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紫阳县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06-16 00:00来源: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件名称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紫阳县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000001060002201706001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紫政办发〔2017〕52号 成文日期: 2020年04月28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7年06月16日
内容概述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紫阳县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县直总公司(社):

《紫阳县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28日

紫阳县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7年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1]59号)和《紫阳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紫政办发[2011]58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分布状况及防治形势

紫阳境内山大沟深、地薄易滑,地质环境十分脆弱,夏秋季干旱、暴雨、风雹等气象灾害时常交替发生,受复杂的地质构造、深大断裂及强烈的流水侵蚀、新构造运动等内外地质作用的影响,突发性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发生几率很高,破坏力极强。据2011年长安大学工程设计研究院在紫阳开展地质灾害详细调查结果显示,全县地质灾害高易发和中易发区占到全县面积的90.98%,还有2个区域性大断裂(饶峰—麻柳坝断裂和红椿坝—中坝断裂)4个一般性断裂(高滩—铁佛断裂、高桥—斑桃断裂、蒿坪断裂和汉王—双安断裂)一入汛期,局部地区的大强度暴雨极易诱发山洪、引发泥石流和山体滑坡。

根据《紫阳县“十三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全县共有7个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分布于汉王镇双安蒿坪;汉江、任河、渚河的沿线,总面积980.52km2,占全县面积的44.49%。有11个地质灾害中易发区,分布于高易发区的周边,该区总面积1021.35 km2,占全县面积的46.34%,高中易发区面积之和为2001.87km2,占全县国土面积的90.83%。经2017年4月25日前各镇的细致排查, 2017年全县需要重点防治的隐患点681处,威胁3635户,25085人,13746间房屋。其中:紫阳中学初中部滑坡、紫阳一中滑坡和三叉路崩塌为省市级重点。威胁100人以上的地质灾害隐患15处。

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全县气候状况总体偏差,旱涝并存,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多发。预计年总降水量800~1000毫米。初夏汛雨预计出现在5月上旬,有3-4次区域性暴雨天气过程,易形成灾害,需高度提防;秋季降水量较常年略偏多,有中等强度的秋淋天气。结合全县地质灾害特点、隐患点稳定状况和今年全县气候状况趋势,初步预测今年县内局部地区暴雨可能造成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2017年全县地质灾害发生形势依然严峻。

二、地质灾害防范工作重点

(一)重点防范区域。全县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域主要发生在西南和中西部,包括城关、瓦庙、毛坝、麻柳、高滩、高桥、红椿、双桥、东木、焕古等镇,其地形地貌以中、高山为主,地层岩性主要为板岩、片岩、千枚岩及第四系坡残积层,加之人类切坡建房、修路、采矿等工程活动频繁,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十分发育,发生地质灾害的机率较高,是全年地质灾害防范的主要区域。同时,汉江、任河、渚河流域及其支流的沿岸也是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区域。

(二)重点防范集镇街道。城关、蒿坪、洄水、瓦庙、红椿、高滩、东木(燎原)、毛坝等集镇发生滑坡、崩塌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需重点监测防范。

(三)重点防范矿山及开采区。紫阳县瓦板岩矿区、蒿坪-洞河石煤矿区、紫阳县明华煤矿、紫阳县蒿坪镇百盛煤矿区、红椿前卫实业厂区及采石场等易发生泥石流、矿渣水石流、滑坡等灾害,其他堆放不合理的弃渣矿区,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

(四)重点防范交通干线。铁路:襄渝线紫阳—毛坝关段。公路:包茂高速公路紫阳县境内沿线;省道公路蒿坪—麻柳段;县级公路通镇全部干线公路;全县新建的通村路等。这些路段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灾害可能性大。正在实施的541国道建设紫阳段等项目建设的施工场地极易诱发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应严密监测,加强防范。

(五)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根据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稳定性、危害程度及危险性分析,按照《陕西省地质灾害安全防治管理规定》(试行)规定,对全县681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行分级预案管理,其中威胁30人以上人身安全的67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纳入县级预案管理,编制《紫阳县重点地质灾害隐患预案点一览表》(见附件),并按不同级别标准报省、市备案。对威胁30人以下人身安全的614处地质灾害防患点,由镇政府进行预案管理,报县国土局备案。

(六)重点防防范时段预测。预计2017年地质灾害发生的时段为主汛期5—10月,其中7—9月为地质灾害高发期,必须高度防范,其余时段也要加强注意防范,各镇、各部门务必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认真落实防治措施,确保汛期安全。

三、防治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各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辖区、本行业涉及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要求,突出以人为本,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原则,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和完善责任体系,将地质灾害危险区排查、隐患点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县财政、住建、扶贫、教体、民政、交通、国土、水利、环保、农林科技、卫计、公安、安监、文广、气象、电力、铁路、通信等部门要通力协作,紧密配合,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积极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及时掌握、传达和报送雨情、灾情、险情,确保信息畅通,为制定地质灾害预防措施和抢险救灾提供科学依据。

(二)强化措施,有效防治。一是抓好汛前排查,隐患点的排查登记建档是防治工作的基础和依据,各镇和相关部门要对辖区及行业职责范围内的隐患点和危险区域进行拉网式排查,建立排查的文字、影像等资料档案,实行动态管理,为防治工作提供依据。二是抓好监测预警,针对我县点多面广、灾害严重的特点,建立起群测群防、群专结合的监测网络,及早发现险情,及时作出预报,要严格按照“责任落实、监测规范、信息畅通、措施到位、应急有效”等五项要求进行管理,提高成功预报率,杜绝因管理不到位而导致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等责任事故。三是抢抓机遇抓好避灾移民搬迁工作,尤其要做好地质灾害威胁户的移民搬迁工作,从根本上解决危居群众的安全问题。对已搬迁的地灾户必须做到“即搬即拆”,严禁搬迁户返回居住,保障搬迁户生命财产安全。四是抓好集中安置点护坡挡墙工程建设和应急治理项目管理工作,监督和指导建设项目的实施,对已经实施了应急治理工程的隐患点,相关镇政府要加强工程的管护,保障工程正常发挥防灾减灾作用。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一是各镇要按照要求,建立健全险情巡查、灾情速报、应急值班制度,汛前开展隐患大检查,落实各项制度,完善预案措施,编订好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增强应急反应能力,严格执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深入开展周期巡查工作和突发地质灾害应急调查,一旦发生灾情、险情,必须立即按照规定和程序向有关单位报告,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灾,汛后要及时汇总整理资料,建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资料档案。二是健全和完善群测群防网络,加强监测预警,各镇和相关责任单位要将地质灾害隐患点作为防范重点,在隐患点醒目位置设立“警示牌”,提高群众对防灾避灾的知晓率,落实监测领导责任人和监测员,加强监测,认真履责。进一步完善辖区《紫阳县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表》,科学编制“防抢撤”预案,签订防治责任书,将《工作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严格按照要求发到工作人员和受威胁的群众手中。三是搞好应急演练,各镇要大力开展镇级和隐患点上的应急撤离演练,做到防治工作人员和受威胁群众熟知预案,增强临灾自救能力。四是国土、水利、气象等部门要做好防灾预报预警工作,及时发布重要预警信息,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降低灾害损失。五是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各镇和相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始地质灾害防治的法规和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群众对地质灾害的认识水平和防灾自救能力。六是各镇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地质灾害执法巡查和监督力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规范项目建设评估、勘察、设计和施工行为,防止工程活动引发地质灾害。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拟建的工程项目,必须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从源头上把好地质灾害防御关。七是各镇和相关单位,要将地质灾害隐患点预案信息的变更情况,应及时报县防滑办备案,确保信息准确和畅通,确保汛期安全。

如发生地质灾害,各镇、各部门要立即启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紫政办法[2011]58号),立即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县防滑办值班电话:4421314

县防滑办传真:4418613

附:《紫阳县2017年度县级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