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11-22 17:30来源:紫阳县政府信息中心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县直总公司(社):

当前,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快速发展,已经成为政务公开、服务干群的重要载体,在传播党和政府声音、开展政策解读、回应公众关切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有一些政务新媒体存在“有平台无运营”“有账号无监管”“‘僵尸化’现象严重”等问题,给政府形象和公信力造成不良影响。117日,市政府办下发《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全市政府网站建设情况的通报》,对我县“紫阳交警大队”“高桥宣传”“秀美洄水湾”“紫阳民政”四个政务新媒体长期不更新问题进行了点名通报,引起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责令相关部门以此为鉴,举一反三,限期抓好整改。为进一步做好全县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迅速落实整改。对县交警大队、高桥镇、洄水镇、民政局予以全县通报批评,四家单位务必在一周内全部整改到位,其中“紫阳交警大队”微博账号(超过3年未更新)必须在1126日(星期一)18时前注销关停,同时将整改结果书面报县政府办公室。各镇、各部门要迅速对本单位的移动客户端、微博、微信公众号、美篇、抖音等新媒体进行一次全面摸排,明确开办类型及数量,落实政务新媒体主管领导和具体管理人员。要立即组织开展本单位政务新媒体自查自纠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认真填写《全县政务新媒体开办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于1130日前将电子版报送至zyzfwz@163.com

二是加强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按照“谁开设、谁管理”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各单位主要领导是政务新媒体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微信、微博账号必须做到每周至少更新一次,坚决杜绝已经开办的政务新媒体“僵尸化”“睡眠化”等现象,对维护能力差、关注用户少的可关停整合,避免出现开而不管、管不到位的问题,确保政务新媒体运维工作职责清晰、责任到人、运转高效。

三是严格内容审查。要落实专人负责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等运维管理工作,建立信息发布审核机制,未经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得发布,一般信息由本单位分管领导审批发布,重大信息发布必须经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批同意。不得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整改完善。

四是规范管理运行。所有政务新媒体必须进行实名认证,杜绝随意开通政务微信和微博,确因工作原因需要开通政务新媒体,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报县政府信息中心备案(备案登记表见附件2)。公职人员以职务身份开设实名认证新媒体账号,应当首先报所在单位同意,并报县政府信息中心备案。账号名称应简洁、直观、规范,头像应鲜明、端庄、文明。每个单位只能开通一个微信公众号和微博,多余账号要及时注销。对无力保障内容或无实际作用的政务微信微博,要及时注销,永久关停。

五是要强化督查考核。县政府信息中心要对全县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抽查检查,对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内容长期不更新、信息发布不准确、互动回应不及时等现象,给予全县通报,并将结果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对此项工作重视不够、执行不力,连续两次被中省市点名通报批评影响市对县考核的,将按规定启动问责程序,对涉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1.全县政务新媒体开办情况调查统计表

2.紫阳县政务新媒体备案登记表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