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紫阳县盐务管理局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索引号 0000001170300201910063 公开目录: 部门财政预决算
来源 紫阳县财政局 公开日期: 2019年07月19日
内容概述 原紫阳县盐务管理局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盐业管理的法规、政策;拟定全县盐业管理政策和办法。

2、组织编制全县盐业发展中长期规划;负责全县食盐年度生产、调运、销售等指令性计划和食盐储备计划的管理以及宏观调控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在我县盐业开发项目的论证和报批工作。

3、指导规范全县盐业经营单位食盐专营行为。

4、承担全县食盐质量管理,监督管理食盐质量。

5、承担全县食盐经营零售证审批、发放工作。

6、积极运用“五个一”工作机制,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

7、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紫阳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安办字﹝2019﹞13号)文件要求,县盐务管理局的食盐市场安全监管职责划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盐业行业管理职责划入县经济贸易局,不再保留县盐务管理局。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保障食盐市场有序,确保全县食盐供应。

2、严格落实上级综合整治和专项整治盐业市场工作任务,将盐政管理工作细化落实具体到人,同时巩固“食盐安全县”创建成果。

3、强化盐业法规和健康用盐知识宣传工作,充分利用“3.15”、“5.15”、“12.4”等宣传平台,宣传“科学用盐、促进健康”理念。

4、规范盐政执法工作,安排专职分管领导负责,做到盐政执法有安排有记录,按时准确上报盐政执法报表。

5、严格食盐质量管理,按要求加强食盐购进、储存、销售、食用等4个环节的检测工作,确保碘盐“三率”指标均在98%以上,全年不发生食盐安全事故。

6、积极应对盐业体制改革。保持队伍稳定,主动应对盐业改革,成立应对盐业改革机构。

7、做精做实“脱贫攻坚”工作,认真落实贫困村年度项目,按计划帮助贫困户顺利脱贫,确保全面完成年度扶贫任务。

三、部门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本级:

序号

单位名称

1

原紫阳县盐务管理局(本级)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4人,事业编制4人;实有人员4人,事业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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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本年收入33.84万元,较上年增加8.85万元,系增员一名,人员经费增加。支出33.84万元,较上年增加8.85万元,原因同上。

2、本年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部门收入决算33.84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8年支出33.8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18万元; 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66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84万元,全部是县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增加8.85万元,系增员一名,人员经费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84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商业服务业支出33.84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8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18万元,公用经费4.66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年初预算数为0.36万元,全部为公务接待费,支出0.046万元。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无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公务接待1批次,6人次,支出0.046万元,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接待增加。
    2.培训费支出情况。
    本年度无培训费支出。
    3.会议费支出情况。
    本年度无会议费支出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做好盐业市场监管专项工作及指导盐业营业规范,共涉及资金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年收入33.84万元,较上年增加8.85万元,系增员一名,人员经费增加。支出33.84万元,较上年增加8.85万元,原因同上。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附件:县盐务局决算公开样表.xls [41.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