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紫阳县委办公室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9-13 21:40来源:中共紫阳县委办公室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件名称 中共紫阳县委办公室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000001540000201812007 公开目录: 县委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紫办发〔2016〕13号 成文日期: 2016年09月13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6年09月13日
内容概述 中共紫阳县委办公室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各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为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实效,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陕办发〔2016〕29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细化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6〕5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提升国家治理能力,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具有重要意义。各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学习了解政务公开政策和上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强力量配备,强化组织领导,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和群众关注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建立健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机制体制,努力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二、明确责任,细化分解工作任务

(一)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

1.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按照省市要求,县政府于今年8月公布了县镇权责清单,全县24个县级部门职权事项共计3769项。权责清单要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的颁布、修订、废止以及部门职能变化,及时对权责清单进行调整完善并及时公开,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牵头单位:县编委办、县政府法制办;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围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和方式等,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重点推进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产品质量、文化市场、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公开监管执法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要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作出的行政许可准予、变更、延续、撤销,以及行政处罚、抽查检查和企业严重违法失信等信息要通过全省统一信用信息平台系统进行归集并公示。(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

3.推进政务服务公开。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建立网上办事大厅,将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逐步实现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推进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建立完善全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法,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规范全县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运行。(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镇、各部门)

4.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加快制定完善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具体办法,组织编制学校、医院、水、电、公共交通等公共企事业单位服务事项目录,公开服务指南,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

(二)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公开

1.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透明。通过在政府网站开设专栏,集中公开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的政策,及时公布支持“双创”、供给侧改革、培育发展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动能、优化产业结构等方面的政策措施。(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推动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围绕交通、水利、市政等基础设施,以及教育、卫生、文化事业建设、扶贫(移民)搬迁等重大建设项目,做好审批、核准、备案、实施等信息的公开,加大在线监测、项目稽察、执法检查等信息的公开力度。加快研究起草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指导意见,明确公开的范围、程序和标准等。依法充分公开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重要信息,内容包括政府和社会资本参与方式、项目合同和回报机制、项目实施情况等,进一步激发社会资本的参与热情。(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3.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在县政府网站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征用、房屋征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罚没物资拍卖、特许经营权、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等涉及公共资源配置的交易信息进行公示,及时公开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等内容。加快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公开和信息资源共享。(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

4.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加大对支持小微企业、促进就业创业、兼并重组等方面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的公开力度,提高政策知晓度和传播率。及时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认真做好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公示,明确项目名称、设立依据和标准等。公开对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的查处结果。具体执收单位要在收费场所公示收费文件依据、主体、项目、范围、标准、对象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

(三)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

1.推进扶贫工作信息公开。围绕脱贫攻坚,加大扶贫政策、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力度。公开年度减贫责任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计划、专项工程、行业扶贫等信息。建立扶贫公告公示制度,确保扶贫对象看得到、看得懂、能监督。(牵头单位:县扶贫局;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

2.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增强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方面,重点公开城乡低保对象人数、特困人员人数、低保标准、补助水平和资金支出等情况;医疗救助方面,重点公开救助对象的人次数和资金支出等情况;临时救助方面,重点公开救助对象的户次数、救助水平和资金支出等情况。做好减灾救灾信息公开,定期发布核定灾情、救灾工作进展、救灾资金物资调拨使用等情况。(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

3.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加大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的公开力度,推动相关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等信息公开,并做好集中展示。加强面向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就业专项活动的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就业供求信息,进一步做好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的发布工作,扩大就业信息服务的受众面。(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

4.推进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做好棚户区改造政策及相关任务完成情况的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发布和准确解读政策措施,积极引导棚户区居民支持改造、参与改造,为棚户区改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强化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对象认定过程、补助资金分配和改造结果公开,提高工作的精准化水平。深入推进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公开。定期公开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责任单位:县住建局、住房资金管理部)

5. 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加大重点区域及城市空气质量、水环境监测、建设项目环评、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环境违法案件及查处等方面信息公开力度;每年定期向社会公开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责任单位:县环保局、水利局)

6. 推进教育信息公开。做好教育督导评估报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反馈意见报告、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进展和实施成效等方面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公开义务教育划片工作程序、内容、结果,以及随迁子女入学政策规定、入学流程、证件要求、办理方式和咨询投诉电话等方面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牵头单位:县教体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7.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公开。推动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健全公开目录,全面公开医疗服务、价格、收费等信息。加强法定传染病疫情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县卫计局)

8. 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做好涉及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安全标准以及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等方面公开工作。及时公开食品药品监管信息、抽检抽验信息,及时发布处罚信息、消费警示信息和产生重大影响的典型案件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9. 推进户籍政策信息公开。对外公开户口迁移政策、办理流程、具体要求,居住证申领条件、申办程序、居住证持有人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等信息。(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四)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

1.积极推进决策公开。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对社会关注度高、涉及社会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进一步发挥县民调中心作用,及时收集、整理、反馈意见采纳情况。(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

2.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特别是县委、县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和民生举措,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和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进一步发挥县“两办”督查室和县督查考评办的职能作用,加大对督查发现问题和整改落实、奖惩情况的公开力度。(牵头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直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

3.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在做好各镇各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的同时,重点推进全县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和单位预决算公开,公开内容应包括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情况。除涉密信息外,部门预决算支出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各镇和各部门要重点公开“三公”经费、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包括项目名称、预算规模、补助标准、发放程序、资金分配结果等。要加强审计内容、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等方面的审计信息公开。(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审计局分别牵头;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

(五)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

1.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出台重要政策,牵头起草部门应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或媒体发布。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和重大措施,部门主要负责人应通过接受电视访谈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针对不同社会群体采取不同的传播策略,注重运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特别要重视发挥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的“定向定调”作用,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政策,增进社会认同。(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

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政务舆情监测,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对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要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县政府网站、县电视台等县内主流媒体及时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和处置结果等。建立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发布机制,负责事件处置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快速反应、及时发声。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要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

3. 创新公众参与形式。在利用好县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的基础上,要善于运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推动工作。对中、省、市、县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等信息,要统筹运用媒体及时做好发布工作。充分发挥社情民意调查中心作用,加大电话问政频次,持续做好广场政务信息公开、“万人问卷调查”等工作,继续开展“邀请公民代表走进政府”和“大学生假期到县政府见习”活动。(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六)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

1. 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各镇各部门要确定一名领导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完善政府信息目录,明确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和方式;制定政务公开年度工作报告,报县政府信息中心备案,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

2. 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充分发挥县政府门户网站作用,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加强网站日常监测,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县政府门户网站要与“信用中国”网站进行连接,推动信用信息互联互享。(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

三、严格考核,深入推进阳光政务

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各镇和各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并赋予一定的分值比重。县“两办”督查室、县督查考评办要适时对各镇、各部门政务公开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中共紫阳县委办公室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