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中共紫阳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紫阳县督查考评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 ||
索引号 | 0000001540000201812028 | 公开目录: | 县委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紫办发〔2017〕7号 | 成文日期: | 2017年01月04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7年01月04日 |
内容概述 | 中共紫阳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紫阳县督查考评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
各镇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省驻紫各单位党组织:
《紫阳县督查考评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中共紫阳县委批准,现予印发。
中共紫阳县委办公室
2017年1月4日
紫阳县督查考评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安康市委办公室、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紫阳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规定〉的通知》(安办字〔2015〕22号)规定,设立紫阳县督查考评办公室,为县委组织部管理的正科级行政机构。
一、主要职责
1. 负责研究拟定全县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工作的办法、规定、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2. 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各项工作的目标管理考评工作;
3. 负责对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细化,实行按月部署,随时督查,定期考评。
4. 监督检查各镇、各部门、各单位完成县委、县政府安排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情况。
5. 指导各镇、各部门、各单位开展本机关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工作。
6. 负责市对县年度考核目标的分解落实及呈报工作,衔接好市对县考核的有关业务工作。
7. 受理有关考核的申诉和举报,负责组织调查和复核。
8. 完成县考核领导小组和县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紫阳县督查考评办公室不内设机构。
三、人员编制
紫阳县督查考评办公室核定行政编制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
四、附则
本规定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