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县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通报

时间:2018-07-16 00:00
文件名称 2018年县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通报
索引号 0000001440000201902004 公开目录: 政务督查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18年07月16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8年07月16日
内容概述 2018年县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通报

2018年5月30日,陈莲县长主持召开了县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现将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一、审定《紫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一)原则同意新修订的《紫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县财政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印发执行。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落实情况:已于619日印发。

(二)县财政局会同审计等有关部门,加强对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和使用情况的指导、检查和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合规,政策执行到位。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审计局

落实情况:县审计局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关注各单位差旅管理使用情况,现阶段已出具审计报告。县财政局、审计局按照相关规定,将进一步加大对各单位差旅费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和审计力度。

二、审定《紫阳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原则同意《紫阳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县财政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印发执行。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落实情况:已于68日印发。

三、审定《紫阳县移民搬迁旧宅基地腾退复垦工作实施方案》

(一)原则同意《紫阳县移民搬迁旧宅基地腾退复垦工作实施方案》。县国土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印发实施。

责任单位:县国土局

落实情况:已修改完善报县政府审核印发。

(二)成立紫阳县移民搬迁旧宅基地腾退复垦和开展城乡用地指标增减挂钩结余指标跨省交易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局,熊耀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国土局分管副局长任副主任。县国土局负责起草成立领导小组相关文件,按程序送审印发。

责任单位:县国土局

落实情况:已起草成立领导小组文件,报县政府审核印发。

(三)由县国土局负责,充实人员力量,积极与省市衔接,加大项目指标争取力度,加快工作组织推进,确保实现今年预期目标。

责任单位:县国土局

落实情况:县国土局已与省市衔接,在市国土局的大力支持下,于619日在省国土厅规划处报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流转指标1075.9亩。

(四)同意从移民搬迁资金中先行借支移民搬迁旧宅基地腾退复垦工程前期规划设计、项目施工及工作运转等费用,待建设用地指标流转完成后归还。

责任单位:县国土局、搬迁办、财政局

落实情况:县财政局于65日从移民搬迁资金中暂借县国土局500万元,用于移民搬迁旧宅基地腾退复垦前期规划设计、项目施工及工作运转等费用,待腾退土地交易资金到位后收回。

四、研究紫津公司代建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有关问题

(一)原则同意由县搬迁办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回购紫津公司规划建设的紫邑新城14号、15号楼建设用地1600平方米,用于两栋搬迁安置楼建设。

责任单位:县搬迁办

落实情况:正在办理土地转让手续。

(二)由县搬迁办负责与紫津公司协商确定回购方式,按照易地扶贫搬迁相关政策拟定西门河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代建合同报县政府审核,督促紫津公司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前提下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20196月底前建成入住。

责任单位:县搬迁办

落实情况:代建合同单价县招标办已核定,并报县政府审定通过,目前正在进行法律审核。

(三)县搬迁办负责,按照“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补助政策标准,核定配套资金,用于弥补西门河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建设资金不足部分。

责任单位:县搬迁办

落实情况:该安置点拟安置5052051人,按照易地扶贫搬迁相关补助政策规定,按人均3.5万元补助共计资金7178.5万元,总代建面积约5万平方米,按政府核定价2730/㎡计算,共计13650万元,需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配套资金6471.5万元。

(四)县搬迁办负责,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宅基地腾退政策,制定西门河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实施意见、管理办法,明确制度及相关规定,体现政策规定与其他区域搬迁户的一致性、公平性,杜绝倒卖搬迁住房等情况发生。

责任单位:县搬迁办

落实情况:西门河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实施意见、管理办法正在征求相关单位意见。

五、研究审定15宗采矿权延续和3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有关问题。

(一)由县发改局、国土局负责,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对15宗采矿权延续资格进行复核后按程序审批,对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一律不予延续,并负责做好解释和引导工作。以后有关采矿权延续问题,由相关部门根据各自管理职能,依据上级淘汰落后产能、生态环保、紫阳县国家生态主体功能区规划等相关规定要求,对全县各采矿主体依规严格审批。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国土局

落实情况:县国土局组织相关部门对15宗申请延续的采矿权进行了复核,因紫阳县天兴矿业有限公司蒿坪镇张家岩钒矿和明垭沟钒矿2宗采矿权属高耗能、高污染企业暂不办理采矿权延续,其它13宗采矿权正在按规定程序办理延续手续。

(二)原则同意县国土局关于向阳镇街道向阳垭子、悬鼓村粮食储备库侧边2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由县国土局负责,严格把握土地用途,按照土地出让相关程序完善手续。向阳镇贾坪村荷叶沟土地出让手续暂缓审批,待安全隐患整改到位并验收合格后再行研究。

责任单位:县国土局

落实情况:已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启动了挂牌出让土地程序,2宗地挂牌出让公告已于2018711日在安康日报和中国土地市场网发布,待20188916时挂牌截止,根据竞买人报价确定竞得人后,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办理土地登记。

六、研究权洄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变更问题

(一)原则同意权河口至洄水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变更方案,由县发改局、交通局、招投标管理中心负责,实地核查工程增加量,对照现行标准,严格审核造价,按程序完善变更手续,报政府审定。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交通局、招投标管理中心

落实情况:正在完善工程相关变更资料。

(二)由县交通局负责,积极与上级部门衔接,加强道路安全防护项目资金争取力度,解决资金不足问题。尽快组织权洄线竣工验收和审计工作。督促施工单位在确保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工程进度,务必于2018731日前完成整改。

责任单位:县交通局

落实情况:截至目前,已完工8.5公里,占变更增加工程量的80%,预计在725日前完成全部施工任务。

七、研究2017年县城污水处理厂等四处工程建设变更问题

(一)原则同意县水利局提出的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蒿坪镇、汉王镇、任河咀新区污水处理四处工程变更,由县发改局、水利局、招投标管理中心负责,按程序完善工程变更手续。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水利局、招投标管理中心

落实情况:72日县发改局、水利局、招标中心实地踏勘四处工程建设变更相关情况,74日县水利局再次邀请县发改局、招标中心对四处工程变更内容进行了确认,目前县水利局正在按程序完善相关变更资料。

(二)由张宗军同志牵头,对县城第二污水处理厂选址进行再次现场确认,确保该片区污水处理厂选址科学合理。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落实情况:经过地质勘探,设计院反复计算分析将厂址定在原阳光混凝土场地内。

(三)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等4处工程变更增加资金从其他污水处理项目结余资金中调剂解决,不足部分由县水利局负责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支持。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财政局

落实情况: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7项变更内容,初步预算需增加投资503.8万元;蒿坪镇污水处理工程初步预算需增加投资357万元;汉王镇污水处理工程3项变更内容,初步预算需增加投资91.3万元;任河咀新区污水处理工程初步预算需增加投资440万元,四处工程变更需增加投资共计1392.1万元。县水利局与县财政局进行了对接,正在筹措和调剂建设资金,同时正在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支持。

(四)县审计局要根据《紫阳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和责任追究办法》,加强工程竣工审计,对重大工程变更和特别重大工程变更必须进行重点审计,并向县政府常务会专题汇报。

责任单位:县审计局

落实情况:县审计局已将“两房”项目、教育均衡发展项目、环保及涉及民生、群众关注的年度重点项目作为审计重点,对县任河咀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县中医院综合楼工程、城关镇中心学校改造项目(第三小学)、汉王镇跨汉江大桥项目4个政府重点实事工程进行跟踪审计对县建筑垃圾填埋场工程、“惠民四期”保障房等20个重点建设项目进行竣工决算审计;对政府投资单项结算金额超30万元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抽审,实现工程审计监督全覆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截至目前,县毛坝中学综合楼工程竣工决算和绩效情况审计、毛坝中学操场挡墙及舞台美化装饰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县体育场升级改造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等3个项目正在实,焕古集镇供水工程竣工决算和绩效情况审计、东木镇集镇道路改造工程竣工决算和绩效情况审计项目已出具审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