育督导部门统一负责的教育评估监测机制,发挥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作用。严格控制教育评价活动数量和频次,减少多头评价、重复评价,切实减轻基层和学校负担。各地要创新基础教育教研工作指导方式,严格控制以考试方式抽检评测学校和学生。创新评价工具,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探索开展学生各年级学习情况全过程纵向评价、德智体美劳全要素横向评价。完善评价结果运用,综合发挥导向、鉴定、诊断、调控和改进作用。加强教师教育评价能力建设,支持有条件的高校设立教育评价、教育测量等相关学科专业,培养教育评价专门人才。加强国家教育考试工作队伍建设,完善教师参与命题和考务工作的激励机制。积极开展教育评价国际合作,参与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教育目标实施监测评估,彰显中国理念,贡献中国方案。

(三)营造良好氛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履职尽责,带动全社会形成科学的选人用人理念。新闻媒体要加大对科学教育理念和改革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合理引导预期,增进社会共识。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引导广大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成才观。各地要及时总结、宣传、推广教育评价改革的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扩大辐射面,提高影响力。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

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意见

(新华社  2020年9月23日)

 

土地出让收入是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土地增值收益取之于农、主要用之于城,有力推动了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但直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偏低,对农业农村发展的支持作用发挥不够。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土地增值收益更多用于“三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拓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资金来源,现就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取之于农、主要用之于农”的要求,调整土地出让收益城乡分配格局,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集中支持乡村振兴重点任务,加快补上“三农”发展短板,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原则

——坚持优先保障、务求实效。既要在存量调整上做文章,也要在增量分配上想办法,确保土地出让收入用于支持乡村振兴的力度不断增强,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立稳定可靠的资金来源。

——坚持积极稳妥、分步实施。统筹考虑各地财政实力、土地出让收入规模、农业农村发展需求等情况,明确全国总体目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分年度目标和实施步骤,合理把握改革节奏。

——坚持统筹使用、规范管理。统筹整合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资金,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相衔接,聚焦补短板、强弱项,健全管理制度,坚持精打细算,加强监督检查,防止支出碎片化,提高资金使用整体效益。

(三)总体目标。从“十四五”第一年开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年度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到“十四五”期末,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核算,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到50%以上。

二、重点举措

(一)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确定计提方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结合本地实际,从以下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组织实施:一是按照当年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的资金占比逐步达到50%以上计提,若计提数小于土地出让收入8%的,则按不低于土地出让收入8%计提;二是按照当年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资金占比逐步达到10%以上计提。严禁以已有明确用途的土地出让收入作为偿债资金来源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对所辖市、县设定差异化计提标准,但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总体上要实现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逐步达到50%以上的目标要求。北京、上海等土地出让收入高、农业农村投入需求小的少数地区,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具体比例。中央将根据实际支出情况考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是否达到要求,具体考核办法由财政部另行制定。

(二)做好与相关政策衔接。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教育资金等,以及市、县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中,实际用于农业农村的部分,计入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支出。允许省级政府按照现行政策继续统筹土地出让收入用于支持“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融资资金偿还。允许将已收储土地的出让收入,继续通过计提国有土地收益基金用于偿还因收储土地形成的地方政府债务,并作为土地出让成本性支出计算核定。各地应当依据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合理把握土地征收、收储、供应节奏,保持土地出让收入和收益总体稳定,统筹处理好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关系。

(三)建立市县留用为主、中央和省级适当统筹的资金调剂机制。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资金主要由市、县政府安排使用,重点向县级倾斜,赋予县级政府合理使用资金自主权。省级政府可从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资金中统筹一定比例资金,在所辖各地区间进行调剂,重点支持粮食主产和财力薄弱县(市、区、旗)乡村振兴。省级统筹办法和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主确定。中央财政继续按现行规定统筹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20%、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30%,向粮食主产区、中西部地区倾斜。

(四)加强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资金的统筹使用。允许各地根据乡村振兴实际需要,打破分项计提、分散使用的管理方式,整合使用土地出让收入中用于农业农村的资金,重点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现代种业提升、农村供水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村庄公共设施建设和管护、农村教育、农村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支出,以及与农业农村直接相关的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以工代赈工程建设等。加强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资金与一般公共预算支农投入之间的统筹衔接,持续加大各级财政通过原有渠道用于农业农村的支出力度,避免对一般公共预算支农投入产生挤出效应,确保对农业农村投入切实增加。

(五)加强对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资金的核算。根据改革目标要求,进一步完善土地出让收入和支出核算办法,加强对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支出的监督管理。规范土地出让收入管理,严禁变相减免土地出让收入,确保土地出让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国库。严格核定土地出让成本性支出,不得将与土地前期开发无关的基础设施和公益性项目建设成本纳入成本核算范围,虚增土地出让成本,缩减土地出让收益。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从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短板、促进乡村全面振兴、推动城乡融合发展高度,深刻认识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各项举措落地见效。地方党委和政府要加强领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2020年年底前制定具体措施并报中央农办,由中央农办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备案。

(二)强化考核监督。把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提高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情况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作为中央一号文件贯彻落实情况督查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土地出让相关政策落实及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审计监督,适时开展土地出让收入专项审计。建立全国统一的土地出让收支信息平台,实现收支实时监控。严肃查处擅自减免、截留、挤占、挪用应缴国库土地出让收入以及虚增土地出让成本、违规使用农业农村投入资金等行为,并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每年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展情况时,要专题报告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提高用于农业农村投入比例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情况。


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国办发〔2020〕31号  2020年9月14日印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畜牧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肉蛋奶是百姓“菜篮子”的重要品种。近年来,我国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增强,在保障国家食物安全、繁荣农村经济、促进农牧民增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产业发展质量效益不高、支持保障体系不健全、抵御各种风险能力偏弱等突出问题。为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畜禽产品供应安全保障能力,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转变发展方式,强化科技创新、政策支持和法治保障,加快构建现代畜禽养殖、动物防疫和加工流通体系,不断增强畜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形成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调控有效的高质量发展新格局,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畜禽产品消费需求。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消除限制畜牧业发展的不合理壁垒,增强畜牧业发展活力。

坚持防疫优先。将动物疫病防控作为防范畜牧业产业风险和防治人畜共患病的第一道防线,着力加强防疫队伍和能力建设,落实政府和市场主体的防疫责任,形成防控合力。

坚持绿色发展。统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畜禽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和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能力,协同推进畜禽养殖和环境保护,促进可持续发展。

坚持政策引导。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优化区域布局,强化政策支持,加快补齐畜牧业发展的短板和弱项,加强市场调控,保障畜禽产品有效供给。

(三)发展目标。畜牧业整体竞争力稳步提高,动物疫病防控能力明显增强,绿色发展水平显著提高,畜禽产品供应安全保障能力大幅提升。猪肉自给率保持在95%左右,牛羊肉自给率保持在85%左右,奶源自给率保持在70%以上,禽肉和禽蛋实现基本自给。到2025年畜禽养殖规模化率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70%以上和80%以上,到2030年分别达到75%以上和85%以上。

二、加快构建现代养殖体系

(四)加强良种培育与推广。继续实施畜禽遗传改良计划和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健全产学研联合育种机制,重点开展白羽肉鸡育种攻关,推进瘦肉型猪本土化选育,加快牛羊专门化品种选育,逐步提高核心种源自给率。实施生猪良种补贴和牧区畜牧良种补贴,加快优良品种推广和应用。强化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加强国家级和省级保种场、保护区、基因库建设,推动地方品种资源应保尽保、有序开发。(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地方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五)健全饲草料供应体系。因地制宜推行粮改饲,增加青贮玉米种植,提高苜蓿、燕麦草等紧缺饲草自给率,开发利用杂交构树、饲料桑等新饲草资源。推进饲草料专业化生产,加强饲草料加工、流通、配送体系建设。促进秸秆等非粮饲料资源高效利用。建立健全饲料原料营养价值数据库,全面推广饲料精准配方和精细加工技术。加快生物饲料开发应用,研发推广新型安全高效饲料添加剂。调整优化饲料配方结构,促进玉米、豆粕减量替代。(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提升畜牧业机械化水平。制定主要畜禽品种规模化养殖设施装备配套技术规范,推进养殖工艺与设施装备的集成配套。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将养殖场(户)购置自动饲喂、环境控制、疫病防控、废弃物处理等农机装备按规定纳入补贴范围。遴选推介一批全程机械化养殖场和示范基地。提高饲草料和畜禽生产加工等关键环节设施装备自主研发能力。(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因地制宜发展规模化养殖,引导养殖场(户)改造提升基础设施条件,扩大养殖规模,提升标准化养殖水平。加快养殖专业合作社和现代家庭牧场发展,鼓励其以产权、资金、劳动、技术、产品为纽带,开展合作和联合经营。鼓励畜禽养殖龙头企业发挥引领带动作用,与养殖专业合作社、家庭牧场紧密合作,通过统一生产、统一服务、统一营销、技术共享、品牌共创等方式,形成稳定的产业联合体。完善畜禽标准化饲养管理规程,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农业农村部负责)

(八)扶持中小养殖户发展。加强对中小养殖户的指导帮扶,不得以行政手段强行清退。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中小养殖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带动中小养殖户专业化生产,提升市场竞争力。加强基层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培育壮大畜牧科技服务企业,为中小养殖户提供良种繁育、饲料营养、疫病检测诊断治疗、机械化生产、产品储运、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实用科技服务。(农业农村部、科技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建立健全动物防疫体系

(九)落实动物防疫主体责任。依法督促落实畜禽养殖、贩运、屠宰加工等各环节从业者动物防疫主体责任。引导养殖场(户)改善动物防疫条件,严格按规定做好强制免疫、清洗消毒、疫情报告等工作。建立健全畜禽贩运和运输车辆监管制度,对运输车辆实施备案管理,落实清洗消毒措施。督促指导规模养殖场(户)和屠宰厂(场)配备相应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依法落实疫病自检、报告等制度。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分类指导和技术培训,总结推广一批行之有效的防控模式。(农业农村部、交通运输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提升动物疫病防控能力。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防疫属地管理责任,完善部门联防联控机制。强化重大动物疫情监测排查,建立重点区域和场点入场抽检制度。健全动物疫情信息报告制度,加强养殖、屠宰加工、无害化处理等环节动物疫病信息管理。完善疫情报告奖惩机制,对疫情报告工作表现突出的给予表彰,对瞒报、漏报、迟报或阻碍他人报告疫情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实施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建立基于防疫水平的养殖场(户)分级管理制度。加强口岸动物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提升口岸监测、检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严厉打击收购、贩运、销售、随意丢弃病死畜禽等违法违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农业农村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建立健全分区防控制度。加快实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分区防控,落实省际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做好动物疫病防控、畜禽及畜禽产品调运监管和市场供应等工作。统一规划实施畜禽指定通道运输。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和规模养殖场(户)建设无疫区和无疫小区。推进动物疫病净化,以种畜禽场为重点,优先净化垂直传播性动物疫病,建设一批净化示范场。(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提高动物防疫监管服务能力。加强动物防疫队伍建设,采取有效措施稳定基层机构队伍。依托现有机构编制资源,建立健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实验室、边境监测站、省际公路检查站和区域洗消中心等建设。在生猪大县实施乡镇动物防疫特聘计划。保障村级动物防疫员合理劳务报酬。充分发挥执业兽医、乡村兽医作用,支持其开展动物防疫和疫病诊疗活动。鼓励大型养殖企业、兽药及饲料生产企业组建动物防疫服务团队,提供“一条龙”、“菜单式”防疫服务。(农业农村部、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快构建现代加工流通体系

(十三)提升畜禽屠宰加工行业整体水平。持续推进生猪屠宰行业转型升级,鼓励地方新建改建大型屠宰自营企业,加快小型屠宰场点撤停并转。开展生猪屠宰标准化示范创建,实施生猪屠宰企业分级管理。鼓励大型畜禽养殖企业、屠宰加工企业开展养殖、屠宰、加工、配送、销售一体化经营,提高肉品精深加工和副产品综合利用水平。推动出台地方性法规,规范牛羊禽屠宰管理。(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加快健全畜禽产品冷链加工配送体系。引导畜禽屠宰加工企业向养殖主产区转移,推动畜禽就地屠宰,减少活畜禽长距离运输。鼓励屠宰加工企业建设冷却库、低温分割车间等冷藏加工设施,配置冷链运输设备。推动物流配送企业完善冷链配送体系,拓展销售网络,促进运活畜禽向运肉转变。规范活畜禽跨区域调运管理,完善“点对点”调运制度。倡导畜禽产品安全健康消费,逐步提高冷鲜肉品消费比重。(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商务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提升畜牧业信息化水平。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技术在畜牧业的应用,提高圈舍环境调控、精准饲喂、动物疫病监测、畜禽产品追溯等智能化水平。加快畜牧业信息资源整合,推进畜禽养殖档案电子化,全面实行生产经营信息直联直报。实现全产业链信息化闭环管理。支持第三方机构以信息数据为基础,为养殖场(户)提供技术、营销和金融等服务。(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统筹利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扩大肉品进口来源国和进口品种,适度进口优质安全畜禽产品,补充和调剂国内市场供应。稳步推进畜牧业对外投资合作,开拓多元海外市场,扩大优势畜禽产品出口。深化对外交流,加强先进设施装备、优良种质资源引进,开展动物疫苗科研联合攻关。(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持续推动畜牧业绿色循环发展

(十七)大力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支持符合条件的县(市、区、旗)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鼓励液体粪肥机械化施用。对畜禽粪污全部还田利用的养殖场(户)实行登记管理,不需申领排污许可证。完善畜禽粪污肥料化利用标准,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在种植业生产中施用粪肥。统筹推进病死猪牛羊禽等无害化处理,完善市场化运作模式,合理制定补助标准,完善保险联动机制。(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银保监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促进农牧循环发展。加强农牧统筹,将畜牧业作为农业结构调整的重点。农区要推进种养结合,鼓励在规模种植基地周边建设农牧循环型畜禽养殖场(户),促进粪肥还田,加强农副产品饲料化利用。农牧交错带要综合利用饲草、秸秆等资源发展草食畜牧业,加强退化草原生态修复,恢复提升草原生产能力。草原牧区要坚持以草定畜,科学合理利用草原,鼓励发展家庭生态牧场和生态牧业合作社。南方草山草坡地区要加强草地改良和人工草地建植,因地制宜发展牛羊养殖。(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国家林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全面提升绿色养殖水平。科学布局畜禽养殖,促进养殖规模与资源环境相匹配。缺水地区要发展羊、禽、兔等低耗水畜种植养殖,土地资源紧缺地区要采取综合措施提高养殖业土地利用率。严格执行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依法加强饲料中超剂量使用铜、锌等问题监管。加强兽用抗菌药综合治理,实施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药物饲料添加剂退出和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建立畜牧业绿色发展评价体系,推广绿色发展配套技术。(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保障措施

(二十)严格落实省负总责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本地区发展畜牧业生产、保障肉蛋奶市场供应负总责,制定发展规划,强化政策措施,不得超越法律法规规定禁养限养。加强“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鼓励主销省份探索通过资源环境补偿、跨区合作建立养殖基地等方式支持主产省份发展畜禽生产,推动形成销区补偿产区的长效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保障畜牧业发展用地。按照畜牧业发展规划目标,结合地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统筹支持解决畜禽养殖用地需求。养殖生产及其直接关联的畜禽粪污处理、检验检疫、清洗消毒、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农业设施用地,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需占补平衡。畜禽养殖设施原则上不得使用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少量永久基本农田确实难以避让的,允许使用但须补划。加大林地对畜牧业发展的支持,依法依规办理使用林地手续。鼓励节约使用畜禽养殖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加强财政保障和金融服务。继续实施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政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落实畜禽规模养殖、畜禽产品初加工等环节用水、用电优惠政策。通过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等现有渠道,加强对生猪屠宰标准化示范创建和畜禽产品冷链运输配送体系建设的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探索推进土地经营权、养殖圈舍、大型养殖机械抵押贷款,支持具备活体抵押登记、流转等条件的地区按照市场化和风险可控原则,积极稳妥开展活畜禽抵押贷款试点。大力推进畜禽养殖保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自主开展畜禽养殖收益险、畜产品价格险试点,逐步实现全覆盖。鼓励社会资本设立畜牧业产业投资基金和畜牧业科技创业投资基金。(财政部、银保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强化市场调控。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加强畜牧业生产和畜禽产品市场动态跟踪监测,及时、准确发布信息,科学引导生产和消费。完善政府猪肉储备调节机制,缓解生猪生产和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各地根据需要研究制定牛羊肉等重要畜产品保供和市场调控预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四)落实“放管服”改革措施。推动修订畜牧兽医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畜牧业法制化水平。简化畜禽养殖用地取得程序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种畜禽进出口等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推进“一窗受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司法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海关总署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

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

(国办发〔2020〕36号  2020年9月30日印发)

 

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以下简称健身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公共服务职能,是贯彻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必然要求。为推进健身设施建设,推动群众体育蓬勃开展,提升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水平,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完善健身设施建设顶层设计,增加健身设施有效供给,补齐群众身边的健身设施短板,大力开展群众体育活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全民健身促进工作。争取到2025年,有效解决制约健身设施规划建设的瓶颈问题,相关部门联动工作机制更加健全高效,健身设施配置更加合理,健身环境明显改善,形成群众普遍参加体育健身的良好氛围。

二、完善顶层设计

(一)摸清底数短板。各地区要抓紧启动本地区健身设施现状调查,评估健身设施布局和开放使用情况,对照相关标准规范和群众需求,摸清健身设施建设短板。与此同时,要系统梳理可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城市空闲地、边角地、公园绿地、城市路桥附属用地、厂房、建筑屋顶等空间资源,以及可复合利用的城市文化娱乐、养老、教育、商业等其他设施资源,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可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非体育用地、非体育建筑目录或指引。

(二)制定行动计划。各地区要结合相关规划,于1年内编制健身设施建设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明确各年度目标任务,聚焦群众就近健身需要,优先规划建设贴近社区、方便可达的全民健身中心、多功能运动场、体育公园、健身步道、健身广场、小型足球场等健身设施,并统筹考虑增加应急避难(险)功能设置。对确有必要建设的大型体育场馆,要从严审批、合理布局,兼顾社区使用。

(三)规范审核程序。各地区在组织编制涉及健身设施建设的相关规划时,要就有关健身设施建设的内容征求同级体育主管部门意见;在审查审批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时,要按照国家关于健身设施规划建设的标准规范严格把关。对于已建成交付和新建改建的健身设施,要严格用途管理,防止挪作他用。

三、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

(四)盘活城市空闲土地。各地区在不影响相关规划实施及交通、市容、安全等前提下,可应社会主体申请,提供城市空闲土地建设健身设施,并可依法按照兼容用途、依据地方关于临时建设的办法进行管理。

(五)用好城市公益性建设用地。鼓励依法依规利用城市公益性建设用地建设健身设施,并统筹考虑应急避难(险)需要。在不妨碍防洪、供水安全等前提下,可依法依规在河道湖泊沿岸、滩地建设健身步道等。

(六)支持以租赁方式供地。鼓励各地区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以租赁方式向社会力量提供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土地,租期不超过20年。以先租后让方式供地的,健身设施建成开放并达到约定条件和年限后,可采取协议方式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出让的土地应继续用于健身设施建设运营。对按用途需要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的土地,依照有关规定办理。依法必须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土地实行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招标拍卖挂牌程序可在租赁供应时实施。

(七)倡导复合用地模式。支持对健身设施和其他公共服务设施进行功能整合。在不改变、不影响建设用地主要用途的前提下,鼓励复合利用土地建设健身设施,通过与具有相容性用途土地产权人达成使用协议的方式促进健身设施项目落地。在养老设施规划建设中,要安排充足的健身空间。

四、提升建设运营水平

(八)简化审批程序。各地区要加大健身设施建设审批领域放管服改革力度,协调本地区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体育、水务、应急管理、园林、城市管理等相关职能部门,简化、优化审批程序,提高健身设施项目审批效率。

(九)鼓励改造建设。各地区要统筹体育和公共卫生、应急避难(险)设施建设,推广公共体育场馆平战两用改造,在公共体育场馆新建或改建过程中预留改造条件,强化其在重大疫情防控、避险避灾方面的功能。有关改造应符合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具体要求由体育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等部门另行制定。支持建设符合环保和安全等要求的气膜结构健身馆、装配式健身馆。“十四五”期间,在全国新建或改扩建1000个左右体育公园,打造全民健身新载体。

(十)落实社区配套要求。新建居住小区要按照有关要求和规定配建社区健身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不得挪用或侵占。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结合新建小区实际和应急避难(险)需求配建健身馆等设施。社区健身设施未达到规划要求或建设标准的既有居住小区,要紧密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统筹建设社区健身设施。不具备标准健身设施建设条件的,鼓励灵活建设非标准健身设施。

(十一)支持社会参与。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室外健身设施在符合相关规划要求的前提下,由各相关方协商依法确定健身设施产权归属,建成后5年内不得擅自改变其产权归属和功能用途。社会力量可申请利用尚未明确用途的城市空闲土地、储备建设用地或者已明确为文化体育用地但尚未完成供地的地块建设临时性室外健身设施,使用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且不能影响土地供应。

(十二)推广委托运营。推进公共体育场馆“改造功能、改革机制”工程。规范委托经营模式,编制和推广政府委托社会力量运营公共体育场馆示范合同文本。鼓励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筛选运营团队,鼓励将公共体育场馆预订、赛事信息发布、经营服务统计等工作委托社会力量承担,提高运营效率。

(十三)推动设施开放。完善大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政策,支持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挖掘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潜力,在政策范围内采取必要激励机制,鼓励各地区委托专业机构集中运营本地区符合对外开放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促进学校体育场馆开放。推动公共体育场馆为学校开展体育活动提供免费或低收费服务。充分挖潜利用现有城市公共体育设施,加强对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使用的评估督导,对开放程度低、使用率低、服务对象满意度低的,要求其限期整改。加强对公共场所室外健身器材配建工作的监管,确保健身设施符合应急、疏散和消防安全标准,保障各类健身设施使用安全。

(十四)加强信息化建设。公共体育场馆管理运营方要积极执行场馆信息化建设标准规范,建立完善预约制度,通过即时通讯工具、手机客户端、官方网站、电话等多种渠道开放预约并做好信息登记,确保进出馆人员可追溯,并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及时调整入馆限额。对开放式室外健身设施,其管理者要进行必要的人流监测,发现人员过度聚集时及时疏导。

五、实施群众体育提升行动

(十五)丰富社区体育赛事活动。体育总局要加强统筹指导和顶层设计,结合开展“我要上全运”群众体育赛事活动,打造线上与线下比赛相结合、全社会参与、多项目覆盖、多层级联动的“全国社区运动会”,充分发挥社区体育赛事在激发拼搏精神、促进邻里交往、增强社区认同感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强化项目推动和综合保障,激发社区组织协办赛事活动的积极性,支持有条件的学校体育俱乐部承办社区体育赛事。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承接社区体育赛事活动和培训项目。赛事组织方要严格落实防疫等安全管理要求,制定相关预案。

(十六)推进“互联网+健身”。依托现有平台和资源,委托专业机构开发基于PC端、移动端和第三方平台的国家社区体育活动管理服务系统,集成全国公共健身设施布局、科学健身知识、社会体育指导员情况等内容,实现健身设施查询预订、社会体育指导员咨询、体育培训报名等功能,并作为“全国社区运动会”的总服务保障平台。依托该平台,运用市场化方式打造“全国社区运动会”品牌,鼓励各地区正在开展或拟开展的线上、线下社区赛事活动自愿加入平台,为相关活动提供组织管理、人才技术等方面支撑,提高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智能化、信息化、数字化水平。

(十七)推动居家健身。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大力推广居家健身和全民健身网络赛事活动,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在提升全民健康和免疫水平方面的积极作用。在健康中国行动系列工作中大力推进居家健身促进计划,鼓励各地区与线上运动平台合作开办居家健身课程。鼓励体育明星等体育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健身直播活动,普及运动健身知识、提供科学健身指导、激发群众健身热情。

(十八)夯实组织人才基础。各地区要加快制定完善社区体育相关标准和制度规范。培育发展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社区体育俱乐部等基层体育组织。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优化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制度,在组织社区体育活动、指导科学健身方面充分发挥作用。

六、加强组织领导

体育总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落实本意见的工作计划和工作台账,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贯彻落实本意见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并做好督促指导。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抓紧细化健身设施规划、用地、开放运营等政策和标准,完善开展社区体育和居家健身的措施,指导地方做好有关工作。各地区要将健身设施规划建设、开放利用和开展群众体育纳入重点工作安排,建立健全责任明确、分工合理、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提出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具体贯彻落实措施。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

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20〕42号  2020年10月27日印发)

 

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是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点工作。2019年5月,国务院决定,在天津等13个省(直辖市)和公安部等5个国务院部门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2015年以来,国务院决定,在上海市浦东新区等地对部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并逐步向全国复制推广。这些改革实践取得了积极成效,对减少证明事项、简化行政审批、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依法保障和服务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各地区、各部门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针对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行政事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创新政府服务和管理的理念、方式,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二)基本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为导向,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

——坚持高效便民。以社会普遍关注的领域和事项为重点,优化办事流程,完善便民服务措施,进一步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坚持协同推进。加强与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信用体系建设、“互联网+政务服务”等工作的衔接,充分发挥叠加效应,形成协同推进的体制机制。

——坚持风险可控。结合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各部门行政管理工作实际,稳妥有序推进改革。坚持分级分类,精准确定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范围,因地制宜,因类施策,分步推进,动态调整。落实放管结合、并重的要求,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有效监督承诺履行情况,实现过程可控、风险可控,维护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

(三)工作目标。在各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行政机关)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依申请的行政事项(以下简称行政事项)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时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在行政机关办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时实行告知承诺制,以行政机关清楚告知、企业和群众诚信守诺为重点,推动形成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预期明确、各负其责、信用监管的治理模式,从制度层面进一步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

二、主要任务

(四)明确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本意见所称证明,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依法向行政机关申请办理行政事项时,提供的需要由行政机关或者其他机构出具、用以描述客观事实或者表明符合特定条件的材料。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向行政机关申请办理行政事项时,行政机关以书面形式(含电子文本,下同)将证明义务、证明内容以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书面承诺办理相关行政事项的工作机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实行垂直管理的国务院部门和实行以部门为主的双重领导管理体制的系统要结合实际确定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范围,国务院其他部门要确定部门本级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范围。要按照最大限度利民便民原则,有针对性地选取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使用频次较高或者获取难度较大的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特别是在户籍管理、市场主体准营、资格考试、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健康体检、法律服务等方面,要抓紧推行、尽快落实。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公共安全、金融业审慎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以及重要涉外等风险较大、纠错成本较高、损害难以挽回的证明事项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五)明确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范围。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申请人就其符合许可条件作出承诺,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许可条件行为、有效防范风险的,实行告知承诺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由国务院审改办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建议,报国务院批准。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自治州审改办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建议,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涉及法律法规规章调整的,要依法获得授权,推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以外的行政许可事项,可参照本意见实行告知承诺制。

(六)确定告知承诺制的适用对象。对于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申请人不愿承诺或者无法承诺的,应当提交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要求的证明,或者按照一般程序办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申请人有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或者存在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七)规范告知承诺制工作流程。要公布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目录,按照全面准确、权责清晰、通俗易懂的要求,科学编制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修改完善办事指南,制作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告知承诺制办事指南、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要通过相关服务场所、网站和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公布,方便申请人查阅、索取或者下载。书面告知的内容应当包括事项名称,设定依据,证明内容或者许可条件和材料要求,承诺方式,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行政机关核查权力,承诺书是否公开、公开范围及时限等。要坚持实事求是,相关要求要可量化、易操作,不含模糊表述或兜底条款。书面承诺的内容应当包括申请人已知晓告知事项、已符合相关条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以及承诺的意思表示真实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如申请人自愿签署告知承诺书并按要求提交材料,行政机关应当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其许可材料同时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要一次性告知和承诺,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程序办理。对有关告知承诺制的投诉举报要及时处理。

(八)加强事中事后核查。要针对事项特点等分类确定核查办法,将承诺人的信用状况作为确定核查办法的重要因素,明确核查时间、标准、方式以及是否免予核查。对免予核查的事项,行政机关要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互联网+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不得对通过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企业和群众采取歧视性监管措施。对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承诺不实的,行政机关要依法终止办理、责令限期整改、撤销行政决定或者予以行政处罚,并纳入信用记录。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国务院各部门要及时解决部门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间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不畅问题,各地区要扎实推进本地区政务信息共享工作,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等实现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建立告知承诺制在线核查支撑体系。行政机关要利用政务信息共享平台、政务服务移动客户端、区块链技术等收集、比对相关数据,实施在线核查,也可以通过检查、勘验等方式开展现场核查。确需进行现场核查的,要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和应用程序等,将承诺情况及时准确推送给有关监管人员,为一线监管执法提供信息支撑,同时要优化工作程序、加强业务协同,避免烦企扰民。相关数据尚未实现网络共享、难以通过上述方式核查的,可以请求其他行政机关协助核查,被请求协助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履行协助义务,不得推诿或者拒绝;确有原因不能提供协助的,应当书面告知请求协助的行政机关并说明理由。

(九)加强信用监管。要加强告知承诺信用管理制度建设,依法科学界定告知承诺失信行为。建立告知承诺信用信息记录、归集、推送工作机制,将承诺人履行承诺情况全面纳入信用记录,依托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加强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和共享。按照信用状况,实施分类精准监管。探索建立信用修复、异议处理机制。依法加大失信惩戒力度,根据虚假承诺造成的社会影响进行失信程度分级,区分不同失信情形实施相应惩戒措施。要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做好有关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保护。

(十)强化风险防范措施。要梳理工作环节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切实提高风险防范能力。要加强行政指导,强化告知和指导义务。建立承诺退出机制,在行政事项办结前,申请人有合理理由的,可以撤回承诺申请,撤回后应当按原程序办理。对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第三人利益或者核查难度较大的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行政机关要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等规定,通过相关服务场所、网站和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等向社会公开告知承诺书,接受社会监督。具备条件的地区和部门可以探索建立事前信用预警系统,对申请人进行信用评估,加强事前风险防控。对涉及经济利益价值较高、事中事后核查难度较大的事项,可以探索引入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实行告知承诺制可能引发的行政赔偿风险。

三、保障措施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工作的领导,抓好组织实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本地区、本部门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及时了解掌握有关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工作有方案、部署有进度、推进有举措、结果有考核。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建立审改、司法行政、政务服务、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发展改革、公安、财政、税务、市场监管等单位参加的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工作协调机制,明确牵头单位,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工作推进情况。国务院各部门要切实做到率先推行、以上带下,加强对本系统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研究解决本部门、本系统推行告知承诺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在本系统内适时复制推广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的典型经验做法。同时,及时建章立制,加强制度建设。

(十二)开展培训宣传。要组织开展告知承诺制学习培训,加强业务交流。要加强对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的宣传,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渠道,全方位宣传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的重要意义、主要做法、典型经验和实施效果等,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十三)加强督促检查。要把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工作推进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体系和年底效能目标考核体系,列为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内容,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主动性。对工作中表现突出、企业和群众评价满意度高的单位及人员,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建立督察情况通报制度,对工作中违纪违法的单位及人员要依纪依法问责。按照“权责一致、尽职免责、失职追责”原则,建立健全改革容错机制,属于合理容错情形的,对相关单位及人员依纪依法免除相关责任或者减轻、从轻处理。

各地区、各部门要以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为重要抓手,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推进改革时,方向要明确,步骤要扎实稳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要于2020年12月31日前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实施方案,并报司法部备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全面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细化方案,并按要求备案。各地区、各部门在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分别报司法部、国务院审改办。司法部、国务院审改办要分别加强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协调,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和跟踪评估,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国务院。


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对国务院第七次大督查

发现的典型经验做法给予表扬的通报

(国办发〔2020〕46号  2020年11月19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推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和《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国务院部署开展了第七次大督查。从督查情况看,各有关地区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迎难而上、担当作为,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全力稳住经济基本盘,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在对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实地督查时发现,有关地区围绕稳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扩大内需和稳外贸稳外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方面,结合本地实际,勇于担当、真抓实干,形成了一批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的经验做法。

为表扬先进,宣传典型,进一步激励各地区各部门主动作为、狠抓落实,推动形成开拓创新、比学赶超的生动局面,经国务院同意,对北京市做实做细做好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等43项典型经验做法予以通报表扬。希望受到表扬的地方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取得新的更大成绩。

各地区各部门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要求,抓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持续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积极应对各种风险挑战。要学习借鉴典型经验做法,发扬实干精神,勇于攻坚克难,增强抓落实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顺利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作出应有贡献。

 

国务院第七次大督查发现的典型经验做法

(共43项)

1.北京市做实做细做好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2.北京市建立完善“接诉即办”机制提升城市治理效能。

3.北京市出口退税全程网上办理和实地核查容缺办理成效明显。

4.河北省石家庄市打出金融“组合拳”助力实体经济发展。

5.河北省张家口市加快推动氢能产业全链条发展。

6.河北省唐山市开展“春雨金服”行动助企惠企。

7.黑龙江省坚持科技创新模式创新全力稳住粮食生产基本盘。

8.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积极推动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标准化。

9.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实施零售药店“证照联办、许可合一”做到准入即准营。

10.上海市为新设企业免费同步发放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积极拓展相关应用领域。

11.上海市推出线上“点单式”服务平台便利企业申领就业补贴。

12.上海市徐汇区运用“一网统管”平台实现精准救助。

13.江苏省大力推动公共资源领域“不见面”交易。

14.江苏省常州市打造智慧“五云”就业服务新体系。

15.江苏省苏州市开发“政策计算器”变企业找政策为政策找企业。

16.浙江省构建“一图一码一库一平台一指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机制。

17.浙江省优化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大幅压缩审批时间。

18.浙江省杭州市依托“城市大脑”提升政府数字治理能力。

19.福建省构建生态环境亲清服务平台助力企业“绿色领跑”。

20.福建省创新“1234”稳就业工作法保持就业形势总体平稳。

21.福建省将乐县打造“绿水青山”赢得“金山银山”。

22.河南省水利厅、濮阳市探索供水“四化”新路径保障农村饮水安全。

23.河南省漯河市坚持“三链同构”推动食品产业向纵深发展。

24.河南省鹤壁市建立“五位一体”服务机制为企业保驾护航。

25.湖北省开展“大培训、大练兵、大督导”活动提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能力。

26.湖北省加大稳岗返还力度降门槛简程序惠企业稳就业。

27.湖北省宜昌市推行“六多合一”改革破解项目审批和企业开办难点堵点。

28.湖南省实现施工图审查“零跑腿、零接触、零付费”。

29.湖南省长沙市以产业链建设为抓手推动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30.湖南省湘潭市开展“送政策、送岗位、送服务”活动实现企业稳行业稳重点人群稳。

31.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推动“四个结合”释放北京路步行街消费升级新活力。

32.广东省深圳市推进产学研资深度融合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33.广东省东莞市全面提升服务企业水平有效稳住外贸基本盘。

34.陕西省咸阳市多措并举为市场主体减负让利。

35.陕西省商洛市精准施策力保重点群体就业。

36.陕西省紫阳县开展“五窗联动”实现政务服务快捷高效。

37.青海省综合施策促进就业形势稳定向好。

38.青海省西宁市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打造高原幸福养老之城。

39.青海省尖扎县通过产业帮扶让易地扶贫搬迁群众捧上“金饭碗”。

4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优化税务服务实现监管“无事不扰、无处不在”。

4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助力南疆贫困人口脱贫增收。

4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做到便民利民可复制。

4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力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培育新时代戍边人。

 


中共陕西省委  陕西省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建立并监督实施陕西省国土空间

规划体系的实施意见

(2020年10月18日)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精神,进一步构建我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做好监督实施工作,实现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主要目标

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陕西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逐步建立“多规合一”的规划编制审批体系、实施监督体系、法规政策体系和技术标准体系;基本完成县级以上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任务,初步形成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到2025年,依据国家政策标准,跟进健全全省国土空间规划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体系;全面实施国土空间监测预警和绩效考核机制;形成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以统一用途管制为手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到2035年,全面提升我省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基本形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安全和谐、富有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国土空间格局。

二、总体框架

建立省、市、县、乡镇四个层级和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三种类型的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省、市、县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乡镇结合实际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可在省和市县层级编制,详细规划在市县及以下编制。

(一)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1.省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由省政府组织编制,省自然资源厅会同相关部门承担具体工作,规划成果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后报国务院审批。省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落实和深化全国国土空间规划,指导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侧重协调性,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关中平原城市群、西安国家中心城市建设以及陕北高端能源化工基地建设、秦岭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等重大战略任务落实提供国土空间保障。省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建立新增建设用地规模预留制度,保障中央和我省重大项目实施落地。

2.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由本级政府组织编制,经同级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逐级上报省政府审批,其中西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由省政府按程序上报国务院审批;杨凌示范区国土空间规划由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参照设区市编制审批管理;西咸新区国土空间规划由西咸新区管委会参照市县组织编制,经省政府审定同意后纳入西安、咸阳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批复后实施。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落实省级国土空间规划,对市县域范围内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作出总体安排和综合部署,重在增强实施性。统筹市域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和用途管制规则,优化中心城区城市功能和用地结构,规划适当留白。加强各类历史文化遗存、通风廊道的保护,强化城镇风貌等空间形态控制。合理安排区域重大交通枢纽、重要线性工程网络等基础设施布局。明确城镇政策性住房和教育、卫生、养老、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原则和标准。

3.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可与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合并编制,也可以一个或几个乡镇(县级政府所在地的镇除外)为单元,由县级政府组织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报设区市人民政府进行审批。涉农街道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乡镇编制国土空间规划。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应细化落实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明确乡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目标和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建设用地安排,确定乡镇域内的村庄分类和布局,落实耕地保护,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统筹安排乡镇域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二)国土空间详细规划

城镇开发边界内的详细规划,由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报同级政府进行审批。落实上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满足城市地上地下空间利用的需要,为规划许可提供依据。围绕构建15分钟、10分钟、5分钟生活圈居住区和居住街坊,对地块用途和开发建设强度指标等作出实施性安排。

作为乡村地区详细规划的村庄规划,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编制,可以一个或几个行政村为单元,组织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报县(区)政府审批。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引导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认真研究审议村庄规划并动员、组织村民积极参与村庄规划编制,协商确定规划内容。暂时没有条件编制村庄规划的,应在县、乡镇国土空间规划中明确村庄用途管制规则和建设管控要求,作为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的依据。

(三)国土空间专项规划

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部门研究制定本级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的编制目录清单,报同级政府批准实施。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目录清单具体管理办法由省政府另行制定,除党委、政府有明确要求外,未列入目录清单的专项规划,原则上不得编制。跨行政区域或流域的国土空间规划,由所在区域或上一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报同级政府审批。自然保护地等专项规划由林业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报同级政府批准。其他专项规划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经同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行规划符合性审查后,按其行业主管部门审批程序进行审批。

三、编制要求

(一)体现战略性

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全面对接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共建“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建设等国家战略,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统筹推进编制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逐级落实约束性指标和管控要求,转变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方式,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质量和效率。

(二)提高科学性

尊重自然规律、经济规律、社会规律和城乡发展规律,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作为规划现状底数和底图基础。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工作基础上,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强化底线约束,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不同空间开发保护利用方式的适宜程度。

(三)加强协调性

强化发展规划的统领作用和国土空间规划的基础作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统筹和综合平衡各相关专项领域的空间需求,相关专项规划要遵循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不得违背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其主要内容要纳入详细规划。

(四)注重操作性

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编制、谁实施的原则分级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审查备案制度,要明确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的目标定位、底线约束、控制性指标、相邻关系等。报国务院审批的省级国土空间规划和西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应符合国家有关审查要点要求。市县和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审查要点,由省自然资源厅参照国家要点另行制定。

四、实施监督

经批准实施的国土空间规划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或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确保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按照国家规定确需修改的,须先经规划审批机关同意后,按法定程序进行。

(一)健全管理制度

对所有国土空间分区分类实施用途管制,在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建设,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的管制方式;在城镇开发边界外的建设,按照主导用途分区,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制方式。已编制村庄规划的,依据村庄规划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未编制村庄规划的,依据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有关管制要求、上级下达的约束指标和用途分区类型明确准入规则。对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河、湖、库等水域及其岸线、蓄滞洪区管理范围、饮用水水源地、水源涵养区、文物保护区等,实行特殊保护制度,依据相关专项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对应所在分区,统一实行规划管理。

(二)加强评估监督

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动态监测评估预警,按照国家规定和标准从严从实做好监管工作。对下级国土空间规划中各类管控边界、约束性指标等管控要求的落实情况,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定期组织监督检查。国土空间规划执行情况纳入自然资源执法督察内容,对违法违规问题及时进行制止和查处。加强过渡期规划监督管理,对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镇)总体规划实施中存在矛盾的图斑,按照国家有关过渡期内现有空间规划衔接协同规定作一致性处理。定期开展各级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完善科学有效、便于操作、符合当地实际的评估指标体系,依托高水平的技术单位、第三方机构或专家实施评估工作,着力发现实施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为国土空间规划动态调整完善提供参考。

(三)优化服务环境

落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持续推进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审批和“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多测合一”改革。重点围绕现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规划选址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事项,简化审批材料,提高审批效能。加强对审批人员专业知识培训,提升业务水平,增强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

五、基础保障

(一)完善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体系

根据国家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制定情况,跟进开展我省地方性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建设。省自然资源厅做好过渡期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文件的衔接,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批、实施管理的配套政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对专项规划有关技术标准进行论证修订,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技术标准的衔接。

(二)构建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

省、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同步建设完善省、市、县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并与国家级平台相对接。对不具备平台建设管理条件的县(市),由所在设区市统一进行建设管理。要及时将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数据纳入平台,形成坐标一致、边界吻合、上下贯通的一张底图,实现纵向国土空间规划信息互联互通。积极推进横向部门之间数据共享与业务协同,并向政府各部门提供服务。根据有关规定,未完成平台系统建设的市县不得先行报批国土空间规划。

(三)统筹协调落实“三条控制线”

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要求,科学划定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做到不交叉不重叠不冲突。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确定全省行政区域内“三条控制线”总体格局和重点区域,提出下一级划定任务;市县组织统一划定“三条控制线”和乡村建设等各类空间实体边界。“三条控制线”出现矛盾时,生态保护红线要保证生态功能的系统性和完整性,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永久基本农田要保证适度合理的规模和稳定性,确保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城镇开发边界要避让重要生态功能,不占或少占永久基本农田。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由省政府主要领导担任主任的省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加强对全省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统筹协调。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切实强化工作组织保障。市县政府成立政府主要负责人负责的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明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的工作责任,落实工作经费,科学编制规划,严格执行规划,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贯彻落实,久久为功,做到一张蓝图干到底。

(二)科学编制规划

规划编制应采取“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方式,建立全过程、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的公众参与机制,重视听取除国土和城乡规划领域专家以外的地质、生态、社会、经济、文化等方面的专家建议。规划编制启动、方案论证、成果报批等各个阶段,应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保障各阶段公众参与的广泛性、代表性和实效性,提升规划决策开放性、包容性和科学性,将规划编制过程打造成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过程。

(三)落实工作责任

组织、人事、审计等部门要将国土空间规划执行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国土空间规划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组织部门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国土空间规划内容纳入对地方党委和政府相关负责同志的教育培训内容。发展改革、财政、金融、税务、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制定完善和落实主体功能区的配套政策,同时财政部门要保障规划编制工作经费。省级其他有关部门依据自身职责做好国土空间规划的相关工作。省自然资源厅要牵头做好组织推进全省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与实施,强化行业管理,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定期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