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yxzfzyxzfbgs/2020-0166 | 公开目录: | 部门财政预决算 |
来源 | 紫阳县司法局 | 公开日期: | 2020年08月10日 |
内容概述 | 紫阳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 |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2020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情况说明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安康市委办公室、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紫阳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安办字〔2019]13号),制定本规定。紫阳县司法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委依法治县办)设在县司法局,接受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直接领导,承担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负责县委依法治县办日常工作。县司法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县委依法治县办相关工作,接受县委依法治县办的统筹协调。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司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司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的法治督查工作。
2、负责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承办各镇和县政府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办理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向县人大常委会的报送备案工作。
3、负责指导、监督全县依法行政工作。承担综合协调和指导监督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承担组织协调和监督推进全县司法行政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办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诉讼县政府的行政应诉案件工作。
4、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全县普法宣传工作。指导全县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全县人民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5、负责指导、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县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6、负责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7、负责本系统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8、监督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思想作风建设、工作作风建设。
9、负责指导和组织协调本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有关职责分工。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内设政办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法制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律师工作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县法律援助中心)、社区矫正股
二、2020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一)加强党的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二)全面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1、提升普法工作成效;
2、推动法润乡村助振兴行动;
3、完善矛盾纠纷多元排查调处机制;
4、加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5、以公共法律服务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三)全面推进市场治理现代化
1、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
2、提升县域社会治理水平和化解风险能力;
3、加强法律服务市场管理。
(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提升司法行政履职能力
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加快推进司法所体制机制改革;
3、大力加强教育培训,制定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和规划;
4、树立全新工作理念;
5、提升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
(五)提升科技信息化应用能力
(六)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1、持续深化思想认识;
2、持续深化舆论宣传;
3、持续深化线索摸排;
4、持续深化行业治理;
5、持续推动源头治理。
三、部门预算单位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
序号 |
单位名称 |
拟变动情况 |
1 |
紫阳县司法局 |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县局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实有人员23人。单位退休人员16人。2020年元月份各镇司法所人员44人划转县局统一管理。
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949.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49.69万元,无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无事业收入,无实户资金余额(2019年年底非财政性资金)收入,无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自有资金收入,无上年结转收入,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562.4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元月份各镇司法所人员划转县局统一管理;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949.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949.69万元,无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无事业收入支出,无实户资金余额(2019年年底非财政性资金)支出,无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支出,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支出,无其他自有资金支出,无上年结转支出,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562.4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元月份各镇司法所人员划转县局统一管理。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49.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49.69万元,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562.4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元月份各镇司法所人员划转县局统一管理。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949.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949.69万元,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562.4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元月份各镇司法所人员划转县局统一管理。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949.69万元,较上年增加562.4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元月份各镇司法所人员划转县局统一管理。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20年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49.69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2040601)902.69万元,较上年增加589.60万元,原因是2020年元月份各镇司法所人员划转县局统一管理。
(2)基层司法业务(2040604)20.00万元,较上年增加20.00万元,原因是2020年元月份各镇司法所人员划转县局统一管理。
(3)普法宣传(2040605)25.00万元,较上年增加25.00万元,原因是2020年元月份各镇司法所人员划转县局统一管理,加大普法宣传力度。
(4)培训支出(2050803)2.00万元,较上年增加2.00万元,原因是2020年元月份各镇司法所人员划转县局统一管理,对各镇司法所人员和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49.69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766.38万元,较上年增加497.27万元,原因是2020年元月份各镇司法所人员划转县局统一管理。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111.51万元,较上年增加84.27万元,原因是2020年元月份各镇司法所人员划转县局统一管理。
其他支出(399)71.80万元,较上年增加71.80万元,原因是2020年元月份各镇司法所人员划转县局统一管理。
(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49.69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766.38万元,较上年增加497.27万元,原因是2020年元月份各镇司法所人员划转县局统一管理。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111.51万元,较上年增加84.27万元,原因是2020年元月份各镇司法所人员划转县局统一管理。
其他支出(599)71.80万元,较上年增加71.80万元,原因是2020年元月份各镇司法所人员划转县局统一管理。
4、2019年结转财政资金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本部门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9.75万元,较上年减少3.27万元(2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压减支出;其中:2019年和2020年,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公务接待费4.75万元,较上年减少11.77万元(71.2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进行控制和压减;公务用车运行费5.00万元,较上年减少100.50万元(95.2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相关规定,对公务用车运行费进一步压减。2019年和2020年,本部门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经费预算。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会议费支出1.00万元,较上年减少4.00万元(80.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精减会议,压缩开支。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培训费支出2.00万元,较上年减少6.00万元(75.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缩培训次数和培训时间。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20年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资产购置。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当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0万元(详见公开报表中的政府采购表)。
本部门2020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政府采购资金支出。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20年本部门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49.69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零万元,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零万元(详见公开报表中的绩效目标表)。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涉及的绩效目标管理。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本部门当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45.07万元,较上年增加17.8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元月份各镇司法所人员划转县局统一管理。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