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县开展今冬明春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十大专项行动的通知

时间:2017-01-03 00:00来源: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件名称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县开展今冬明春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十大专项行动的通知
索引号 0000001060002201702003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紫政办发〔2017〕3号 成文日期: 2017年01月03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7年01月03日
内容概述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县开展今冬明春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十大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有效提升全县空气质量,确保今冬明春全县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今冬明春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十大专项行动的通知》(安政办传〔2016〕9号)要求,现将我县开展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十大专项行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重点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对全县页岩砖厂等重点工业企业开展对标检查。对治理设施不健全、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一律停产整治。加大燃煤锅炉淘汰力度,对禁煤区内的燃烧锅炉务必于2017年3月10日之前全部“清零”确保无盲区、无遗漏、无虚假。(责任单位:县国土局、县环保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镇政府)

二、开展消减燃煤污染专项行动。严格控制“两高”行业新增产能,加快清理产能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加大对重点用能企业节能审核力度,降低重点企业煤炭消费总量和燃煤污染。加大对城乡结合区域电能替代、天然气替代等清洁能源替代的支持力度,着力消减分散燃煤污染。(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三、开展燃煤、燃油质量检查专项行动。全面加强煤炭生产、加工、销售和使用环节的监管,重点加大对县城及周边区域散煤销售点煤质抽检力度,对不符合的坚决予以取缔。在全县开展加油站、油罐车等油品专项检查,严把油品质量关。(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经贸局)

四、开展建筑工地和道路扬尘治理专项行动。严格管理工地扬尘和道路扬尘,认真落实《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16条》和“洒水、覆盖、硬化、冲洗、绿化、围挡”六个100%要求。加大对重点路段和特殊时段的机械化清扫和洒水频次,大幅提升道路保洁质量。对渣土清运车辆扬尘严管严治,降低道路扬尘污染。(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五、开展机动车排放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加大“黄标车”、“老旧车”淘汰力度,持续扩大“黄标车”、“无标车”限行和禁行范围。(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六、开展水泥相关行业企业限产限排专项行动。加大对混凝土搅拌站(企业)的监管力度,对治理设施不健全、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一律停产整治。(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环保局)

七、开展餐饮行业、集贸市场油烟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格落实餐饮业集贸市场使用清洁能源和露天烧烤规范整治要求,严格督导餐饮企业使用油烟净化装置,严控露天烧烤行为。(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经贸局、县住建局)

八、开展分散面源污染管控专项行动。强化执法检查,杜绝焚烧秸秆和垃圾露天焚烧现象。科学划定春节、元旦等重大节日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和时限,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公众不放或少放烟花爆竹。(责任单位:县农林科技局、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各镇政府)

九、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情况检查专项行动。加大重污染天气应急会商研判和督查检查力度。严格按照《紫阳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紫政办发〔2015〕20号)分级启动措施,严格执行“限产、限排、限行”要求。(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气象局)

十、开展年度工作任务集中攻坚专项行动。按照《紫阳县“治污降霾.保卫蓝天”2016年工作方案》规定的重点任务开展全面自查,倒排工期,确保年度各项任务全面完成。(各相关责任单位)

今冬明春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十大专项行动从文件下发之日起,由各责任单位组织开展。各镇、各相关部门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工作进展情况,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要夯实责任、传导压力,狠抓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靠前指挥,实地督导检查,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对冬防期间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履职不到位的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重污染天气应急由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环保局)发布应急响应信号,并通知相关镇政府、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相应应急措施。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各责任部门要执行零报告制度,应急响应情况于每日15时前报县应急办和县环保局。

2017年3月12日前,各责任部门将冬防工作方案落实情况报县环保局,由县环保局整理汇总后报送县政府。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