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紫阳县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6-07-19 00:00来源: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件名称 关于印发紫阳县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000001060002201608008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紫政办发〔2016〕92号 成文日期: 2016年07月19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6年07月19日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紫阳县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县直总公司(社):

《紫阳县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719


紫阳县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安康市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工作方案》(安政办发〔201662号)精神,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培育我县经济发展新动力,结合《中共紫阳县委、紫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电子商务的实施意见(试行)》(紫发〔20151号)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0年,全县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6亿元,网络零售额突破2亿元;基本形成涵盖社会生产和民生服务全领域的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体系,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明显优化,服务体系趋于健全,电子商务应用基本普及,在促进经济调整和产业转型、打造经济发展新动力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发展环境

1.降低准入门槛。简化注册资本登记,深入推进“先照后证”“三证合一”改革,放宽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登记条件,落实“一址多照、一照多址”政策。大力推进以电子营业执照为支撑的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试点开展个人网店全程电子化登记。(县市场监管局负责)

2.落实扶持政策。制定配套考核认定兑现细则,落实《紫阳县促进电子商务发展扶持奖励办法(试行)》(县财政局、电商办负责)。县财政每年安排500万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统筹安排、调整优化各类专项资金的支出结构,加大对电子商务及相关公共服务的支持力度。(县发改局、财政局、经贸局、电商办负责)

3.维护市场公平。规范市场竞争行为,加强市场价格和产品质量监管,维护开放、公平、健康的市场竞争秩序。严格执行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规范食品、保健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网络经营行为,加强监管体系建设。加强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依法调处和解决各类法律纠纷。(县发改局、市场监管局负责)

(二)促进就业创业

4.壮大电商市场主体。鼓励本地企业在发展传统产业的基础上开拓电子商务市场,拓宽销售渠道,引导其通过电子商务实现转型升级(县经贸局、农林科技局、茶业局、电商办负责)。加快培育一批信誉好、实力强的电商龙头企业。充分发挥县电商服务(孵化)中心作用,带动孵化电商创业,培育一批个体网商。(县经贸局、电商办负责)

5.培育引进电商人才。鼓励支持企业引进电商人才。鼓励支持县职业教育中心与县电商协会、电商企业合作搭建电子商务实践教学平台。持续举办电商大讲堂、专业培训班等电商培训,优化电商培训对象和内容,大规模培训电商人才。(县人社局、扶贫局、教体局、团县委、电商办负责)

6.完善电商创业就业政策。把电子商务发展促进就业纳入就业发展规划,建立电子商务就业和社会保障指标统计制度。经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同等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未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可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并享受相关政策。在网络平台实名注册、稳定经营且信誉良好的网络商户创业者,可按规定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支持大学生村官参与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成为农村电商带头人。(县人社局、发改局、统计局、经贸局、团县委负责)

7.保障电商从业人员劳动权益。规范电子商务企业劳动用工,经工商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应与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未登记注册的,参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劳动者签订民事协议。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可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县人社局负责)

(三)发展农村电商

8.建设村级电商服务点。引进阿里巴巴“农村淘宝项目,分步在行政村建设电商服务点,为村民提供生产生活资料网上代购、本地特色产品网上销售、金融信贷及网上便民服务等服务。(县经贸局、扶贫局、电商办、各镇负责)

9.建设镇级电商服务站。在有一定基础、发展意愿强烈、覆盖面广的镇建设电商服务站,负责电商人才培训,引进电商企业开发线上产品,培育大学生村官、村干部、专业合作社、能人大户等带动农户进行线上产品的种植和加工包装,着力推进农产品上行。(县经贸局、扶贫局、电商办、各镇负责)

10.推进电商扶贫工作。将电商扶贫纳入脱贫攻坚工作规划,出台《紫阳县电商扶贫工作方案》,全面建立“电商企业+专业合作社+贫困户”电商扶贫新模式。(县经贸局、扶贫局、电商办、各镇负责)

11.加强电商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建立品控体系,制定初级农产品相关标准,加强产品原料生产、加工、包装等各个环节的标准化管控。从茶叶、魔芋等成熟产品入手,建立从种植、生产、加工到流通各个环节的产品溯源管理系统,达到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追踪、质量可追溯。(县市场监管局、农林科技局负责)

12.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以集镇社区、移民安置小区和中心村为重点,规划实施宽带提速升级和公共区域免费 wifi 等工程,力争两年内实现县域网络全覆盖。不断完善镇村路网,为全县农村物流体系建立提供基础保障。(县经贸局、交通局负责)

(四)推动转型升级

13.积极促进旅游电子商务。逐步整合全县景区、宾馆酒店、特色产品、旅游纪念品等旅游服务资源,发展景区智能化数字化管理、门票支付、手机支付等新型营销模式,提升旅游营销水平。建立包含完整旅游要素的资源数据库,利用电子商务宣传推广我县旅游资源,推动酒店、农家乐等开展在线营销,提供线上服务。(县文广局、电商办负责)

14.发展传统商贸流通企业电子商务。加快商贸企业电子商务普及应用,鼓励商贸企业开办网上商城,与电商平台优势互补,加速线上线下一体化经营。(县经贸局、电商办负责)

15.发展民生服务业电子商务。积极拓展信息消费新渠道,整合日常消费、家政服务、远程缴费、健康医疗等各类服务,构建直观互动、方便快捷、规范可靠的综合服务电子商务平台,实现传统家政服务向现代家庭服务模式转变,全面提升社区服务品质。(县发改局、教体局、卫计局、民政局、文广局、政务中心、各镇负责)

16.升级完善物流配套。支持龙头企业建设电子商务现代物流中心,组建物流快递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实行企配一体化快递处理。(县经贸局、电商办、邮政局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保障电子商务网络和交易安全。指导电子商务企业建设完善网络安全防护体系、数据资源安全管理体系和网络安全应急处置体系,鼓励电子商务企业获得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推动电子商务企业加强与网络安全专业服务机构、相关管理部门的合作,共享网络安全威胁预警信息,共同防范网络攻击破坏、窃取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县公安局、经贸局负责)完善网上交易在线投诉与售后维权机制,建立网络消费纠纷快速处理机制,强化电子商务消费维权服务,维护电子商务交易秩序。(县市场监管局负责)

(二)预防和打击电子商务领域违法犯罪。规范电子商务企业身份资质审查,强化商户尽职调查。建立异常交易行为监控和可疑交易报告机制,加强对具有支付许可业务电子商务企业的反洗钱监管。加强电子商务企业与相关管理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网络盗窃、网络诈骗、网络传销、网上非法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县公安局、市场监管局负责)

(三)规范运营标准。推广使用电子商务国家标准,积极开展电子商务标准化应用,大力推广商品编码运用,统一线上线下商品编码标识。加强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督,探索建立网上抽检、源头追溯、属地查处工作机制,建立产品质量状况公布制度。(县市场监管局、经贸局、农林科技局、电商办负责)

(四)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电子商务信用信息管理制度,推动信用信息公开。完善电子商务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制度,鼓励发展社会化的电子商务网站可信认证服务,推动信用调查、信用评估、信用担保等第三方信用服务和产品在电子商务中的推广应用。(县发改局、经贸局、市场监管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