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新农合筹资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1-19 00:00来源: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件名称 关于做好2016年新农合筹资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000001060002201601009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紫政办发〔2016〕9号 成文日期: 2016年01月19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6年01月19日
内容概述 关于做好2016年新农合筹资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根据上级通知,2016年新农合筹资个人缴费标准在2015年的基础上提高30元,农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30元。为切实做好2016年度新农合筹资工作,推进全县新农合持续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筹资对象:凡属本县范围内的农村居民,均可以户为单位自愿参合。

二、筹资标准:2016年个人筹资标准为130元。

三、筹资时间:从现在开始至2016年2月29日结束。

四、筹资目标:2016年农民参合率以镇为单位不低于98%。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今年新农合筹资标准再次提高,时间紧、任务重,目前正值筹资黄金时段,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筹资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充分利用“五个一”工作机制,扎实开展新农合筹资工作,确保筹资任务圆满完成。

(二)加大宣传动员。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新农合政策,把新农合参加办法、参合者的权利与义务、报销比例提高、报销程序简化等信息,及时宣传到千家万户,使广大农民群众真正认识到新农合的优越性,从而引导其主动、自愿参加新农合,努力扩大覆盖面,提高参合率。

(三)严肃财经纪律。筹资工作要严格按程序办事,要做到帐、款、票、表相符,收取参合资金要及时开具专用发票,认真核对参合名单后登记造册,确保参合农民的信息准确无误。同时,各镇要安排专人做好新农合信息平台参合信息维护工作,保障参合信息及时更新。

(四)精心组织实施。各镇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完善措施,严格按照下达任务数认真组织实施,按时完成个人参合费征缴上解工作;县民政局、计生局要做好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困难优抚对象以及计划生育奖补对象确定和资金拨付,确保全部参合;县监察局、财政局要加强资金收缴管理,实行专账管理,要求及时缴存,参合票据同时上缴,一旦发现违规行为,要从严从重查处;县政府督查室、县合疗办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每周定期通报筹资进度,严格考核奖惩,确保参合任务全面完成。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