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生态护林员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 | ||
索引号 | 0000001060002201703004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紫政办发〔2017〕20号 | 成文日期: | 2017年03月03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7年03月03日 |
内容概述 |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生态护林员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 |
按照中省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去年底我县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选聘了354名生态护林员,为切实加强生态护林员的管理考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将部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选聘为生态护林员,是做好行业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村级生态护林员担负着本区域范围内的森林资源实现“五无”的职责(无滥砍滥伐、无森林火灾、无乱占用林地、无森林病虫害发生、无乱捕滥猎野生动物),是保护森林资源、建设生态家园不可忽视的最基础队伍。长期以来,受各种原因制约,村级生态护林员队伍的作用未能得到很好发挥,护林巡查及森林防火工作还比较薄弱,各镇、村一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村级生态护林员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基础作用,真正把村级生态护林员选好配强用好,为我县的生态文明建设和打赢脱贫攻坚硬仗作出积极贡献。
二、严格开展对标自查
目前生态护林员的选聘工作已基本结束,各镇要对生态护林员的基础信息、管护合同的签订、管护面积和范围、管护责任落实等相关情况进行全面的自查;对照选聘程序、人员年龄、管护面积要求,结合2016年贫困户退出评估情况等问题进行专项自查,按照《紫阳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管理办法》的要求,该调整的要调整,该退出的要退出。
三、认真组织岗前培训
所选聘的生态护林员上岗时间统一从2017年1月计算,上岗前,各镇要对选聘的生态护林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森林法、森林法实施细则、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林业法律法规,护林防火、营造林基本知识,生态护林员职责等。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3日