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审计局关于2019年全县中小学教育政策执行及收费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的报告

时间:2020-10-28 14:00来源:中共紫阳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紫阳县审计局
文件名称 紫阳县审计局关于2019年全县中小学教育政策执行及收费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的报告
索引号 zyxzfzyxzfbgs/2020-0714 公开目录: 政务督查
公开责任部门 紫阳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紫审调报〔2020〕 1号 成文日期: 2020年10月26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0年10月28日
内容概述 被调查单位:紫阳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审计调查项目:2019年全县中小学教育政策执行及收费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和紫阳县2020 年审计项目计划,紫阳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 20206月30日至2020年8月30日,对紫阳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以下简称县教体科技局)2019 年全县中小学教育政策执行及收费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并延伸审计调查了8 所学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县教体科技局及有关单位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紫阳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专项审计调查并出具专项审计调查报告。

一、被调查事项的基本情况

紫阳县共有普通教育学校62 所(公办62 所),其中:小学 42 所(公办 42 所)、初中 9 所(公办 9 所)、高中 1 所(公办1 所)、九年一贯制学校 9 所(公办 9 所)、初高中一体学校 1 所(公办1所),共有在校学生38674 人(公办学校38674 人),其中:小学 21762 人(公办学校 21762 人)、初中 11069 人(公办学校 11069 人)、高中 5843 人(公办学校 5843 人)。本次抽查学校 8 所(公办 8 所),占学校总数 12.9%,其中:小学 2 所(公办2 所)、初中2 所(公办学校2 所)、高中1 所(公办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2所(公办2所)、初高中一体学校1所(公办1所),涉及在校学生14702 人,占学生总数38.02%,其中:小学4907 人(公办学校4907 人、)、初中3952 人(公办学校3952人)、高中5843 人(公办学校5843 人)。

截至2019年12月底,紫阳县62所学校,各级财政补助收入58593.02万元,其中:人员工资21481.86 万元;公用经费 3603.11 万元; “一补”经费811.69万元;校舍长效机制补助833.00万元;乡村教师生活补助824.12万元;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1180.00万元;营养计划2628.00万元;义务教育学校薄弱环节改造2978.00 万元;基础教育专款18353.58 万元;高中免学费补助1442.76万元;高中助学金730.00万元;高中办学改善200.00万元;其他3526.90 万元(其中:教育教学质量奖励951.00万元;一键式报警设备安装资金24.90万元;监控设备建设资金50.00万元;教师培训资金30.00 万元;中央“三区”人才计划资金7.00万元;省级特教补助资金20.00万元;省级教师队伍专项资金8.00万元;基建专项投资 2436.00 万元),非财政补助收入153.57万元,其中:学生住宿费收入131.25 万元、捐赠收入22.32 万元,支出 55147.5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21569.1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915.18 万元;资本性支出23275.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387.92万元。

二、审计调查评价意见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县教体科技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扎实推进“四名工程”,全力冲刺 “三个一流”办学目标,在教育质量、办学条件、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教育质量稳步提升,二本以上达线人数十三连增,中考和小学统一检测成绩大幅提升;二是顺利通过了 “双高双普”过程督导,教育重点项目工程顺利推进,办学条件持续改善;三是大力开展各类教师培训,培养省、市、县级教学能手,三级三类”骨干教师体系不断壮大。四是教育资助政策精准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按标准享受了 “营养改善计划”,控辍保学“双线七长”机制全面落实,守住了控辍保学底线。但部分学校在财务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有待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三、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原始凭证不合规支出 29980.00 元

县第二小学列支参加安康市校园足球赛餐饮费、住宿费、体检费、保险费及服装购置费支出29980.00 元,无相关人员名单及领取花名表等附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四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三)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鉴于此问题县第二小学在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发出后及时进行了整改,并已向我局提供了整改印证资料,本次审计免于追究,今后应严把发票审核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二)购置固定资产 2 00 0 .00 元,固定资产未入账。县第二小学购置监控显示器支出2000.00 元,未登记固定资产。违反了《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第四十一条:“事业单位应当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五条:“对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违反预算的行为或者其他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行为,审计机关、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区别情况采取下列处理措施:(五)其他处理措施。”,鉴于此问题县第二小学在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发出后及时进行了整改,并已向我局提供了整改印证资料,本次审计免于追究。

(三)往来长期挂账 6476.00 元

县第二小学2019 年1月22 日预付紫阳县山山居家菜馆就餐费6476.00 元,至审计时仍挂其他应收款,未开具正式发票。违反了《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第四十九条:“事业单位应当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类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五条:“对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违反预算的行为或者其他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行为,审计机关、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区别情况采取下列处理措施:(五)其他处理措施。”,鉴于此问题县第二小学在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发出后及时进行了整改,并已向我局提供了整改印证资料,本次审计免于追究。

(四)违规扩大开支范围支出 1460.00 元

紫阳中学列支6名教师到汉中为学校教师亲属吊唁差旅费支出 1460.00 元(其中:伙食补助 960.00 元;住宿费500.00 元)。违反了《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第二十一条:“事业单位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没有统一规定的,由事业单位规定,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事业单位的规定违反法律制度和国家政策的,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当责令改正。”之规定,依据《财政违反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六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有关财政资金,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四)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鉴于此问题紫阳中学在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发出后及时进行了整改,将超范围列支资金已收回缴入县财政往来资金账户,并向我局提供了相关印证资料,本次审计免于追究。

四、审计调查建议

1.进一步加强会计基础规范化工作,加大对各学校(尤其是县级学校)会计人员的培训,提高会计工作质量。

2.加强对各学校的资产管理,督促各学校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台账,对于新增固定资产应及时登记入账,防止资产流失。

3.定期对各学校往来款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学校及时清算往来资金,杜绝往来款项长期挂账。

对本次审计调查中发现的问题,请县教体科技局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30 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紫阳县审计局。

中共紫阳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紫阳县审计局

2020年10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