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02-25 00:00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安康市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7日

安康市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陕政办〔2018〕34号)要求,加快推进我市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应对人口老龄化、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保障需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出发点,以完善养老保险风险保障机制、提升养老资金运用效率、优化养老金融服务体系为方向,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养老保障需求。
  (二)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创新,深化商业养老保险体制机制改革,激发创新活力,增加养老保险产品和服务供给,提升保障水平。坚持政策引导,创造良好政策环境,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市场机制。坚持完善监管,始终把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作为商业养老保险监管的出发点和立足点,规范市场秩序。
  (三)发展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立运营安全、产品多样、服务优质、专业较强、适度盈利、诚信规范,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商业养老保险服务体系,基本满足人民群众养老保障服务多层次需求。

  二、健全保险产品

  (四)完善个人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坚持保障适度、保费合理、保单通俗原则,积极推广安全性高、保障性强、满足长期或终身领取要求的个人商业养老年金保险;有针对性的设计独生子女家庭、双女户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包括独生子女伤残、死亡、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空巢”家庭等特殊群体养老保障产品;进一步完善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体现公益、投保自愿相结合的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探索完善特殊困难群体和重点优抚对象等老年人的意外伤害保险统保工作,通过企业捐赠、社会赞助、村集体出资以及个人购买等多种形式完善意外伤害保险参保机制,并将保障范围逐步覆盖低收入老年人,逐步实现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全覆盖,提高老年人及其家庭的抗风险能力;完善保单贷款、多样化养老金支付形式等配套金融服务,提高老年人可支配收入,提升老年人养老水平;依法合规发展具备长期养老功能、符合生命周期管理特点的个人养老保障管理业务。(市银监局牵头,市民政局、市卫计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办、人行安康中支等配合)

  三、完善服务体系

  (五)积极创新企业年金产品和服务。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发展与企业年金领取相衔接的商业保险业务,强化基金养老功能。鼓励商业保险机构根据企业需求量身定做“专属计划”提供多样化养老保障选择。(市银监局牵头,市人社局、市养老保险经办处配合)
  (六)支持做好养老机构风险保障服务。进一步完善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制度,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发展针对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活动中心、托老所、互助型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等老年人短期托养和文体休闲活动等机构的责任保险,积极鼓励各类养老机构参保,不断扩大保险覆盖面,提升养老机构抗风险能力。(市银监局牵头,市民政局等配合)
  (七)积极争取各类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积极争取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探索建立由长期护理社会保险、商业长期护理保险、护理补贴等相互衔接、互为补充的长期照护保障制度;全面建立特困供养人员医疗(住院)护理保险制度,为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供养人员提供照料护理服务;鼓励通过购买商业长期护理保险等方式,为特困供养人员、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包括独生子女伤残、死亡、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孤老重点优抚对象、低收入老年人等困难老年人群提供必要的护理服务,探索建立困难老年人护理保险制度。积极争取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积极争取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范围扩大至我市,适时引入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产品。(市银监局牵头,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市国土局等配合)

  四、加大资金投入

  (八)鼓励商业保险机构投资养老服务产业。摸排我市运营中的养老服务机构和拟建设的养老服务机构,组织商业保险机构参加养老服务产业专场融资对接活动,满足养老服务产业发展需求。遵循依法依规、稳健安全原则,支持商业保险机构投资兴办养老社区及养老养生、健康体检、康复管理、医疗护理、休闲康养等养老健康服务设施和机构。(市金融办、市银监局牵头,市民政局、市卫计局等配合)
  (九)支持商业保险资金参与公办养老机构改革。鼓励商业养老保险资金参股或控股公办养老机构,积极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的建设和运营模式,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支持商业养老保险机构与公办养老机构共同建设和运营各类养老机构。(市金融办、市民政局牵头,市发改委、市银监局等配合)
  (十)促进商业养老保险资金支持我市经济建设。支持商业养老保险资金通过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不动产投资计划、资产支持计划、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等形式参与我市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等重大项目和民生工程,服务科技型企业、小微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生活性服务业等发展,助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市金融办、市银监局牵头,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国土局等配合)

  五、完善管理机制

  (十一)加强管理制度建设。适时制定商业养老保险服务地方标准,建立以保险消费者满意度为核心的商业养老保险机构考核办法。建立健全商业保险机构诚信记录制度,纳入全市信用体系建设。(市金融办、市银监局牵头,市发改委等配合)
  (十二)提升商业养老保险机构服务能力。健全商业养老保险管理运行制度,优化业务流程,提升运用效率和业务运作规范水平。将商业养老保险机构人才队伍建设作为效能建设的重点,把职业道德、业务知识培训纳入从业人员职业教育课程,持续提升服务能力。发挥统一管理和机构网络优势,简化业务办理手续,积极运用现代技术手段,不断创新商业养老保险服务方式。优化服务网点布局,做好养老社区、老年公寓等老年群体较为集中区域的保险服务,积极开展营业网点亲老适老化改造,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市县(区)两级营业部老年客户服务专区布设工作,打造便捷、安全、舒适的服务环境。(市银监局牵头,市民政局、各商业养老保险机构等配合)
  (十三)加强监督考核。完善多部门监管合作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2019年1月10日前对市县区两级营业部布设情况、服务环境情况进行督查,自2019年起,每年组织不少于2次专项巡查(上下半年各一次),利用我市便民服务平台12345热线、保险消费者投诉维权热线和保险消费者投诉专线,接受关于商业养老保险业务销售、承保、赔付等环节投诉举报,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销售误导、非理性竞争、恶意拒赔等行为,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有效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市银监局、市金融办牵头负责)

  六、完善支持政策

  (十四)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同。充分发挥市金融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各县区、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共同推进商业养老保险工作,将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纳入完善养老保障体系和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总体部署,细化完善配套政策和落实措施,加强沟通配合,积极研究解决商业养老保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促进商业养老保险持续健康发展。(市金融办、市银监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卫计局、市税务局等配合)
  (十五)落实投资和财税支持政策。全面落实中省支持现代商业保险服务业和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完善风险保障机制,为商业养老保险资金投资重大项目、支持民生工程建设等提供绿色通道和优先支持。按照相关规定,对企业为在本单位任职或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企业应纳所得额时准予扣除;对商业保险机构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保费收入免征增值税;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自用房产、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政府部门向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的捐赠,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准予全额扣除。(各县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金融办、市银监局、市国土局等配合)
  (十六)强化保障政策支持。支持商业保险机构依法依规在投资开办的养老机构内设置医院、门诊、康复中心等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支持商业保险机构适时开展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业务,在房地产交易、登记、公证等机构设立绿色通道,降低收费标准,相关事项纳入网上办事大厅,切实简化办事程序,提升服务效率。依法保障养老服务业用地供给,加强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监管,严禁改变土地用途。(各县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国土局、市卫计局、市税务局、市金融办、市司法局、市银监局等配合)
  (十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紧紧围绕商业养老保险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养老保障需求为重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加强商业养老保险宣传力度,大力普及商业养老保险知识,增强人民群众商业养老保险意识。重点完善商业养老保险信息公开渠道和机制,建立社会多方参与的监督机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十八)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加强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倡导公平竞争与合作,积极营造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良好氛围。(市金融办、市银监局牵头负责)

  附件:1. 安康市养老服务机构名单.rar
     2. 安康市商业养老保险基本情况.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