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卫生健康局 关于开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自查和督查的通知

时间:2020-06-11 11:09来源:紫阳县卫生健康局
文件名称 紫阳县卫生健康局 关于开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自查和督查的通知
索引号 zyxzfzyxzfbgs/2020-0347 公开目录: 医疗卫生
公开责任部门 紫阳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紫卫字〔2020〕243号 成文日期: 2020年06月10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0年06月11日
内容概述 紫阳县卫生健康局 关于开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自查和督查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疫苗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加强疫苗存储和预防接种环节管理,全面排查质量风险隐患,确保疫苗全过程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从6月份开始,在全县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县卫健局决定同步开展卫健系统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自查和督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开展自查督查

各单位要将本次自查和督查作为贯彻落实《疫苗管理法》的一项重要内容,从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高度出发,认真组织全方位逐项自查、核查,确保全流程、全方位自查到位。按照安全第一、风险管理、全程管控、科学监管的要求,切实加强对疫苗储存配送和预防接种等环节的监管力度,确保疫苗质量安全。

二、检查内容及时间安排

(一)检查内容。严格按照《疫苗管理法》、最新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开展自查和督查。检查全县各接种单位是否建立真实、准确、完整、可追溯的接受、购进、储存、配送、供应记录;是否建立疫苗定期检查制度,对存在包装无法识别、储存温度不符合要求、超有效期等问题的疫苗,是否采取管理措施;是否有过期失效或存在质量问题的疫苗,发现质量可疑和不合格疫苗是否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处理等;冷链设施设备是否完备、冷链设备运行是否良好、冷链温度监测系统应用等是否正常运转等。

(二)时间安排。结合县疾控中心《关于开展疫苗使用和预防接种管理矛盾隐患风险排查整治活动的通知》(紫疾控发〔2020〕178号)前期安排,自查督查分为以下两个阶段:

1.自查整改阶段:6月10日-6月13日

2.督查指导阶段:6月13日-6月16日

三、针对问题、立行立改长期坚持各单位要针对自查和专项督查发现的问题,建整改台账,逐项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人,限期整改,立行立改,长期坚持。坚决杜绝出现疫苗储存运输和预防接种违规和违法行为。

四、认真总结,加强监管6月13日前,各单位要将自查情况报县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6月16日前,县疾控中心要将督查情况报局公卫股。按照《紫阳县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自查和督查实施方案》(紫卫字〔2020〕475号)要求,按照“归口统筹、点面结合、横纵并行、强化协调”原则,同步归口自查督查,及时有效的排除风险隐患,进一步强化事后监管。

五、严格考核,严肃问责各单位要结合县疾控中心《关于开展疫苗使用和预防接种管理矛盾隐患风险排查整治活动的通知》(紫疾控发〔2020〕178号)前期安排开展自查。县疾控中心抽调专业人员对全县各接种点开展督查,并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好专项检查工作。对未按照《疫苗管理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的相关要求进行储存配送和预防接种疫苗的单位,要依法依规移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监督机构立案调查,严肃问责,依法查处。


紫阳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