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紫阳县委办公室 关于印发《紫阳县干部谈心谈话制度(试行)》的通知

时间:2018-01-16 00:00来源:中共紫阳县委办公室
文件名称 中共紫阳县委办公室 关于印发《紫阳县干部谈心谈话制度(试行)》的通知
索引号 0000001540000201812037 公开目录: 县委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紫办发〔2018〕2号 成文日期: 2018年01月16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8年01月16日
内容概述 中共紫阳县委办公室 关于印发《紫阳县干部谈心谈话制度 (试行)》的通知

各镇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党组织:

经县委同意,现将《紫阳县干部谈心谈话制度(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紫阳县委办公室

2018年1月16日


紫阳县干部谈心谈话制度(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和关心关爱干部,促进交流思想、统一认识,掌握情况、解决问题,增强干部对组织的归属感,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根据《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安康市干部谈心谈话制度(试行)》和市委、县委“三项机制”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干部队伍建设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谈心谈话范围及分工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每年进行不少于2次的全覆盖式谈心谈话。

1.县委领导负责同在职的县级干部、各镇和县直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主要领导负责与其班子成员谈心谈话;县级其他领导负责与分管联系的部门和镇主要负责人谈心谈话。

2.各镇党政主要领导、县直各部门主要领导负责同本部门、本系统在职的科级干部谈心谈话;各镇、县直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负责同本部门、本系统股室负责人、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谈心谈话。

3.各镇、县直各部门统筹安排与所管理的其他干部谈心谈话。

民主生活会前谈心谈话、任免谈话、退休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等专项谈心谈话按照相应职责分工和规定要求进行。

二、谈心谈话方式

1.日常沟通谈心谈话。领导干部既要主动谈,也要接受干部约谈。结合日常工作适时开展谈心谈话,了解领导班子运行情况和思想政治建设情况,掌握干部个人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征求干部对组织、对班子、对工作的有关意见和干部的积极性。注重利用换届考察、班子研判、干部考察、年度考核等工作,进行多种形式的谈心谈话活动。

2.开展走访谈心谈话。领导干部有针对性地对部分干部开展走访,了解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家庭等情况。

干部出现思想波动、发生工作失误、受到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时;对领导班子和干部考察、考核、民主评议后需要通报情况转达意见时;干部外出一年以上学习、进修时,要及时与干部谈心谈话。

谈心谈话一般采用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必要时也可以采取集体谈话的方式进行。

三、谈心谈话内容

谈心谈话以交流思想、提醒帮助、提出要求、征求意见为重点,突出以下内容: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情况;领导干部遵守勤政廉政各项规定情况;干部对党委(党组)的工作意见和建议;干部需要组织解决的困难或问题;其他需要沟通交流的情况。

负责谈心谈话的领导干部要制定谈心谈话计划,有计划地分类、分批、有序进行。要针对不同谈心谈话对象的岗位职责和性格气质等,区别对待,确定谈心谈话重点,增强谈心谈话实效。

四、谈心谈话纪律

1.谈心谈话应坚持平等尊重、坦诚相见、客观求实的原则,立足思想工作实际,讲真话、说实话、谈心里话,增强谈心谈话针对性和实效性。

2.领导干部对谈心谈话对象向自己提出的批评意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不得压制批评,严禁打击报复;要本着对同志负责的态度,真心实意指出对方存在的不足和缺点,对思想深处的问题,要敢于直言,明确观点,坦诚地提出意见建议,帮助对方认识问题、改进提高。

3.领导干部在谈心谈话中了解到的干部个人需要组织解决的困难或问题,应及时向党组织汇报,对于合理的请求党组织应及时研究,予以解决,体现组织的关心和温暖。

4.采取个别谈心谈话的,谈话人和谈话对象都要做好记录,以备查考。采取集体谈话的,要指定专人做好谈话记录。

5.谈心谈话内容要注意保密,涉密和敏感内容不得泄露。

6.各镇、各部门要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可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办法。县委组织部将加强督促检查,不断健全完善干部谈心谈话工作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