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索引号 0000001170300201910053 公开目录: 部门财政预决算
来源 紫阳县财政局 公开日期: 2019年07月19日
内容概述 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保健用品、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经批准后监督实施。负责对盐务局组织领导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推进质量发展工作,组织实施商标战略和名牌战略,指导广告业发展,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

(三)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工作。组织开展产品(商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和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查处违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的违法活动;组织协调辖区内有关专项市场整治行动。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在本辖区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对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实施监督管理。

(四)负责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负责实施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发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开展食品安全有关风险监测工作。依法承担市场和网络商品交易行为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并发布抽检信息。

(五)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用品、化妆品、特种设备等产品(商品)的生产加工、流通、使用、消费等环节开展行政监督、技术监督和质量安全监督。监督实施产品(商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消费等环节的质量管理规范和技术规范。

(六)依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负责涉及县工商行政管理、县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申诉和举报工作。

(七)负责对本辖区范围内的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以及直销企业、直销员和直销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直销、传销、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负责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消费类格式合同条款备案,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方面的反垄断相关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

(八)负责本辖区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组织实施商标战略和名牌战略;指导企业、单位和个人的商标注册行为,负责著名商标、驰名商标的推荐,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专用权的保护。指导辖区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九)组织指导辖区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和市场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负责有关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业务工作指导。

(十)承担食品、药品等产品(商品)的质量安全监督性检验、强制检验、风险监控、监测预警、信息发布等职责,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组织产品质量的鉴定工作,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检验量化指标。

(十一)负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标准、分类管理制度和监督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及药用包装材料、医院制剂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管理规范及中药品种保护制度;负责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的日常监督管理及信息的发布。

(十二)依法管理和指导质量工作,负责质量宏观管理和产品(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组织产品(商品)质量预警、监测工作,组织协调较大产品(商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和缺陷产品(商品)召回制度。

(十三)负责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推动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依法组织制定本地区域标准规范,依法监督标准的实施,按照规定承担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工作,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编码工作,负责地理标志产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管理全县计量工作,组织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五)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依法对特种设备生产(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项目的监督管理,按规定权限组织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六)负责管理合格评定工作,依法负责检验机构及其检验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和监督认证市场行为,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推进实施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十七)组织推进全县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负责质量宏观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参与较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实施有缺陷和不安全产品(商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十八)负责全县产品(商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拟订全县产品(商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落实产品(商品)质量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产品(商品)质量安全信息。组织和指导产品(商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责任调查处理工作。

(十九)负责市场监管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组织实施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建立不良事件监测体系,推动食品药品审评评价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二十)负责执业药师注册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

(二十一)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组织协调、牵头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职能,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督促检查县级有关部门和各镇履行食品安全相关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二十二)负责辖区内食盐计划、质量、价格和市场监管工作。

(二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纵深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着力抓好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持续推进质量强县、商标品牌战略,大力开展规范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优化营商环境,加快主体增长

今年以来,我局牵头推进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行动,实现了企业开办“一窗办结”、审批流程“零拖延”、业务办理“零收费”。不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网上登记注册,推进“微信办照”模式广泛应用。截至目前,截至目前,新登记企业303户,同比增长42.92%,农民专业合作社119户,同比增长32.22%,新登记个体工商户2721户,同比增长46.68%。全县在册市场主体共19075户,其中企业1445户、个体户17133户、农合社497户。企业网上申请率达到98%,微信办照910户。个体、农合社、企业年报率均达到100%。

(二)推进品牌建设,助力经济发展

围绕主导产品和优势企业,突出抓好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计量保障能力提升、企业商标注册申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SC认证指导等工作,积极引导、鼓励、帮扶企业参与标准制定、名牌创建,推进溯源体系建设,推动产业提质增效。今年以来,我县申报省名牌产品1家,市特色产品2家,紫阳县科宏茶业有限公司2018年3月获省名牌产品授牌,受理商标注册申请109件;指导紫阳县秦硒茶叶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进行SC认证,已获证9家,换证14家,指导督促50家食品企业建立“二维码”质量追溯体系,闵秦、和平、科宏三家企建立了可视化质量溯源系统,全县食品企业建立质量追溯率达到95%以上;帮助企业制定紫阳金钱桔茶企业标准,完成此项产品电商化改造;协助县茶叶协会与陕西智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签订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协议,在14个马德里商标成员国(重要茶叶进口国)注册国际商标。今年10月,成功通过省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点验收,知名品牌质量、数量均居全市前茅。

(三)提升监管效能,坚守安全底线

1.织牢食药安全基础。切实巩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成果,层层落实责任,提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新申报市级示范镇3个、示范村17个、食品安全示范企业2个、小作坊3个、示范商店(超市)21个、餐饮示范店22个。加强餐饮业综合提升,抓好药械日常监管,围绕群众关心的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领域,扎实开展了元旦、春节、清明、五一、中秋、国庆节等重点时间段食品药品综合检查,极开展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全面排查全县肉及肉制品市场,及时消除了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开展食品抽验送检408个批次(合格率98%)、药品抽检59个批次(合格率97%),执行大型会议活动食品安全保障20次。确保监管到位,未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2.严抓特种设备安全。开展“百日执法专项行动”、“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大检查”、“瓶装石油液化气气瓶专项整治行动”等专项行动17次,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65家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68人次,发现问题(隐患)34个,下达整改意见(指令)34份,已整改问题(消除隐患)27个。

3.加强重点领域整治。一是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今年4月至6月,9月至12月,我局成立4个工作组,对全县17个乡镇进行了全面市场检查,以白酒生产小作坊、宾馆酒店、农家乐、小餐饮店、药店、村卫生室、学校、幼儿园及敬老院食堂等为重点,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经营、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二是加强产品质量监管,开展建材领域、电线电缆等产品监督抽查31次,合格30批次,抽检合格率96.8%,同时针对群众反映较多的电线问题,检查电线经销商5家,约谈经销商负责人2次。三是开展食品、保健食品虚假宣传整治,查办唐某虚假宣传销售食品案,案值达96万余元,个案罚款突破100万元,在省市引起强烈反响;四是抓好成品油市场、农资市场专项整治,打击黑加油站、假劣农资,抽检农资7个批次、成品油19个批次,合格率100%。五是规范电信业务经营者广告发布行为,对三大运营商就“流量不限量”广告问题进行了行政约谈。

截至目前,共出动人员1300余人次,检查监管对象5700余户次,处理消费投诉120件,发现问题(隐患)66个,下达整改意见(指令)128份,立案118件(食药案件111件,其他7件),结案率100%。

4.创新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2018年,我局继续创新工作手段,以省工商局的31项随机抽查清单为基础,补充食药品、质监特种设备抽查事项清单,采取企业“大随机”(即执法人员和区域采取全部随机的方式),农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小随机”(即:全县共划分5个片区和5个检查小组,片区内被抽查对象和片区执法人员对应随机的方式)的工作措施,确保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双随机”抽查任务。本次双随机抽查对象共计685户,其中:企业:85户,农村合作社18户,个体户582户。截至目前,企业已全部完成抽查,个体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已完成90%抽查任务。

(四)加强宣传培训,引导诚信经营

今年以来,开展了“3.15”、“优化营商环境宣传日”、“安全生产月”等大型宣传活动4次,印制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对学校食堂、敬老院食堂、药械经营单位、白酒加工小作坊进行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基础知识以及操作技能等内容的培训,开展集中培训8次,参训人员1300余人次,有力提升了经营者自我管理水平。同时,认真落实了行政处罚案件和市场主体被授予荣誉奖励信息公开工作,对被纳入异常名录企业,实施信用约束,对获奖企业,予以公示激励,引导企业诚信经营。

(五)集中骨干力量,推进脱贫攻坚

我局包联三个贫困村干部44名,每月至少入户1次,完善帮扶纪实资料,动员住房无保障的贫困户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和危房改造,督促发展产业,落实帮扶计划。1.焕古镇松河村:松河村完成3处水利、通讯项目和9.4公里村级道路建设,建成文化活动广场,村委会、卫生室等建筑正在施工。引导村民进行茶园管理1000余亩,新发展茶园100亩,发展食用菌、木耳产业,对1200名村民进行种植、厨师等技术培训。捐助生活用品,帮助贫困户、特困户顺利入住安置点,实现10户36人脱贫;2.毛坝镇腰庄村:建设饮水工程1处,新建艾草、花椒等种植项目180亩,组织33人修脚培训,开展产业技术培训1场(78人次),兑现产业奖补140户(资金10.47万元),实现2户9人脱贫;3. 向阳镇显钟村:49户在镇集中安置点领钥匙装修入住,完成48户贫困户住房改造。完成8公里道路底子工程,水、电工程项目3处。动员实施丰产密植茶园管理662亩、种植魔芋43亩、养猪215头、养牛13头、养羊437只、养蜂67桶;同时局机关出资5万元作为产业扶持资金,帮扶全村新建茶园300亩。组织28人参加技能培训,12月底可完成培训任务。协助发放小额信贷30户133万元。实现99户409人稳定脱贫。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履职能力

加强全局干部作风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把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党内监督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肃问责,强化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没有二级预算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1

市场监督管理局

2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56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事业编制27人;实有人员71人,其中行政60人、事业11人。由县退保办(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53人。

并列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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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06.19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44.25万元;支出1099.0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51.4万元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61.69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64.74万元;支出1082.1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44.25万元 ;2018年比2017年收入减少15%,主要是因人员减少(因有退休人员)使财政预算减少形成。支出增加2%,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2、本年度收入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本年支出1099.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67.8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5.66万元。

并列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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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财政拨款收入906.19万元,本年支出1099.04万元。2018年比2017年收入减少15%,减少155.5万元,支出增加2%,增加支出16.87万元;支出增加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共计1099.04万元。分别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67.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人员经费615.22万元、公用经费202.4万元、项目支出150.2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人员经费15.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5.66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15.66万元。

按功能科目分类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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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33.12万,其中:人员经费630.72万元、占基本支出76%,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04.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78万元 ;公用经费202.40万元,占基本支出 24%,其中:办公费5.4万元 ,印刷费12.07万元,水费0.21万元,电费 5.01万元,邮电费8.42万元,物业管理费0.38万元,差旅费20.26万元,维修(护)费1.16万元,会议费0.06万元,培训费9.34万元、公务接待费6.65万元、劳务费22.83万元、委托业务费34.05万元、工会经费 10.5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73万元、其他交通费50.3万元。

按经济分类图: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分别进行说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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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年初预算数为17.6万元,公务接待费9.6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8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22.38万元,其中:2018年公务接待费支出6.6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73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12.67万元,今年增加9.71万元,增长77%,主要是2018年各项业务工作开展以及精准扶贫工作中产生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单位全年接待416人次。
   (1)无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
   (2)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73万元,超预算7.73万元,比上年增长38%,主要是各项业务工作开展以及精准扶贫工作中产生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3)公务接待费支出6.65万元,接待416人次,比上年增长407%,主要原因是业务工作检查较多。
    2、培训费支出9.35万元,比上年增加8.32万元,主要原因是各项业务工作和公务员网络培训费用开支。
    3、会议费支出0.06万元,比上年减少5.31万元,主要原因是精简会议,压缩支出。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100%。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 90分。

(一)项目基本情况。我局2018年预算项目资金为完成既定工作任务所需业务经费。

(二)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18 年我局项目资金 70万元,用于工商行政管理专项、消费者权益保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专项、行政执法稽查专项、计量成本专项、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打击传销专项,全年执行70万元,执行率 100%,其中履职业务专项经费预算资金 70万元,全年执行70 万元,执行率100%。

(三)项目绩效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根据年初预算产出指标要求,2018年度我局加强工作力度,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在局领导干部的一致努力下,完成全年工作任务,相关产出指标均达到年初要求。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效益指标以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两项二级指标为主,经济指标方面,我局在市场主体发展方面完成的较好,推动了经济发展。社会效益指标方面,我局巩固创建省级示范县建设,达到省级示范县标准,提高保障和改善食品安全,满足人民食品安全生活需要;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全年顺利达成各项指标,提升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满意度指标主要考察我局人民群众的满意程度指标,在单位领导干部的共同努力下认真落实国家和本县有关政策,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全面提高市场监管的社会满意度。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8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2.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其中:办公费5.4万元 ,印刷费12.07万元,水费0.21万元,电费 5.01万元,邮电费8.42万元,物业管理费0.38万元,差旅费20.26万元,维修(护)费1.16万元,会议费0.06万元,培训费9.34万元、公务接待费6.65万元、劳务费22.83万元、委托业务费34.05万元、工会经费 10.5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73万元、其他交通费50.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2017年减少20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等各项费用减少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63.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55.1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8.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末,本单位资产总额 1367.5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31.36万元,固定资产1036.17万元 ,无车辆购置 ;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0.46万元, 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57.92万元(其中:省食药监局为我局配备检测车一辆价值32.11万元、检测设备73万元)。

、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市场监管局 附件2-2018部门决算公开样表.xls [52.5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