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公车服务中心公开遴选驾驶员公告

时间:2015-12-14 14:30来源:紫阳县人社局

因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为紫阳县公车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驾驶员20名(工勤人员编制)。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各镇正式在编在岗且符合遴选条件的工作人员(含2015年参加培训拟安置的退伍士兵)。

二、遴选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1214后出生),男性,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责任心强。

3.身体健康,符合公安部第91号令有关驾驶员身体条件。

4.C1证及以上驾驶执照,驾驶技术熟练,有5年以上实际驾龄,且无交通事故记录。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

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和近期彩色2寸免冠照片5张,于20151216日至17日到紫阳县人社局报名。联系人:曾冬,联系电话:442647015929005777

对报考人员将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遴选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供有关证件,凡弄虚作假、有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报考人数与拟遴选人数比例不得低于21,低于该比例的,则相应核减遴选人数。

(二)考试

分笔试和专业技能考试。笔试内容为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知识、职业道德、安全文明驾驶等方面的内容,满分100分,按30%计入综合成绩;专业技能考试内容为测试驾驶技能及实际操作能力,满分100分,按60%计入综合成绩。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按照笔试加专业技能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3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报考人员于20151223日至24日到县人社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三)考察

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考察工作。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等方面的情况。满分100分,按10%计入综合成绩。

按照考试加考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录取的最后一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则顺延小数位确定排名顺序;若顺延小数位后仍完全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录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紫阳县政府网站及县人社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初录。初录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成立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人社局长任副组长,县编委办、县交警大队、县公车服务中心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政府办公室分管领导任主任、县人社局分管领导任副主任,负责本次遴选工作的组织实施。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按程序操作,确保公平、公正。

本《公告》由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决定。

附:报名表

紫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紫阳县公车管理办公室

2015年12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