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2018年5月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 ||
索引号 | 0000001200400201805001 | 公开目录: | 食品和药品安全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8年05月21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8年05月21日 |
内容概述 | 2018年5月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
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紫市监处字〔2018〕第11号 |
毛坝镇染沟村第二卫生室从不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企业购进药品案 |
毛坝镇染沟村 第二卫生室 |
PDY70080961092419D 6009 |
唐友端 |
2018年4月26日,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开展食品药品综合大检查时发现毛坝镇染沟村第二卫生室从不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并处罚款。 |
自动履行 |
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2 |
紫市监处字〔2018〕第14号 |
高桥镇权河村卫生室销售劣药案 |
高桥镇权河村卫生室 |
PDY70203861092419D6009 |
谢道友 |
2018年5月9日,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开展食品药品综合大检查时对2018年5月7日接到的投诉举报转办单“2018年4月20日左右徐先生在紫阳县权河谢道友药店抓了两副中药吃了以后出现拉肚子现象,后经过查看中药原料发现有几味中药里面已经长虫了,怀疑失去治疗效果,吃了以后对人体有害,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管理,并对该药店的行为进行查处。”的内容进行核实,同时发现高桥镇权河村卫生室(谢道友)涉嫌销售劣药(超过有效期药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第三项之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
自动履行 |
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