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紫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冉远富等同志的任免公告 | ||
索引号 | 0000001030000201605004 | 公开目录: | 人事信息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6年05月11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6年05月11日 |
内容概述 | 紫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冉远富等同志的任免公告 |
(2016年5月11日紫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冉远富同志为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蒋学军同志为紫阳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储成斌同志为紫阳县财政局局长;
扈天芳同志为紫阳县经济贸易局局长;
朱永平同志为紫阳县司法局局长;
李晓华同志为紫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刘磊同志为紫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贾耀卿同志为紫阳县农林科技局局长;
刘洪涛同志为紫阳县水利局局长;
文艺同志为紫阳县民政局局长;
周礼伟同志为紫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曹仲之同志为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赵堂武同志为紫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周锦政同志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冉远富同志紫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
张守庆同志紫阳县教育体育局局长职务;
吴世友同志紫阳县民政局局长职务;
刘文章同志紫阳县经济贸易局局长职务;
李潮海同志紫阳县司法局局长职务;
杨大崇同志紫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徐兴才同志紫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黄英华同志紫阳县水利局局长职务;
刘友平同志紫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因机构撤并,原城乡规划管理局、农业局、林业局、卫生局、计生局、食药监局、工商局、质监局不再保留,上述八个部门原任局长职务自行免去。
201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