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紫阳县委 紫阳县人民政府
转发《县委宣传部、县委依法治县办、 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时间:2017-01-29 00:00
文件名称 中共紫阳县委 紫阳县人民政府
转发《县委宣传部、县委依法治县办、 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索引号 0000001130000201812003 公开目录: 规划计划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17年01月29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7年01月29日
内容概述 中共紫阳县委 紫阳县人民政府<br/>转发《县委宣传部、县委依法治县办、 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各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县委宣传部、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七五”普法规划)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实施“七五”普法规划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任务,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方略、助推我县追赶超越,加快法治紫阳建设的重要保障,对我县顺利实施“十三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紫阳宏伟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镇各部门要把组织实施“七五”普法规划纳入到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中,纳入各级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确保“七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落到实处。要突出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和青少年学法用法,健全普法工作体制机制,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等工作创新,提高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通过实施“七五”普法规划,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文化,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为我县实施五大战略,实现五个赶超,全面建成小康紫阳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中共紫阳县委 紫阳县人民政府

2017年1月29日

县委宣传部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县“六五”普法规划(2011—2015年)顺利实施完成,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日益深入,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广泛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不断深化,法治创建活动全面推进,“法律六进”不断深入,法治文化建设蓬勃开展,全社会法治观念不断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在平安紫阳、法治紫阳建设中发挥了积极而重要的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了重要部署,明确了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定位、重大任务和重要措施,为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面对新常态、新任务和新要求,坚持不懈地抓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增强法治观念,对于推进“四个全面”战略部署和实现“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加快平安紫阳、法治紫阳建设,实现我县“十三五”总体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紫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中省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和紫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结合紫阳法治建设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五大发展”理念,紧扣“追赶超越”主题,大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推动法治宣传工作创新,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推进法治紫阳建设进程中的重要作用,努力提升全县广大人民群众法治意识、法治素养,为实现全县“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紫阳宏伟目标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法治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增强,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扎实推进。全民法治观念、法治素养和全体党员的党章党规意识明显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提高,努力营造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工作原则

1.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中央和省、市、县委的中心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更好地服务深化改革、追赶超越,服务脱贫攻坚、民生保障,服务平安紫阳、和谐稳定。

2. 坚持依靠群众,服务群众。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法治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采用贴近群众生活,贴近基层实际,以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3. 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将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有机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和党内法规建设活动中,融入到社会法治化管理和法治创建活动中,用法治宣传教育引导法治实践,通过法治实践促进学法用法,提升全民法治观念和法治素养。

4. 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全面构建大普法格局,根据不同地区、部门、行业及不同对象的实际和特点,区别对待,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对象和重点板块普法,带动和促进全民普法工作。

5. 坚持创新驱动,注重实效。围绕县情,深入研究,认真总结,把握规律,不断在法治宣传教育实践中创新理念、创新思路、创新载体、创新方法,不断将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引向深入。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作了重要论述,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深刻回答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深入学习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党内法规建设的生动实践,使全社会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的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基本内容,实行宪法宣誓制度。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教育引导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增强宪法观念,坚决维护宪法尊严。

(三)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把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任务,在传播法律知识的同时,更加注重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理念、树立法治意识,大力宣传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破除“法不责众”、“人情大于国法”等错误认识,引导全县人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1. 紧密结合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力宣传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律法规。

2. 紧密结合民主政治、民生保障建设,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法律法规,提高人民有序参与民主政治的意识和水平。大力宣传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法规,推动全社会尊重保障公民权利、主动履行公民义务,促进公民权利保障和履行义务法治化。大力宣传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食品安全、城乡管理、扶贫、慈善、社会救助和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3. 紧密结合生态立县、产业强县、文旅兴县、创新活县、惠民安县战略,大力宣传环境保护、资源能源节约利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资源能源保护,推动美丽富裕新紫阳建设。大力宣传反不正当竞争、产品质量、知识产权、金融税收等市场经济领域的法律法规,推动全社会树立产权保护、平等交换、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意识,促进紫阳经济在新常态下有序健康发展。

4. 紧密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大力宣传依法行政、社会治理等方面的法律规章,推动各行政机关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识,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和政府信息公开。

5. 紧密结合平安紫阳建设,大力宣传国家安全和消防、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等公共安全领域的法律法规,提高全民安全意识、风险意识。大力宣传禁毒戒毒方面的法律法规,引导群众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大力宣传国防法律法规,提高全民国防观念,促进国防建设。

6. 紧密结合促进民族大团结,大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全县繁荣稳定,促进民族关系、宗教关系和谐。

7. 紧密结合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宣传有利于激发文化创造活力、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8. 紧密结合促进公正司法,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宣传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等制度,开展“以审普法”、“以检普法”、“以案普法”、“以调普法”,宣传司法实践活动中的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宣传公正司法取得的积极成果,提高司法公信力。

9. 紧密结合人民群众日常法律需求,大力宣传诉讼、行政复议、仲裁、调解、信访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利。深入宣传互联网领域的法律法规,教育引导网民依法规范网络行为,增强网络诈骗防范意识,促进形成网络空间良好秩序。

(四)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突出宣传党章,强化党章意识,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五)深入学习宣传地方立法工作的相关法规政策。开展好《安康市地方立法条例》学习宣传活动,使全县上下都能准确理解和把握地方立法的权力边界、权限范围、法定程序,让更多的群众知晓立法、关注立法、参与立法,确保地方性法规的顺利实施。

(六)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法治紫阳建设和全县“十三五”期间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通过运用法治文化传播法律知识,让人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增强法治意识,培育法治精神,树立法治信仰,形成法治习惯。加强基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建设,有重点地培育紫阳地方特色法治文化,分层次建设一批具有本地特色、适合城乡居民需要的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或示范基地,重点加强法治公园、法治广场、法治长廊、法治宣传一条街等普法阵地建设,构建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加强法治文化品牌建设。充分运用紫阳民歌、曲艺、书法、绘画、舞蹈等各种鲜活艺术形式,推出一批法治文化艺术精品,打造具有紫阳特色的“茶歌紫阳”法治文化品牌。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推动法治文化与行业文化、企业文化、民俗文化融合发展,通过紫阳民歌、方言小品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节目形式推进普法,使群众性法治文化成为全民品质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运用法治微信、微博,提高法治内容在全民阅读活动中的占比。充分利用户外电子显示屏、广告牌、公共交通工具、便民服务大厅、服务窗口等阵地开展法治宣传,营造浓厚法治文化氛围。

(七)大力开展法治创建活动,深入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健全制度,完善措施,全面推进法治县、法治镇创建活动。2018年全县法治镇要达到50%,2020年全部创建完成。坚持推进部门、行业、系统依法治理,按照各自职能定位,依据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要求,开展形式多样的行业法治创建活动,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和水平。“七五”期间,全县将评选10个依法行政先进单位,5家诚信守法企业,20个依法行政示范窗口。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推动基层法治创建工作。加强教育引导基层群众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发挥居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建立农村(社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和法治副主任等制度,实现全县村(社区)民主法治创建工作全覆盖。2018年全县“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要达到60%以上,2020年全部创建完成。

(八)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融合。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基本原则,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促进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道德相得益彰。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提高全民族思想道德水平,为法治紫阳建设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倡导公序良俗,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发挥法治在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中的作用,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

三、对象和要求

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是领导干部和青少年。

(一)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模范守法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关键。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和陕西省印发的《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精神,深入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制度的贯彻实施。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落实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拓展学法用法渠道和方式,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常态化,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使法治精神、法治理念、法治规范成为领导干部立身做人之本、干事创业之基。加强党章和党内法规教育,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党性觉悟和政治定力,提高党员领导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清正廉洁、不越红线、不破底线的自觉性。健全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提高其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要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把法治教育列为党校的必修课,加大培训力度,提高部门、单位和领导干部法治化建设水平。

(二)坚持从青少年抓起。将中小学法治知识课列入学校教学计划,每年组织开展法治课教师、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轮训。坚持在全县中、小学开展秋季开学“法治教育第一课”和“法律进学校宣传周”活动,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发挥法治教育基地作用。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格局,注重对留守儿童、辍学青少年等特殊群体的法治教育,强化对有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和涉罪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探索发展网络法治教育新模式。

(三)针对不同群体开展有特色的法治宣传教育。各镇、各部门要根据实际需要,从不同群体的特点出发,因地制宜开展有特色的法治宣传教育。突出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引导他们树立诚信守法、爱国敬业意识,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加强对农(居)民的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农(居)民依法参与村民自治和其他社会管理活动,提高他们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能力。加强对农民工等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帮助、引导他们依法维权,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

四、实施步骤

第七个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从2016年开始实施,到2020年结束,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12月至2017年2月完成)。总结“六五”普法规划实施结果和经验做法,谋划“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各镇、各部门要根据本规划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报县委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各镇、各部门要大力宣传,广泛动员,掀起贯彻执行“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的声势和高潮。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完成)。按照“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完善制度措施,创新方式方法,确定年度工作计划,狠抓《规划》实施。2018年上半年,组织开展自下而上的全县“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实施情况中期检查督导工作。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10月底前完成)。2020年5月开始,根据县委、县政府、县委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全面检查验收“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落实情况,召开总结大会,通报表彰先进单位及个人,并迎接中、省、市检查验收。

五、工作措施

(一)健全法治宣传教育运行机制。党委政府要严格落实《陕西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年度综合绩效考核、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内容。人大、政协要建立定期检查和调研法治宣传教育制度。法治宣传教育主管机关要认真履行统筹、指导、监督、检查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职责。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自觉履行法治宣传教育法定职责,积极支持配合并定期向法治宣传教育主管机关报告工作。各人民团体、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基层自治组织等要自觉承担普法社会责任,健全完善普法协调协作机制,根据各自特点和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构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支持、各部门各单位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格局。

(二)健全法治宣传教育主体责任机制。建立法治宣传教育主体责任制度,各级党组织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推动落实县委办、政府办印发的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明确普法责任分工、对象任务和考评标准并健全工作制度,落实好各自的普法责任。建立“谁主管、谁普法”“谁用工、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在管理、服务过程中,结合行业特点和特定群体的法律需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并纳入行业、单位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项目,纳入法治宣传教育主体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健全“法律六进”工作机制。把深化“法律六进”作为落实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载体,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工作,把“法律六进”与联系服务群众“五个一”工作法有机结合,建立健全符合县情实际的“法律六进”制度体系。法律进机关,培养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提高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能力;法律进学校,通过在中小学召开法治报告会、设立法治课、开设“模拟法庭”、办法治手抄报等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升青少年学生法律知识水平;法律进农村,加强农民、农民工等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培育农民的民主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法律进社区,把法治宣传纳入社区文化建设范畴;法律进企业,引导企业依法诚信经营,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在全社会树立守法、诚信、负责的企业形象;法律进单位,发挥单位资源优势,面向社会开展公益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完善紫阳县板块式普法责任制,调整优化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明确具体承办部门和工作人员,制定工作职责、量化工作指标,确保牵头单位指导有力、责任单位配合密切。制定完善指导意见和实施细则,确保每“进”有推进措施,每项工作有明确任务。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落实各块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确保每“进”有部门管、有人抓,共同推进工作落实。建立和完善考核评价制度,坚持日常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细化指标,硬化措施,持续推进“法律六进”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四)健全以案释法制度。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和律师以案释法制度,确保“以案释法”工作取得实效。在司法实践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活动,使案件审判、行政执法、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的过程成为向群众传授法律知识、传播法治精神的过程。

(五)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公共场所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推动在公共场所和服务窗口增加法治宣传教育功能。全面推动各级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办公场所设立固定法治宣传栏(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触摸屏、公交移动电视屏),在其开办的网站上开设法治宣传栏目。建立健全农村(社区)法治宣传教育阵地,构建完善的基层法治宣传教育公共设施体系,因地制宜建设法治广场、法治公园、普法橱窗,同时要在全县建立一个法治宣传教育培训基地。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力争用五年的时间,在党政机关以及人流密集的车站、广场、商场、医院、校园、高速公路服务区等重点部位拓展法治宣传教育功能,普遍建立起功能完备、适应新形势要求的法治宣传教育设施。

(六)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创新工作思路和载体,从现有资源中创新载体,从优秀文化中创新载体,从现代科学技术中创新载体。创新方式方法,要坚持集中教育与经常教育相结合,继续深化“法律六进”主题活动,完善工作标准,建立长效机制,统筹协调,深入推进。创新法治文化阵地和平台,因地制宜建设法治公园、法治广场、法治文化街、法治文化墙、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等,有条件的镇应建设法治宣传教育中心、农村社区法治文化中心。创新媒体宣传模式,建立媒体公益普法制度,推动广播电视、互联网自觉履行普法责任,在重要时段播放普法公益广告,开设法治课堂,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例进行权威法律解读。手机媒体要开通微信、微博、客户端进行普法公益宣传。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运用,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建设和完善普法网站和普法网络集群,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云平台建设,整合普法资源,实现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和共享。

(七)健全法治宣传教育考核奖励机制。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评指导标准和指标体系,建立平时考核、专项考核与检查验收相结合的考核评价机制。认真组织开展“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和总结验收工作,建立相应的表彰奖励项目、类别和额度。构建创新驱动发展激励机制,在中期检查和总结验收表彰时,设立创新奖项,引导、鼓励各镇各部门积极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创新活动。

六、组织领导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法治宣传教育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工作研究部署,经常听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汇报,认真解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落实情况与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同步进行。县人大、政协要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建立检查通报机制。要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体制,保障工作有力有序进行。

(二)强化规范指导。普法依法治理机构要完善自身建设,及时调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建立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机制,依靠各成员单位自身优势,齐抓共管,合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发展。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解决问题,推进工作。县委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适时总结推广各镇、各部门、各单位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好经验、好做法,示范引领全县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发展。

(三)强化经费保障。要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算,按照县级人均不低于1元的标准予以保障,并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步逐年提高经费预算指标,按时拨付经费。法治宣传教育经费要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名录,提高资金投入和资金效率。要积极吸引和利用社会资金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