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2016年3月份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 ||
索引号 | 0000001200400201607002 | 公开目录: | 食品和药品安全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6年07月20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6年07月20日 |
内容概述 | 2016年3月份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
2016年3月份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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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紫食药监食罚(2016)017号 |
生产经营铝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
李坤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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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11日紫阳县蒿坪镇食药监所执法人员在紫阳县蒿坪镇李坤友早点店监督检查时,对该小吃店当日加工的油条进行了抽检,抽检基数15公斤,抽样数量1000克,送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测,经检验检测结果为不合格,检验报告书编号:SP159073。 |
依据09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主动履行 |
紫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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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紫食药监食罚(2016)018号 |
生产经营铝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
胡春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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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11日紫阳县蒿坪镇食药监所执法人员在紫阳县贝甜蛋糕坊监督检查时,对该蛋糕店当日生产加工的蛋糕进行了抽检,抽检基数0.5公斤,抽样数量200克,送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测,经检验检测结果为不合格,检验报告书编号:SP159055。 |
依据09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主动履行 |
紫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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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紫食药监食罚(2016)019号 |
生产经营铝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
何宗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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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11日紫阳县向阳镇食药监所执法人员在紫阳县向阳镇何宗英面包店监督检查时,对该蛋糕店生产加工的蛋糕进行了抽检,抽样数量400克,送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测,经检验检测结果为不合格,检验报告书编号:SP158962。 |
依据09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主动履行 |
紫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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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紫食药监食罚(2016)024号 |
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案 |
周治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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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16日我局执法人员在紫阳县秦傅家凉皮店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店从业人员正在操作间从事餐饮服务活动,餐厅有消费者正在就餐,该店有从业人员9名,持有有效的《健康证》,经调查,该店未取得《餐饮服务经营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活动。 |
依据《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主动履行 |
紫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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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0915-4428015 4428058
通讯地址: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邮编:725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