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紫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整顿医疗秩序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通告 | ||
索引号 | 0000001190400201708002 | 公开目录: | 医疗卫生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7年03月28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7年03月28日 |
内容概述 | 紫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整顿医疗秩序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通告 |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县医疗秩序,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省、市统一部署,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紫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无证行医行为
1、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
2、坑害群众利益的假医、游医;
3、非法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4、以中医按摩、点穴按摩、针灸火疗、拔罐养生保健以及疾病研究院(所)为幌子,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5、假冒军队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二、严肃查处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1、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行为;
2、将科室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从事诊疗活动的行为;
3、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行为,特别是开展接生、人流等母婴保健技术诊疗行为;
4、利用B超等医疗设备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行为;
5、出具虚假医学文书、出租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未按公示标准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坚决打击“医托”行为
严厉打击“医托”行骗等扰乱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正常医疗秩序的行为。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对主动停止非法行医活动的,从轻从宽处理;对顶风而上、屡教不改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从重从快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提醒广大市民到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就医,就医时查看执业人员是否持有《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欢迎广大市民提供线索,监督举报非法行医违法犯罪行为。
紫阳县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举报投诉电话:0915-44286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