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紫阳县委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索引号 0000001170300201910057 公开目录: 部门财政预决算
来源 紫阳县财政局 公开日期: 2019年07月19日
内容概述 共青团紫阳县委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责

1、领导全县共青团工作。

2、负责全县青年和少先队员工作委员会的常务性工作。领导和指导全县青少年工作。

3、负责全县共青团和少先队的组织建设,协助党组织管理、选拔和培训团的干部。

4、负责指导并组织开展全县青少年的思想教育、宣传文化活动和青少年活动阵地建设,培养、选拔、推荐、表彰优秀青年、团员、团干部、少先队员及少先队辅导员。

5、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团委部署的以青少年为主体的各项任务。

6、负责维护全县青少年的合法权益,承担县委、县政府和有关方面委托的青少年工作事务,参与协调处理各种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工作。

7、参与组织宣传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工作。负责县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8、负责调查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情况,研究青少年思想教育,青少年事业发展等各项工作,为县委、县政府有关青少年工作的决策提供依据。

9、负责并指导组织全县青少年外事和友好交流工作。

10、负责组织、指导各级团组织搞好青少年事业发展的管理工作,承担实施全县“希望工程”及“保护母亲河行动”的有关工作。

11、负责县直党、政、群机关及直属企事业单位团组织工作。

12、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实有人员3人,其中行政3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紧盯首要任务,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7.2”重要讲话及团十八大精神

印发《全县团组织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对全县各级团组织学习宣传十九大精神进行统一安排,团县委开展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2次,各级团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活动43场次,用新思想武装头脑。通过集中宣讲、讨论交流、个人自学、到点宣讲、印制彩页等形式,扎实推进“7.2”重要讲话和团十八大精神学习宣传工作,开展学习宣传活动60余场次,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7.2”重要讲话和团十八大的精神实质及深刻内涵,掀起了学习热潮。大力宣传发动学校、企业、镇村团员青年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网上学习活动,参加学习4250人次。

(二)把牢政治方向,强化青少年思想引领

1、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一是围绕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在全县青少年中开展纪念庆祝活动20场次,组织38个团组织集中收看了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覆盖团员青年20000多名。二是开展《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梁家河》学习教育活动32场次,选派2人参加团市委组织的赴延安实地学习教育,各级团组织通过讨论交流、诵读章节、撰写体会、分享感悟等形式,让广大青年在学习教育中找到方向、砥砺品格、汲取力量,更加坚定了听党话、跟党走的理想信念。三是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陕西、北京少年儿童来信的回信及勉励精神,全县集中开展“牢记习爷爷嘱托·争做新时代好队员”主题队日活动50场次。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9周年之际,集中开展“我与国旗合个影”主题活动50场次。四是大力开展“向上向善好青年”励志教育活动,组织林红梅、张敏等行业优秀青年代表走进学校、企业,开展励志教育分享活动10场次,联系远元修脚培训基地对每期培训学员开展郑远元创业事迹分享活动,全年举办96期,6094人参与。五是引导青少年大力践行新民风,印发《践行新民风 争做新青年》倡议书6000份。针对县城社区“升学宴”抵制难度大的现状,开展了县城社区高考学生集体升学礼示范活动,教育引导作用明显。

2、发挥榜样示范作用。积极推荐申报,选树优秀典型,郑远元荣获“陕西省青年五四奖章”荣誉称号,团县委兼职副书记、县政务服务中心团支部书记李倩被评为全省优秀共青团员,焕古镇6年级学生许家银入围陕西省2018年“美德少年”正式候选人,郑远元、林红梅荣获安康“十大杰出青年”称号,张敏、亢钧荣获安康“十大杰出青年”提名奖称号。积极开展表彰活动,时隔7年后隆重举办第七届“紫阳县十大杰出青年”颁奖典礼, 同时对20名“青年助力脱贫攻坚贡献奖”、5个“优秀志愿服务组织”及5名“优秀志愿者”进行表彰。省十三届团代会代表钟雅被评为“安康市脱贫攻坚巾帼英雄”称号,参加了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事迹巡回报告会。参与举办了紫阳县第二届“道德模范”表彰活动,一大批青少年分别获得“道德模范”“紫阳好人”“美德少年”荣誉称号,展示了全县青少年的良好形象。

3、加强网上思想引领。加强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建设,微信公众号全年发布信息350条,其中原创230条,全年发微博4000余条,转评微博2700余条,推送原创微博1300余条,微信、微博综合影响力保持排名全省前列。巩固共青团网站宣传阵地,对网站进行升级改版,及时堵塞安全漏洞,化解安全风险。牢牢掌握青年网络舆论阵地主动权,加强网络舆论引导工作,组织青年参加全县新闻宣传工作培训班,网宣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持续狠抓外宣工作,在宣传发稿数量上,按照县级媒体抓巩固、市级媒体抓提升、中省媒体抓突破的思路,全年在县级政府网站、电视台等媒体发稿103条,市级媒体刊发稿件48条,中省级媒体刊发稿件21条,共青团工作知晓度和影响率全面提升。

(三)坚持统筹推进,扎实有序推动共青团改革

认真贯彻《安康市共青团改革方案》,以县委办文件印发了《紫阳县共青团改革方案》,将共青团改革工作纳入了县委工作总体部署。三次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市县改革精神,列出改革任务清单,明确改革举措和推进时限,各项改革任务有序推进。“推优入党”工作全面展开,联合县委组织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全年12名优秀团员被推荐成积极分子纳入党组织培养。全力抓好“智慧团建”,印发《关于切实加强学校领域“智慧团建”系统团组织、团员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建立下级团组织282个,其中团委38个,团支部244个,录入团员9278人,各项数据均按要求完成。印发《关于认真做好违规发展团员整改工作的通知》,清理违规发展团员25人、低龄入团78人。

(四)积极主动作为,全力服务党政工作大局

1、产业扶贫成效显著。一是成功承办团省委、省农业厅、省旅发委等五部门联合开展的“绿水青山家乡美”—陕旅集团山花工程·后备箱行动旅游公益扶贫紫阳站活动,组织200多名自驾游客到紫阳开展为期两天的参观游览、购买贫困户农副产品活动。举办紫阳特色农产品推介擂台赛,7家企业集中现场推介产品,由国企高管、县域代言人、行业顾问、媒体代表和自驾、美食、摄影达人等组成的品鉴团,现场品鉴评选出了“山花工程一县一品最具特色农产品”,通过包括网络、电视、报纸、抖音、杂志在内的20多家中省媒体集中宣传推介。期间,团省委和西安顺丰速运签约,就促进陕西青年电商创业和农村电商发展,产业扶贫、教育和人才扶贫、公益扶贫、构建青年创新创业平台等方面达成合作,团省委副书记黄华参加活动。二是积极组织参加“团团大集 温暖安康”共青团助力脱贫攻坚产品推介走进高校活动,将农产品带进西安、带进高校,相关企业与西安美院就农产品销售方面达成长期合作。三是与紫阳县三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订青年电商扶贫合作协议,全年帮助300户贫困家庭每户销售价值3000元的农特产品。四是与紫阳县文旅公司合作,根据商品部联系常州、西安等地订单需求,帮助组织收购贫困群众农产品,截至目前,已销售香菇2000斤、粉条3000斤,价值15万元。

2、社会扶贫深入开展。开展“童步益行——给乡村娃一双运动鞋”公益捐赠活动,100名农村贫困儿童收获运动鞋,团省委赵大胜总辅导员出席活动。落实苏陕扶贫协作精神,联系常州新北区群团组织赴紫阳开展爱心扶贫活动,筹集资金9万余元为502名贫困学生圆梦“微心愿”,资助贫困学生40名。携手丽姐助学基金为农村小学捐建“爱心音乐教室”5个,价值10万余元。争取丽姐助学基金携手滴水公益,为全县2600余名学生发放价值20余万元的“彩虹盒子”爱心大礼包。持续开展贫困大学生资助工作,争取社会资源资助贫困大学生60名,发放助学金30万元。争取灵山基金和图书馆计划捐赠价值7.76万元的图书、书柜及学习用品,为4所农村小学建成爱心图书室。开展“城乡手拉手 脱贫奔小康”结对帮扶活动10场次,汉滨区初级中学与紫阳10所农村小学建立结对帮扶关系,与农村学生建立友谊,送来书包、图书等学习用品。积极争取建成希望小学1所,明良海外置业在捐资30万元修建教学楼的同时,捐赠价值2万元课桌椅100套。联合西安医学院、陕西科技大学等学校围绕关爱留守儿童开展“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5期。开展第三期暑期公益夏令营活动,20名特困家庭儿童走进古都西安,该项目被团省委评选为共青团助力脱贫攻坚二类项目,获得项目资金2万元。

3、包村扶贫扎实推进。争取省市团委和少工委支持,协调联系社会资源,投入各类资金172.5万元,从教育支持、产业帮扶、技能扶贫和农户增收等方面给予帮扶。一是新建和管护茶园1200亩,核桃园600亩,养羊1356头,养鸡3200羽,养猪529头,养蜂308桶;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利用团省委脱贫攻坚4.5万元资金,按照每户3000元的标准,带动16户养殖贫困户入股到生猪养殖合作社,贫困户分红3360元。二是大力动员贫困户通过移民搬迁、组团安置、危房改造等方式改善人居环境,所有贫困户住房全部得到保障。三是落实项目资金2000余万元,实施饮水工程5处,修建小型水窖33口,完成农网改造工程,硬化村组公路21.9公里,修建通讯基站4个,配套污水处理设施和垃圾车1辆,修建文化活动广场1个,新建标准化村级卫生室1个。四是组织开展足疗、烹饪、月嫂等技能培训252人,单位拿出资金2.6万元对2017年足疗培训人员给予奖励。五是大力推进新民风建设。为5名大学生举办集体升学礼,发放助学金5000元,并赠送拉杆箱,为其中2名大学生争取资助2.5万元。筹集资金5.7万元开展新民风建设表彰活动,对58名新民风建设模范、环境卫生先进集体和模范个人进行表彰,为16户入住交钥匙工程贫困户举行集体搬迁礼,联系爱心企业为“爱心超市”捐资1.1万元。

4、其他工作有效开展。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月”活动,新组建志愿服务队11支,开展志愿服务活动30余场次,参与志愿者5000余人。发挥牵头组织作用,先后组织志愿者150余人次,圆满完成“中国梦—文化进万家”、“道德模范”表彰、秦巴片区冬泳友谊赛等全县性大型活动的服务工作。为推动茶产业发展,牵头举办陕西省第五届“茯茶杯”茶艺大赛紫阳县选拔赛暨紫阳县第二届茶艺大赛,13支队伍激烈角逐,评选出3支优秀队伍分别参加省、市茶艺大赛并取得优异成绩。紫阳团县委分别被陕西省茶业协会、安康富硒茶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授予优秀组织奖。助力生态文明建设,植树节期间,组织各届青年建设“青年纪念林”5个。在全县团队组织中开展了“我为家乡添光彩”主题活动,通过演讲比赛、环保书画展、黑板报等形式,加强青少年对环境保护的教育。成功举办“追赶超越立潮头 建功立业新时代”紫阳县2018年“长安银行杯”篮球赛,为推动全民健身、激发工作热情、凝聚发展合力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创新工作方式,密切联系服务青年

1、服务青年创业就业。联合县脱贫攻坚指挥部、人社局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农村青年领头雁培训工作的通知》,全年培训贫困农村青年650人次、电商青年1200人次。积极推荐20余名农村优秀青年参加团省委举办的各类培训。邀请农村电商专家魏延安开展青年电商线下沙龙活动,30余名青年电商人才参加学习。在县青创协会建立青年创业示范基地,为青年创业搭建平台。组织企业参加“创青春”安康市第六届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毛绒玩具项目荣获一等奖。推荐乡村教师唐坤民荣获全国第五届 “TCL希望工程烛光奖计划”创新奖,获得奖金8000元现金奖励和价值4000元的“烛光课堂”培训。

2、保护青少年权益。认真履行“预青”专项组工作职责,创建县级“青少年维权岗”3个,申报创建市级“青少年维权岗”1个。联系司法部门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20场次,开展禁毒教育10场次,组建了一支青少年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和禁毒工作志愿者。申报向阳镇、红椿镇2个街道社区创建全市“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社区(村)”。建设“红领巾法学院”1个,开展模拟法庭普法活动3场。举办中高考减压活动5场,开展暑期自护教育活动2场。推荐3名青年参加省、市举办的青少年事务社工专题培训班。深入开展“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围绕未成年人保护、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净化青少年网络环境、青年创新创业等主题组织开展专题调研,提出相关建议或提案3个。组织开展“相约茶乡 青春同行”青年户外交流活动,50多名单身青年欢聚一堂,交流感情,增进友谊。组织1对新人参加全市第二届青年集体婚礼。

3、改进作风主动联系服务青少年。积极落实“走转改”活动精神,团县委机关干部严格落实直接联系服务青年制度,工作任务量化落到人头,走访青年350余人次,到镇村、学校、企业开展调研30次。定期开展青年走进机关活动,全年参与机关经常性开放工作53人次。狠抓青春驿站品牌建设,坚持青春驿站新建与提质两手抓,申报创建市级星级驿站1个,整改发挥作用较差驿站2个。依托青春驿站开展茶艺、法律咨询、电商交流、志愿服务等活动100余场次。积极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县政务服务中心团支部成功创建省级“青年文明号”。

(六)夯实基层基础,推动团队建设全面发展

扎实推进党建带团建工作,与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在村“两委”换届中同步做好团支部换届的通知》,团县委印发《紫阳县村团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全县175个村(社区)团支部全面完成换届工作。严格控制团员发展总量,严格团员发展标准和程序,认真开展团前教育,举行标准化入团仪式15场次, 900人正式入团,毛坝中学、紫阳中学等团委组织积极分子开展了共青团基本知识测试。巩固学校团组织基础性地位,联合县教体局印发了《全市学校班级团支部与班委会一体化运行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着眼基层团组织建设存在的问题,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规范化团组织建设的通知》,就组织建设、团员教育管理、制度执行、阵地建设、活动要求、档案管理等方面进一步进行规范。不断扩大团组织覆盖面,新建“两新”团组织3个。坚持全团带队,团省委赵大胜总辅导员深入我县洄水、洞河两镇调研基层学校少先队工作并给予充分肯定。圆满完成市少代会代表选举及参会选举各项工作任务,展示了紫阳代表的良好形象。与教体局、编委办、人社局、少工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少先队辅导员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推动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副校级待遇工作有效落实。开展少先队员集中入队活动30余场次,离队活动5场次。组织开展少先队辅导员培训1期,邀请全国优秀老师就理论知识、活动课展示等方面培训,63名大队辅导员参训。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决算。

序号

单位名称

1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紫阳县委员会(机关)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实有人员3人,其中行政3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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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8年度本部门收入51.81万元,同比下降了13.3%;支出51.68万元,同比下降了13.52%。主要原因是2017召开了共青团紫阳县第十三次代表大会,本年专项经费减少。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收入51.81万元,全部是财政拨款收入。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8年支出51.6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工资)15.84万元,公用经费20.84万元,项目支出15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8年度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1.81万元,同比下降了13.3%;支出51.68万元,同比下降了13.52%。主要原因是2017召开了共青团紫阳县第十三次代表大会,本年专项经费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6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工资)15.84万元,公用经费20.84万元,项目支出15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68万元,人员经费15.8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97万元,津贴补贴12.33万元,奖金0.54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0.84万元,其中:办公费3.09万元、差旅费4.29万元、会议费2.53万元、培训费0.97万元、公务接待费0.28万元、劳务费5.25万元、工会经费0.25万元、其他交通费2.3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70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0.36万元,实际支出0.2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公务接待国内公务接待的3批次、人数60人,基本与上年持平。未发生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公务用车购置运行情况情况。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18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购置车辆0台,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公务接待3批次,60人次,支出0.29万元,基本与上年持平。

2.培训费支出情况。

2018年培训费支出0.97万元,相较上年减少0.26万元,下降20.87%,主要原因是2017年有茶文化等重大活动培训。

3.会议费支出情况。

2018年会议费支出共计2.53万元,相较上年减少了25.63万元,下降了91.01%,主要原因是2017年本单位承办了陕西(安康)青年电商峰会、召开了共青团紫阳县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等大型会议。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项目支出15万元,主要是用于“绿水青山家乡美”—陕旅集团山花工程·后备箱行动旅游公益扶贫紫阳站活动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共支出20.84万元,较上年度增加9.75%,增长原因主要是脱贫攻坚工作需要所产生的差旅费及宣传牌制作等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0.70万元,全部为购货物类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附件:(团县委)附件2-2018部门决算公开样表.xls [39.5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