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许可管理(事中)

时间:2018-07-06 00:00作者:无来源:市监局
文件名称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事中)
索引号 001-065/20180706-057 公开目录: 管理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18年07月06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8年07月06日
内容概述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事中)


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决定予以受理的,应当出具受理通知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对申请人提交的许可申请材料进行审查。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进行现场核查。仅申请预包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的,以及食品经营许可变更不改变设施和布局的,可以不进行现场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