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紫阳县瓦房会馆片区旅游开发项目援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6-11-07 00:00来源: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件名称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紫阳县瓦房会馆片区旅游开发项目援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000001060002201612001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紫政办发〔2016〕133号 成文日期: 2016年11月07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6年11月07日
内容概述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紫阳县瓦房会馆片区旅游开发项目援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有关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现将《紫阳县瓦房会馆片区旅游开发项目援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7日

紫阳县瓦房会馆片区旅游开发项目援建工作方案

紫阳县瓦房会馆片区旅游开发项目是我县重点招商引资项目,也是我县旅游开发的核心项目,县政府已与紫阳正源旅游管理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瓦房会馆片区旅游开发项目合同。该项目的落地对推动紫阳文化旅游产业快速发展、实现“文旅兴县”战略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切实做好紫阳县瓦房会馆片区旅游开发项目援建工作,加快项目建设,确保项目顺利推进,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瓦房会馆片区旅游开发项目援建工作的领导,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县政府成立紫阳县瓦房会馆片区旅游开发项目援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县长贾学勇任组长,副县长张宗军任副组长,县发改局、教体局、公安局、司法局、国土局、环保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农林科技局、文广局、扶贫局、移民局、招商局、供电分公司、向阳镇政府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援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文广局,由县文广局李振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向阳镇政府詹世勇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项目援建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

二、工作任务

(一)县文广旅游局

1.牵头做好整个项目的援建工作,督促相关部门协同推进项目建设。(完成时限:项目建设全过程)

2.负责完成县城至瓦房店旅游专线道路两侧的景观及民居改造的设计工作。(完成时限:2017年2月底前)

3.协助企业完成项目建设的有关手续。(完成时限:2017年2月底前)

4.拟定北五省会馆依法依规委托管理运营方案并报有关部门和县政府审批。(完成时限:2017年6月底前)

5.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项目区茶博馆和民歌演艺厅项目的争取工作。(完成时限:项目建设全过程)

6.做好项目宣传推介、策划包装对接旅游线路。(完成时限:项目建设全过程)

(二)县住建局

1.完成项目规划评审。(完成时限:2016年11月底前)

2.按合同约定办理项目相关建设审批手续。(完成时限:2017年2月底前)

3.负责项目区民居房屋外立面改造资金的筹措。(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前)

4.做好会馆小镇(历史文化名镇)的申报争取工作。(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前)

5.做好项目建设监管,确保项目按修建性详规进行建设,工程质量符合要求。(完成时限:项目建设全过程)

(三)县水利局

1.负责对项目区河堤按修建性详规(防洪、景观河堤)进行设计。(完成时限:2017年2月底前)

2.按合同约定筹集河堤建设启动资金,并按进度安排建设资金。(完成时限:2017年6月底前)

3.做好项目区饮用水的供应保障工作。(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前)

4.做好水利风景区等有关项目的申报工作。(完成时限:项目建设全过程)

(四)县交通局

1.负责县城至瓦房及茶山旅游专线公路的改造升级。(完成时限: 2018年6月底前)

2.负责桑红公路瓦房段改道隧道项目及县城至瓦房骑行步道项目的申报和实施工作。(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前)

3.负责与高速公路管理部门的协调工作。(完成时限:项目建设全过程)

(五)县发改局

1.做好项目备案工作。(完成时限:2016年11月底前)

2.积极争取项目扶持资金,加大对项目基础设施建设的扶持。(完成时限:项目建设全过程)

(六)县国土局

1.负责项目用地的出让及项目区出让土地的平整工作。(完成时限:2017年1月底前)

2.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指导、协助企业完成项目区地质灾害评估工作。(完成时限:2017年2月底前)

(七)县招商局:负责做好与项目业主的衔接工作。(完成时限:项目建设全过程)

(八)县环保局:负责项目区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项目的申报和建设工作。(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前)

(九)县农林科技局:负责做好项目区绿化资金的申报争取工作,并按合同约定安排绿化资金。(完成时限:2018年3月底前)

(十)县教体局:负责瓦房小学的搬迁工作。(完成时限:2017年9月底前)

(十一)县移民局:负责做好项目区移民库区基础设施项目争取工作。(完成时限:项目建设全过程)

(十二)县扶贫局:负责做好旅游扶贫有关项目资金的争取和扶持工作。(完成时限:项目建设全过程)

(十三)县公安局、司法局:负责做好建设环境保障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依法、快速处理阻碍项目建设的违法行为。(完成时限:项目建设全过程)

(十四)县供电分公司:负责项目建设用电保障工作。(完成时限:项目建设全过程)

(十五)向阳镇政府

1.负责项目区内土地、林地征用工作。(完成时限:2017年3月底前)

2.负责项目核心区内及县城至瓦房店公路两侧所辖区域的民居外立面改造的具体实施工作。(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前)

3.做好项目建设中与当地居民有关问题的协调处理工作,营造良好的建设环境。(完成时限:项目建设全过程)

(十六)紫阳正源旅游管理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组建项目部进驻项目区开展工作。(完成时限:2016年11月底前)

2.尽快完善规划,进行施工设计。按照不同类型的项目完成报批手续。(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底前)

3.制定项目建设进度计划,并按计划实施,报援建领导小组备案。(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底前)

4.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确保项目按计划推进,不得因资金不足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完成时限:项目建设全过程)

5.积极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联系,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加快项目实施。(完成时限:项目建设全过程)

三、工作要求

1.各相关部门和向阳镇政府要将项目援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责任分工,落实工作机构和具体工作人员,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2.各相关部门和向阳镇政府要主动与企业沟通联系,帮助企业排忧解难,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积极为企业服好务。同时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防止不作为、乱作为。

3.各相关部门和向阳镇政府要切实做好环境保障工作,妥善化解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矛盾纠纷,做好群众教育引导工作,使群众能够积极支持、参与、配合项目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充分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及时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确保群众的正当权益不受损害;同时对无理取闹、非法阻碍项目建设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营造良好的建设环境,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尽早建成、产生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