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紫阳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06-03 00:00来源: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件名称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紫阳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000001060002201706005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紫政办发〔2017〕66号 成文日期: 2017年05月31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7年06月03日
内容概述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紫阳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县直总公司(社):

《紫阳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审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31日

紫阳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

为推动我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顺利实施,促进社会保险从制度全覆盖向人群全覆盖转变,根据《人社部关于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40 号)、《陕西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陕人社发〔2015〕54 号)、《陕西省人社厅关于加快推进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通知》(陕人社函〔2016〕138 号)、《陕西省人社厅转发人社部关于进一步扩大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试点范围的通知》(陕人社函〔2016〕415 号)及《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办发〔2016〕162 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重要意义

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是依据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以社会保险全覆盖为目标,通过信息比对、入户调查、数据集中管理和动态更新等措施,对各类群体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记录、核查和规范管理,从而推进职工和城乡居民全面、持续参保的专项行动。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有利于加快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目标,推动加快建立健全全民共享、公平可及的社会保障体系;有利于适应城镇化进程和社会流动性特征,更好维护各类参保人员跨地区、跨制度转移接续社会保险关系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利于整合和优化社会保险经办管理和数据信息资源,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创新社会管理,避免和减少重复参保、重复补贴、重复领取待遇,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率,促进社会保险制度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全面实施全民参保登记是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的前提和重要基础,是确保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社会保障全覆盖目标的关键环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既是市对县考核的重要指标,也是“八个一批”脱贫指标之一。各镇、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扎实推动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有序实施。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通过对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范围内个人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登记核查和规范管理,制定登记信息数据动态管理机制,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最终建立以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号码为每个参保人唯一标识、全面覆盖的社会保险基础数据库,并可进行全县、全市、全省、全国联网比对,准确查询已参保人员和未参保人员信息,为实现全民参保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二)具体任务。按照全省统一的全民参保登记指标体系、指标项目和数据标准,以目前覆盖人数最多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为基础,整合城乡各项社会保险参保信息,进行筛查比对、数据整理、入户调查,建立统一的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数据动态管理。

三、登记范围

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范围内应参加城乡各项社会保险的所有用人单位和个人,均为全民参保登记对象,重点以我县户籍人口为主,覆盖至非我县户籍常住人口和就业人口。

四、登记方法

(一)数据整合。整合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参保信息,清理和剔除重复无效信息,纠正错误信息。对现有信息完整、准确的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直接确认参保登记。对信息缺失、错误的纳入入户调查范围。

(二)数据比对。以整合后的社会保险参保信息、数据为基础,与公安户籍人口、非户籍常住人口数据进行比对,将比对后的数据信息分类整理,形成未参保人员基本信息。根据未参保和参保信息缺失、错误人员的户籍地、常住地进行区域分类,确定各镇入户调查对象。

(三)入户调查。组织镇、村(社区)工作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经数据比对未参保和参保信息缺失、错误人员开展入户调查,在准确采集、核实相关信息数据并按要求填写《全民参保登记表》后,将相关信息数据录入全民参保登记管理系统,建立全面、完整、准确的社会保险基础数据库。

(四)动态管理。登记对象因死亡、户籍迁移或参保情况变化等需变更登记信息的,应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变更,实行动态维护,形成实时动态数据库。

五、实施步骤

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自 2017年4月起,在各镇同步推进试点,2017 年 9 月底全部完成。分五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4月1日至4月30日)。制定印发《紫阳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实施方案》, 成立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领导小组,适时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并组织各级深入开展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的政策宣传。

(二)信息比对阶段(2017年5月1日至5月31日)。在人社、卫计等部门参保信息整合基础上,与公安户籍、非户籍常住人口数据信息进行比对,确定需要入户调查的人员信息,印制相应的调查信息登记表。

(三)入户调查阶段(2017年6月1日至6月30日)。在完成对镇、村(社区)基层工作人员政策和入户调查培训工作的同时,拟定入户工作方案,全面开展入户调查,确保按时完成入户调查、信息采集以及信息录入、核对工作。

(四)统计分析阶段(2017年7月1日至8月31日)。按照“查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要求,查漏补缺,完善、修正调查信息,确保登记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对纳入社会保险基础数据库相关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含未参保人员情况和原因),形成相应报表、报告。

(五)总结评估阶段(2017年9月1日至9月30日)。在统计分析的基础上,对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估,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和完善登记信息数据动态管理机制,实现信息数据动态管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人社局、卫计局负责人为副组长,公安、民政、财政、市场监管、残联、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紫阳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的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由县人社局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各镇要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相应工作协调机构,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优化管理服务流程,确保此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基础建设。各镇要加强镇劳动保障平台建设,落实经费、人员、场地及责任,为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同时,各镇要抓住实施基础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不断提升社保信息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夯实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基础,确保信息采集和更新的全面、准确,信息传递和交换的及时、顺畅,信息系统运行的安全、可靠。

(三)加强部门协助。县、镇两级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既要分工明确,又要协助联动。人社部门负责全民参保登记的组织、检查、指导和协调工作,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是具体实施的主体,负责全民参保登记信息数据库的建立和动态维护;卫计部门负责提供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情况,并协助人社部门做好全民参保登记的数据对比工作;民政部门负责提供城乡低保、五保人员相关信息;残联负责提供享受残疾补助人员信息;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提供注册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相关信息;财政部门负责合理测算,足额保证经费开支,为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提供经费保障。同时,各部门要联动推进信息资源共享,促进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能力全面提升。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镇要通过新闻媒体、组织召开相关会议、开展专题宣传、印发宣传手册以及开展社会监督等方式,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凝聚社会共识,提升全民参保意识,营造良好氛围。

(五)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进展情况通报机制,定期通报各镇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进展情况。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工作督促检查力度,对全民参保登记工作落实不力、工作进度缓慢、未按要求完成阶段目标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