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党组2019年第7次集体学习篇目

时间:2019-07-31 08:38来源:紫阳县政府信息中心

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2019年5月31日)


党的十九大决定,以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在全党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也是我们党在全国执政第70个年头,在这个时刻开展这次主题教育,正当其时。党中央已经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意见。今天会议就是对全党开展这次主题教育进行动员部署。

下面,我讲3个问题。

一、充分认识开展主题教育的重大意义

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是激励一代代中国共产党人前赴后继、英勇奋斗的根本动力。开展这次主题教育,是党中央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作出的重大部署,对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第一,开展这次主题教育,是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的迫切需要。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立党立国的根本指导思想。中国共产党从诞生之日起,就把马克思主义鲜明地写在自己的旗帜上。我们党一路走来,无论是处于顺境还是逆境,从未动摇对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仰。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先后开展了整党、“三讲”教育、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通过集中性教育和经常性教育相结合,不断强化党的理论学习、教育、武装工作。在新时代,我们党顺应时代发展新要求,创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创新每前进一步,理论武装就要跟进一步。

目前,一些党员干部在理论学习上同党中央要求相比还存在不小差距,没有做到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开展这次主题教育,就是要坚持思想建党、理论强党,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

第二,开展这次主题教育,是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的迫切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问题导向,以整治“四风”为突破口,着力解决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以雷霆万钧之力反对腐败,刹住了一些过去被认为不容易刹住的歪风邪气,克服了一些司空见惯的顽瘴痼疾,党风政风明显好转。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我们党面临的“四大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面临的“四种危险”是尖锐的、严峻的,党内存在的思想不纯、政治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等突出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还要看到,“四风”问题树倒根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突出。开展这次主题教育,就是要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奔着问题去,以刮骨疗伤的勇气、坚忍不拔的韧劲坚决予以整治,同一切影响党的先进性、弱化党的纯洁性的问题作坚决斗争,努力把我们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

第三,开展这次主题教育,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迫切需要。人民是我们党执政的最大底气,是我们共和国的坚实根基,是我们强党兴国的根本所在。我们党来自于人民,为人民而生,因人民而兴,必须始终与人民心心相印、与人民同甘共苦、与人民团结奋斗。每个共产党员都要弄明白,党除了人民利益之外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党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人民是真正的英雄,必须相信人民、依靠人民;我们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必须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目前,一些党员干部为民服务不实在、不上心、不尽力,脱离群众。开展这次主题教育,就是要继续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践行党的根本宗旨,把群众观点、群众路线深深植根于思想中、具体落实到行动上,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和信心,筑牢党长期执政最可靠的阶级基础和群众根基。

第四,开展这次主题教育,是实现党的十九大确定的目标任务的迫切需要。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是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集中体现,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最重要最现实的使命担当。明年,我们将努力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那将是中国历史乃至人类发展史上一个令人激动的重大时刻。越是接近目标,越需要全党同志增强信心、勠力同心,保持忧患意识、增强斗争精神,沉着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现在,外部环境复杂,风险挑战严峻,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多。实现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宏伟目标,完成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需要全党付出更为艰巨、更为艰苦的努力。

目前,一些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精神不振、担当劲头不够。开展这次主题教育,就是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发扬革命传统和优良作风,团结带领人民把党的十九大绘就的宏伟蓝图一步一步变为美好现实。

还要特别强调的是,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在这个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其特别意义在于,无论我们走得多远,都不能忘记来时的路。前几天,我去了江西于都,参观中央红军长征出发地,目的是缅怀当年党中央和中央红军在苏区浴血奋战的峥嵘岁月,牢记红色政权是从哪里来的、新中国是怎么建立起来的,不忘历史、不忘初心。现在,我们正在进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长征,广大党员干部必须牢记党的理想信念和根本宗旨,必须弘扬伟大的长征精神,必须发扬革命战争年代那种敢于战斗、不怕困难的奋斗精神,勇于战胜各种艰难险阻、风险挑战,奋力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

二、准确把握主题教育的目标要求

党中央对这次主题教育的总要求、目标任务、方法步骤作出了明确规定,要准确把握党中央精神,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对准目标,积极推进,确保取得预期效果。

第一,认真贯彻总要求。“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是根据新时代党的建设任务、针对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这次主题教育的特点提出来的。

守初心,就是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以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守初心,牢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以真挚的人民情怀滋养初心,时刻不忘我们党来自人民、根植人民,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是我们胜利前进的不竭力量源泉;以牢固的公仆意识践行初心,永远铭记人民是共产党人的衣食父母,共产党人是人民的勤务员,永远不能脱离群众、轻视群众、漠视群众疾苦。

担使命,就是要牢记我们党肩负的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勇于担当负责,积极主动作为,用科学的理念、长远的眼光、务实的作风谋划事业;保持斗争精神,敢于直面风险挑战,知重负重、攻坚克难,以坚忍不拔的意志和无私无畏的勇气战胜前进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在实践历练中增长经验智慧,在经风雨、见世面中壮筋骨、长才干。

找差距,就是要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对照党章党规,对照人民群众新期待,对照先进典型、身边榜样,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找一找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方面存在哪些差距,找一找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方面存在哪些差距,找一找在群众观点、群众立场、群众感情、服务群众方面存在哪些差距,找一找在思想觉悟、能力素质、道德修养、作风形象方面存在哪些差距,有的放矢进行整改。

抓落实,就是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和党的建设各项工作的实际行动,把初心使命变成党员干部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的精气神和埋头苦干、真抓实干的自觉行动,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地生根,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是一个相互联系的整体,要全面把握,贯穿主题教育全过程。

第二,牢牢把握目标任务。开展这次主题教育,根本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伟大梦想共同奋斗。具体目标是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作表率。这一目标任务,体现了党对新时代党员干部思想、政治、作风、能力、廉政方面的基本要求。

理论学习有收获,重点是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原有学习的基础上取得新进步,加深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大政方针的理解,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提高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

思想政治受洗礼,重点是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传承红色基因,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马克思主义。

干事创业敢担当,重点是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保持只争朝夕、奋发有为的奋斗姿态和越是艰险越向前的斗争精神,以钉钉子精神抓工作落实,坚决摒弃一切明哲保身、得过且过、敷衍塞责、懒政怠政等消极行为,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为民服务解难题,重点是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守人民立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增进同人民群众的感情,自觉同人民想在一起、干在一起,着力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以为民谋利、为民尽责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清正廉洁作表率,重点是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保持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正确处理公私、义利、是非、情法、亲情、俭奢、苦乐、得失的关系,自觉同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斗争,坚决预防和反对腐败,清清白白为官、干干净净做事、老老实实做人。

第三,落实重点措施。这次主题教育不划阶段、不分环节,不是降低标准,而是提出更高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主题教育全过程,努力取得最好成效。

党内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从根源上说都是思想上的问题。从延安整风运动以来,我们党开展历次集中性教育活动,都是以思想教育打头。开展这次主题教育,要强化理论武装,聚焦解决思想根子问题,组织党员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自觉对表对标,及时校准偏差。要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举办读书班等形式,分专题进行研讨交流。要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先进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增强学习教育针对性、实效性、感染力。要宣传那些秉持理想信念、保持崇高境界、坚守初心使命、敢于担当作为的先进典型,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尚。

“一语不能践,万卷徒空虚。”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了解民情、掌握实情,搞清楚问题是什么、症结在哪里,拿出破解难题的实招、硬招。调查研究要注重实效,使调研的过程成为加深对党的创新理论领悟的过程,成为保持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过程,成为推动事业发展的过程。要防止为调研而调研,防止搞“出发一车子、开会一屋子、发言念稿子”式的调研,防止扎堆调研、“作秀式”调研。

敢于直面问题、勇于修正错误是我们党的显著特点和优势。要教育党员干部以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广泛听取意见,认真检视反思,把问题找实、把根源挖深,明确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检视问题要防止大而化之、隔靴搔痒,避重就轻、避实就虚;防止以上级指出的问题代替自身查找的问题、以班子问题代替个人问题、以他人问题代替自身问题、以工作业务问题代替思想政治问题、以旧问题代替新问题。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要对症下药,切实把问题解决好。

“人患不知其过,既知之,不能改,是无勇也。”要把“改”字贯穿始终,立查立改、即知即改,能够当下改的,明确时限和要求,按期整改到位;一时解决不了的,要盯住不放,通过不断深化认识、增强自觉,明确阶段目标,持续整改。整改落实要防止虎头蛇尾、久拖不决,防止搞纸上整改、虚假整改,防止以简单问责基层干部代替整改责任落实,防止以整改为名,层层填表报数,增加基层负担。要把开展主题教育同树立正确用人导向结合起来,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治、思想、作风、履职能力等情况进行评估,及时提拔使用好干部,坚决调整处理对党不忠、从政不廉、为官不为的干部,形成优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政治生态。

近年来,我们回应群众关切,先后专项整治公款吃喝、超标配备公车、滥建楼堂馆所等,取得显著成效。专项整治切口小、发力准、效果好。这次主题教育,开展专项整治是一个重要抓手,全过程都要抓紧抓实。除了党中央统一部署之外,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有针对性地列出需要整治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治理。专项整治情况要以适当方式向党员干部群众进行通报,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要严肃查处。

主题教育结束前,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我批评要见人见事见思想,相互批评要真点问题,达到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要有闻过则喜、知过不讳的胸襟,听得进不同意见,容得下尖锐批评。

三、加强对主题教育的领导

这次主题教育,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促指导,提高主题教育质量。

这次主题教育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领导下开展,成立中央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发挥职能作用,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各级党委(党组)要把主体责任扛起来,主要领导同志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党委(党组)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加强指导督促。要发挥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对本行业本系统的指导作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先学一步、学深一点,先改起来、改实一点,同时要担负好领导指导责任,抓好所属单位党组织的主题教育。对开展主题教育消极对待、敷衍应付的,要严肃批评;对走形变样、问题严重的,要给予组织处理。

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督促指导。中央指导组要进行巡回指导,加强对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开展主题教育的督促指导。省区市党委和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党组(党委)要派出巡回指导组。督导工作要分类指导,精准施策,防止一刀切、一锅煮。要尊重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主体作用,依靠党委(党组)开展工作,向党委(党组)及时反映督导情况,反馈存在问题。

宣传舆论要发挥引导作用。要积极宣传党中央决策部署,宣传主题教育的重大意义和实际成效。要宣传正面典型,宣传党员干部身边可信可学的先进人物,推广一批可复制可普及的好经验。要深刻剖析反面典型,以案例明法纪、促整改,发挥警示作用。

要坚持两手抓两促进,切实防止“两张皮”。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开展主题教育同完成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任务结合起来,同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同党中央部署正在做的事结合起来,使党员干部焕发出来的热情转化为攻坚克难、干事创业的实际成果。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真抓实干、转变作风。主题教育本身要注重实际效果,解决实质问题。要以好的作风开展主题教育,对可能出现的各种形式主义,提前预判、有效防范、坚决克服。


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主要精神

中共中央政治局6月24日下午就“牢记初心使命,推进自我革命”举行第十五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学习并发表了讲话。

习近平指出,安排这次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目的是总结党的历史经验,结合新时代新要求,推动全党围绕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切实搞好主题教育。这也是中央政治局带头开展主题教育的一项重要安排。中央政治局的同志要作好示范,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上为全党作表率。

习近平强调,我们党是用马克思主义武装起来的政党,始终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作为自己的初心和使命,并一以贯之体现到党的全部奋斗之中。回顾党的历史,为什么我们党在那么弱小的情况下能够逐步发展壮大起来,在腥风血雨中能够一次次绝境重生,在攻坚克难中能够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根本原因就在于不管是处于顺境还是逆境,我们党始终坚守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这个初心和使命,义无反顾向着这个目标前进,从而赢得了人民衷心拥护和坚定支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更有信心和能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我们千万不能在一片喝彩声、赞扬声中丧失革命精神和斗志,逐渐陷入安于现状、不思进取、贪图享乐的状态,而是要牢记船到中流浪更急、人到半山路更陡,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作为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

习近平强调,做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必须有强烈的自我革命精神。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我们党在全国执政也70年了。应该看到,在长期执政条件下,各种弱化党的先进性、损害党的纯洁性的因素无时不有,各种违背初心和使命、动摇党的根基的危险无处不在,“四大考验”、“四种危险”依然复杂严峻,如果不严加防范、及时整治,久而久之,必将积重难返,小问题就会变成大问题、小管涌就会沦为大塌方。党的自我革命任重而道远,决不能有停一停、歇一歇的想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要靠全党共同努力来实现,每一个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常怀忧党之心、为党之责、强党之志,积极主动投身到这次主题教育中来。

习近平指出,马克思主义是指导我们改造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的锐利思想武器。我们党在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中,先后形成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推进社会革命和自我革命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我们党继承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形成了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丰富思想成果,如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从严管党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经常性教育和集中性教育相结合,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党内监督,接受人民监督,不断纯洁党的思想、纯洁党的组织、纯洁党的作风、纯洁党的肌体,等等。这些都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经验,在这次主题教育中要充分运用并不断发展。

习近平强调,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关键是要有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要坚持问题导向,真刀真枪解决问题。这次主题教育列出的8个方面突出问题,都是可能动摇党的根基、阻碍党的事业的问题,必须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加以解决。对党内的一些突出问题,人民群众往往看得很清楚。党员、干部初心变没变、使命记得牢不牢,要由群众来评价、由实践来检验。我们不能关起门来搞自我革命,而要多听听人民群众意见,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习近平指出,要坚持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不断纯洁党的队伍,保证党的肌体健康;坚持补短板、强弱项、固根本,防源头、治苗头、打露头,堵塞制度漏洞,健全监督机制;勇于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各方面创新,通过革故鼎新不断开辟未来;自觉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人民群众学习,加强党性锻炼和政治历练,不断提升政治境界、思想境界、道德境界,全面增强执政本领,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习近平强调,牢记初心和使命,推进党的自我革命,要坚持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和解决党内问题相统一,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敢于同一切弱化党的领导、动摇党的执政基础、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作斗争,坚决克服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坚持守正和创新相统一,坚守党的性质宗旨、理想信念、初心使命不动摇,同时要以新的理念、思路、办法、手段解决好党内存在的各种矛盾和问题。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统一,完善监督管理机制,捆住一些人乱作为的手脚,放开广大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手脚,把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激发出来,形成建功新时代、争创新业绩的浓厚氛围和生动局面。要坚持组织推动和个人主动相统一,既要靠各级党组织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又要靠广大党员、干部自觉行动,主动检视自我,打扫身上的政治灰尘,不断增强政治免疫力。

习近平指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关键在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带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带头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带头坚持真理、修正错误。


6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主要精神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6月1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顺应群众期盼改善居住条件;确定提前完成农村电网改造升级任务的措施,助力乡村振兴;要求巩固提高农村饮水安全水平,支持脱贫攻坚、保障基本民生。

会议指出,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积极做好“六稳”工作,稳投资是重要方面。要找准切入点,抓住既能满足群众期盼、有利于拓展内需促消费、又不会导致重复建设的重大项目,扩大有效投资,努力实现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一举多得之效。

会议认为,加快改造城镇老旧小区,群众愿望强烈,是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据各地初步摸查,目前全国需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涉及居民上亿人,量大面广,情况各异,任务繁重。会议确定,一要抓紧明确改造标准和对象范围,今年开展试点探索,为进一步全面推进积累经验。二要加强政府引导,压实地方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发挥社区主体作用,尊重居民意愿,动员群众参与。重点改造建设小区水电气路及光纤等配套设施,有条件的可加装电梯,配建停车设施。促进住户户内改造并带动消费。三要创新投融资机制。今年将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安排中央补助资金。鼓励金融机构和地方积极探索,以可持续方式加大金融对老旧小区改造的支持。运用市场化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四要在小区改造基础上,引导发展社区养老、托幼、医疗、助餐、保洁等服务。推动建立小区后续长效管理机制。

会议指出,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自2016年实施以来,完成了农村机井通电、贫困村通动力电等任务,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带动了农村消费。下一步,一是各地和电网企业要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今年以省为单位,提前一年完成“十三五”规划明确的全部改造升级任务。进一步缩短企业获得电力时间,优化营商环境。二是今年相关中央预算内投资全部用于贫困地区电网改造升级,并提高中央资本金比例。重点推进“三区三州”、抵边村寨等农网改造建设攻坚,确保明年上半年完成。三是建立农网供电监测评价体系,将机井通电纳入电网企业日常服务范围,提高农村电力服务水平。

会议指出,通过实施农村供水工程,农村居民饮水已提前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农村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均达到80%以上。会议要求,一要加大工程建设力度,到明年全面解决6000万农村人口饮水存在的供水水量不达标、氟超标等问题。二要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和水费收缴机制,以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供水设施建设运营。中央和地方财政对中西部贫困地区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给予补助。三要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研究提升农村饮水安全水平的新标准,启动编制下一步农村供水规划。


中共中央关于印发《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的通知

(2019年6月9日)


党的十九大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立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并写入党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实现了党和国家指导思想的与时俱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是党和人民实践经验和集体智慧的结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党全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行动指南,必须长期坚持并不断发展。

为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引向深入,根据党中央要求,中央宣传部组织编写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党中央认为,《纲要》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了全面系统阐述,有助于更好地理解把握这一思想的基本精神、基本内容、基本要求。党中央同意印发《纲要》(由中央宣传部统一印发),作为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辅助读物。

各级党委(党组)要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组织全体党员认真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并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纲要》纳入学习计划,作出周密安排,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学习培训。要在多思多想、学深悟透上下功夫,深入学习领会这一思想的时代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世界意义,深刻理解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在系统全面、融会贯通上下功夫,深刻把握这一思想贯穿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不断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在知行合一、学以致用上下功夫,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更加自觉用这一思想指导解决实际问题,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做好本职工作、推动事业发展的生动实践。

要通过广泛的学习宣传阐释工作,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深入人心、落地生根,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


省政府第十四次常务会议主要精神


7月15日,省长刘国中主持召开省政府第十四次常务会议,研究分析上半年经济形势,安排部署下半年重点工作。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面对持续较大的下行压力,全省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扎实做好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各项工作,针对突出问题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层层夯实工作责任,规上工业增加值、非能工业增速等指标逐月好转,但经济增长仍处低位运行。

会议强调,做好下半年稳增长工作,事关全局、意义重大。要担当尽责,奋力拼搏,竭尽全力稳增长。要稳定提升工业增速,认真抓好农业生产和农村改革,扎实推进项目建设,不断夯实稳增长基础。要坚定不移抓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定不移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大创新和技术改造力度,积极培育新产业、新动能、新增长极,延伸产业链条,拓展消费需求,挖掘高质量发展潜力。要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要积极推进乡村振兴,全力保障重要农产品供给,抓好农村劳动力转移,促进城乡融合发展。要打好三大攻坚战,严控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抓好脱贫攻坚巡视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按期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会议强调,要狠抓工作落实,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认真查找差距,切实改进作风,逐月进行经济分析,跟踪重点项目进度,一锤接着一锤敲,坚决做到一抓到底、紧盯不放。要突出精准施策,在做好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工作基础上,针对稳增长存在的堵点、难点问题,做实做细各项措施,一项一项予以解决,以有力工作推进任务完成。当前要全力抓好防汛工作,紧盯监测预报、会商预警、指挥调度、巡查抢险等关键环节,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刘永富主任对陕西省做好脱贫攻坚工作的讲话精神摘要

(2019年5月17日 根据录音整理)


党的十八大以来,陕西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扶贫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全省的重大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胡和平书记、刘国中省长亲力亲为、靠前指挥、强力推进。全省上下紧紧围绕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和工作落实,开展精准帮扶到村到户到人行动、深度贫困地区攻坚行动、贫困地区基础设施补短板行动、扶贫扶志激发内生动力行动、脱贫攻坚巩固提升行动,连续六年完成年度减贫任务。陕西还探索形成了国企合力团、校地结对“双百工程”、优质医疗资源下沉等帮扶体系,以公益专岗为牵引的多元就业扶贫体系,实行党建引领、教育引导、村规民约等“扶志六法”,陕南易地扶贫搬迁“三精模式”,健康扶贫一手抓治疗、一手抓预防,积累了许多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据贫困统计监测,2012年至2018年,陕西贫困人口从483万减少到93万,贫困发生率从17.5%下降到3.1%。 据建档立卡数据,陕西贫困人口从2013年的445万减少到2018年的77.5万。全省56个贫困县已摘帽27个县,离全面完成脱贫任务的目标越来越近.这些都为陕西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了坚实基础。国务院扶贫办将继续加大对陕西的支持力度,总结推广经验,助力陕西如期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提以下几点建议。

一要切实做到尽锐出战。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总书记作出的庄严承诺,贫困人口全部脱贫,与全国人民一道进入小康社会,是总书记深深的牵挂。总书记在国事十分繁忙的情况下,亲力亲为、驰而不息抓脱贫攻坚,为全党树立了标杆、作出了表率。我们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体现在实际行动中。陕西脱贫攻坚任务仍然很重,省委省政府工作压力很大,做好工作的决心也很大,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向总书记看齐,保持攻坚态势,做到尽锐出战,不获全胜决不收兵。书记省长亲自抓,分管省级领导具体抓,涉及省级领导协助抓,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全省上下形成五级书记抓扶贫、全党动员促攻坚的工作局面。

二要认真整改存在问题。2018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审阅了陕西省报送的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情况报告,组织实施了省际交叉考核、第三方评估、记者暗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东西部扶贫协作考核,随机抽样实地调查21个县、118个村、1764户建档立卡户和非贫困户,收集了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2017年考核和督查发现问题整改、行业部门监测调度、民主党派脱贫攻坚民主监督、扶贫领域违纪违法查处、扶贫资金和政策落实审计、社会监督等方面的情况。考核结果客观全面地

反映了陕西省2018年脱贫攻坚成效,也发现并指出了陕西脱贫攻坚的问题,中央约谈了省党政主要领导同志。对这一考核结果,我们要正确看待。首先要看到,成绩是主要的,约谈并不否定陕西省脱贫攻坚工作取得的成效,要坚定进一步做好工作的信心。其次要看到,考核发现的问题是实实在在的,有的还很突出,要抓紧进行整改。再次要看到,被约谈是改进工作的重要契机,要变压力为动力,打出一个漂亮翻身仗。省委省政府正在制定整改方案,建议按照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约谈要求,对存在的问题对症下药改、较真碰硬改、举一反三改、标本兼治改、真整改改到位,促进脱贫攻坚走上一个新的台阶。脱贫攻坚是党委政府的政治责任,要敢于把责任担当起来,防止以问责代替问题的整改,不能把板子简单打在基层扶贫干部和扶贫部门身上,要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充分调动和保护基层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

三要攻克深度贫困堡垒。完成脱贫攻坚任务,要高度重视深度贫困地区。陕西省还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77.5万,数量不算大,总体上可以如期脱贫。但有3个市贫困人口超过10万,有29个县没有脱贫摘帽,有7个县贫困发生率超过10%。这些都是坚中之坚,要进一步细化实化攻坚举措,集中优势兵力,集聚资源要素,落细攻坚点位,实施攻城拔寨,确保点上不拖后腿。

四要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坚持脱贫攻坚标准,主要是做到“两不愁三保障”。根据建档立卡数据,2018 年底,陕西还有2.8万贫困户住房不安全,有1.4 万贫困户未解决饮水安全问题,还有部分贫国村没有卫生室或者没有合格医生,因病致贫户占到26.7%,这些问题直接影响脱贫攻坚质量,关系到脱贫攻坚目标实现。建议陕西根据中央决策部署,制定工作方案,细化保障标准,组织对本省“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开展逐村逐户核查,全面摸清底数,统筹组织资源,采取针对性措施全面解决,确保面上不留死角。

五要加强扶贫资金监管。扶贫资金管理既是老问题又是新课题。这次考核发现,陕西在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方面存在一些问题,有的资金使用不精准,有的资金管理使用存在较大风险,有的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政策落实不到位,东西部扶贫协作帮扶资金项目管理使用不规范等。建议陕西进一步强化扶贫资金项目监管,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健全公告公示制度,加快资金拨付进度,严惩违纪违法行为,对扶贫项目资金相关预算的编制、执行、决算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探索建立扶贫资金管理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六要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搬迁人口稳定脱贫,是脱贫攻坚风险防范的重要任务。陕西搬迁工作开展比较早,做了很多有益的探索,特别是陕南地区避灾移民搬迁过程中,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多方筹措资金、统筹兼顾、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积累了不少有益经验。今年,陕西易地扶贫搬迁的建设任务将全面完成。但这次考核发现,陕西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措施不到位问题较为突出,省际交叉考枝入户调查已搬迁入住的119户贫困户中,71.43%的户没有后续帮扶,第三方评估抽查的234户易地扶贫搬迁户中,40.6%的户没有就业。建议陕西做好以往搬迁和“十三五”搬迁工作的有序衔接,把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重心和政策支持转到后续帮扶上来,扎实做好产业培育、就业帮扶、社会融入等各项工作,确保搬迁贫困人口稳得住、能脱贫和逐步致富。

七要防止脱贫摘帽后松劲懈怠。贫困县摘帽后松劲懈怠,是2018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也有一定普遍性,要高度重视,及早预防。目前,陕西已有80%以上的贫困人口脱贫,近一半的贫困县摘帽,革命圣地延安的贫困县全部脱贫摘帽,标志着陕西省脱贫攻坚取得了重要阶段性胜利。但这次考核发现,有的县脱贫摘帽后工作松懈,年度减贫任务没有完成。建议陕西省今明两年,要把完成剩余贫困人口脱贫任务和巩固脱贫成果两手一起抓。对于尚未摘帽的贫困县,要确保靶心不变、焦点不散。对于已经摘帽的县,要继续完成剩余贫困人口的脱贫任务,做到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没有摘帽的不能懈怠,摘帽的县也不能放松。

八要加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首先要看到,扶贫领域作风总体是好的,这几年8000多万人脱贫,是广大扶贫干部干出来的。同时也要看到,扶贫领域作风建设虽然一直在加强,但问题仍然存在,有的还十分突出。这次考核和中央专项巡视发现,陕西在扶贫领域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这些问题不解决,不仅影响脱贫攻坚进度和成效,而且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必须坚决纠正。建议陕西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把党中央关于基层减负的部署要求落到实处,确保扶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对基层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不能视而不见,要及时帮助解决。对基层干部和群众反映的问题,不能一拖再拖,要及时研究解决。

九要加强脱贫攻坚干部培训。精准扶贫是一个需要不断学习探索的过程,工作的推进和问题的解决,对许多基层干部来说还缺乏经验,一些工作不是不重视,而是不知道怎么干,一些事情不是不想干,而是不会干。需要我们通过强化基层帮扶力量、加强干部培训、做好经验推广、示范引领等措施来逐步解决。去年,根据总书记关于开展干部大轮训的要求,全国一共培训了800多万名扶贫干部,在提升干部脱贫攻坚能力上取得了显著成效。建议陕西省今年继续做好脱贫攻坚干部培训,提高各级干部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工作能力。同时要加强关心关爱基层扶贫干部,使他们政治上有奔头、工作上能出彩,干事创业,身心健康。

十要做好扶贫扶志工作。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扶贫扶志。在梁家河插队时,就带领群众自力更生、发展生产、改善生活。在宁德工作期间,提出“弱鸟先飞”、“滴水穿石”和“摆脱意识贫困、思路贫困”等重要思想。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提出“脱贫攻坚是干出来的”、“脱贫致富贵在立志”、“只要有信心,黄土变成金”等重要思想,反复强调“要加强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让脱贫具有可持续的内生动力”,“要做好对贫困地区干部群众的宣传、教育、培训、组织工作,让他们的心热起来、行动起来,引导他们树立‘宁愿苦干、 不愿苦熬’的观念,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靠辛勤劳动改变贫困落后面貌。”一是做好教育宣传发动,动员群众主动向贫困宣战。要发挥我们党做群众工作的优良传统,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教育平台,发挥好基层干部和第一书记、驻村干部作用,用身边脱贫先进、致富能手现身说法,让贫困群众行动起来,自觉向贫困宣战。二是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增强干事创业本领。“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很多贫困群众缺技能,不会干不敢干。要有针对性地开展贫困群众实用技能培训,让他们有一定的劳动技能、提高参与市场经营管理能力,能够自我发展、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三是改进帮扶方式,防止政策“养懒汉”。扶贫不是慈善救济,而是要激励和引导贫困群众靠自身努力改变命运。要转变扶贫方式,充分调动贫困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除低保兜底发放现金外,其他扶贫措施与贫困群众参与挂钩,尽量不采取直接发钱发物、送钱送物的方式。四是培育基层“带头人”,提升带贫能力。要加强贫困地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战斗堡垒作用。要培育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建立龙头企业和合作社带贫益贫机制,带动贫困群众实现稳定增收。


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主要精神

(2019年6月20日)


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6月20日召开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研究脱贫攻坚有关工作。省委书记胡和平主持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切实抓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和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扎实推进年度脱贫攻坚各项任务,不获全胜、决不收兵。

省委书记胡和平主持会议并讲话。省长刘国中,省委副书记贺荣,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张广智,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梁桂,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兴宁,副省长魏增军、方光华,省政协副主席王卫华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巡视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和年度脱贫攻坚计划完成进展情况汇报,审议了关于脱贫攻坚有关政策细化完善、退出标准修订完善、有关财政资金政策调整、扶贫项目招投标管理等意见。

胡和平在讲话中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把工作重心聚焦到啃硬骨头打硬仗上,不折不扣落实好中央脱贫攻坚各项部署要求,以滚石上山、攻城拔寨的劲头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要把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和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扛起政治责任,聚焦突出问题,坚持标本兼治,把握政策标准,抓好措施落实,推动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胡和平要求,要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紧盯实现“两不愁三保障”,持续落实“五个一批”举措,完善政策体系,保障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安全住房、饮水安全,加大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力度,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做好巩固脱贫成果防返贫工作,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年度脱贫攻坚任务。要落实“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要求,实施最严格的考核评估,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切实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坚决打赢脱贫攻坚这场硬仗。


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

(2019年6月17日)


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是解决农村一切问题的前提。乡村产业根植于县域,以农业农村资源为依托,以农民为主体,以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路径,地域特色鲜明、创新创业活跃、业态类型丰富、利益联结紧密,是提升农业、繁荣农村、富裕农民的产业。近年来,我国农村创新创业环境不断改善,新产业新业态大量涌现,乡村产业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存在产业门类不全、产业链条较短、要素活力不足和质量效益不高等问题,亟需加强引导和扶持。为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与脱贫攻坚有效衔接、与城镇化联动推进,充分挖掘乡村多种功能和价值,聚焦重点产业,聚集资源要素,强化创新引领,突出集群成链,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培育发展新动能,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推动形成城乡融合发展格局,为农业农村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因地制宜、突出特色。依托种养业、绿水青山、田园风光和乡土文化等,发展优势明显、特色鲜明的乡村产业,更好彰显地域特色、承载乡村价值、体现乡土气息。

市场导向、政府支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活要素、市场和各类经营主体。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引导形成以农民为主体、企业带动和社会参与相结合的乡村产业发展格局。

融合发展、联农带农。加快全产业链、全价值链建设,健全利益联结机制,把以农业农村资源为依托的二三产业尽量留在农村,把农业产业链的增值收益、就业岗位尽量留给农民。

绿色引领、创新驱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严守耕地和生态保护红线,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促进农村生产生活生态协调发展。推动科技、业态和模式创新,提高乡村产业质量效益。

(三)目标任务。力争用5—10年时间,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增加值占县域生产总值的比重实现较大幅度提高,乡村产业振兴取得重要进展。乡村产业体系健全完备,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效明显,绿色发展模式更加成熟,乡村就业结构更加优化,农民增收渠道持续拓宽,产业扶贫作用进一步凸显。

二、突出优势特色,培育壮大乡村产业

(四)做强现代种养业。创新产业组织方式,推动种养业向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和绿色化方向发展,延伸拓展产业链,增加绿色优质产品供给,不断提高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巩固提升粮食产能,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加强生猪等畜禽产能建设,提升动物疫病防控能力,推进奶业振兴和渔业转型升级。发展经济林和林下经济。(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等负责)

(五)做精乡土特色产业。因地制宜发展小宗类、多样性特色种养,加强地方品种种质资源保护和开发。建设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推进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支持建设规范化乡村工厂、生产车间,发展特色食品、制造、手工业和绿色建筑建材等乡土产业。充分挖掘农村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保护传统工艺,促进乡村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农业农村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林草局等负责)

(六)提升农产品加工流通业。支持粮食主产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建设一批农产品精深加工基地和加工强县。鼓励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农产品初加工,建设一批专业村镇。统筹农产品产地、集散地、销地批发市场建设,加强农产品物流骨干网络和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家粮食和储备局、国家邮政局等负责)

(七)优化乡村休闲旅游业。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建设一批设施完备、功能多样的休闲观光园区、乡村民宿、森林人家和康养基地,培育一批美丽休闲乡村、乡村旅游重点村,建设一批休闲农业示范县。(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林草局等负责)

(八)培育乡村新型服务业。支持供销、邮政、农业服务公司、农民合作社等开展农资供应、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烘干收储等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改造农村传统小商业、小门店、小集市等,发展批发零售、养老托幼、环境卫生等农村生活性服务业。(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国家邮政局、供销合作总社等负责)

(九)发展乡村信息产业。深入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加快重要农产品全产业链大数据建设,加强国家数字农业农村系统建设。全面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快递物流园区发展。(农业农村部、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家邮政局等负责)

三、科学合理布局,优化乡村产业空间结构

(十)强化县域统筹。在县域内统筹考虑城乡产业发展,合理规划乡村产业布局,形成县城、中心镇(乡)、中心村层级分工明显、功能有机衔接的格局。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向乡村延伸,实现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普惠共享。完善县城综合服务功能,搭建技术研发、人才培训和产品营销等平台。(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等负责)

(十一)推进镇域产业聚集。发挥镇(乡)上连县、下连村的纽带作用,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以镇(乡)所在地为中心的产业集群。支持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重心下沉,向有条件的镇(乡)和物流节点集中。引导特色小镇立足产业基础,加快要素聚集和业态创新,辐射和带动周边地区产业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等负责)

(十二)促进镇村联动发展。引导农业企业与农民合作社、农户联合建设原料基地、加工车间等,实现加工在镇、基地在村、增收在户。支持镇(乡)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引导有条件的村建设农工贸专业村。(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商务部等负责)

(十三)支持贫困地区产业发展。持续加大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投入,巩固和扩大产业扶贫成果。支持贫困地区特别是“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开发特色资源、发展特色产业,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与贫困户建立多种形式的利益联结机制。引导大型加工流通、采购销售、投融资企业与贫困地区对接,开展招商引资,促进产品销售。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贫困地区合作创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带动贫困户进入大市场。(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国务院扶贫办等负责)

四、促进产业融合发展,增强乡村产业聚合力

(十四)培育多元融合主体。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引导其向粮食主产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集聚。启动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鼓励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跟进、小农户参与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支持发展县域范围内产业关联度高、辐射带动力强、多种主体参与的融合模式,实现优势互补、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林草局等负责)

(十五)发展多类型融合业态。跨界配置农业和现代产业要素,促进产业深度交叉融合,形成“农业+”多业态发展态势。推进规模种植与林牧渔融合,发展稻渔共生、林下种养等。推进农业与加工流通业融合,发展中央厨房、直供直销、会员农业等。推进农业与文化、旅游、教育、康养等产业融合,发展创意农业、功能农业等。推进农业与信息产业融合,发展数字农业、智慧农业等。(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林草局等负责)

(十六)打造产业融合载体。立足县域资源禀赋,突出主导产业,建设一批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农业产业强镇,创建一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形成多主体参与、多要素聚集、多业态发展格局。(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林草局等负责)

(十七)构建利益联结机制。引导农业企业与小农户建立契约型、分红型、股权型等合作方式,把利益分配重点向产业链上游倾斜,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完善农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利润分配机制,推广“订单收购+分红”、“农民入股+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模式。开展土地经营权入股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负责)

五、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增强乡村产业持续增长力

(十八)健全绿色质量标准体系。实施国家质量兴农战略规划,制修订农业投入品、农产品加工业、农村新业态等方面的国家和行业标准,建立统一的绿色农产品市场准入标准。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推进农产品认证结果互认。引导和鼓励农业企业获得国际通行的农产品认证,拓展国际市场。(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等负责)

(十九)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引导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整县推进全程标准化生产。加强化肥、农药、兽药及饲料质量安全管理,推进废旧地膜和包装废弃物等回收处理,推行水产健康养殖。加快建立农产品质量分级及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制度,实现从田间到餐桌的全产业链监管。(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负责)

(二十)培育提升农业品牌。实施农业品牌提升行动,建立农业品牌目录制度,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和农业品牌保护。鼓励地方培育品质优良、特色鲜明的区域公用品牌,引导企业与农户等共创企业品牌,培育一批“土字号”、“乡字号”产品品牌。(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等负责)

(二十一)强化资源保护利用。大力发展节地节能节水等资源节约型产业。建设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产能、列入国家禁止类产业目录的、污染环境的项目,不得进入乡村。推进种养循环一体化,支持秸秆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进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等负责)

六、推动创新创业升级,增强乡村产业发展新动能

(二十二)强化科技创新引领。大力培育乡村产业创新主体。建设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和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立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联合攻克一批农业领域关键技术。支持种业育繁推一体化,培育一批竞争力强的大型种业企业集团。建设一批农产品加工技术集成基地。创新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方式。(科技部、农业农村部等负责)

(二十三)促进农村创新创业。实施乡村就业创业促进行动,引导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科技人员等返乡入乡人员和“田秀才”、“土专家”、“乡创客”创新创业。创建农村创新创业和孵化实训基地,加强乡村工匠、文化能人、手工艺人和经营管理人才等创新创业主体培训,提高创业技能。(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负责)

七、完善政策措施,优化乡村产业发展环境

(二十四)健全财政投入机制。加强一般公共预算投入保障,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支持乡村产业振兴。新增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收益,全部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乡村振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按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产业发展基金,重点用于乡村产业技术创新。鼓励地方按规定对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农村残疾人就业的农业企业给予相关补贴,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税务总局、国务院扶贫办等负责)

(二十五)创新乡村金融服务。引导县域金融机构将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重点支持乡村产业。支持小微企业融资优惠政策适用于乡村产业和农村创新创业。发挥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作用,鼓励地方通过实施担保费用补助、业务奖补等方式支持乡村产业贷款担保,拓宽担保物范围。允许权属清晰的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业设施、农机具等依法抵押贷款。加大乡村产业项目融资担保力度。支持地方政府发行一般债券用于支持乡村振兴领域的纯公益性项目建设。鼓励地方政府发行项目融资和收益自平衡的专项债券,支持符合条件、有一定收益的乡村公益性项目建设。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不得借乡村振兴之名违法违规变相举债。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企业上市融资。(人民银行、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银保监会、证监会等负责)

(二十六)有序引导工商资本下乡。坚持互惠互利,优化营商环境,引导工商资本到乡村投资兴办农民参与度高、受益面广的乡村产业,支持发展适合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的种养业。支持企业到贫困地区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吸纳农民就业、开展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等。工商资本进入乡村,要依法依规开发利用农业农村资源,不得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产业,不能侵害农民财产权益。(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负责)

(二十七)完善用地保障政策。耕地占补平衡以县域自行平衡为主,在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加大对乡村产业发展用地的倾斜支持力度。探索针对乡村产业的省市县联动“点供”用地。推动制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完善配套制度,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增加乡村产业用地供给。有序开展县域乡村闲置集体建设用地、闲置宅基地、村庄空闲地、厂矿废弃地、道路改线废弃地、农业生产与村庄建设复合用地及“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土地综合整治,盘活建设用地重点用于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和返乡入乡创新创业。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司法部、国家林草局等负责)

(二十八)健全人才保障机制。各类创业扶持政策向农业农村领域延伸覆盖,引导各类人才到乡村兴办产业。加大农民技能培训力度,支持职业学校扩大农村招生。深化农业系列职称制度改革,开展面向农技推广人员的评审。支持科技人员以科技成果入股农业企业,建立健全科研人员校企、院企共建双聘机制,实行股权分红等激励措施。实施乡村振兴青春建功行动。(科技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退役军人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负责)

八、强化组织保障,确保乡村产业振兴落地见效

(二十九)加强统筹协调。各地要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要求,把乡村产业振兴作为重要任务,摆上突出位置。建立农业农村部门牵头抓总、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力量积极支持、农民群众广泛参与的推进机制。(农业农村部牵头负责)

(三十)强化指导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发挥各类服务机构作用,为从事乡村产业的各类经营主体提供高效便捷服务。完善乡村产业监测体系,研究开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情况统计。(农业农村部、国家统计局等负责)

(三十一)营造良好氛围。宣传推介乡村产业发展鲜活经验,推广一批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村创新创业典型案例。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倡导诚信守法,营造崇尚创新、鼓励创业的良好环境。(农业农村部、广电总局等负责)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

(2019年6月23日)


实现乡村有效治理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部署要求,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夯实乡村振兴基层基础,现就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坚持和加强党对乡村治理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把夯实基层基础作为固本之策,坚持把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作为主攻方向,坚持把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促进农村和谐稳定作为根本目的,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以自治增活力、以法治强保障、以德治扬正气,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善治之路,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乡村社会,不断增强广大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总体目标。到2020年,现代乡村治理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农村基层党组织更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以党组织为领导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明显加强,村民自治实践进一步深化,村级议事协商制度进一步健全,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到2035年,乡村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保障水平显著提高,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乡村社会治理有效、充满活力、和谐有序,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村党组织领导乡村治理的体制机制。建立以基层党组织为领导、村民自治组织和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其他经济社会组织为补充的村级组织体系。村党组织全面领导村民委员会及村务监督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组织和其他经济社会组织。村民委员会要履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功能,增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能力。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发挥在村务决策和公开、财产管理、工程项目建设、惠农政策措施落实等事项上的监督作用。集体经济组织要发挥在管理集体资产、合理开发集体资源、服务集体成员等方面的作用。农民合作组织和其他经济社会组织要依照国家法律和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村党组织书记应当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村“两委”班子成员应当交叉任职。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一般由党员担任,可以由非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兼任。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中党员应当占一定比例。健全村级重要事项、重大问题由村党组织研究讨论机制,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加强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阵地、基本制度、基本保障建设,实施村党组织带头人整体优化提升行动,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乡推进、整县提升,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全面落实村“两委”换届候选人县级联审机制,坚决防止和查处以贿选等不正当手段影响、控制村“两委”换届选举的行为,严厉打击干扰破坏村“两委”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宗族势力。坚决把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涉邪教等问题的人清理出村干部队伍。坚持抓乡促村,落实县乡党委抓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和乡村治理的主体责任。落实乡镇党委直接责任,乡镇党委书记和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等要包村联户,村“两委”成员要入户走访,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乡村治理和群众生产生活等问题。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

(二)发挥党员在乡村治理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党员在议事决策中宣传党的主张,执行党组织决定。组织开展党员联系农户、党员户挂牌、承诺践诺、设岗定责、志愿服务等活动,推动党员在乡村治理中带头示范,带动群众全面参与。密切党员与群众的联系,了解群众思想状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加强对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特困人员等人群的关爱服务,引导农民群众自觉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

(三)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清理整顿村级组织承担的行政事务多、各种检查评比事项多问题,切实减轻村级组织负担。各种政府机构原则上不在村级建立分支机构,不得以行政命令方式要求村级承担有关行政性事务。交由村级组织承接或协助政府完成的工作事项,要充分考虑村级组织承接能力,实行严格管理和总量控制。从源头上清理规范上级对村级组织的考核评比项目,鼓励各地实行目录清单、审核备案等管理方式。规范村级各种工作台账和各类盖章证明事项。推广村级基础台账电子化,建立统一的“智慧村庄”综合管理服务平台。

(四)增强村民自治组织能力。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完善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践。进一步加强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拓展村民参与村级公共事务平台,发展壮大治保会等群防群治力量,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群防群治力量在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办理、民间纠纷调解、治安维护协助、社情民意通达等方面的作用。

(五)丰富村民议事协商形式。健全村级议事协商制度,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创新协商议事形式和活动载体,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村民监事会等,鼓励农村开展村民说事、民情恳谈、百姓议事、妇女议事等各类协商活动。

(六)全面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完善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制度,实现公开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梳理村级事务公开清单,及时公开组织建设、公共服务、脱贫攻坚、工程项目等重大事项。健全村务档案管理制度。推广村级事务“阳光公开”监管平台,支持建立“村民微信群”、“乡村公众号”等,推进村级事务即时公开,加强群众对村级权力有效监督。规范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监督,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七)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三管齐下,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融入文明公约、村规民约、家规家训。通过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农民夜校等渠道,组织农民群众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宣传教育,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牢牢占领农村思想文化阵地。完善乡村信用体系,增强农民群众诚信意识。推动农村学雷锋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加强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八)实施乡风文明培育行动。弘扬崇德向善、扶危济困、扶弱助残等传统美德,培育淳朴民风。开展好家风建设,传承传播优良家训。全面推行移风易俗,整治农村婚丧大操大办、高额彩礼、铺张浪费、厚葬薄养等不良习俗。破除丧葬陋习,树立殡葬新风,推广与保护耕地相适应、与现代文明相协调的殡葬习俗。加强村规民约建设,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实现村规民约行政村全覆盖。依靠群众因地制宜制定村规民约,提倡把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弘扬孝道、尊老爱幼、扶残助残、和谐敦睦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以法律法规为依据,规范完善村规民约,确保制定过程、条文内容合法合规,防止一部分人侵害另一部分人的权益。建立健全村规民约监督和奖惩机制,注重运用舆论和道德力量促进村规民约有效实施,对违背村规民约的,在符合法律法规前提下运用自治组织的方式进行合情合理的规劝、约束。发挥红白理事会等组织作用。鼓励地方对农村党员干部等行使公权力的人员,建立婚丧事宜报备制度,加强纪律约束。

(九)发挥道德模范引领作用。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大力开展文明村镇、农村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五好家庭等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农村道德模范、最美邻里、身边好人、新时代好少年、寻找最美家庭等选树活动,开展乡风评议,弘扬道德新风。

(十)加强农村文化引领。加强基层文化产品供给、文化阵地建设、文化活动开展和文化人才培养。传承发展提升农村优秀传统文化,加强传统村落保护。结合传统节日、民间特色节庆、农民丰收节等,因地制宜广泛开展乡村文化体育活动。加快乡村文化资源数字化,让农民共享城乡优质文化资源。挖掘文化内涵,培育乡村特色文化产业,助推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加强农村演出市场管理,营造健康向上的文化环境。

(十一)推进法治乡村建设。规范农村基层行政执法程序,加强乡镇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和权限执法,将政府涉农事项纳入法治化轨道。大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培育一批以村干部、人民调解员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深入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

(十二)加强平安乡村建设。推进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落实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加强基础性制度、设施、平台建设。加强农村警务工作,大力推行“一村一辅警”机制,扎实开展智慧农村警务室建设。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健全防范打击长效机制。加强农民群众拒毒防毒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依法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活动、邪教活动打击力度,制止利用宗教、邪教干预农村公共事务,大力整治农村乱建宗教活动场所、滥塑宗教造像。推进农村地区技防系统建设,加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健全农村公共安全体系,强化农村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食品、药品、交通、消防等安全管理责任。

(十三)健全乡村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健全人民调解员队伍,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发挥信息化支撑作用,探索建立“互联网+网格管理”服务管理模式,提升乡村治理智能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强化乡村信息资源互联互通,完善信息收集、处置、反馈工作机制和联动机制。广泛开展平安教育和社会心理健康服务、婚姻家庭指导服务。推动法院跨域立案系统、检察服务平台、公安综合窗口、人民调解组织延伸至基层,提高响应群众诉求和为民服务能力水平。

(十四)加大基层小微权力腐败惩治力度。规范乡村小微权力运行,明确每项权力行使的法规依据、运行范围、执行主体、程序步骤。建立健全小微权力监督制度,形成群众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上级部门监督和会计核算监督、审计监督等全程实时、多方联网的监督体系。织密农村基层权力运行“廉政防护网”,大力开展农村基层微腐败整治,推进农村巡察工作,严肃查处侵害农民利益的腐败行为。

(十五)加强农村法律服务供给。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乡村治理中的职能作用,推广车载法庭等巡回审判方式。加强乡镇司法所建设。整合法学专家、律师、政法干警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资源,健全乡村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建设,鼓励乡镇党委和政府根据需要设立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村民委员会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进一步加强村法律顾问工作,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充分发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在提供公共法律服务、促进乡村依法治理中的作用。

(十六)支持多方主体参与乡村治理。加强妇联、团支部、残协等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其联系群众、团结群众、组织群众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作用。积极发挥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区社会组织作用。坚持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完善培养选拔机制,拓宽农村社工人才来源,加强农村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着力做好老年人、残疾人、青少年、特殊困难群体等重点对象服务工作。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农村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发展。

(十七)提升乡镇和村为农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乡镇服务农村和农民的作用,加强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加大乡镇基本公共服务投入,使乡镇成为为农服务的龙头。推进“放管服”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基层延伸,整合乡镇和县级部门派驻乡镇机构承担的职能相近、职责交叉工作事项,建立集综合治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公共服务等于一体的统一平台。构建县乡联动、功能集成、反应灵敏、扁平高效的综合指挥体系,着力增强乡镇统筹协调能力,发挥好乡镇服务、带动乡村作用。大力推进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引导管理服务向农村基层延伸,为农民提供“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乡村便民服务体系。将农村民生和社会治理领域中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推动各级投放的公共服务资源以乡镇、村党组织为主渠道落实。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重要意义,把乡村治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开展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将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工作纳入乡村振兴考核。将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工作作为每年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层层落实责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要抓好本意见贯彻落实,每年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展情况时,要将乡村治理工作情况作为重要内容。

(二)建立协同推进机制。严格落实责任,加强部门联动,建立乡村治理工作协同运行机制。党委农村工作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强化统筹协调、具体指导和督促落实,对乡村治理工作情况开展督导,对乡村治理政策措施开展评估。组织、宣传、政法、民政、司法行政、公安等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强化政策、资源和力量配备,加强工作指导,做好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各项保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乡村治理人才队伍建设,充实基层治理力量,指导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干部等围绕乡村治理主要任务开展工作,聚合各类人才资源,引导农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在乡村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加强乡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设施装备保障,落实乡村治理经费。切实保障村干部基本报酬,建立健全与绩效考核相挂钩的报酬兑现机制。有计划、分层次开展村干部培训。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让基层干部从繁文缛节、文山会海、迎来送往中解脱出来。进一步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鼓励各地创新乡村治理机制。组织开展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活动,大力选树宣传乡村治理各类先进典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加强分类指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围绕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主要任务,分类确定落实举措。对于需要普遍执行和贯彻落实的政策措施,要加大工作力度,逐级压实责任,明确时间进度,尽快取得实效。对于需要继续探索的事项,要组织开展改革试点,勇于探索创新,及时总结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加快在面上推广。对于鼓励提倡的做法,要有针对性地借鉴吸收,形成适合本地的乡村治理机制。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2019年工业稳增长促投资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陕政办发〔2019〕25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9年工业稳增长促投资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7月3日


2019年工业稳增长促投资推动

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做好2019年全省工业稳增长促投资推动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措施。

一、保持全省工业平稳运行,力争实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8%

1.紧抓国家推进煤炭工业总量去产能向结构性优化产能转变的机遇,加快完成产能核增工作,力争全年煤炭新增产能达到3000万吨以上,能源工业增长7.8%以上。(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相关设区市政府配合)

2.大力培育汽车、先进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医药、现代化工等新支柱产业,提高总量占比,力争非能工业增长7.8%以上。(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省级相关部门、各设区市政府配合)

3.着力发挥省属大企业集团稳增长支撑作用,省属国有工业企业全年增速不低于全省平均增长水平。(省国资委负责)

4.加强工业运行监测分析,扩大监测企业覆盖面,定期召开经济运行分析会,及时对苗头性、趋势性问题进行研究分析,提出意见或建议,采取针对性措施,为企业发展搞好服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省级有关部门、各设区市政府配合)

5.对全省规模以上停产、减产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摸排,按“分类施策”“一企一策”原则,着力解决好企业复产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按预期复产达产。(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厅按职能牵头,各设区市政府具体负责,省级有关部门配合)

6.全面梳理今年竣工投产新增产能项目,建立重大项目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夯实推进责任、加强跟踪服务,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对当年竣工投产重点工业项目给予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支持,确保新增产能项目尽早达产达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负责,各设区市政府配合)

7.对电子、汽车等重点工业品超销售企业给予奖补,对重大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应用实施奖励;继续开展“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活动,做大做强“陕西制造”“陕西品牌”;在省外新建10个左右地产品牌推广示范店,开展供应链建设试点,打造1-2个省级城乡高效配送示范城市,培育5-8家示范企业;加强汽车销售市场的服务与监管,推广城市便利加油站;创建西安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继续抓好实体零售创新转型试点。(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各设区市政府分工负责)

二、加大工业投资力度,着力培育发展新动能

8.制订年度工业投资计划,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力争工业投资增长6%以上;加快推进600个省级重点项目建设,力争早日落地投产;着力做好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重点工业项目跟踪服务和推进工作。(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照职能分工负责)

9.制订加强技改工作实施意见,力争全年技改投资增长7%以上;抓好100个总投资500亿元的重大技改项目建设,促进传统产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强化总投资1亿元以上的技改项目跟踪服务,对技改工作成绩突出的市县继续实行奖励;加大机械、冶金、建材、纺织、食品等产业的改造提升力度,提高企业装备工艺和智能化水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各设区市政府配合)

10.用好省级汽车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时兑现奖补政策,积极推动汽车产业加快发展。以“做大整车、做强配套、做优服务”为主线,大力引进和推进整车及关键零部件项目建设,培育完善轿车、重卡、中轻卡、客车及新能源汽车等产业链。(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分工负责)

11.做大做强输变电、高档数控机床、轨道交通等产业,加快发展工业机器人产业;抓好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重大项目建设;加快以高端金属材料为代表的新材料产业基地建设;积极构建创新药物、现代中药等生物技术产业链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三、加大招商引资,鼓励企业“走出去”

12.紧扣高质量发展要求,实施精准招商,紧盯国内外知名企业,主动对接联系,力争形成一批新的增长点;加快推进哈萨克斯坦爱菊粮油工业园、吉尔吉斯斯坦中大工业园等重点境外经贸合作区和重点项目建设;全年组织100场工业品促销活动;精心组织企业参加国内重点展会,鼓励企业参加24个重点支持的境外知名展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各设区市政府分工负责,省级有关部门配合)

四、大力发展民营经济

13.力争新增工业市场主体5万户,新培育规模以上企业500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分工负责)

14.用好50亿元民营企业纾困基金,帮助有市场、有信用、暂时遇到流动资金困难的民营企业渡过难关。发挥好10亿元民营企业技术改造专项奖励资金作用,推动省级创新平台向民营企业开放,支持民营企业开发新产品、更新设备、升级技术。(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分工负责)

15.支持符合条件的县域专业园区升级为省级经开区。在省级以上开发区内全面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创新经验;深化苏陕合作共建“区中园”;加强对50个示范县域工业集中区考核激励和动态监管,新培育3至5户省级“双创特色载体”。2019年,力争非公经济占GDP的比重提高到55%。(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分工负责)

16.按照《陕西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操作规程(试行)》,对高新技术企业给予奖励补助。积极落实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所得税减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做好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政策的宣传落实。(省科技厅负责)

五、加大科技创新力度

17.加大企业创新平台建设力度,力争国家增材制造创新中心挂牌,省级创新中心累计挂牌达到7个以上,新培育30个以上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进质量品牌建设。促进新产品推广应用,不断提升新产品产值占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分工负责)

18.继续推进省科技重大专项实施工作,支持制造业领域关键共性技术创新,突破一批制造业核心关键技术,推进重点产业的共性技术研发平台、龙头企业校企合作新型研发平台及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培育拟在科创板上市的100户企业。(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分工负责)

19.继续推进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力争中省两级示范企业和项目达到100户以上;新培育引进认定20户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为企业开展智能化改造提供技术支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20.全力推进“一网一池”建设,加快百度西部数据中心、国家气象大数据中心、国家苹果大数据中心、紫光云西部节点等项目建设进度。大力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培育新型智慧城市产业链,力争西安、宝鸡、杨凌3个市(区)达到全省新型智慧城市示范水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省级相关部门配合)

21.推动制造业由生产型向生产服务型转变,开展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认定,在高档数控机床、重型成套装备、信息化等领域率先培育一批服务型制造龙头企业。推进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建设,培育一批有潜力的工业设计企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六、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

22.巩固省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成果,持续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项目。完善涉企保证金清单管理制度,进一步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涉企保证金。支持发电企业和用户自主协商交易电价,持续扩大直供电交易规模,落实一般工商业电价再降低10%政策。(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按职能分工负责)

23.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做好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应收账款工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国资委、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各设区市政府分工负责,省级有关部门配合)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五大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陕政办发〔2019〕22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陕西省规范中介服务专项行动方案》《陕西省规范涉企收费专项行动方案》《陕西省诚信体系建设专项行动方案》《陕西省优化便民服务专项行动方案》《陕西省促进政策落地落实专项行动方案》等5个专项行动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6月6日


陕西省规范中介服务专项行动方案


为全面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突出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以下简称中介服务)垄断性强、流程不透明、耗费时间长等问题,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创新监管方式,打造“服务高效、管理规范、公平竞争、监管到位”的中介服务市场体系,促进全省中介服务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二、明确范围

本方案所称中介服务,是各级政府部门依法开展行政审批时,要求申请人委托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机构开展的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有偿服务,包括各类技术审查、论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鉴证、鉴定、证明、咨询、试验等。

三、主要措施

(一)全面规范中介服务清单

1.进一步梳理中介服务清单。结合机构改革情况,由省审改办组织有关部门进一步梳理本部门及下属单位(含下属、挂靠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各类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坚决取消无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章等作为依据的中介服务事项;对合法合规的中介服务事项,及时补充更新到《陕西省省市县三级中介服务事项通用目录》(以下简称《通用目录》)。

牵头部门:省审改办、省司法厅

参与部门:省级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19年6月底前

2.动态调整《通用目录》。《通用目录》在省政务服务门户网公布,由各部门负责公开具体中介服务信息。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以及国务院取消下放情况对《通用目录》进行动态调整。

牵头部门:省审改办、省司法厅

参与部门:省级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严格执行《通用目录》。凡未纳入《通用目录》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作为行政审批或办理备案事项的受理条件,也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中介服务材料。

牵头部门:省政府办公厅

参与部门:省级有关部门,各市、县、区政府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坚决破除中介服务垄断

4.严厉打击“红顶中介”。行政审批部门及下属单位不得开展与本部门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确有必要的应转企改制或与主管部门脱钩。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不得在中介服务机构兼职(任职),离退休人员在中介服务机构兼职(任职)的,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行业协会商会若按各自章程开展中介服务,必须先与行业主管部门脱钩。对专业性强、市场暂时无力承接,短期内仍需由审批部门所属(主管)单位开展的中介服务,审批部门要明确过渡期限,提出改革方案,由省审改办组织专家论证后按程序报批。

牵头部门:省审改办、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

参与部门:省级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5.放宽中介服务市场准入。清理和取消省级及以下政府部门自行设定的区域性、行业性中介服务机构的执业限制、限额管理。放宽中介服务市场准入,鼓励支持各类资本进入中介服务行业和领域,破除中介服务垄断。支持企业自主选择中介服务机构,同等对待各类中介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政府部门不得强制指定或变相指定。

牵头部门:省审改办、省市场监管局

参与部门:各市、县、区政府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6.探索组建中介联合体。探索组建中介机构联合体,打包提供工程咨询、测绘、环评、能评、水保、地勘等多类中介服务。引进一批能提供全过程咨询服务的机构,鼓励企业选择能提供全流程咨询服务的机构开展业务。

牵头部门:省审改办、省市场监管局

落实部门:省级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加快建设网上中介服务超市

7.尽快组建中介服务超市。按照统一发布的中介服务清单,依托陕西政务服务网,建立统一的中介机构数据库,组建省级网上中介服务超市,设置政策宣传、信息查询、咨询沟通、网上办理、服务评议等板块,为查询中介机构资质和信用、购买中介服务、监管中介机构运营等提供服务平台,实现“交易不见面”“过程全留痕”。

牵头部门:省政府办公厅

参与部门:省级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8.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审批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委托开展的技术性服务活动,必须通过竞争方式,在网上中介服务超市选择服务机构,同时出台政策鼓励社会投资项目在中介超市选择服务机构。

牵头部门:省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

参与部门:省级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全面加强中介服务监管

9.建立全省中介服务机构名录。省级有关部门和各市政府分别对本行业、本区域的中介服务机构名单进行汇总,由省市场监管局对中介机构登记、许可、行政处罚、年度报告、抽查结果、经营异常、违法失信等信息予以公示,并及时进行动态更新。

牵头部门:省市场监管局

参与部门:省级有关部门,各设区市政府、韩城市政府,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10.制定完善中介服务规范和标准。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日常管理,制定完善中介服务规范和标准,指导督促中介机构建立服务承诺、执业公示、执业记录等制度。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定期组织对中介服务机构工作情况进行随机抽查,严厉查处违规收费、执照资质过期、出具虚假报告、扰乱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开。

牵头部门:省政府办公厅、省市场监管局

参与部门:省级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1.健全中介机构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中介机构评价机制,对中介机构的服务质量、服务时限和服务收费进行全面评价。有关部门要及时向省政务服务中心提供中介机构信用情况和从业评价意见。严格执行行业“红黑名单”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切实提高违法失信成本。

牵头部门:省政府办公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信用管理办公室

参与部门:省级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紧建立政府领导、牵头部门负责,落实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尽快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

(二)落实主体责任。牵头部门和落实部门要加强专项行动的统筹协调,进一步分解细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时间节点、责任清单等重要内容,对标对表完成专项行动各项工作任务。要建立上下联动工作机制,积极与相关业务部门沟通联系,加强对口部门的业务指导,统筹做好本单位和本系统的专项行动工作。

(三)强化督促检查。各部门要迅速开展自查自纠,对下属单位中介服务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查和评估。对工作中敷衍塞责,效果不明显,问题突出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对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按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各市(区)政府(管委会)要参照行动方案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务实管用的举措,并组织实施。



陕西省规范涉企收费专项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按照摸清底数、突出重点、分类规范、创新制度、部门协同、强化监管的原则,全面落实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建立管长远、见实效的收费监管制度,取消一批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切实降低实体经济运行成本和制度性交易成本,减轻企业负担。

二、主要措施

(一)清理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

1.严格落实中省普遍性降费政策。中省已经取消、停征、免征的收费项目不得再征收,已经降低收费标准的项目,严格执行到位。

牵头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

参与单位:省级有关部门,各设区市政府、韩城市政府,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全面规范涉企收费项目和标准。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全面梳理我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降低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

牵头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

参与单位:省级有关部门,各设区市政府、韩城市政府,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取得阶段性成果并持续推进

3.规范收费执收单位行为。行政事业性收费执收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中省出台的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进行征收。全面实施执收单位年度报告制度,年度终了后一个季度内,向省财政厅报送执收情况。全面实施公示制度,执收单位要公示征收依据和具体征收事项,包括项目、对象、范围、标准和期限等,做到依法征收。

牵头单位:省财政厅

参与单位:省级有关部门,各设区市政府、韩城市政府,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取得阶段性成果并持续推进

4.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管理。严格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制度,在省政府门户网站、省财政厅和省市场监管局网站,动态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注明收费部门、收费项目名称、文件依据等,提高涉企收费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清单之外无收费。

牵头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

参与单位:省级有关部门,各设区市政府、韩城市政府,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5.建立涉企收费投诉举报制度。依托现有网络平台和价格举报系统,构建网络、电话、信函等多渠道为一体的涉企收费投诉举报和受理机制,及时响应投诉举报意见,对企业反映的收费问题有疑必答、有错必究。

牵头单位: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

参与单位:省级有关部门,各设区市政府、韩城市政府,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清理整顿中介涉企收费

6.清理规范政府部门下属单位中介服务收费。取消无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章等作为依据的中介服务事项,禁止国家机关职责范围内的公务活动变无偿为有偿。通过门户网站集中公示中介服务清单,包括收费项目、收费内容、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

参与单位:省级有关部门,各设区市政府、韩城市政府,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7.降低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规定开展的技术服务、咨询、会务、培训及其他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按照公平、合法、诚信的原则确定收费标准,为委托人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降低标准偏高、群众反映突出的收费标准。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

参与单位:省级有关部门,各设区市政府、韩城市政府,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8.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各部门及下属单位,不得开展与本部门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需要开展的应转企改制或与主管部门脱钩。不得利用行政职能、垄断地位指定服务、强制服务并收费或者只收费不服务;不得违规将现有或者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转为中介服务并收费;不得将已明确取消的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并收费。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审改办、省市场监管局

参与单位:省级有关部门,各设区市政府、韩城市政府,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9.清理规范垄断行业收费。严格落实国家政策规定,严禁供电、供热、供气、供水等垄断企业向市场主体收取“接入费”“碰口费”等费用,严格执行已出台的水电气价格、运输价格等各项收费优惠政策。

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省级相关部门,各设区市政府、韩城市政府,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0.清理规范口岸收费。督促航空口岸优化调整收费体系,降低、减免货物处理费、快件扣件信息费、货邮退运费等国际货物收费项目。加强对报送、货代、物流、仓储、货物装卸等环节收费的管理。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财政厅

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西安海关、省市场监管局等省级相关部门,各设区市政府、韩城市政府,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

11.清理规范行业协会会费收费。结合社会团体变更登记、专项抽查、等级评估等,按照国家《关于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790号)和《陕西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团体收费管理的通知》(陕民发〔2018〕53号)有关要求,加快制定我省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目录清单,引导社团合理确定收费标准,挖掘减费、降费、清费潜力,不得强制、重复收费,清理收费标准过高的行为。

牵头单位:省民政厅

参与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省级相关部门,各设区市政府、韩城市政府,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2.加大行业协会商会的监管力度。按照中省部署,稳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切断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商会之间的利益链条。通过登记、年检、抽查、评估等手段,加强对社会组织业务范围的审查和层级关系的规范,加大对社会组织负责人变动、会费、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投诉举报和查处机制,坚决禁止和严厉查处利用行政权力强制企业入会、强制培训,坚决禁止和严厉查处利用行业影响力评比表彰、评审达标违规收费等行为。落实《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加大对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和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的查处力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牵头单位:省民政厅

参与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省级相关部门,各设区市政府、韩城市政府,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省民政厅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联合工作机制,组织实施规范涉企收费专项行动,加强政策指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细化要求、落实责任,加强衔接,相互配合,确保本行动方案顺利实施。

(二)抓好工作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狠抓落实,进一步分解细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分工、时间节点、责任清单等重要内容,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务求取得实效。

(三)加强舆论引导。要加强与媒体沟通,主动宣传各项惠企收费政策和规范涉企收费取得的成效,让企业和社会知晓政策,享受政策实惠,增强政策获得感。要及时解答和回应社会关注,做好舆论引导,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良好氛围。

(四)强化监管形成威慑。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集中力量开展涉企收费全面督查,及时受理各种投诉,主动开展明察暗访,对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单位,要严肃追究责任,对违规收费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对顶风违规乱收费的单位和个人,公开曝光,形成高压态势,坚决遏制和纠正各种乱收费行为,对查实的乱收费问题,将移交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处理。



陕西省诚信体系建设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化完善诚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政府诚信的表率示范作用,建立健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长效机制,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把诚信体系建设尤其是政府诚信建设作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管+失信问责”机制,实施政务诚信监督评价和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勤政高效、守信践诺,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部门和公务员的信用意识,在行政管理、公共服务以及各类经济社会活动中带头讲诚信守契约,以政府的诚信施政、诚信作为、诚信执法、诚信履约引领全社会诚信水平不断提升。到2019年年底前,各级政府、部门和公务员的政务诚信档案全面建立,各级政府做出的承诺全面兑现,政府机构拖欠账款存量清偿一半以上并杜绝增加新的欠款。

二、主要措施

(一)建立健全政务诚信公开承诺机制

1.全省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要以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主要服务事项和利民便企措施为重点,以坚持依法行政、民主决策、政务公开、勤政高效、守信践诺和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主要内容,结合各自职责依法依规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经主要负责人签署后通过各级政府网站、各部门网站和省、市信用门户网站多渠道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牵头单位:省政府各工作部门,各设区市政府、韩城市政府,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9年7月底前,以后每年持续实施

(二)建立健全政务诚信监督管理机制

2.建立政务诚信档案。依托省、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政务诚信档案,多渠道归集整合政务诚信信息,将各级政府、部门和公务员在履行职责和各类经济社会活动中因违法违规、违约失信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各级有关部门要及时将本部门在履行职责和公务员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政务诚信信息上传至省、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至少每月更新一次。省信用办要会同各有关部门编制全省政务诚信信息目录,确定信息共享方式,做好政务诚信信息归集、共享、应用的全流程管理,保障信息完整、准确、有效、安全。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参与单位:省级各有关部门,各设区市政府、韩城市政府,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取得阶段性成果并持续实施

3.实施政务诚信大数据监测。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陕西)建设全省统一的政务诚信监督评价系统,运用大数据技术对各地区、各行业和重点领域政务诚信状况进行常态化监测、多维度评价和可视化展现,对各类政务失信行为进行统计分析,为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提供支撑。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取得阶段性成果并持续实施

4.试点开展第三方政务诚信评价。按照《陕西省政务诚信评价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制定全省统一的政府诚信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各市、县政府和省、市、县各级政府部门开展政务诚信评价试点,分期分批对政府采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招标投标、招商引资、地方政府债务、街道和乡镇等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情况开展专项调查,评价和调查结果作为各级各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参考。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各设区市政府、韩城市政府,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管委会

参与单位:各级政府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0年1月底前,以后每年持续实施

(三)组织开展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

5.全面排查梳理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相关事业单位和基层自治组织对企业的失信事项,列出失信政府机构名单, 重点对政府承诺不兑现、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新官不理旧账”等失信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督促失信政府机构限期整改,消除不良影响。对6个月内仍未整改到位的失信政府机构,依法依规纳入严重失信名单向社会公布,在三年内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并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处理。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商务厅,各设区市政府、韩城市政府,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管委会

参与单位:各级政府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四)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

6.按照国务院关于推行信用监管改革、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等有关工作部署,聚焦政务服务和市场监管工作中的“堵点”“痛点”问题,与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证照分离”等改革事项有机结合,广泛开展信用监管改革试点,加强信用监管制度创新,加快构建以信息共享为基础、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对诚信守法者“无事不扰”、对违法失信者“利剑高悬”,不断提升政府监管和服务效能。

牵头单位:省级有关部门,各设区市政府、韩城市政府,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五)建立健全补偿救治机制

7.研究建立因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补偿救治机制,完善信用修复制度,保障信用主体合法权益。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各设区市政府、韩城市政府,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管委会

参与单位:省财政厅、省法院、省司法厅等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19年7月取得阶段性成果并持续推进

(六)以信用为支撑推进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

8.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陕西)建设相对独立的“信易贷”融资服务平台,与商业银行共享注册登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黑名单以及纳税、社保、水电气、仓储物流等信息,推动解决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提高信用状况良好企业的信用评分和贷款可得性。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陕西银保监局,各设区市政府、韩城市政府,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管委会

参与单位: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税务局等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取得阶段性成果并持续实施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各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或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及时研究解决信用建设工作中的问题。全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特别是政务诚信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理顺工作机制,强化协同配合,严格按照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落实工作要求。

(二)加强信息共享。持续优化完善省、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网站建设,依托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实现省、市信用平台与各级各类政务服务和业务管理系统的互联互通,构建全省信用信息共享和应用服务一张网,在更大范围和更深层次推进全省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信用信息的自动化归集、全方位共享、嵌入式查询、智能化应用。

(三)加强督促检查。省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全省信用建设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按季度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分期分批对各级各部门推进落实重点工作情况开展审计和第三方评估。

(四)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级政府网站、部门网站、信用门户网站以及各类媒体,持续开展社会诚信建设宣传。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将诚信体系建设纳入公务员培训内容,提升公务员诚信履职意识。



陕西省优化便民服务专项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服务效能和水平,更快更好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持续深入开展审批服务事项梳理和流程再造,完善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强化基层便民服务站点建设,加快推进信息共享,推动更多审批服务事项实现“全程网办”“掌上可办”,线下办事“只进一扇门”和“最多跑一次”,省级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90%,市县级不低于70%,实体政务大厅需由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的材料减少60%以上,不断优化企业和群众办事体验,提高便利度,增强获得感。

二、主要措施

(一)提升线上服务体验

1.推进全省网上办事统一身份认证。升级身份认证系统,进一步丰富认证方式,提高系统认证准确度。按照国务院“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全国统一身份认证系统,积极稳妥与第三方机构开展网上认证合作,为各地区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政务服务平台及移动端提供统一身份认证服务。”要求,全省各级政务服务网和各部门自建网上办事系统全面使用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开展用户注册、实名认证等服务,实现群众办事“一次认证、全网通行”。

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信息中心

参与单位:省级各部门,各设区市政府、韩城市政府,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9年9月底

2.建设陕西政务服务移动端。开发建设省级政务服务APP,逐步整合全省各级各类移动端政务服务资源,推进覆盖范围广、应用频率高、与个人密切相关的便民服务事项向移动端延伸,实现“掌上可办”。

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信息中心

参与单位:省级各部门,各设区市政府、韩城市政府,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9年6月底

3.打造陕西政务服务旗舰店。在陕西政务服务网和移动端上建设政务服务特色旗舰店,推进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民政、市场监管、教育、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领域的高频热点便民服务事项首批纳入旗舰店,让群众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

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参与单位:省信息中心、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

完成时限:2019年9月底

4.建设全省统一公共支付系统。出台《陕西省非税收入电子缴款管理办法》,开发全省网上非税支付平台和网上便民支付系统,统一服务缴费渠道,提供线上缴款、移动支付等功能。

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

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完成时限:2019年5月底

(二)增加便民服务手段

5.推广“一窗式”综合受理服务。各市、县政务服务中心都要设立一定数量的“综合窗口”,推动一批审批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式”综合受理。同时,每个市(区)要选取至少一个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作为试点,探索县级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

责任单位:各市、县、区政府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

6.建立推广“陕西政务专递”系统。推行纸质材料通过陕西政务专递系统在政务服务中心、相关部门和申请人之间流转,推动陕西政务专递系统在省市两级应用并向有条件的县(市、区)延伸。

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参与单位:各市、县、区政府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

7.建设省级“12345”平台。建设开通省级“12345”政务热线,逐步整合联通省级部门非警务、非紧急类服务热线和市级“12345”热线,形成统一的“12345”政务热线服务体系,统筹受理企业和群众的咨询、求助、投诉和建议等。

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参与单位:省级各部门,各设区市政府、韩城市政府,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

(三)减少办事服务堵点

8.完善全省统一事项库。对已完成梳理的行政许可、审核转报、备案和服务类事项根据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情况进行调整完善。加快推进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等事项的梳理,按照“颗粒化”和“三级四同”要求,编制统一、规范的办事指南,纳入全省统一事项库,进一步丰富完善事项库功能,实现事项统一规范管理。

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司法厅、省发展改革委

参与单位:省级各部门,各市、县、区政府

完成时限:2019年6月底

9.制定完善全省“四办”清单。梳理“最多跑一次”事项目录,编制发布省市县三级“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清单,省市县各级100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

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参与单位:省级各部门,各市、县、区政府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10.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清理烦扰企业和群众的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要实行清单式管理,逐项列明设定依据、索要单位、开具单位、办理指南等并对外公开。

牵头单位:省司法厅

参与单位:省级各部门,各市、县、区政府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

11.开展证照电子化和统一归集工作。完善提升省级电子证照系统,完成省市级电子证照库对接连通。开展存量、增量证照电子化工作并统一归集,为电子证照全面替代纸质证照奠定基础。

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信息中心

参与单位:省级各部门,各市、县、区政府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

12.推动高频证明网上开具。利用电子证照库、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推动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全省养老金收入、个人房屋信息记录、公积金缴存、驾驶人信息、驾驶证信息、预防接种证查验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常用证明电子化自助开具、自行打印。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参与单位: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

完成时限:2019年10月底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便民服务专项行动在省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下,由省政府办公厅具体协调推进。各地各部门要细化分解任务,建立工作台账,夯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任务按期完成。

(二)完善制度规范。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省信息中心配合,年内制定出台政务服务效能监督管理办法、政务热线管理办法、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运行办法、电子印章和电子证照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制定出台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安全和运维保障规范、全省政务数据安全应用规范等技术规范,确保各项工作科学规范有序实施。

(三)抓好宣传培训。充分利用各级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和新闻媒体,对推进便民服务专项行动有关政策、举措、亮点和成效进行宣传,增强企业和群众知晓率。针对“综合窗口”推广、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对接等工作加强培训,进一步丰富全省政务服务工作人才和技术储备。

(四)强化监督检查。省政府办公厅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加强对推进便民服务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定期组织专项督查,对工作推动不力的地方和部门严肃批评问责。


陕西省促进政策落地落实专项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促进中省各项利企便民政策落地实施,破解政策落地的堵点、难点,更好激发市场活力,增强企业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聚焦企业群众反映的堵点、难点,以中省出台的利企便民政策措施为基础,从企业群众需求出发,强化政策流程再造,明确政策核心条款清单和政策落地流程图,加大政策解读和监督检查,促进政策有效落地和执行,不断提高政策知晓率和企业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到2019年7月底,相关部门对出台的各项利企便民政策完成梳理再造,政策落地流程、办理环节、成本和时间进一步明晰;到2019年底,形成清晰高效的政策体系,政策落地更加畅通便捷,政策红利得到充分释放,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增强。

二、重点政策内容

(一)产业政策。主要包括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制造业智能化转型升级、促进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发展“三个经济”、支持快递业发展、促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建设、培养千亿级奶山羊全产业链、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提升产品质量等方面政策。

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参与单位:省级有关部门,各设区市政府、韩城市政府,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管委会

(二)减税降费政策。主要包括落实深化增值税改革、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降低社保费率、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等财税政策,加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继续实施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高速公路非现金缴费优惠、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试点等措施,减轻企业税费负担。

牵头单位: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交通运输厅

参与单位:省级有关部门,各设区市政府、韩城市政府,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管委会

(三)金融政策。主要包括推动“税银互动”、对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实施降费奖补、实施创业担保贷款、推动中小企业上市融资、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开展应收账款融资、推进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开展创业担保贷款、依托“银商合作”助力小微企业发展、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等方面内容。

牵头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税务局、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陕西银保监局、陕西证监局

参与单位:省级有关部门,各设区市政府、韩城市政府,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管委会

(四)科技政策。主要包括加强瞪羚企业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发挥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的引导放大作用,全面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引领高质量发展等方面政策。

牵头单位:省科技厅

参与单位:省级有关部门,各设区市政府、韩城市政府,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管委会

(五)就业政策。主要包括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创业工作、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实施稳岗返还、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以及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去产能职工就业创业扶持、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帮扶、对新就业形态的支持、对职业教育与培养技能人才的政策、激发技能人才等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等方面内容。

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参与单位:省级有关部门,各设区市政府、韩城市政府,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管委会

(六)土地政策。主要包括简化政府供地批复及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流程、支持旅游业发展用地政策、实施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加强光伏扶贫和光伏发电产业用地、创新园区用地、促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等方面内容。

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参与单位:省级有关部门,各设区市政府、韩城市政府,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管委会

(七)生态环保政策。主要包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加强危险废物转移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审批管理等方面内容。

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参与单位:省级有关部门,各设区市政府、韩城市政府,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管委会

(八)工程建设政策。主要包括规范建筑业企业行政许可、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等方面内容。

牵头单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参与单位:省级有关部门,各设区市政府、韩城市政府,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管委会

(九)跨境贸易政策。主要包括进一步完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各项功能、开展集装箱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专项整治、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清理口岸收费、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促进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和境外投资等方面内容。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参与单位:省级有关部门,各设区市政府、韩城市政府,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管委会

(十)“放管服”改革及便民服务政策。主要包括取消、下放或者委托一批行政审批事项、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制度改革、简化行政许可事项原件核对、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简化企业注销登记、推进“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放宽人才落户条件、加强和改进机动车辆管理服务、出入境管理、公证办理、证明事项清理、房产交易契税减免、建档立卡贫困水库移民精准扶持、不动产登记一厅办理、规范社团收费管理等方面内容。

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税务局

参与单位:省级有关部门,各设区市政府、韩城市政府,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管委会

三、主要措施

(一)形成政策核心条款清单

1.各地、各有关部门对已出台的各项利企便民政策进行梳理提升、优化再造,明确核心条款,用企业群众熟悉易懂的语言,解读核心条款,形成简明、扼要、清晰的核心条款清单。各责任单位要对负责的各行业政策核心条款进行汇总,形成政策服务包。

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民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应急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省文物局

参与单位:省级有关部门,各设区市政府、韩城市政府,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9年7月底前

(二)形成政策落地服务流程图

2.各责任部门对梳理形成的核心政策清单,进一步明确责任单位、政策办理环节、办理成本和办理时限,形成政策落地服务流程图,并及时在各部门网站和政务服务大厅公开。相关部门要加强政策协同,减少不必要的优惠政策享受前置条件,破解优惠政策推行规矩多、尺度严,政策执行“繁”“迷”“苛”等难题。

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民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应急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省文物局

参与单位:省级有关部门,各设区市政府、韩城市政府,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9年7月底前

(三)形成政策宣传宣讲体系

3.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精心筹划开展政策宣传宣讲,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政策服务宣传周”活动,每年要组织政策发布会1场以上,对制定的政策核心条款清单和政策落地服务流程图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共同服务企业群众的良好氛围。加快建设手机客户端APP,及时推送重要核心政策清单及政策落地服务流程图。根据企业需求,适时组织专家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进行详细的解读,方便企业群众及时领会掌握。

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民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应急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省文物局

参与单位:省级有关部门,各设区市政府、韩城市政府,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形成政策“网格化服务”格局

4.充分发挥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职能作用,推动政策服务层层下沉,将各级政务服务大厅打造成企业群众了解政策、交流政策、用好政策的“企业之家”“便民之家”。引进一批政策咨询、服务机构进驻政务服务大厅,为企业提供个性化、定制化政策服务,当好企业用好政策的参谋智库。在组织水电气暖等公共服务机构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的基础上,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对公共服务机构落实责任到人,对辖区内企业群众实行“网格化服务”,定期到辖区内与服务的企业群众对接,倾听企业群众诉求,提升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各级政务服务中心

参与单位:省级有关部门,各设区市政府、韩城市政府,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五)形成政策督导检查问责闭环

5.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抓好政策落地实施督查督导工作,深入企业群众,查看政策落地的实际效果、倾听企业群众的真实感受。对无效或低效的政策要及时进行清理,对企业群众期盼或高效的政策要加快制定完善,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对违反政策的行为坚决予以制止,严格查处问责。

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营商办

参与单位:省级有关部门,各设区市政府、韩城市政府,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政策落地落实的重要意义,强化责任担当,加大工作力度。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务实管用的举措,梳理优化再造利企便民政策,促进政策落地落实。

(二)完善政策评价体系。各地要完善政策落地落实考评体系,认真查看政策核心条款清单、政策落地流程图、政策宣传宣讲、政策“网格化服务”等情况,客观全面评价政策落地实施效果。

(三)加强协同配合。省级各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确保按期实现目标。各有关部门要全力支持、密切配合。对前后关联度较高的政策要加强协同,需要多部门合作推进的,牵头部门要主动对接,配合部门要积极配合。

(四)认真抓好实施。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掌握政策落实情况,结合实际不断完善。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目标任务。对相关部门执行已有明确政策不力的、对落实政策“推拖绕”的,要坚决严肃问责。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服务性和保障性工作。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对于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为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围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加快建设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落实政府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主体责任,激发各类社会主体参与公共法律服务的积极性;坚持改革创新、统筹协调,创新公共法律服务内容、形式和供给模式,整合优化各类法律服务资源,促进资源共建共享。

(三)主要目标

到2022年,基本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公共法律服务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服务平台功能有效发挥,服务网络设施全面覆盖、互联互通,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体系基本形成,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持续推进,人民群众享有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日益提升。

到2035年,基本形成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目标相适应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全面覆盖、服务机制更加健全、服务供给优质高效、服务保障坚实有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基本实现,法律服务的群众满意度和社会公信力显著提升,人民群众共享公共法律服务成果基本实现。

二、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

(四)均衡配置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资源。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服务条件。加强基层普法阵地、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健全服务网络。充分发挥司法所统筹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宣传、基层法律服务、法律咨询等功能,发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作用,健全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加快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大力发展县域公证法律服务,组织公证人员采取巡回办证、网上办证、蹲点办证等多种形式,深入基层开展公证咨询和业务办理。

(五)加强欠发达地区公共法律服务建设。统筹利用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等资金渠道,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经费保障,并对欠发达地区特别是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予以倾斜。以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法律服务人才培养和村(居)法律顾问建设等为重点,集中实施一批法律服务扶贫项目,将其中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宜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建立健全法律服务资源依法跨区域流动制度机制,支持欠发达地区律师事务所建设,鼓励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到欠发达地区设立分支机构。鼓励发达地区法律服务机构通过对口援建、挂职锻炼、交流培训等形式支持欠发达地区法律服务机构发展。加强对欠发达地区引进法律服务专业人才和志愿者的政策扶持,持续推进“1+1”法律服务志愿者活动,支持利用互联网等方式开展远程法律服务。

(六)保障特殊群体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权益。将低收入群体、残疾人、农民工、老年人、青少年、单亲困难母亲等特殊群体和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作为公共法律服务的重点对象。进一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使法律援助覆盖人群逐步拓展至低收入群体。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场所无障碍环境建设。引导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公益性法律服务。积极开展面向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建设多功能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推动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明确特定案件当事人司法救助的条件、标准和范围。逐步完善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依法减免相关费用制度,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与公证、司法鉴定工作的衔接。

三、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多元化专业化

(七)积极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围绕国家重大发展战略,鼓励和支持律师广泛参与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全过程,出具法律意见,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围绕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组织法律服务团、开展专项法律服务活动等,积极为加快建设制造强国、发展现代服务业等提供综合性法律服务。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鼓励律师、公证员认真做好商标、专利、版权等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工作。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健全企业法律顾问、公司律师制度机制,加强法律风险评估,把律师专业意见作为特定市场经济活动的必备法律文书。围绕污染防治,开展环境公益诉讼代理,进一步规范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管理,提高鉴定质量和公信力,充分发挥司法鉴定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和环境行政执法、环境资源审判等方面的证据支持作用。

(八)积极为促进党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行职能提供法律服务。进一步扩大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工作覆盖面,提高党委和政府工作法治化水平。完善党政机关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法律意见的工作机制,细化明确相应工作规则和流程。建立完善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法律法规规章、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工作机制和参与重大决策、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选聘机制,优化法律顾问队伍组成。引导支持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积极参与行政应诉、行政复议、行政裁决、调解、仲裁等法律事务。

(九)积极为促进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提供法律服务。推进法律援助参与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健全依申请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和办案机关通知辩护工作机制,加强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推进法律援助参与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办理工作,依法保障刑事诉讼当事人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重要作用,探索建立律师专属辩护制度,完善死刑复核案件指定辩护制度,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对不服司法机关生效裁判、决定的申诉,逐步实行由律师代理制度,完善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探索推进对再审案件实行由律师代理制度。充分发挥公证作为预防性司法证明制度的优势,推动公证参与调解、取证、送达、保全、执行等司法活动中的辅助性事务。完善对债权文书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程序,强化与公证债权文书有关执行程序的衔接。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加强司法鉴定管理与司法办案工作的衔接,健全鉴定人负责制,统一司法鉴定标准,为案件事实认定提供技术支持。

加强公共法律服务案例库建设,建立典型案例发布机制。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制度机制,积极打造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升级版。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推动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推进人民调解参与化解信访矛盾,探索采用和解、调解等方式化解矛盾纠纷,通过司法确认保障调解的法律效果。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完善律师调解和商事调解制度,发挥公证、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信访等非诉讼方式积极作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十)积极为国家重大经贸活动和全方位对外开放提供法律服务。进一步扩大对外公证合作领域。建立完善涉外鉴定事项报告制度,提高涉外鉴定质量。整合仲裁优势资源,打造国际知名仲裁机构,促进和支持仲裁机构参与国际商事争端解决。充分发挥司法协助渠道作用,切实加强国际执法司法合作。推动建立国际商事调解组织。建立健全法律查明机制,建立涵盖我国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统一数据库,通过建立国别法律信息数据库以及专家库等形式提供域外法律查明服务。加强与“一带一路”国家法律事务的交流与合作。完善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建设,推出国家和地方涉外法律服务机构示范单位(项目),培养一批在业务领域、服务能力方面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涉外法律服务机构。

四、创新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

(十一)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大统筹力度,由司法行政部门牵头,充分发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改革、财政、民政、农业农村、信访等部门职能作用和资源优势,在规划编制、政策衔接、标准制定实施、服务运行、财政保障等方面加强整体设计、协调推进。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与诉讼服务、社会服务等领域的工作对接机制,实现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整合和互联互通。培育和壮大社会、市场等各类公共法律服务提供主体,增强公众参与意识。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通过投资或捐助设施设备、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产品和服务等方式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鼓励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在法治宣传、权益维护、矛盾纠纷化解等公共法律服务领域更好发挥作用。

(十二)健全管理机制。加强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统一管理,明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地位,完善法律顾问管理制度,加强对行业专业调解的统筹指导,提升服务综合效能。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管理部门对法律服务秩序的监管,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行业协会的作用,完善行政管理与行业自律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机制,明确各类法律服务机构资质认定、设施建设、人员配备、业务规范、工作流程等具体标准,统一场所标识、指引和功能设置,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规范化。

(十三)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依托法律援助组织、乡镇(街道)司法所等现有资源,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推进“12348”热线平台省级统筹,建立一体化呼叫中心系统。推进“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构建集“12348”电话热线、网站、微信、移动客户端为一体的中国法律服务网,提供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高品质公共法律服务。加快推进中国法律服务网同业务系统对接,实现“一网通办”、资源共享。坚持平台建设和运行管理并重,健全平台运行管理和服务标准体系。

(十四)建立健全评价机制。构建公共法律服务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制定以业务规范指标、服务效果指标和社会评价指标为主要内容,以基础设施、人员配备、业务开展等方面量化考评指标及奖惩标准为重点的科学指标体系。建立健全律师行业专业水平评价体系和评定机制,促进律师专业化分工。加强司法鉴定人员能力考核。建立公共法律服务质量评价制度,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以群众满意度来检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成效。

五、加大保障力度

(十五)推进制度建设。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国家法治宣传教育法,推动制定法律援助法、司法鉴定法,修改律师法、公证法、仲裁法等法律法规,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制度。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立法与法律服务相关改革政策的衔接,加快制定地方性公共法律服务法律规范。

(十六)加强队伍建设。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工作,不断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注重引导法律服务人员中的党员带头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研究制定教育培训规划。完善职业道德规范制度体系,促进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优化公共法律服务队伍结构,稳步增加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人员、仲裁员数量,加快发展政府法律顾问队伍,适应需要发展司法鉴定人队伍,积极发展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增加有专业背景的人民调解员数量,规范发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培养壮大擅长办理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及化解相关社会矛盾的专业公益法律服务机构和公益律师队伍。发展壮大涉外法律服务队伍,加快培养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建立涉外律师人才库。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实现公共法律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

(十七)强化经费保障。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做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各项经费保障。将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建立公益性法律服务激励保障机制,对积极参与公共法律服务的机构和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奖励,并提供必要支持。统筹研究律师行业税收政策和会计处理规定。不断拓宽公共法律服务资金筹集渠道,鼓励通过慈善捐赠、依法设立公益基金会等方式,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加大对欠发达地区财政支持力度,逐步缩小地区差距,有序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协调发展。

(十八)加强科技保障。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与科技创新手段深度融合,着力打造“智慧法律服务”。大力发展公共法律服务科技创新支撑技术,重点突破法律援助创新、律师执业保障与执业监管、电子公证、社会矛盾纠纷排查与预警、法律援助智能保障等关键技术。研发深度学习、智能交互技术,推广应用智能法律服务技术,以精准公共法律服务支撑技术与装备研究为突破,通过人群精准分类,动态评估不同人群的法律需求。研制关键系统和新型装备,研发面向亿级用户、处理海量数据的高效公共法律服务平台。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十九)强化责任担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本意见要求,抓紧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明确责任、统筹建设、协同推进、狠抓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体系,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要制定切合实际的政策措施,明确责任和时间表、路线图,集中力量推进工作落实。

(二十)加强督查指导。各级公共法律服务管理部门和各法律服务行业协会要履行职责,加强工作指导,组织和引导法律服务人员积极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要定期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进展、成效及保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有关检查和考核评估结果作为本地区有关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参考。

(二十一)注重宣传引导。综合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推广好做法好经验,宣介先进典型和创新举措。结合主题活动和创建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深化和拓展理论研究,为探索建立完备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供坚实理论支撑。


胡和平省长在全省旅游发展暨全域旅游示范省创建大会上的讲话

(2017年8月4日,根据录音整理)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第三届全国全域旅游推进会精神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做出的“五新”战略任务部署,分析我省旅游发展形势,安排部署全省旅游发展各项工作。刚才,增军同志传达了勤俭书记对本次会议的重要批示,大家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国强同志就即将出台的《陕西省全域旅游示范省创建实施方案》作了说明,省发改委、省交通厅、省旅游发展委、西安市政府、韩城市政府和汉中文化旅游投资集团分别作了交流发言,省政府与中旅集团、省旅游发展委与西安海关及有关金融机构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下面,我讲五点意见。

一、深刻认识旅游发展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强化发展旅游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近平总书记指出,旅游是传播文明、交流文化、增进友谊的桥梁,是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一个重要指标,是拉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在经济发展全面进入新常态的时代背景下,旅游作为第三产业的突出代表,具有“一业兴、百业旺”的乘数效应,有潜力实现加快发展,应该被置于优先支持的位置。

(一)加快发展旅游对于陕西实现“追赶超越”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提出的追赶超越定位和“五个扎实”要求,是全省一切工作的基本遵循,我们大力发展旅游业,就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我们定位和要求的具体体现。旅游业发展潜力巨大、前景广阔,在我省实施追赶超越的进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第一,发展旅游是落实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有力抓手。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是治国理政的重要原则,也是做好经济工作的重要方法论。落实这一要求,既要通过促有效投资、扩内需消费等措施力保经济增长,又要积极主动抓好新支柱产业培育。旅游涉及面广、带动力大、综合性强、开放度高,不仅能够直接拉动交通、餐饮、住宿、零售等传统服务业,还能够有效拓展信息咨询、文化创意、金融服务、会展博览等现代服务业,进而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融合发展。据有关统计,现代旅游业能够影响、带动和促进的行业超过110个,旅游消费对住宿业、民航铁路、餐饮零售业的贡献分别超过90%、80%和40%,旅游业每增加收入1元,可带动相关产业增加收入4.3元;旅游从业者每增加1人,可增加相关行业4.2个就业机会。从全世界范围看,旅游在许多国家的发展速度远远超过经济增速,成为发展最快的新兴产业之一。从我省发展态势看,今年上半年三次产业中增长最快的是第三产业,而第三产业中的增长主力就是旅游,其作为稳增长重要引擎的作用越来越凸显。第二,发展旅游是着力追赶超越、落实“五个扎实”要求、实施“五新”战略任务的重要内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各领域发展的关键,就是按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五新”战略任务。勤俭书记对本次会议的批示,也是从落实“五新”战略任务的角度,指出了我省发展旅游的重要性。旅游业蕴含着巨大的消费需求和投资潜能,能够拉动资源要素向旅游业整合集聚,继而释放出强劲的发展新动能。开放是旅游业的天然属性,发展旅游有利于更好运用两个市场、统筹两种资源,有助于加快构筑改革开放新高地。旅游业人才聚集、市场无限,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比较活跃的领域,能够有效激发出新活力。作为“五大幸福产业”之首,旅游已成为衡量人民生活质量、幸福指数和全面小康的重要标准,在共建新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旅游可以激活文化基因,完善服务功能,扩大品牌效应,从而形成彰显新形象的重要窗口。第三,发展旅游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满足人民群众新需求的具体行动。发展的最终目的是让人民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一方面,伴随社会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群众对旅游的消费需求越来越旺盛,我们有责任为大家提供更好的服务。另一方面,发展旅游业可以创造大量就业机会,有利于富民惠民和脱贫攻坚,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有力举措,客观上也要求我们一定要抓好旅游这项“一举多赢”的工作。

(二)近年来我省旅游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发展旅游,近年来以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核心产品引领、公共产品建设为重点,打出了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组合拳,形成了“旅游+”12个产业融合发展的陕西实践,全省旅游发展呈现出蓬勃向上的良好局面。一是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十二五”期间全省接待境内外旅游者和旅游总收入分别达到14.1亿人次和1.1万亿元,分别比“十一五”期间增长了180%和226%,旅游业增加值占全省GDP的比重达到8%。去年,全省接待境内外游客4.5亿人次,旅游总收入3813.4亿元,再创新高。二是发展增速不断加快。近五年全省接待境内外游客和旅游总收入年均分别增长19.8 %和23.6%,今年上半年分别增长16%和28.3%,始终保持着较高速度的增长态势。三是产业特色更加明显。近五年红色旅游接待人数突破5.5亿人次,去年达到1.6亿人次。乡村旅游发展势头迅猛,游客接待量年均增长28%。“西安丝绸之路国际旅游博览会”吸引了30多个国家、地区的政府和企业参加,越办越红火。四是发展后劲不断增强。“十二五”期间,全省旅游业累计投资较“十一五”增长了4倍,近五年来年均增长26%,去年增长36.3%。旅游企业由1600家增加到3000余家。郑西高铁开通,西安咸阳国际机场3号航站楼等一批重大基础设施建成投运,具有融合效应的旅游新业态不断孕育壮大,日益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三)我省旅游发展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陕西旅游资源丰富,这是我们发展旅游的最大优势。但与丰富的旅游资源、便捷的交通区位、良好的发展机遇,我省旅游工作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主要表现为,一是旅游供给结构有待优化。旅游产品同质化,与市场需求存在错位,不能完全适应旅游市场的需求,旅游交通航线总体偏少,休闲、度假、体验类旅游产品供给不足。二是旅游资源利用效能较低。产业链条不长,旅游和文化融合发展不够紧密。我省很多旅游资源在全国数一数二,但没有形成品牌效应和龙头产品的带动作用,一些景点的经营甚至举步维艰。旅游商品也存在品种单一、收入占比低问题。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旅游商品收入占旅游总收入的比重高达60%-70%,我国平均为30%左右,而我省仅为15%,旅游综合效益亟需提高。三是旅游发展环境不够优化。旅行社、酒店、景区的服务质量有待提升。一些景区景点交通标识不齐全、酒店宾馆服务不够人性化、精细化,很多景区厕所没有纸、卫生条件差,零负团费、欺客宰客、强迫消费等问题和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旅游智慧化程度不高,节假日交通疏堵服务、接待投诉以及纠纷的处理服务不到位。区域发展格局与发展空间有待优化,关中地区旅游景区开发程度较高,而陕北、陕南地区的旅游景区开发力度不够。以上这些问题,既是我省旅游业发展的差距和不足,也是下一步需要释放的潜力和发展的空间。昨天,国家旅游局在我省召开了第三届全域旅游推进会,并将陕西列入全域旅游创建示范省。我们要以此为契机,抢抓机遇,发挥优势,集中力量,乘势而上,围绕建成“国际一流文化旅游中心”的目标,全力把旅游打造成我省战略性支柱产业,尽快实现由旅游大省向旅游强省的跨越。

二、以全域旅游和大众旅游为方向,推动我省旅游发展不断迈上新的台阶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群众生活水平的提升,旅游在发展趋势、发展理念、发展路径等诸多方面都呈现出新的变化,必须深刻认识、把握规律,积极顺应并引领发展的潮流。

(一)积极推动旅游产业从景点旅游向全域旅游转变。我国旅游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发展到今天,进入了以自助游、自驾游为主的全新阶段,传统的景点旅游模式已不能满足群众对高品质旅游体验的需要。顺应这一趋势,关键路径就是大力发展全域旅游。全域旅游是国家近年来倡导的旅游业发展方向,指的是在一定区域内,以旅游为优势产业,通过对区域内经济社会资源尤其是旅游资源、相关产业、生态环境、公共服务、体制机制、政策法规、文明素质等进行全方位的优化提升,实现区域资源有机整合、产业融合发展、社会共建共享。由于全域旅游是个全新的概念,各省在实践中都有独特的理解和举措,我们也要在树立新理念新概念的同时,结合本省实际做好全域旅游这篇文章。一要做到全景式覆盖,建设大景区。从过去的“点”式旅游布局向“面”域旅游转变,从片面强调景点和景区向提升区域整体旅游品质及服务转变,实现旅游地域的全覆盖和产品的多样化,实现空间上的“大景区”。二要做到全产业发展,做强大产业。旅游不仅本身具有全产业链特征,也与其他产业具有很强的相关性和叠加性,必须坚持系统思维、全盘考虑、统筹谋划,在通过整合优化各类旅游资源延长产业链条的同时,推动其与农业、工业等相关产业横向融合,不断扩大产业辐射宽度和聚集深度。三要做到全季节体验,实现全天候。关中、陕北、陕南自然气候各具特色,要加强资源的整合挖掘,通过合理配置、优化线路等举措增加有效供给,尽量降低旅游接待淡旺季明显的潮汐式局面,最大程度发挥旅游资源的效益。四要做到全社会参与,鼓励多元化。要树立“处处都是旅游环境,人人都是旅游形象”的理念,培育更多的旅游业“双创”示范基地,吸引更多的返乡人才、专业人才参与到旅游产品和业态创新中,形成全社会参与旅游发展的良好格局。

(二)要积极适应旅游方式从小众旅游向大众旅游转变。旅游曾经被认为是高端的消费活动,现在已逐步走入寻常百姓家,成为人民群众追求物质文化生活的重要方式,旅游业发展也随之呈现出消费常态化、就业和创业大众化、对旅游话题的关注社会化、旅游投资多元化等特征,进入了“全社会消费、全社会投资、全社会贡献、全世界交流、全要素全产业融合发展”的新时代。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大众旅游的核心是“人”,发展大众旅游,必须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尽最大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新的旅游需求。一要顺应游客期待丰富旅游产品,增强“新鲜感”与“体验感”。要注重使用现代手段包装传统旅游资源,总结推广西安城墙永宁门入城仪式等成功经验,在更多传统景区特别是文物景区开发更加生动的解读演绎形式。要在继续推动“旅游+”12个产业融合发展的同时,继续扩充融合面,不断培育新的旅游消费热点和旅游项目。二要围绕游客需求完善旅游设施,做到“标准化”与“人性化”。人们旅游是为了享受高品质的服务并得到精神的放松,这一需求对交通、餐饮、娱乐、购物等各方面设施建设都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要做到方便、舒适、安全、卫生。厕所是一个值得高度重视的问题,很多景区就是因为厕所管理不到位,影响了游客体验,也损害了旅游品牌的形象。近年来我省推进“厕所革命”取得了一些成果,得到了国家的高度肯定,要继续探索完善工作机制,尽快使各个场所的厕所都能达到标准。三要针对突出问题强化旅游管理,提升“满意度”与“美誉度”。要加快制定旅游服务标准规范,完善信息咨询、惠民便民、安全保障等服务网点,规范健全各类标识标牌,推进重点旅游景区、旅游城市、旅游线路咨询服务全覆盖。以强有力的制度约束规范旅游市场,建立旅游企业、从业人员诚信记录制度和退出机制,借鉴兄弟省份的先进经验探索建立旅游监管长效模式,严厉打击侵害游客利益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各类违法纠纷,确保各方游客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三、立足优势丰富旅游产品,推动陕西旅游走出一条特色发展之路

陕西拥有众多中华文明、中国革命、中国地理的精神标识和自然标识,这是发展全域旅游、大众旅游的基础和优势所在,要充分挖掘、利用好这些宝贵资源,使其在产业发展中实现最大价值。

(一)发展红色旅游。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陕西发展红色旅游要把准方向,核心是进行红色教育、传承红色基因”的指示要求,全力打造以“延安精神永放光芒”为主题的红色旅游品牌。要依托延安革命圣地形象,整合红色旅游资源与黄土风情资源,凸显革命传统教育与文化感悟的红色旅游特质,创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红色旅游目的地。要把保护革命旧址与弘扬延安精神结合起来,把挖掘红色文化资源与文化旅游名镇和美丽乡村建设结合起来,构建榆林—延安—铜川—西安—咸阳—渭南—汉中红色文化旅游长廊,使红色旅游资源发挥最大的政治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要加强红色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创新红色旅游展示手段,依托革命旧址兴建博物馆、纪念馆、陈列馆,建设革命教育基地和红色旅游胜地。

(二)发展文化旅游。陕西历史悠久、文化厚重,推动旅游与文化融合发展,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要推出一批有特色、有影响、有效益的文化旅游景区和产品,加快秦始皇陵遗址公园、曲江池遗址等文化景区建设步伐,抓紧建设陕北统万城遗址、石峁遗址,关中汉长安城遗址、阿房宫遗址,陕南两汉三国古迹遗址等新的景区。要做强公祭黄帝陵品牌,加快黄帝文化园区建设步伐,积极将黄帝陵和公祭活动申报为世界遗产。要积极推进文化旅游景点提升打造,新开工建设50个文化旅游大项目,培育10个特色文化旅游演艺活动,举办100项特色文化旅游活动,新增10个A级文化旅游景区。

(三)发展山水旅游。陕西北有沙漠高原,中部有关中平原,南部有秦岭、秦巴山区,大自然鬼斧神工,造化出很多奇特的景观。我们要充分发挥陕西这种集江南水乡、平原沃野、高原沟峁等独特自然风光于一体的优越条件,培育涵盖关中和陕南6市1区的大秦岭人文生态旅游度假圈。要以大秦岭和沿黄河旅游带旅游产品的开发为重点,大力推进秦岭、黄河、桥山国家公园创建,重点提升华山、金丝峡、太白山、壶口瀑布等优势景区,加大对朱雀·太平、翠华山、关山草原、合阳湿地、乾坤湾、红碱淖、黎坪、长青-华阳、紫柏山、瀛湖、燕翔洞、牛背梁、柞水溶洞、木王森林公园等景区的建设力度,打造我省自然观光旅游重点产品,推动旅游产品结构不断优化。

文化旅游和山水旅游是旅游的最基本的形态。人类自古即有在哲学层面的“我是谁,来自哪里,去往何处”的人生之问,解决的办法就是“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在行旅中追寻自己在精神与自然双重层面的家园。所谓追寻“精神家园”,就是人们要通过旅游找寻人生的意义,比如参观延安可以坚定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游历楼观台能够体悟从《道德经》演发的传统文化。所谓追寻“自然家园”,就是人们要通过旅游释放作为万物之灵,亲近回归自然、返璞归真的本能。由于游客两种心理需求相互交织,我们在提供旅游产品的时候,也要更加重视将文化与自然两种元素进行有机融合,使游客得到更加丰富的旅行体验。

(四)发展丝路旅游。陕西是丝绸之路的起点,是“一带一路”的重要支点和核心区,发展好丝路旅游是应有之意。要以丝路沿线精品旅游线路为纽带,深化文化、旅游合作,建设国际一流文化旅游中心。要依托丝绸之路风情体验旅游走廊,以“品味陕西、体验中国”为主题,建设“玄奘之路”修学游、“张骞之路”自驾游、“丝路风情”民俗游、“丝路驿站”自驾车营地等丝绸之路精品旅游线路。要推进西安丝路国际会展中心项目建设,继续办好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杨凌农高会、西安丝绸之路国际旅游博览会等特色展会,引进一批规格高、影响大的国际性展会品牌,力争将我省建成丝绸之路经济带上的著名国际会展旅游城市。要依托自贸试验区、陕西文化交流中心、涉外商贸街区等项目建设,逐步扩大出境免税店规模,积极申请设立境外游客购物离境退税试点区域和入境口岸免税店。要继续开辟、加密直接通达的国际航线,完善过境免签措施,提高丝路旅游便利化水平。

(五)发展乡村旅游。发展乡村旅游既是富民、惠民工程,也是脱贫工程,既能够激发新的旅游热点,又能够有效改善当地发展面貌。要以“美丽乡村”建设为契机,以“乡愁”氛围营造为目标,完善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构建关中乡愁旅游带、秦岭美丽田园旅游带、陕北特色乡村旅游带,大力开发田园观光、果蔬采摘、民俗体验、乡村康养、民宿度假等乡村旅游产品,使乡村旅游成为旅游业发展新的增长点。我们已经成功开发了袁家村、马嵬驿等一批集看、玩、吃、购于一体的民俗体验景区,要引导各地借鉴经验,依托特色错位发展,深入推进旅游名镇和传统村落保护建设,让游客体验不同的乡村风情。要大力实施旅游富民工程,通过旅游创业、旅游经营、旅游服务、资产收益等方式,促进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脱贫致富。

(六)发展智慧旅游。智慧旅游是依托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等新技术,使旅游物理资源和信息资源得到高度系统化整合和深度开发的全新旅游方式。如果说前面五项工作更加侧重旅游的具体形态,智慧旅游不仅本身是一种旅游体验,也是贯穿于各种形态的旅游便利化通道。要支持景区开发建设各类智能化旅游服务系统,强化景区微信平台、旅游营销平台、电商平台、电子门票营销平台建设,提高景区竞争力。要大力推进智慧旅游城市、景区、饭店、乡村建设,在高A级旅游景区、高星级酒店和其他主要旅游者活动场,大力发展免费WIFI、智能导游、电子讲解、信息推送等服务。要加快旅游运行监测与应急指挥、旅游公共服务、政务管理大数据平台和信息平台建设,全面汇聚旅游行业信息和服务信息,实现旅游数据的统一采集、分析、处理和共享运用。

四、准确把握发展旅游的基本要求,进一步明确推进全域旅游、大众旅游的方法路径

发展全域旅游、大众旅游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定不移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构建有利于旅游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制度体系。

(一)坚持融合发展,着力拓展旅游发展的新领域。要全面推广“多规合一”,将旅游发展作为重要内容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土地利用、生态保护等各类规划,形成包括总体规划、控制性规划和详细规划、重大项目设计规划在内的旅游规划体系。发展旅游要把握旅游业发展的本质性规律,不能“单打独斗”,要走融合发展的路子。要大力推进“旅游+”,促进旅游与农业、工业、文化、体育、卫生等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培育新业态、增加新产品、发展新价值、创造新供给,推动基础性产业要素转型升级、融合性产业要素集成优化、新业态产业要素创新发展,构建我省旅游新体系。要把全域旅游、大众旅游与县域经济发展和城镇建设有机融合,提升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创造良好旅游环境。

(二)坚持创新发展,持续增强转型升级的新动力。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把创新贯穿于旅游要素融合、品牌推广、服务管理、资本运作、区域协作等各个环节,推动旅游业从资源驱动和低水平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要强化旅游产业技术创新,实施产业技术创新工程,积极利用新材料、现代信息和新科技装备,提高旅游产品科技含量。要狠抓市场主体培育,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引导竞争力较强的旅游企业参与重点项目投资经营,在支持陕旅、陕文投、曲文投、西旅等集团企业做大做强的同时,鼓励支持各种所有制旅游企业发展壮大。要强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进景区管理、出入境管理、旅行社经营等领域改革,健全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政策体系。要创新金融支持政策,充分发挥旅游产业投资基金的作用,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重大旅游项目建设,创新旅游金融产品,出台金融支持旅游业发展政策,鼓励更多社会资本进入旅游业。

(三)坚持开放发展,不断开辟内外联动的新空间。旅游工作必须坚持开放的理念,有开阔的眼光和胸怀,做到外联内接,不能封闭保守。要加大“引进来”力度,加强与周边省份及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圈等旅游热点地区的区域旅游合作,深化同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合作,力争引进一批新的重大旅游项目,打造更多精品景区与线路,建设具有较强竞争力和较高知名度的国际旅游目的地。要加快“走出去”步伐,与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签订旅游合作框架协议、合作备忘录,共同举办国际旅游展会,扩大陕西旅游经济的国际影响力。要精心举办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旅游博览会、电影节等活动,持续提高陕西旅游品牌的知名度。

(四)坚持共享发展,努力形成互利共建的新格局。旅游是体现共享发展理念、发展共享经济最具优势的领域,近年来兴起的各种共享服务都在旅游服务中得到了充分运用。要促进资源共享,打破行政区划限制,整合跨区域、跨市、跨县的自然和人文旅游资源,实现一体化下旅游资源与品牌的共享。要促进信息共享,搭建全域旅游信息共享平台,建立旅游供应链信息收集、传递和反馈机制,实现旅游供需信息的有效匹配。要促进设施共享,加快景区之间、景区与城镇之间、景区与主干道之间的互联互通。要着力抓好散客和游客集散中心管理,借鉴杭州等城市的成熟经验,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规范市场秩序,努力让陌生游客一到旅游境内就能够享受到及时便捷的服务。

五、进一步夯实责任细化措施,确保全域旅游、大众旅游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推动全域旅游、大众旅游,关键要按照国家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夯实责任,狠抓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全面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第三届全国全域旅游推进会精神,建立党政主要领导挂帅的组织领导机制,形成党政统筹、综合产业综合抓的工作格局。要尽快细化全域旅游示范省创建实施方案部署的各项目标任务,建立台账、明确时限、落实责任,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各市、县(区)政府要切实承担起推进全域旅游、大众旅游的主体责任,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划和工作方案。

(二)加大工作力度。全域旅游、大众旅游是发展中的新生事物,需要做的工作很多,必须加大支持力度。要强化资金保障,发挥好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撬动更多资金参与旅游业发展。要强化土地保障,优化旅游项目用地政策,提高旅游业用地市场化配置和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同时加强服务监管。要强化人才保障,加大旅游人才引进、培养力度,健全激励机制,着力打造一支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旅游人才队伍。

(三)形成强大合力。旅游业覆盖领域宽、涉及部门多、关联群体广,必须加强协调配合。省级和各市县要以成立旅发委为契机,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全域旅游、大众旅游工作的宏观指导,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要加强部门联动,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积极为全域旅游、大众旅游出政策、筹资金、建项目,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兴旅的生动局面。要最大限度的激发全社会参与全域旅游建设的热情,让建设方、管理方、游客、居民共同参与,形成多方共建的强大合力。

(四)强化职能作用。省旅游局变更为省旅游发展委员会,不仅仅是名称的变更,由省政府直属机构上升为组成部门,将承担新的使命和责任。省旅发委要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统筹协调职能, 准确把握旅游经济发展规律,调动各级各地、各行各业力量,统筹做好旅游规划编制、产业发展、形象提升、公共服务、数据统计、监测评估、综合执法和督促检查等工作,全力推动旅游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实现我省旅游发展有新变化、上新台阶。

同志们,陕西作为旅游大省,发展全域旅游、大众旅游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按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绘就的蓝图,低调务实不张扬、埋头苦干,扎扎实实推动旅游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安康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全域旅游发展的意见

安政发〔2019〕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省关于加快全域旅游发展的有关文件精神,结

合安康实际,现就加快我市全域旅游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聚焦“三个经济”,抢抓“一带一路”、乡村振兴和交通大改善、大众旅游时代来临的机遇,围绕建设休闲养生“秦巴明珠”生态旅游城市目标,以全区域规划、全产业融合、全要素配套、全社会推进、全行业开放为主要手段,加快旅游供给侧改革,推进景区旅游向全域旅游转变,不断提升旅游业的现代化、集约化、 品质化、国际化水平,实现全域宜居、宜业、宜游,把安康建设成为西部一流、全国知名的生态休闲康养旅游目的地,为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做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1.政府统筹,融合发展。坚持发展为要,把全域旅游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发挥其对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建 设的带动作用。

2.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生态立市,将生态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打造各具特色、差异化的全域旅游发展新模式。

3.需求引导,开放发展。坚持开放兴市,引进和培育旅游市场主体和消费热点,实施品牌驱动战略,推进旅游业追赶超越。

4.产业支撑,创新发展。坚持产业强市,实施一批重大旅游产业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形成高品质、有特色、多元化、慢生 活的旅游产品体系,推动产业提档升级。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一心引领、两廊延展、三区带动”(安康中心城区,诗画汉江亲水蓝廊、秦巴画廊生态绿廊,秦岭之心森林游特色体验区、凤凰仙境康养游特色体验区、巴山之巅草甸游特色体验区)的全域旅游发展格局初步形成。岚皋、石泉、宁陕成功创建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优质旅游产品更加丰富,休闲养生度假功能更加完善,旅游产业综合竞争力明显增强。到2025年,休闲养生“秦巴明珠”影响力进一步提升,旅游综合产业特征更加彰显。实现旅游发展全域化、供给品质化、特色休闲化、治理规范化、效益最大化,对全市经济发展贡献率 进一步提高,旅游业成为富民强市的战略性支柱产业、成为服务业的强力引擎。

二、推动产品全域打造

(一)建设旅游城市。加快推进瀛湖、安康湖和中心城区湖城一体发展,打造一江两岸环江百里休闲旅游观光带,开发江南古城旅游街区,发展江北高新区现代旅游,建设大香溪城市森林公园,依托南北交通环线,打造集休闲观光、运动康体、文化体验、美食养眼于一体的环城休闲游憩圈,完善旅游要素和服务设施,使中心城市成为安康旅游的重要目的地和集散地。

(二)打造精品景区。着力提升旅游景区核心竞争力,力争用3年时间将瀛湖和南宫山创建成为国家5A级旅游景区。抓紧推进中坝峡谷、天书峡、飞渡峡、双龙景区、上坝河、云雾山、 千层河、文笔山、擂鼓台、悠然山、凤堰梯田、正阳草甸、香溪洞、上河街、西城文化园、高新秦巴文化生态旅游区等重点景区建设和提档升级,加快形成秦岭之心森林游、凤凰仙境康养游、巴山之巅草甸游、中心城市“秦巴明珠”游四个特色片区。围绕康养旅游、低空飞行、自驾营地、房车营地、游艇俱乐部等消费新趋势,策划实施一批旅游新业态项目。力争2025年,全市5A级旅游景区达到2个、4A级景区达到15个、国家旅游度假区1个、省级度假区5个。

(三)建设特色小镇。按照生态优、文态厚、形态美、业态丰的要求,完善提升石泉明清古街、白河桥儿沟、旬阳蜀河等省级文化旅游名镇(街区),创建宁陕皇冠、瀛湖水画、紫阳会馆、平利女娲硒茶特色小镇,培育汉滨龙泉、汉阴硒田旅居、紫阳焕古、岚皋巴山样子特色小镇。突出抓好石泉池河金蚕小镇建设,推动安康融入“一带一路”国际丝绸之路旅游带。

(四)发展乡村旅游。以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为契机,以10个旅游扶贫示范村提档升级为先导,打造30个省级旅游示范村,开发50家精品民宿,形成汉滨茨沟、宁陕蒿沟、石泉后柳、岚皋四季、汉阴凤堰、平利长安、镇坪曙河、月河川道等乡村旅游聚集带,把平利龙头村、岚皋杨家院子打造成国内一流乡村旅游目的地。通过景区带村、能人带户、“企业+农户”等模式,引导有条件的贫困村发展乡村旅游,带动贫困群众脱贫奔小康。

(五)做足月光经济。提升中心城市和县城的美化亮化水平,推出非遗和地方文艺表演,开发夜游项目。培育特色街区、步行街区,引导夜市、酒吧、茶楼、剧场、歌城、影院等娱乐场所建设,把足疗打造成安康特色旅游休闲项目。延长公交车辆运营时间和商铺营业时间,拉长游客停留时间。

三、推动产业全域融合

(一)推进康养+旅游。发挥我市土壤富硒、空气洁净、水 质优良和“秦巴药乡”等康养资源优势,围绕大健康产业,引进先进医药诊疗力量,开发“食养”“药养”“水养”“文养”健康旅游产品,打造国家康养旅游示范基地。

(二)推进文化+旅游。围绕女娲故里、禅宗怀让、巴山盐 道、鎏金铜蚕,高水平策划开发一批文旅融合精品项目。依托紫阳民歌、旬阳民歌、汉调二黄、平利弦子腔等非遗项目,开发旅游文化演艺产品并实现常态化演出。完善龙舟文化园旅游功能,加快安康大剧院、香溪书院、体育运动中心等项目建设,利用安康博物馆、城市规划展览馆和汉江博物馆群等资源,开发文化旅游体验产品。

(三)推进体育+旅游。不断提升汉江龙舟节、秦岭山地马拉松等赛事活动水平,加紧开发山地越野、汽车拉力、江河漂流、汉江冬泳、野外垂钓等体育旅游项目,策划举办高端国际赛事,打造秦岭山地运动、汉江水上运动和巴山户外运动等体育旅游品牌,培育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

(四)推进教育+旅游。利用汉滨牛蹄岭、旬阳红军纪念馆、 宁陕江口等红色旅游资源,开展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研学旅游活动。开发秦巴生态科学研学、地域特色文化研学、夏(冬)令营等研学旅游产品,创建国家研学旅游示范基地。

(五)推进农业+旅游。结合农业特色产业和园区建设,开发集赏花采摘、文化体验和休闲购物于一体的农业休闲旅游项目。发挥茶产业优势,开发茶园观光、茶叶采摘、茶歌表演、茶 道养生等茶旅融合旅游产品。合理利用森林公园、水利风景区、湿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资源,打造生态观光和休闲度假产品。

(六)推进工业+旅游。利用水电、铁路、丝织、采金、酿酒、烟草、食品加工等工业旅游资源,挖掘工业遗产,开发集游览、科普、购物、体验于一体的工业旅游产品,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

四、推动要素全域提升

(一)做精安康美食。以富硒、有机、绿色为特质,提升美食小吃、特色菜肴、传统宴席制作水平,着力打造富硒生态美食。在中心城市和县城规划建设美食街区,发展农家特色美食。到2025年,培育安康美食特色店、老字号、示范店50家以上,使美食成为安康旅游的重要吸引力。

(二)做好特色住宿。加紧中心城市高星级酒店布局和建设,补齐大型高端度假酒店、会议酒店缺乏短板。支持发展精品连锁酒店和商务快捷酒店,大力发展特色民宿、农家客栈、青年旅馆、汽车旅馆等旅游住宿新业态。到2025年,培育5星级饭店2家以上,4星级饭店8家以上,全市旅游接待床位达到8万张以上。

(三)做强旅游廊道。依托高铁和高速公路,结合区位条件和优势资源,对主要旅游产品、线路进行有效串联,形成特色旅游线路。以大交通为载体,加快推进G541、S210等国省干线建设,沿西汉、包茂、宁石高速,构建“宁陕-石泉-汉阴-汉滨”旅游环线;沿汉江黄金水道,构建“中心城市-旬阳-白河”沿江旅游线;沿安平、平镇、安岚高速,构建“中心城市-平利-镇坪-岚皋-瀛湖”旅游环线。加快打通与省内外毗邻地区的连接道路,构建陕西、四川、重庆、湖北跨区域旅游节点,推动全域旅游开放发展。

(四)做大旅游商品。实施游客汽车“后备箱”工程,加大茶叶、绞股蓝、富硒食品、毛绒玩具、安康丝绸、秦巴药材等旅游商品生产,开发具有文化特色和创意的旅游纪念品。依托扶贫众创空间,建立旅游商品研发和生产基地。在游客聚集地设立旅游购物店,在城市超市和购物中心开辟旅游商品专柜,力争购物在旅游消费占比达到20以上。

(五)做优旅游服务。大力推广瀛湖旅游服务标准化经验,

构建全面覆盖旅游产品、业态、公共服务的标准化体系。支持和 鼓励旅行社业向集团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积极引进国内百强旅行社落户我市,培育5家以上龙头旅行社。加大导游培训力度,提升讲解水平,建立有效的管理和激励机制,培养一支优秀导游队伍。

五、推动公共服务全域配套

(一)建立旅游服务集散体系。发挥交通枢纽城市优势,在中心城市建立市级旅游集散服务中心,并辐射带动秦巴地区。在县城建立县级旅游集散服务中心,强化石泉、宁陕、岚皋、镇坪的节点集散功能。完善景区景点旅游服务中心建设。形成功能互补、相互承接的三级旅游服务集散体系,实现景区之间的互联互通,为游客提供便捷的集散服务。

(二)构建便捷畅通的旅游网络。加快新机场、高铁和高速公路建设,提高交通干线直通主要景区以及景区之间连接道路等级,建设中心城至瀛湖旅游轻轨和环湖旅游公路,开通到达4A级以上景区、旅游特色村的公交或专线客车,构建“快进”交通体系。在旅游道路沿线实施绿化美化和民居改造工程,打造步移景换的风景道。改善提升汉江沿线水运码头,推广运营节能环保型旅游船舶。按照标准化、规范化、系统化要求,加快完善国省干道、城市街道和游客聚集场所的旅游交通标识体系。突出抓好城市、镇村和景区的停车场建设,完善汽车救援和租赁服务,规划建设自驾车和房车营地,为自驾游客提供配套服务。

(三)继续推进厕所革命。以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

旅游道路沿线、城市街区和旅游村镇为重点,按照数量充足、干净无味、实用免费、管理有效、综合服务的要求,加大旅游厕所建设和管理力度。鼓励临街、临景的宾馆饭店、餐馆、机关单位厕所免费向游客开放,解决如厕难和难如厕问题。

(四)加快智慧旅游建设。建立安康市旅游产业运行监测和应急指挥平台,推进智慧旅游景区、饭店、乡村建设。开展网上预定、购物、支付、咨询等服务,加强与国内知名线上旅行商合作,积极培育本地旅游电商,提高旅游信息化水平。

六、推动旅游品牌全域塑造

(一)整合宣传资源。把旅游宣传与对外宣传有机结合起来,树立“宣传旅游就是营销城市”理念,多渠道增加投入,构建市县、行业、媒体、公众参与的立体营销模式,整体向外推介,不断提高安康的美誉度和影响力,让更多的人了解安康、走进安康、投资安康,推动安康开放发展。

(二)打造旅游品牌。着力打造“秦巴明珠·生态安康”旅游形象品牌,做强生态旅游、亲水旅游、康养旅游、美食旅游、乡村旅游等特色品牌,进一步完善秦岭森林度假、汉水人文体验、巴山生态休闲、田园风光体验之旅等线路品牌,不断优化春来早、夏龙舟、秋色美、冬季过大年四季旅游品牌,继续提升茶文化之旅、油菜花旅游季等节会品牌,培育壮大景区、住宿、餐饮、旅行社等涉旅企业旗舰品牌,树立全域旅游新形象。

(三)创新营销手段。在利用传统媒体平台的基础上,突出网站、微博、微信、抖音等新媒体的优势,并借助影视、动漫、歌曲、文学以及名人的传播效应,加大安康旅游宣传力度。探索建立景区联票销售和旅游消费“一卡通”制度,鼓励景区门票合理定价并出台优惠政策,推进旅游便民和旅游惠民。加强区域旅游协作,与周边城市共享资源、共建线路、共推市场,实现合作共赢。

(四)拓展客源市场。以大关中和周边城市为重点,不断开拓旅游客源市场。抢抓航空和高铁时代到来的机遇,借助南水北调、苏陕交流等桥梁,积极开拓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国内主要客源市场。借助丝路之源,积极开拓“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旅游市场,推动安康旅游走出国门。建立宣传营销奖励机制,发挥旅游企业的主力军作用。

七、建立全域旅游治理机制

(一)突出生态环保。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遵守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示范要求,实施旅游规划、项目建设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推进全域景观化,实施城镇绿化和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旅游企业节能减排,引导游客绿色出行和绿色消费。建立旅游资源利用准入退出机制,控制开发范围和建设强度。严格准入门槛,防止对资源破坏性开发。

(二)坚持规划引领。高水平、高起点、高标准编制全域旅游发展规划,用规划引领和规范发展。没有规划或不遵守规划的项目坚决不上。重视旅游规划的上位规划作用,将全域旅游发展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统筹谋划,在城乡建设、产业发展、土地利用、生态保护等专项规划中充分体现对旅游发展的支持和保障。

(三)优化旅游环境。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推进新民风建设,树立人人都是旅游形象的开放意识,营造亲商好客良好氛围。规范出租车运营管理,维持车站广场等城市出入口的环境秩序,防止欺客宰客和强拉强卖。加强交通疏导分流,倡导道路车让人。对外地车辆在安康境内的交通违章,提倡柔性执法。建立旅游服务志愿者队伍,做好外来游客服务工作。

(四)加大监管力度。深入贯彻《旅游法》等法律法规,完善旅游市场联合执法机制,维护游客合法权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行业发展的指导和监管,旅游协会要发挥行业管理的自律作用。切实加强旅游安全管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防范和应急救援,保障旅游安全。建立线上线下联动、高效便捷的旅游投诉受理机制,开展游客满意度调查。实行旅游经营者和从业人员信用评价制度,发布旅游诚信经营“红黑榜”。建立精准、有效的全域旅游统计监测和评价办法,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八、加强全域旅游组织领导

(一)加大统筹协调。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夯实责任,强化措施,整合资源,确保全域旅游加快发展。完善全域旅游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重大规划和项目、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各部门要各负其责,紧密配合,在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市场管理、生态环保、产业融合、旅游环境、宣传营销等方面发挥职能作用,形成综合产业综合抓的工作格局。切实强化市县区文化和旅游广电部门工作职能,突出统筹协调,加强领导力量和队伍建设。

(二)强化政策支持。设立市、县两级旅游发展基金,主要用于规划编制、宣传促销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资金补助,以及对县区、镇村的工作奖励。加大中省专项资金、产业基金和政策性贷款的争取力度,统筹各类项目资金,支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创新旅游投融资体制,支持旅游企业上市融资。推进旅游业改革发展,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作用,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聚力优化营商环境,重视和发挥民间资本特别是返乡创业资本的作用,积极引进知名旅游投资运营商,共同投资安康全域旅游发展。下大力气培育壮大企业主体,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动力。鼓励和扶持景区、酒店等旅游企业创 A 评星,对达到高等级质量标准的给予适当奖励。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提下,支持利用废弃矿山矿区、荒坡荒地滩涂等,支持依法利用民宅、工矿厂房发展旅游,优先保障全域旅游发展项目用地,鼓励集体土地以多种形式参与旅游开发。

(三)壮大队伍建设。把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加强项目策划、企业运营、宣传营销、导游讲解等方面的人才培养和引进,建立一支高素质旅游人才队伍。加强与国内著名旅游院系合作,发挥安康学院和安康职业技术学院作用,建立全域旅游专家队伍。加强服务礼仪与流程的技能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四)严格工作考核。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要统筹协调全市旅游规划、宣传推介、市场监管和对县区单项考核等工作。各县区要立足实际、因地制宜发展全域旅游。石泉县、岚皋县、宁陕县、镇坪县和瀛湖生态旅游区要率先发展,汉阴县、平利县、紫阳县、汉滨区要加快发展,旬阳县、白河县要跟进发展。把全域旅游纳入对县区和部门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县区实行差异化分类考核,对成绩突出的县区给予奖励。


安康市人民政府

2019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