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紫阳县民政局关于对县政协第十二届五次会议第11号提案的复函 | ||||
编号 | 11 | 办理部门 | 紫阳县民政局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签发人 | 文艺 | 签发日期 | 2020年9月16日 | 类别 | A |
正文 |
自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全县各乡镇大力实施易地搬迁,在集镇新建易地搬迁移民安置社区,解决贫困户住房保障问题。以东木镇为例,现已搬迁至集镇897户3380人,但由于没有公益性殡仪馆,搬迁群众家中如有老人去世,只能在集镇广场办理丧葬事宜,特别是从去年以来,搬迁户的旧房已全部腾退,群众只能在社区公共场所办葬礼,群众对此反响很大,强烈要求修建公益性殡仪馆。 建议: 将还未修建殡仪馆的各镇搬迁社区纳入易地搬迁后续公共服务配套,修建公益性殡仪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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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东木镇政协联络组: 您提出的“关于修建易地搬迁安置社区殡仪馆的提案”收悉,现函复如下: “十三五”以来,我县以“民建公助、以奖代补”方式在高滩、红椿、洞河等 12 个镇的集镇街道社区建成殡仪馆和公益性公墓,为集镇社区及集镇街道周边易地搬迁居民集中办丧、集中安葬创造了条件。因东木、双安 2 镇没有合适投资人,至今未建集镇殡葬服务设施。我局已将 2 镇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列入“十四五”建设规划,并已在向上业务主管部门争取建设项目资金,拟在“十四五”前期通过公建或民建方式建成 2 处集镇社区殡仪馆和公益性公墓,实现我县集镇社区基本殡葬服务设施全覆盖,满足易地搬迁群众殡葬服务需求。 衷心感谢您对我县殡葬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祝工作顺利,身体健康!特此函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