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时间:2018-07-09 00:00作者:无来源:市监局
文件名称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索引号 001-065/20180709-007 公开目录: 管理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18年07月09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8年07月09日
内容概述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行政处罚公示信息摘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紫市监处字〔2018〕第07号

瓦庙镇新华村卫生室涉嫌从不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企业购进药品案

瓦庙镇新华村卫生室

PDY70136961092419D 6009

王永平

2018年4月11日,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开展食品药品综合大检查时发现瓦庙镇新华村卫生室(王永平)涉嫌从不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并处罚款人民币2000元。

自动履行

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4月20日

2

紫市监处字〔2018〕第10号

毛坝镇核桃坪村卫生室销售劣药案

毛坝镇核桃坪村卫生室

PDY70078861092419D 6009

张荣登

2018年4月19日,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开展食品药品综合大检查时发现毛坝镇核桃坪村卫生室(张荣登)涉嫌销售劣药(超过有效期药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第三项之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罚款人民币400元

自动履行

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4月24日

3

紫市监处字〔2018〕第08号

瓦庙镇瓦房村卫生室涉嫌从不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企业购进药品案

瓦庙镇瓦房村卫生室

PDY70135061092419D 6009

唐成季

2018年4月16日,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开展食品药品综合大检查时发现瓦庙镇瓦房村卫生室(唐成季)涉嫌从不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并处罚款人民币2253.5元。

自动履行

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4月23日

4

紫市监处字〔2018〕第09号

毛坝镇干沙村卫生室销售劣药案

毛坝镇干沙村卫生室

PDY00006061092412D 6009

庞啟安

2018年4月18日,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开展食品药品综合大检查时发现毛坝镇干沙村卫生室(庞啟安)涉嫌销售劣药(超过有效期中药饮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第三项之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罚款人民币500元。

自动履行

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4月24日

5

紫市监处字〔2018〕第11号

毛坝镇染沟村第二卫生室涉嫌从不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企业购进药品案

毛坝镇染沟村 第二卫生室

PDY70080961092419D 6009

唐友端

2018年4月26日,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开展食品药品综合大检查时发现毛坝镇染沟村第二卫生室(王永平)涉嫌从不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并处罚款5623.3元。

自动履行

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8日

6

紫市监处字〔2018〕第14号

高桥镇权河村卫生室销售劣药案

高桥镇权河村卫生室

PDY70203861092419D6009

谢道友

2018年5月9日,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开展食品药品综合大检查时对2018年5月7日接到的投诉举报转办单“2018年4月20日左右徐先生在紫阳县权河谢道友药店抓了两副中药吃了以后出现拉肚子现象,后经过查看中药原料发现有几味中药里面已经长虫了,怀疑失去治疗效果,吃了以后对人体有害,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管理,并对该药店的行为进行查处。”的内容进行核实,同时发现高桥镇权河村卫生室(谢道友)涉嫌销售劣药(超过有效期药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第三项之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罚款人民币350元。

自动履行

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