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紫阳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专项行动 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5-01-16 14:48来源: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件名称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紫阳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专项行动 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zyxzfzyxzfbgs/2022-0763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紫政办发〔2015〕8号 成文日期: 2015年01月13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5年01月16日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紫阳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紫阳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月13日


紫阳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县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县政府决定自2015年1月15日至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专项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依法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的防火监督工作导向,充分借鉴“清剿火患”战役和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典型经验做法,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全力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扎实做好灭火救援准备,不断健全公共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打牢城乡火灾防控基础,确保全县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和亡人火灾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工作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副县长闫锋任组长,县消防安全委员会组成单位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消防大队,县消防大队大队长罗兴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调度指导。

三、工作任务

(一)集中抓好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各镇、各部门结合本次专项行动督促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落实各级、各岗位责任,督促各单位开展内部系统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发动所有社会单位及一定规模以上的个体工商户开展自查,及时消除自身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组织实施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推动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二)集中落实集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各镇按照《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紫阳县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紫政办发〔2012〕106号)要求,进一步推动落实村委会、社区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和工作机制,发动综治办、社区村委会、治安巡防队等基层各方力量,对网格内的单位、场所、村(居)民楼院、村组进行消防安全隐患全面排查。

(三)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各镇、各部门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检查、谁负责,管经营、管行业、管安全”的原则,在县城开展一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县电力局要结合日常工作,对城区安全用电进行全面检查,整治电气线路乱搭乱接和线路老化等隐患;县住建局要同消防、供水部门主动联系,安排市政工程维修部门,对消火栓等重点市政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排查维护,确保正常使用;县公安、消防、工商、卫生、住建、民政、文广等部门要密切配合,结合节前各项检查整治工作,对饭店、宾馆、商场、娱乐休闲等人员密集场所排查消防手续办理情况,对各类新建、改建工程及企业厂房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易燃彩钢板情况逐一进行全面检查。

(四)集中整治火灾隐患。县公安消防部门要以“六类重点场所”(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地下建筑、“三合一”和“多合一”场所、老年公寓和寄宿制学校等六类场所)为排查重点,严格执行“六个必须”,即:对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必须对危险部位或场所予以临时查封;对未依法通过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公众聚集场所,必须要责令“三停”,并处罚款;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必须责令改正,并予以处罚;对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必须依法强制执行;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的,必须责令改正,并予以处罚;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必须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

(五)集中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县消防、教体、民政、文广等部门,以消防宣传“五进”为载体,组织实施家庭社区、学校、农村、人员密集场所、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宣传,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作用,做到广播有声音、电视有节目、网络有阵地、街道有标语、社区有专栏,全方位、多角度地向人民群众宣传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提高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素质。

四、实施步骤

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1月15日-2015年1月25日)。各镇、各部门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机制,层层动员部署,签订责任状,广泛宣传发动,迅速掀起工作高潮。

(二)工作开展阶段(2015年1月26日-2015年2月28日)。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发动行业系统、社区及消防志愿者积极开展火灾防控工作,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各镇和相关部门要对本区域、本行业系统工作开展情况适时明查暗访,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专项行动扎实深入开展。

(三)总结巩固阶段(2015年3月1日-全国“两会”结束)。各镇和相关部门要采取超常措施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对消防安全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严重的辖区和单位进行重点督查,运用好法律手段,确保明年全国“两会”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同时对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做好上级部门督查、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冬春季节是火灾的高发期,各镇、各部门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成立领导机构,迅速动员部署,统一思想认识,研究工作措施,全力做好消防工作。

(二)密切协作,齐抓共管。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履行各自职责,对所属行业或系统的单位(场所)火灾隐患查改情况认真进行检查督办,定期通报整治信息,切实加强协作、齐抓共管。各镇、各部门必须依法监督整改,对经整治仍达不到要求的各类场所,原发证主管部门应依法撤销或注销相应行政许可或证照。

(三)加强督查,狠抓落实。要采取跟踪督办、分片包干等办法,加强督促检查和帮扶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对因监管不力、把关不严,导致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严肃责任倒查,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沟通信息,加强报送。各单位要及时上报工作开展情况和经验做法。1月25日前,各镇及有关部门要将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消防大队,联系人:罗兴强  15353939055),全国“两会”结束后上报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专项行动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