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今冬明春、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4-05 11:05
文件名称 紫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今冬明春、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000001200200202005004 公开目录: 安全生产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0年04月05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0年04月05日
内容概述 紫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今冬明春、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进入第四季度后,全国多地连续发生多起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重大损失,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 11月22日,国务院安委会召开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开展全国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和加强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12月7日,省政府召开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暨省安委会第四季度全体(扩大)会议,分析研判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安排部署全省安全生产百日集中整治及2020年重点工作。为贯彻中省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努力压减一般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加强我县今冬明春、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防麻痹松懈思想,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

    今冬明春、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时期,大雾、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多发,群众出行、集会等大型活动增多,人流、物流、车流剧增,各类生产经营建设活动进入旺季,部分企业抢工期、赶进度、增效益意愿强烈,诱发事故的因素增加,同时本时段处于岁末年初关键时期,临近元旦和春节,部分行业主管部门容易出现思想松懈,工作疲态,非法违法行为极易“回潮”,容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此外,今年机构改革以后,各有关单位职能职责面临调整或重组,新机构运行尚处磨合时期,易出现思想松懈、职责交叉、工作脱节等问题。各镇、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结合实际深入分析今冬明春、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的规律特点,研判可能出现的各种安全风险,制定针对性管控措施,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各镇党委书记、镇长和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坚决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加强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责任部门具体抓、生产经营单位全面抓的工作格局。各镇、各有关单位要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做到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真正把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岗位、责任分解到人头,确保工作无盲区、责任不落空。

    二、层层压实安全责任,狠抓今冬明春、岁末年初各项安全生产防范措施落实见效

    (一)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深刻吸取全国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突出元旦春节重点节日时段和复工复产、生产条件变更、外部环境变化等节点,抓好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摸清风险底数,找准问题症结,落实防控措施。县内重点龙头企业要带头做表率,加大安全投入,加强现场管理,广泛组织教育培训,确保安全可控。

    (二)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各镇、各有关单位要突出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和重点时段,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持续开展道路交通、煤矿、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和城市消防安全五项攻坚行动,加强非煤矿山、粉尘涉爆、有限空间、动火作业、烟花爆竹、中学化学实验室安全、商业综合体安全等专项治理,加大“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力度,督促企业立即整治安全隐患,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信用管理,对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存在严重违规违法行为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列入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曝光。

    (三)切实解决突出短板问题。各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认真分析并加快解决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安全底线守不牢、各方责任不落实、监管执法不适应、督查问责宽松软等问题,要下大力气加以解决,通过树立一批安全标杆企业,曝光一批重大安全隐患,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通报一批“黑名单”企业,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发挥正面示范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作用,营造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良好舆论氛围。

    三、全面加强重点行业监管

    (一)抓好今冬明春、岁末年初火灾防控。一是根据历年经验分析,冬春季节往往是火灾易发高发时期。各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县安委办《关于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紫安委办发〔2019〕108号)要求,全面排查消防安全隐患,全面加强消防安全措施,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强化重大活动和重要节点的消防安保,强化商业综合体、易燃易爆品仓库、危险化学品罐区、加油加气场站、港口码头堆场等高危领域火患整治,强化旅游景区、高层住宅、“三合一”场所、农村民居等薄弱环节火灾防范,有力推进各项防控措施落地落实。二是今冬明春,岁末年初,风干物燥的天气极易引发森林火灾,县林业局要做好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指导、指挥和统筹工作,各镇主要领导务必亲自部署、调度,实行镇领导包片、镇干部包村、村组干部包山头、护林员包地块的责任体系,切实做到“隐患排查到山头、防火措施落实到山头、防火责任夯实在山头”,确保“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广泛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增强群众防火意识,全面禁止林区野外用火,要对进入林区放炮、野炊等行为进行劝阻,要对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加强预案演练,健全队伍,备齐物资,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迅速反应、科学扑救,力争做到“打早、打小、打了”,严禁群众无组织扑救,严禁组织残疾人、老人、孕妇、中小学生和其它未成年人参与扑救。(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县消防大队,县应急管理局、县经贸局、县公安局、县林业局等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二)抓好道路交通运输安全。一是要巩固和深化道路交通五项攻坚行动成果,针对冬季雨雪、冰冻、大雾等天气和春运的特点,完善道路积雪结冰、大雾、交通堵塞、重大交通事故等处置预案,提高道路交通预警应对能力,确保我县道路的安全畅通;二是要结合我县实际,适时增设流动执勤点,形成严管态势,严厉查处超速、超员、超载运输和酒驾、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路面管控,特别是冰雪路面、大雾等恶劣天气和春节前后车流量剧增时路面的管控,要加强7座以上面包车和农村客运车辆的严查严管;三是要严格源头管理,加强“两客一危”车辆监管,严把运输企业、驾驶员的安全培训管理,严格执行客车凌晨强制停车休息制度,加强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隐患排查;四是加强接送学生车船的安全监管,严禁使用不符合规定和标准的车辆船舶接送学生;五是要加强汉江水上客运、货运船舶和游览船舶的安全监管,严禁客运货运船只超载运营,严禁农用船载客,严禁客运货运船只上生火取暖行为,严防水上煤气中毒和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水上安全。(责任单位:县交警大队、县交通局(海事局、运管所)、县教体科技局、县文旅广电局等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三)抓好建筑施工安全。加大对在建工地、重大工程的执法检查力度,严查违反安全规定抢工期、抢施工进度等行为。抓好施工、动火、有限空间、高空作业等重点作业环节的现场监管。加强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生活区取暖设施管理和易燃物品的保管,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交通局、县供电分公司等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四)抓好特种设备安全。一是要加强露天特种设备防冻保暖及锅炉、公共场所电梯等运行安全,加大供电供水、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的监管保护和液化气安全使用管理,确保人民群众冬季生产生活能源供应稳定。二是要加强游乐设施、游乐场所的安全检查和监督管理,完善各类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特别是要加强元旦、春节期间临时游乐场所的资质及设施设备安全监管工作。(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水利局、县供电分公司、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气象局、县文旅广电局等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五)抓好工矿商贸行业安全。临近年终,适逢冬季,生产任务繁重,作业环境不良。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大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隐患排查整治力度,防范设备超能力、超负荷生产。针对年底作业人员变动较大,临时作业多等情况,要强化施工分包管理,落实危险作业安全培训教育,严格作业审批,明确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危险化学品企业要主动做好各项冬防工作,加强对设施设备的冬季安全性能检查和防冻、防凝、防泄漏工作,加强危险化学品罐区、煤气柜管、重大危险源和有毒有害气体监测,确保监控、报警及联锁设施正常,能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粉尘涉爆企业要加强对电气设备、防静电装置、通风除尘设施、探测报警装置等检查和监控,及时消除隐患,切实防范事故发生。

    (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经贸局、县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紫阳分局等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六)抓好大型活动安全。各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谁主办、谁申报”“谁审批、谁负责”和“属地监管”等原则,严格各类大型群众性活动的申报和审批,有效落实对人员密集场所和大型群众性活动的现场管理,严格、科学控制人数,落实应急预案,切实加强安全监管,严防踩踏等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县公安局等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七)做好煤气中毒防范工作。各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市政府印发的《安康市预防城乡居民生活用煤中毒管理办法》,按照县政府办印发《关于切实加强冬季取暖预防煤气中毒的通知》要求,全力防范煤气中毒事故发生。一是按照“属地管理”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强化组织领导,夯实监管责任,做好安排部署。二是充分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体,通过制作公益广告、开辟专栏、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单等方式,积极向群众广泛宣传煤气中毒防范常识,增强广大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救护能力。三是深入开展煤气中毒安全隐患排查检查,突出抓好城乡居民、学校学生、移民集中安置点、群租房、敬老院和各类建设项目工棚等秋冬季用煤取暖灶具安全检查、室内通风情况排查,堵塞安全漏洞,防止煤气中毒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县公安局,县教体科技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大队等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八)深化煤矿、非煤矿山安全整治。一是加强煤矿关闭期间的安全监管工作,严防已关闭煤矿“死灰复燃”,严防私挖乱采违法行为发生,对于正常生产经营的煤矿企业,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监管,在大雾、冰雪等恶劣天气条件下,应责令煤矿企业停止露天生产、施工作业等危及安全的行为,对于春节后复工复产的煤矿企业,要严格标准、从严把关,确保我县煤矿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二是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尾矿库安全监管,对小矿山、非法采石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查处,严防私挖乱采,完善尾矿库监测手段,严防溃坝、漫坝事故发生,在大雾、冰雪等恶劣天气条件下,应责令非煤矿山企业停止露天生产、施工作业等危及安全的行为,对于春节后复工复产的非煤矿山企业,要严格标准、从严把关,确保我县非煤矿山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平稳。(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经贸局、县自然资源局)

    (九)加强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一是我县烟花爆竹经营即将进入销售旺季,要切实做好当前至2020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严禁在禁放区域内设置烟花爆竹零售店,严控烟花爆竹布点数量;要集中力量,突出重点,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烟花爆竹领域联合检查排查,对烟花爆竹经营、运输、燃放等各环节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特别是对“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烟花爆竹零售点,要坚决依法取缔,关闭到位。二是根据冬春季节特点,重点强化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运输安全监管,加强危化品重点品种安全管理,做好防冻防凝工作,严防因恶劣天气或冻凝物理变化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加强过境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加强对液氯、液化石油气、液氨、剧毒物品的监控,防控因雨雪、大雾天气、路况变化造成运输过程中的翻车和泄漏事故。(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运管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经贸局等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十)切实做好校园安全工作。要大力加强学生冬季安全常识教育,切实做好在校学生的安全培训,要针对今冬明春、岁末年初的季节特点,在寒假前夕对学生进行用电、取暖、防火、乘车乘船、防煤气中毒等各类安全教育,不断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另外各有关部门要全面整治校园周边的经营环境,维护校园及周边的正常秩序。(责任单位:县教体科技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大队等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农业农村、工业园区、民政、水利、气象、烟草、供电、铁路等部门也要从各自实际出发,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严防本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我县今冬明春、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四、切实加强应急管理

    (一)加强预报预警。针对今冬明春、岁末年初气候寒冷干燥、风雪冰冻等气象灾害多发的气候特点,完善气象信息预报预警机制,建立健全预报预警、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和措施,做好各项安全保障工作。各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梳理重点单位、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发布告知预警信息,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二)加强应急值守。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节日值班工作,落实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各项工作协调有序。

    (三)加强应急准备。各镇、各单位要做好针对性应急准备,健全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的落实。要结合实际工作重点做好防风、防雨雪冰冻等应急物资器材筹措准备,完善专项应急预案,加强专项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应急救援力量在极端天气条件下处置能力。

    请各镇、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于2019年12月底前,将今冬明春、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方案报县安委办。

 

                                          紫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